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四百九十五 列傳第二百五十四 蠻夷三

關燈
賜粟二萬石以安輯之。

    已而守臣王奇戰死,事聞,乃詔知沅州謝麟、帶禦器械和斌經制溪洞,發在京驍騎兩營及江南、福建將兵三千五百人,以聽師期。

    明年,世念等遂與諸蠻峒首領族類四千五百人出降。

    以世念為內殿承制,承想、光仲等十人各拜官。

    崇寧二年,其酋蒙光有者復嘯聚為寇,經略司遣將官黃忱等擊卻之。

    大觀二年,遂以三州一鎮戶口六萬一千來上。

    詔以知融州程鄰往黔南路撫諭,官吏推恩有差。

    至和後,又有融州屬蠻大丘峒首領楊光朝請內附,又有楊克端等百三人來歸,皆納之。

     諸蠻族類不一,大抵依阻山谷,并林木為居,椎髻跣足,走險如履平地。

    言語侏離,衣服斒斕。

    畏鬼神,喜淫祀。

    刻木為契,不能相君長,以財力雄強。

    每忿怒則推刃同氣,加兵父子間,復讎怨不顧死。

    出入腰弓矢,匿草中射人,得牛酒則釋然矣。

    親戚比鄰,指授相賣。

    父子別業,父貧則質身於子,去禽獸無幾。

    其族鑄銅為大鼓,初成,懸庭中,置酒以召同類,爭以金銀為大釵叩鼓。

    去則以釵遺主人。

    相攻擊,鳴鼓以集衆,號有鼓者為「都老」,衆推服之。

     唐末,諸酋分據其地,自為刺史。

    宋興,始通中國,奉正朔,修職貢。

    間有桀黠貪利或疆吏失於撫禦,往往聚而為寇,抄掠邊戶。

    朝廷禽獸畜之,務在羈縻,不深治也。

    熙寧間,以章惇察訪經制蠻事,諸溪峒相繼納土,願為王民,始創城砦,比之內地。

    元祐初,諸蠻復叛,朝廷方務休息,乃詔諭湖南、北及廣西路並免追討,廢堡砦,棄五溪諸郡縣。

    崇寧間,復議開邊,於是安化上三州及思廣諸峒蠻夷,皆願納土輸貢賦,及令廣西招納左、右江四百五十餘峒。

    尋以議者言,以為招緻熟蕃非便,乃詔悉廢所置州郡,復祖宗之舊焉。

     紹興初,監察禦史明橐言:「湖南邊郡及二廣之地,舊置溪峒歸明官,比年寖廣其員,及諸州措置隘砦,闕人把拓,又令管押兵夫,素不習知法令,率貪婪無厭。

    況管押又皆鄉民,甚為邊患,遭困苦折辱者往往無所赴愬。

    議者欲俾帥臣籍其姓名,每三年一遷易,如州縣官故事。

    或雲止循舊添差,並罷管押兵夫,宜令二廣、湖南帥臣處置適宜,無啟邊禍,以害遠人。

    」詔下其議。

    三年,安化蠻蒙全劍等八百人劫晉議砦,火其屋字,廣西帥臣遣縣砦將佐發兵討平之。

     四年,廣南東、西路宜諭明橐言: 平、觀二州本王口、高峰二砦,處廣右西偏,舊常無虞。

    崇寧、大觀間,邊臣啟釁,奏請置州拓境,深入不毛,如平、從、允、孚、庭、觀、溪、馴、敘、樂、隆、兌等十有二州,屬之黔南,其官吏軍兵請給費用,悉由內郡,於是騷然,莫能支吾。

    政和間,朝廷始悟其非,罷之。

    或者謂平州為西南重鎮,兼制王江、從、允等州及湖南之武岡軍、湖北之靖州、桂州之桑江峒猺,觀州則控制南丹、陸家砦、茆灘十道及白崖諸蠻,以故二州獨不廢。

    臣自歷邊,即乞罷平、觀者,前後非一。

    內攝官吳芾嘗充經略司準備幹當,頗得其詳。

     觀州初為宜州富仁監,大觀間,帥臣王祖道欲招納文、蘭州,都巡檢劉惟忠謂得文、蘭不若取商丹之利,因誣其州莫公佞阻文、蘭不令納土,為公佞罪,惟忠遂禽殺公佞。

    帥司奏其功,乃改南丹為觀州,命惟忠守之。

    公佞之死,人以為冤。

    其弟公晟結溪峒圖報復,連歲攻圍,惟忠中傷死,繼以黃璘代守。

    璘度不能支,辭疾告罷,以岑利疆代之。

    黃忱復建議,欲增築高峰砦於富仁監側,為觀聲援。

    會朝廷罷新邊,遂請以高峰砦為觀州,設知州一人、兵職官二人、曹官一人、指使砦保官七人,吏額五十人,廂禁軍、土丁、家丁又千餘人。

    歲費錢一萬二千九百餘貫、米八千八百一十七石有奇。

    州無稅租戶籍,皆仰給鄰郡。

    飛輓涉險阻,或遇蠻寇設伏,陰發毒矢,中人輒死。

    人畏賊,率委棄道路,縱然達州,縻費亦不可勝計。

    昔為富仁監時,不聞有警,惟是邊吏欲以刺探為功,故時時稱警急,因以為利,遂欲存而不廢也。

    比年戶籍日削,民多流離,或轉入溪峒,公私困弊為甚。

     平州初隸融州,亦羈縻州峒也。

    舊通湖北渠陽軍,置融江砦及文村、臨溪、潯江堡,後以地隔生蠻,遂廢。

    崇寧間,復隸融。

    王口砦地接王江,更為懷遠軍,後更為平州;更吉州為從州、王江為允州:並隸黔南。

    政和二年,復廢。

    邊吏黃忱、李坦誑其帥臣程鄰,乞存平州,設知州一人、兵職官二人、曹官一人,縣令簿二人,提舉溪峒公事;本州管界都同巡檢二人,五砦堡監官指揮十人,吏額百人,禁軍、土丁千人。

    歲費錢一萬四千四百一十八貫六百文、米一萬一千一百二十五石有奇。

    州無租賦戶籍,轉運司歲移桂、融、象、柳之粟以給之。

    及徒融州西北金溪鄉稅
0.089126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