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四百三十一 列傳第一百九十 儒林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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聶崇義 邢昺 孫奭 王昭素 孔維 孔宜 崔頌子曥 尹拙 田敏 辛文悅 李覺 崔頤正弟偓佺 李之才 聶崇義,河南洛陽人。

    少舉三禮,善禮學,通經旨。

     漢乾祐中,累官至國子禮記博士,校定公羊春秋,刊闆于國學。

     周顯德中,累遷國子司業兼太常博士。

    先是,世宗以郊廟祭器止由有司相承製造,年代浸久,無所規式,乃命崇義檢討摹畫以聞。

    四年,崇義上之,乃命有司別造焉。

     五年,將禘於太廟,言事者以宗廟無祧室,不當行禘祫之禮。

    崇義援引故事上言,其略曰:「魏明帝以景初三年正月上仙,至五年二月祫祭,明年又禘,自茲後以五年為禘。

    且魏以武帝為太祖,至明帝始三帝,未有毀主而行禘祫。

    其證一也。

    宋文帝元嘉六年,祠部定十月三日大祠,其太學博士議雲:案禘祫之禮,三年一,五年再。

    宋高祖至文帝裁亦三帝,未有毀主而行禘祫。

    其證二也。

    梁武帝用謝廣議,三年一禘,五年一祫,謂之大祭,禘祭以夏,祫祭以冬。

    且梁武乃受命之君,裁追尊四朝而行禘祫,則知祭者是追養之道,以時移節變,孝子感而思親,故薦以首時,祭以仲月,間以禘祫,序以昭穆,乃禮之經也,非關宗廟備與未備。

    其證三也。

    」終從崇義之議。

     未幾,世宗詔崇義參定郊廟祭玉,又詔翰林學士竇儼統領之。

    崇義因取三禮圖再加考正,建隆三年四月表上之,儼為序。

    太祖覽而嘉之,詔曰:「禮器禮圖,相承傳用,寖歷年祀,寧免差違。

    聶崇義典事國庠,服膺儒業,討尋故實,刊正疑訛,奉職效官,有足嘉者。

    崇義宜量與酬奬,所進三禮圖,宜令太子詹事尹拙集儒學三五人更同參議,所冀精詳,苟有異同,善為商確。

    」五月,賜崇義紫袍、犀帶、銀器、繒帛以奬之。

    拙多所駁正,崇義復引經以釋之,悉以下工部尚書竇儀,俾之裁定。

    儀上奏曰:「伏以聖人制禮,垂之無窮,儒者據經,所傳或異,年祀寖遠,圖繪缺然,踳駁彌深,丹青靡據。

    聶崇義研求師說,耽味禮經,較於舊圖,良有新意。

    尹拙爰承制旨,能罄所聞。

    尹拙駁議及聶崇義答義各四卷,臣再加詳閱,隨而裁置,率用增損,列於注釋,共分為十五卷以聞。

    」詔頒行之。

     拙、崇義復陳祭玉鼎釜異同之說,詔下中書省集議。

    吏部尚書張昭等奏議曰: 按聶崇義稱:祭天蒼璧九寸圓好,祭地黃琮八寸無好,圭、璋、琥並長九寸。

    自言周顯德三年與田敏等按周官玉人之職及阮諶、鄭玄舊圖,載其制度。

     臣等按周禮玉人之職,隻有「璧琮九寸」、「瑑琮八寸」及「璧羨度尺、好三寸以為度」之文,即無蒼璧、黃琮之制。

    兼引注有爾雅「肉倍好」之說,此即是注「璧羨度」之文,又非蒼璧之制。

    又詳鄭玄自注周禮,不載尺寸,豈復別作畫圖,違經立異? 四部書目內有三禮圖十二卷,是隋開皇中敕禮官修撰,其圖第一、第二題雲「梁氏」,第十後題雲「鄭氏」,又稱不知梁氏、鄭氏名位所出。

    今書府有三禮圖,亦題「梁氏、鄭氏」,不言名位。

    厥後有梁正者,集前代圖記更加詳議,題三禮圖曰:「陳留阮士信受禮學於潁川綦冊君,取其說為圖三卷,多不按禮文而引漢事,與鄭君之文違錯。

    」正刪為二卷,其阮士信即諶也。

    如梁正之言,可知諶之紕謬。

    兼三卷禮圖刪為二卷,應在今禮圖之內,亦無改祭玉之說。

     臣等參詳自周公制禮之後,叔孫通重定以來,禮有緯書,漢代諸儒頗多著述,討尋祭玉,並無尺寸之說。

    魏、晉之後,鄭玄、王肅之學各有生徒,三禮、六經無不論說,檢其書亦不言祭玉尺寸。

    臣等參驗畫圖本書,周公所說正經不言尺寸,設使後人謬為之說,安得便入周圖?知崇義等以諸侯入朝獻天子夫人之琮璧以為祭玉,又配合「羨度」、「肉好」之言,彊為尺寸,古今大禮,順非改非,於理未通。

