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四百三十五 列傳第一百九十四 儒林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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範沖 朱震 胡安國子寅 宏 寧 範沖字元長,登紹聖進士第。

    高宗即位,召為虞部員外郎,俄出為兩淮轉運副使。

     紹興中,隆祐皇後誕日,上置酒宮中,從容語及前朝事,後曰:「吾老矣,有所懷為官家言之。

    吾逮事宣仁聖烈皇後,聰明母儀,古今未見其比。

    曩因姦臣誣謗,有玷聖德,建炎初雖下詔辨明,而史錄未經刪定,無以傳信後世,而慰在天之靈也。

    」上悚然,亟詔重修神、哲兩朝實錄,召沖為宗正少卿兼直史館。

    沖父祖禹元祐中嘗修神宗實錄,盡書王安石之過,以明神宗之聖。

    其後安石婿蔡卞惡之,祖禹坐謫死嶺表。

    至是復以命沖,上謂之曰:「兩朝大典,皆為姦臣所壞,故以屬卿。

    」沖因論熙寧創置,元祐復古,紹聖以降弛張不一,本末先後,各有所因。

    又極言王安石變法度之非,蔡京誤國之罪。

    上嘉納之,遷起居郎。

     俄開講筵,升兼侍讀。

    上雅好左氏春秋,命沖與朱震專講。

    沖敷衍經旨,因以規諷,上未嘗不稱善。

    會皇子建國公瑗出就傅,首命沖以徽猷閣待制提舉建隆觀,為資善堂翊善,而朱震兼贊讀。

    詔曰:「朕為宗廟社稷大計,不敢私于一身,選于屬籍,得藝祖七世孫鞠之宮中。

    茲擇剛辰,出就外傅,宜有端良之士以充輔導之官,博觀在廷,無以易汝沖,德行文學,為時正人。

    迺祖發議嘉祐之初,迺父納忠元祐之際,敷求是似,尚有典刑。

    顧資善之開,史館經筵,姑仍厥舊。

    朕方求多聞之益,爾實兼數器之長,施及童蒙,綽有餘裕。

    蔽自朕志,宜即安之。

    」時張浚在長沙,亦薦沖、震可備訓導。

    沖、震皆一時名德老成,極天下之選,上命建國公見翊善、贊讀皆納拜。

    俄遷翰林學士兼侍讀,沖力辭,改翰林侍讀學士,用其父故事也。

    尋以龍圖閣直學士奉祠。

    卒,年七十五。

     沖之修神宗實錄也,為考異一書,明示去取,舊文以墨書,刪去者以黃書,新修者以朱書,世號「朱墨史」。

    及修哲宗實錄,別為一書,名辨誣錄。

    沖性好義樂善,司馬光家屬皆依沖所,沖撫育之;為光編類記聞十卷奏禦,請以光之族曾孫宗召主光祀。

    又嘗薦尹焞自代雲。

     朱震字子發,荊門軍人。

    登政和進士第,仕州縣以廉稱。

    胡安國一見大器之,薦於高宗,召為司勳員外郎,震稱疾不至。

    會江西制置使趙鼎入為參知政事,上諮以當世人才,鼎曰:「臣所知朱震,學術深博,廉正守道,士之冠冕,使位講讀,必有益於陛下。

    」上乃召之。

    既至,上問以易、春秋之旨,震具以所學對。

    上說,擢為祠部員外郎,兼川、陝、荊、襄都督府詳議官。

    震因言:「荊、襄之間,沿漢上下,膏腴之田七百餘裡,若選良將領部曲鎮之,招集流亡,務農種穀,寇來則禦,寇去則耕,不過三年,兵食自足。

    又給茶鹽鈔於軍中,募人中糴,可以下江西之舟,通湘中之粟。

    觀釁而動,席捲河南,此以逸待勞,萬全計也。

    」 遷秘書少監兼侍經筵,轉起居郎。

    建國公出就傅,以震為贊讀,仍賜五品服。

    遷中書舍人兼翊善。

    時郭千裡除將作監丞,震言:「千裡侵奪民田,曾經按治,願寢新命。

    」從之。

    轉給事中兼直學士院,遷翰林學士。

    是時,虔州民為盜,天子以為憂,選良太守往慰撫之。

    將行,震曰:「使居官者廉而不擾,則百姓自安,雖誘之為盜,亦不為矣。

    願詔新太守,到官之日,條具本郡及屬縣官吏有貪墨無狀者,一切罷去,聽其自擇慈祥仁惠之人,有治效者優加奬勸。

    」上從其言。

    故事,當喪無享廟之禮。

    時徽宗未祔廟,太常少卿吳表臣奏行明堂之祭。

    震因言:「王制:『喪三年不祭,惟天地社稷為越紼而行事。

    』春秋書:『夏五月乙酉,吉,禘于莊公』,公羊傳曰:『譏始不三年也。

    』國朝景德二年,真宗居明德皇後喪,既易月而除服,明年遂享太廟,合祀天地于圜丘。

    當時未行三年之喪,專行以日易月之制可也,在今日行之則非也。

    」詔侍從、臺諫、禮官參議,卒用禦史趙渙、禮部侍郎陳公輔言,大饗明堂。

    七年,震謝病丐祠,旋知禮部貢舉,會疾卒。

     震經學深醇,有漢上易解雲:「陳摶以先天圖傳種放,放傳穆脩,穆脩傳李之才,之才傳邵雍。

    放以河圖、洛書傳李溉,溉傳許堅,許堅傳範諤昌,諤昌傳劉牧。

    穆脩以太極圖傳周惇頤,惇頤傳程顥、程頤。

    是時,張載講學於二程、邵雍之間。

    故雍著皇極經世書,牧陳天地五十有五之數,惇頤作通書,程頤著易傳,載造太和、參兩篇。

    臣今以易傳為宗,和會雍、載之論,上采漢、魏、吳、晉,下逮有唐及今,包括異同,庶幾道離而復合。

    」蓋其學以王弼盡去舊說,雜以莊、老,專尚文辭為非是,故其於象數加詳焉。

    其論圖、書授受源委如此,蓋莫知其所自雲。

     胡安國字康侯,建寧崇安人。

    入太學,以程頤之友朱長文及潁川靳裁之為師。

    裁之與論經史大義,深奇重之。

    三試于禮部,中紹聖四年進士第。

    初,廷試考官定其策第一,宰職以無詆元祐語,遂以何昌言冠,方天若次之,又欲以宰相章惇子次天若。

    時發策大要崇復熙寧、元豐之制,安國推明大學,以漸復三代為對。

    哲宗命再讀之,注聽稱善者數四,親擢為第三。

    為太學博士,足不躡權門。

     提舉湖南學事,有詔舉遺逸,安國以永州布衣王繪、鄧璋應詔。

    二人老不行,安國請命之官,以勸為學者。

    零陵簿稱二人黨人範純仁客,而流人鄒浩所請託也。

    蔡京素惡安國與己異,得簿言大喜,命湖南提刑置獄推治;又移湖北再鞫,卒無驗,安國竟除名。

    未幾,簿以他罪抵法,臺臣直前事,復安國元官。

     政和元年,張商英相,除提舉成都學事。

    二年,丁內艱,移江東。

    父沒終喪,謂子弟曰:「吾昔為親而仕,今雖有祿萬鍾將何所施?」遂稱疾不仕,築室墓傍,耕種取給,蓋將終身焉。

    宣和末,李彌大、吳敏、譚世勣合薦,除屯田郎,辭。

     靖康元年,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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