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四百二十九 列傳第一百八十八 道學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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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熹 張栻 朱熹字元晦,一字仲晦,徽州婺源人。

    父松字喬年,中進士第。

    胡世將、謝克家薦之,除祕書省正字。

    趙鼎都督川陝、荊、襄軍馬、招松為屬,辭。

    鼎再相,除校書郎,遷著作郎。

    以禦史中丞常同薦,除度支員外郎,兼史館校勘,歷司勳、吏部郎。

    秦檜決策議和,松與同列上章,極言其不可。

    檜怒,風禦史論松懷異自賢,出知饒州,未上,卒。

     熹幼穎悟,甫能言,父指天示之曰:「天也。

    」熹問曰:「天之上何物?」松異之。

    就傅,授以孝經,一閱,題其上曰:「不若是,非人也。

    」嘗從羣兒戲沙上,獨端坐以指畫沙,視之,八卦也。

    年十八貢于鄉,中紹興十八年進士第。

    主泉州同安簿,選邑秀民充弟子員,日與講說聖賢修己治人之道,禁女婦之為僧道者。

    罷歸請祠,監潭州南嶽廟。

    明年,以輔臣薦,與徐度、呂廣問、韓元吉同召,以疾辭。

     孝宗即位,詔求直言,熹上封事言:「聖躬雖未有過失,而帝王之學不可以不熟講。

    朝政雖未有闕遺,而修攘之計不可以不早定。

    利害休戚雖不可徧舉,而本原之地不可以不加意。

    陛下毓德之初,親禦簡策,不過風誦文辭,吟詠情性,又頗留意於老子、釋氏之書。

    夫記誦詞藻,非所以探淵源而出治道;虛無寂滅,非所以貫本末而立大中。

    帝王之學,必先格物緻知,以極夫事物之變,使義理所存,纖悉畢照,則自然意誠心正,而可以應天下之務。

    」次言:「修攘之計不時定者,講和之說誤之也。

    夫金人於我有不共戴天之讎,則不可和也明矣。

    願斷以義理之公,閉關絕約,任賢使能,立紀綱,厲風俗。

    數年之後,國富兵強,視吾力之強弱,觀彼釁之淺深,徐起而圖之。

    」次言:「四海利病,係斯民之休戚,斯民休戚,係守令之賢否。

    監司者守令之綱,朝廷者監司之本也。

    欲斯民之得其所,本原之地亦在朝廷而已。

    今之監司,姦贓狼籍、肆虐以病民者,莫非宰執、臺諫之親舊賓客。

    其已失勢者,既按見其交私之狀而斥去之;尚在勢者,豈無其人,顧陛下無自而知之耳。

    」 隆興元年,復召。

    入對,其一言:「大學之道在乎格物以緻其知。

    陛下雖有生知之性,高世之行,而未嘗隨事以觀理,即理以應事。

    是以舉措之間動涉疑貳,聽納之際未免蔽欺,治之效所以未著。

    」其二言:「君父之讎不與共戴天。

    今日所當為者,非戰無以復讎,非守無以制勝。

    」且陳古先聖王所以強本折衝、威制遠人之道。

    時相湯思退方倡和議,除熹武學博士,待次。

    乾道元年,促就職,既至而洪适為相,復主和,論不合,歸。

     三年,陳俊卿、劉珙薦為樞密院編修官,待次。

    五年,丁內艱。

    六年,工部侍郎胡銓以詩人薦,與王庭珪同召,以未終喪辭。

    七年,既免喪,復召,以祿不及養辭。

    九年,梁克家相,申前命,又辭。

    克家奏熹屢召不起,宜蒙褒錄,執政俱稱之,上曰:「熹安貧守道,廉退可嘉。

    」特改合入官,主管台州崇道觀。

    熹以求退得進,於義未安,再辭。

    淳熙元年,始拜命。

    二年,上欲奬用廉退,以勵風俗,龔茂良行丞相事,以熹名進,除祕書郎,力辭,且以手書遺茂良,言一時權倖。

    羣小乘間讒毀,乃因熹再辭,即從其請,主管武夷山沖佑觀。