     又據尹拙所述禮神之六玉,稱取梁桂州刺史崔靈恩所撰三禮義宗內「昊天及五精帝圭、璧、琮、璜皆長尺二寸,以法十二時;祭地之琮長十寸,以傚地之數」。

    又引白虎通雲:「方中圓外曰璧,圓中方外曰琮。

    」崇義非之,以為靈恩非周公之才,無周公之位,一朝撰述,便補六玉闕文,尤不合禮。

     臣等竊以劉向之論洪範,王通之作元經,非必挺聖人之姿,而居上公之位,有益於教,不為斐然。

    臣等以靈恩所撰之書,聿稽古訓,祭玉以十二為數者,蓋天有十二次,地有十二辰,日有十二時,封山之玉牒十二寸,圜丘之籩豆十二列,天子以鎮圭外守,宗後以大琮內守,皆長尺有二寸。

    又祼圭尺二寸,王者以祀宗廟。

    若人君親行之郊祭,登壇酌獻,服大裘,搢大圭,行稽奠,而手秉尺二之圭,神獻九寸之璧,不及禮宗廟祼圭之數,父天母地,情亦奚安?則靈恩議論,理未為失,所以自義宗之出,歷梁、陳、隋、唐垂四百年,言禮者引為師法,今五禮精義、開元禮、郊祀錄皆引義宗為標準。

    近代晉、漢兩朝,仍依舊制。

    周顯德中田敏等妄作穿鑿,輒有更改。

    自唐貞觀之後凡三次大修五禮,並因隋朝典故,或節奏繁簡之間稍有釐革,亦無改祭玉之說。

    伏望依白虎通、義宗、唐禮之制,以為定式。

     又尹拙依舊圖畫釜,聶崇義去釜畫鑊。

    臣等參詳舊圖,皆有釜無鑊。

    按易說卦雲「坤為釜」,詩雲「惟錡及釜」,又雲「溉之釜鬵」,春秋傳雲「錡釜之器」,禮記雲「燔黍捭豚」,解雲「古未有甑釜,所以燔捭而祭」。

    即釜之為用,其來尚矣,故入於禮圖。

    今崇義以周官祭祀有省鼎鑊,供鼎鑊,又以儀禮有羊鑊、豕鑊之文,乃雲畫釜不如畫鑊。

    今諸經皆載釜之用,誠不可去,又周、儀禮皆有鑊之文,請兩圖之。

    又若觀諸家祭祀之畫,今代見行之禮,於大祀前一日,光祿卿省視鼎鑊。

    伏請圖鑊於鼎下。

     詔從之。

    未幾,崇義卒,三禮圖遂行於世,并畫於國子監講堂之壁。

     崇義為學官,兼掌禮,僅二十年,世推其該博。

    郭忠恕嘗以其姓嘲之曰:「近貴全為聵,攀龍即作聾。

    雖然三箇耳,其奈不成聰。

    」崇義對曰:「僕不能為詩,聊以一聯奉答。

    」即雲:「勿笑有三耳,全勝畜二心。

    」蓋因其名以嘲之,忠恕大慚,人許其機捷而不失正,真儒者之戲雲。

     邢昺字叔明,曹州濟陰人。

    太平興國初,舉五經,廷試日,召升殿講師、比二卦,又問以羣經發題,太宗嘉其精博,擢九經及第,授大理評事、知泰州鹽城監,賜錢二十萬。

    昺以是監處楚、泰間,泰僻左而楚會要,鹽食為急,請改隸楚州,從之。

    明年,召為國子監丞,專講學之任。

    遷尚書博士,出知儀州,就轉國子博士。

    代還,賜緋,選為諸王府侍講。

    雍熙中,遷水部員外郎,改司勳。

    端拱初,賜金紫,累遷金部郎中。

     真宗即位,改司勳郎中,俄知審刑院,以昺儒者不達刑章,命劉元吉同領其事。

    是冬,昺上表自陳夙侍講諷,遷右諫議大夫。

    鹹平初,改國子祭酒。

    二年,始置翰林侍講學士,以昺為之。

    受詔與杜鎬、舒雅、孫奭、李慕清、崔偓佺等校定周禮、儀禮、公羊穀梁春秋傳、孝經論語爾雅義疏,及成,並加階勳。

    俄為淮南、兩浙巡撫使。

    初置講讀之職,即於便坐令昺講左氏春秋,侍讀預焉。

    五年講畢,宴近臣於崇政殿,賜昺襲衣、金帶加器幣,仍遷工部侍郎,兼國子祭酒、學士如故。

    知審官院陳恕丁內艱,以昺權知院事。

     景德二年,上言:「亡兄素嘗舉進士,願霑贈典。

    」特贈大理評事。

    是夏,上幸國子監閱庫書,問昺經版幾何,昺曰:「國初不及四千,今十餘萬,經、傳、正義皆具。

    臣少從師業儒時,經具有疏者百無一二,蓋力不能傳寫。

    今闆本大備,士庶家皆有之,斯乃儒者逢辰之幸也。

    」上喜曰:「國家雖尚儒術,非四方無事何以及此。

    」上又訪以學館故事,有未振舉者,昺不能有所建明。

    先是,印書所裁餘紙,鬻以供監中雜用,昺請歸之三司,以裨國用。

    自是監學公費不給,講官亦厭其寥落。

    上方興起道術,又令昺與張雍、杜鎬、孫奭舉經術該博、德行端良者,以廣學員。

    三年,加刑部侍郎。

     昺居近職,常多召對,一日從容與上語及宮邸舊僚,歎其淪喪殆盡,唯昺獨存。

    翌日賜白金千兩,且詔其妻至宮庭,賜以冠帔。

    四年,昺以羸老艱於趨步上前,自陳曹州故鄉,願給假一年歸視田裡,俟明年郊祀還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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