宋史卷四百二十 列傳第一百七十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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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奏修四朝國史志傳,五上章乞改機政,帝不許。

    十二年,拜參知政事。

    尋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,監察禦史朱應元論罷,以資政殿大學士提舉玉隆萬壽宮,改洞霄宮,復以監察禦史朱熠論罷。

    久之,以舊職提舉洞霄宮。

     開慶元年,召赴闕,以舊職提舉佑神觀兼侍讀。

    出知泉州,復提舉佑神觀。

    景定三年,轉兩官緻仕,卒,贈少師,謚忠簡。

    清叟父子兄弟皆以風節相尚,而清叟劾罷袁甫,於公論少貶雲。

     李曾伯字長孺,覃懷人,後居嘉興。

    歷官通判濠州,遷軍器監主簿,添差通判鄂州兼沿江制置副使司主管機宜文字。

    遷度支郎官,授左司郎官、淮西總領。

    尋遷右司郎官,太府少卿兼左司郎官,兼勑令所刪修官。

    遷太府卿、淮東制置使兼淮西制置使,詔軍事便宜行之。

    曾伯疏奏三事:答天心,重地勢,協人謀。

    又言:「邊餉貴於廣積,將材貴於素儲,賞與不可以不精,戰士不可以不恤。

    」又條上:「淮面舟師之所當戒,湖面險阻之所當治。

    」加華文閣待制,又加寶章閣直學士,進權兵部尚書。

     淳祐六年正月朔,日食。

    曾伯應詔,歷陳先朝因天象以謹邊備、圖帥材,乞早易閫寄,放歸田裡。

    又請修浚泗州西城。

    加煥章閣學士,言者相繼論罷。

     九年,以舊職知靜江府、廣西經略安撫使,兼廣西轉運使。

    陳守邊之宜五事。

    進徽猷閣學士、京湖安撫制置使、知江陵府,兼湖廣總領,兼京湖屯田使,進龍圖閣學士。

    疏言:「襄陽新復之地,城池雖修浚,田野未加闢;室廬雖草創,市井未阜通。

    請蠲租三年。

    」詔從之。

    加端明殿學士兼夔路策應大使。

    進資政殿學士,制置四川邊面,與執政恩例。

    尋授四川宣撫使,特賜同進士出身。

    召赴闕,加大學士,知褔州兼褔建安撫使。

    辭免,以大學士提舉洞霄宮。

     起為湖南安撫大使兼知潭州,兼節制廣南,移治靜江。

    開慶元年,進觀文殿學士,以諫議大夫沈炎等論罷。

    景定五年,起知慶元府兼沿海制置使。

    鹹淳元年,殿中侍禦史陳宗禮論劾,褫職。

    德祐元年,追復元官。

     曾伯初與賈似道俱為閫帥,邊境之事,知無不言。

    似道卒嫉之,使不竟其用雲。

     王埜字子文,寶章閣待制介之子也。

    以父廕補官,登嘉定十二年進士第。

    仕潭時,帥真德秀一見異之,延緻幕下,遂執弟子禮。

    德秀欲授以詞學,埜曰:「所以求學者,義理之奧也。

    詞科惟強記者能之。

    」德秀益器重之。

     紹定初,汀、邵盜作,辟議幕參贊,攝邵武縣,後復攝軍事。

    盜起唐石,親勒兵討之。

    後為樞密院編修兼檢討。

    襄、蜀事急,議遣使講和,時相依違不決。

    史嵩之帥武昌,首進和議。

    埜言:「今日之事宜先定規模,并力攻守。

    」上疏言八事。

    繼為副都承旨,奏請「出師,絕和使,命淮東、西夾攻。

    不然,利害將深。

    」理宗深然之,令樞密院下三閫諭旨。

    嘉熙元年,輪對,釆事係安危者四端,而專以司馬光仁、明、武推說。

    復推廣前所言八事,以孝宗講軍實激發帝意。

     淳祐初,自江西赴闕,奏祈天永命十事。

    嵩之起復,傾國爭之,埜上疏乞聽終喪,後又言嵩之當顯絕而終斥,益嚴君子小人之限。

    拜禮部尚書,奏十事,終之曰:「陛下一心,十事之綱領也。

    」前後奏陳,皆明正剴切,鑿鑿可行。

    其為兩浙轉運判官,以察訪使出視江防,首嘉興至京口增修官民兵船守險備具。

    為江西轉運副使、知隆興府,繼有它命,時以米綱不便,就湖口造轉般倉,請事畢受代。

     知鎮江府,兼都大提舉浙西兵船。

    江面幾千裡,調兵捍禦,以守江尤重于淮,瓜洲一渡甚狹,請免鎮江水軍調發,專一守江,置遊兵如呂蒙所言「蔣欽將萬人巡江上」,增創水艦,就揚子江習水戰,登金山指麾之。

    是冬,揚子橋有警,急調湯孝信所領遊兵救之而退。

     淳祐末,遷沿江制置使、江東安撫使、節制和州無為軍安慶府兼三郡屯田、行宮留守。

    巡江,引水軍大閱,舳艫相銜幾三十裡。

    憑高望遠,考求山川險阨,謂要務莫如屯田。

    講行事宜,修飭行宮諸殿室,推京口法,創遊擊軍萬二千,蒙衝萬艘,江上晏然。

    寶祐二年,拜端明殿學士、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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