     五年,史浩再相,除知南康軍,降旨便道之官,熹再辭,不許。

    至郡,興利除害,值歲不雨,講求荒政,多所全活。

    訖事,奏乞依格推賞納粟人。

    間詣郡學,引進士子與之講論。

    訪白鹿洞書院遺址,奏復其舊,為學規俾守之。

    明年夏,大旱,詔監司、郡守條其民間利病,遂上疏言: 天下之務莫大於恤民,而恤民之本,在人君正心術以立紀綱。

    蓋天下之紀綱不能以自立,必人主之心術公平正大,無偏黨反側之私,然後有所繫而立。

    君心不能以自正,必親賢臣,遠小人,講明義理之歸,閉塞私邪之路,然後乃可得而正。

     今宰相、臺省、師傅、賓友、諫諍之臣皆失其職,而陛下所與親密謀議者,不過一二近習之臣。

    上以蠱惑陛下之心志,使陛下不信先王之大道,而說於功利之卑說,不樂莊士之讜言,而安於私暬之鄙態。

    下則招集天下士大夫之嗜利無恥者,文武彙分,各入其門。

    所喜則陰為引援,擢置清顯。

    所惡則密行訾毀,公肆擠排。

    交通貨賂,所盜者皆陛下之財。

    命卿置將,所竊者皆陛下之柄。

    陛下所謂宰相、師傅、賓友、諫諍之臣,或反出入其門牆,承望其風旨;其幸能自立者,亦不過齪齪自守,而未嘗敢一言以斥之;其甚畏公論者,乃能略警逐其徒黨之一二,既不能深有所傷,而終亦不敢正言以擣其囊橐窟穴之所在。

    勢成威立,中外靡然向之,使陛下之號令黜陟不復出於朝廷,而出於一二人之門,名為陛下獨斷,而實此一二人者陰執其柄。

     且雲:「莫大之禍,必至之憂,近在朝夕,而陛下獨未之知。

    」上讀之,大怒曰:「是以我為亡也。

    」熹以疾請祠,不報。

     陳俊卿以舊相守金陵,過闕入見,薦熹甚力。

    宰相趙雄言於上曰:「士之好名,陛下疾之愈甚,則人之譽之愈衆,無乃適所以高之。

    不若因其長而用之,彼漸當事任,能否自見矣。

    」上以為然,乃除熹提舉江西常平茶鹽公事。

    旋錄救荒之勞,除直祕閣,以前所奏納粟人未推賞,辭。

     會浙東大饑,宰相王淮奏改熹提舉浙東常平茶鹽公事,即日單車就道,復以納粟人未推賞,辭職名。

    納粟賞行,遂受職名。

    入對,首陳災異之由與修德任人之說,次言:「陛下即政之初,蓋嘗選建英豪,任以政事,不幸其間不能盡得其人,是以不復廣求賢哲,而姑取軟熟易制之人以充其位。

    於是左右私褻使令之賤,始得以奉燕閒,備驅使,而宰相之權日輕。

    又慮其勢有所偏,而因重以壅己也,則時聽外廷之論,將以陰察此輩之負犯而操切之。

    陛下既未能循天理、公聖心,以正朝廷之大體,則固已失其本矣,而又欲兼聽士大夫之言,以為駕馭之術,則士大夫之進見有時,而近習之從容無間。

    士大夫之禮貌既莊而難親,其議論又苦而難入,近習便辟側媚之態既足以蠱心志,其胥史狡獪之術又足以眩聰明。

    是以雖欲微抑此輩,而此輩之勢日重,雖欲兼采公論,而士大夫之勢日輕。

    重者既挾其重,以竊陛下之權,輕者又借力於所重,以為竊位固寵之計。

    日往月來,浸淫耗蝕,使陛下之德業日隳,綱紀日壞,邪佞充塞,貨賂公行,兵愁民怨,盜賊間作,災異數見,饑饉薦臻。

    羣小相挻,人人皆得滿其所欲,惟有陛下了無所得,而顧乃獨受其弊。

    」上為動容。

    所奏凡七事,其一二事手書以防宣洩。

     熹始拜命,即移書他郡,募米商,蠲其征,及至,則客舟之米已輻湊。

    熹日鈎訪民隱,按行境內,單車屏徒從,所至人不及知。

    郡縣官吏憚其風采,至自引去,所部肅然。

    凡丁錢、和買、役法、榷酤之政,有不便於民者,悉釐而革之。

    於救荒之餘,隨事處畫,必為經久之計。

    有短熹者,謂其疏於為政,上謂王淮曰:「朱熹政事卻有可觀。

    」 熹以前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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