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四百二十三 列傳第一百八十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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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泳 徐範 李韶 王邁 史彌鞏 陳塤子蒙 趙與{笱叵心} 李大同 黃〈瑩,玉改田〉 楊大異
吳泳字叔永,潼川人。
嘉定二年進士。
歷官為軍器少監,行太府寺丞,行校書郎,升祕書丞兼權司封郎官,兼樞密院編修官,升著作郎,時暫兼權直舍人院。
輪對,言:「願陛下養心,以清明約己,以恭儉進德,以剛毅發強,毋以旨酒違善言,毋以嬖禦嫉莊士,毋以靡曼之色伐天性。
杜漸防微,澄源正本,使君身之所自立者先有其地。
夫然後移所留之聰明以經世務,移所舍之精神以強國政,移所用之心力以恤罷民,移所當省之浮費以犒邊上久戍之士,則不惟可以消弭災變,攘除姦兇,殄滅寇賊,雖以是建久安長治之策可也。
」 他日入對,又言:「誦往哲之遺言,進謀國之上策,實不過曰內修政事而已。
然所謂內修者,非但車馬器械之謂也。
袞職之闕,所當修也;官師之曠,所當修也;出令之所弗清,所當修也;本兵之地弗嚴,所當修也;直言敢諫之未得其職,所當修也;折衝禦侮之弗堪其任,所當修也。
陛下退修於其上,百官有司交修於其下,朝廷既正,人心既附,然後申警國人,精討軍實,合內修外攘為一事,神州赤縣,皆在吾指顧中矣。
」 火災,應詔上封曰:「京城之災,京城之所見也。
四方有敗,陛下亦得而見之乎?夫慘莫慘於兵也,而連年不戢,則甚於火矣。
酷莫酷於吏也,而頻歲橫征,則猛於火矣。
閩之民困於盜,浙之民困於水,蜀之民困於兵。
橫斂之原既不澄於上,包苴之根又不絕於下。
譬彼壞木,疾用無枝,而內涸之形見矣。
」 遷祕書少監,兼權中書舍人,尋遷起居舍人兼權吏部侍郎,兼直學士院。
疏言:「世之識治體而憂時幾者,以為天運將變矣,世道將降矣,國論將更矣,正人將引去而舊人將登用矣。
執持初意,封植正論,茲非砥柱傾頹之時乎?若使廉通敏慧者專治財賦,淑慎曉暢者專禦軍旅,明清敬謹者專典刑獄,經術通明使道訓典,文雅麗則使作訓辭,秉節堅厲使備風憲,奉法循理使居牧守,剛直有守者不聽其引去,恬退無競者不聽其裡居,功名慷慨者不佚之以祠庭,言論闓爽者不寘之於外服,隨才器使,各盡其分,則短長小大,安有不適用者哉!」又言謹政體、正道揆、厲臣節、綜軍務四事。
權刑部尚書兼修玉牒,以寶章閣直學士知寧國府,提舉太平興國宮,進寶章閣學士,差知溫州。
赴官,道間聞溫州饑,至處州,乞蠲租科降,救餓者四萬八千有奇,放夏稅一十二萬有奇,秋苗二萬八千有奇,病者復與之藥。
事聞,賜衣帶鞍馬。
改知泉州,以言罷。
所著有鶴林集。
徐範字彜父,福州候官人。
少孤,刻苦授徒以養母。
與兄同舉于鄉,入太學,未嘗以疾言遽色先人。
丞相趙汝愚去位,祭酒李祥、博士楊簡論救之,俱被斥逐。
同舍生議叩閽上書,書已具,有閩士亦署名,忽夜傳韓侂冑將寘言者重辟,閩士怖,請削名,範之友亦勸止之。
範慨然曰:「業已書名矣,尚何變?」書奏,侂冑果大怒,謂其扇搖國是,各送五百裡編管。
範謫臨海,與兄歸同往,禁錮十餘年。
登嘉定元年進士第。
授清江縣尉,辟江、淮制置司準備差遣。
屬邊事紛糺,營砦子弟募隸軍籍者未及涅,洶洶相驚。
一夕,秉燭招刺千餘人,踴躍爭奮。
差主管戶部架閣,改太學錄,遷國子監主簿。
入對,言:「時平,不急之務、無用之官,猶當痛加裁節,矧多事之秋,所貴全萬民之命,紓一時之急,獨奈何坐視其無救而以虛文自蔽哉!願懲既往之失,廢無用之文,一意養民,以培國本。
」 丐外,添差通判澤州。
湖湘大旱,振救多所裨益。
知邵武軍,尋召赴行在,言:「功利不若道德,刑罰不若恩厚,雜伯不若純王,異端不若儒術,諛佞不若直諫,便嬖不若正人,奢侈不若詩書,盤遊不若節儉,玩好不若宵衣旰食,窮黷不若偃兵息民。
是非兩立,明白易見。
幾微之際,大體所關。
積習不移,治道舛矣。
」遷國子監丞,徙太常丞,權都官郎官,改祕書丞、著作郎、起居郎、兼國史編修、實錄檢討。
以朝奉大夫緻仕。
卒,贈朝請大夫、集英殿修撰。
李韶字元善,彌遜之曾孫也。
父文饒,為台州司理參軍,每謂人曰:「吾司臬多陰德,後有興者。
」韶五歲,能賦梅花。
嘉定四年,與其兄寧同舉進士。
調南雄州教授。
校文廣州,時有當國之親故私報所業,韶卻之。
調慶元。
丞相史彌遠薦士充學職,韶不與。
袁燮求學宮射圃益其居,亦不與,燮以此更敬韶。
以廉勤薦,遷主管三省架閣文字,遷太學正,改太學博士。
上封事諫濟王竑獄,且以書曉彌遠,言甚懇到。
又救太學生寗式,迕學官。
丐外,添差通判泉州。
郡守遊九功素清嚴,獨異顧韶。
改知道州。
葺周惇頤故居,錄其子孫於學宮,且周其家。
紹定四年,行都災,韶應詔言事。
提舉福建市舶。
會星變,又應詔言事。
入為國子監丞,改知泉州兼市舶。
端平元年,召。
明年,轉太府寺丞,遷都官郎官,遷尚左郎官。
未幾,拜右正言。
奏乞以國事、邊防二事專委丞相鄭清之、喬行簡各任責。
論汰兵、節財及襄、蜀邊防。
又論史嵩之、王遂和戰異議,迄無成功,請出遂於要藩,易嵩之於邊面,使各盡其才。
史宅之將守袁州,韶率同列一再劾之。
俱不報。
乞解言職,拜殿中侍禦史,辭,不允。
奏曰:「頃同臣居言職者四人,未踰月徐清叟去,未三月杜範、吳昌裔免,獨臣尚就列。
清叟昨言『三漸』,臣繼其說,李宗勉又繼之,陛下初不加怒,而清叟竟去,猶曰清叟倡之也。
今臣與範、昌裔言,未嘗不相表裏,二臣出臺,臣
嘉定二年進士。
歷官為軍器少監,行太府寺丞,行校書郎,升祕書丞兼權司封郎官,兼樞密院編修官,升著作郎,時暫兼權直舍人院。
輪對,言:「願陛下養心,以清明約己,以恭儉進德,以剛毅發強,毋以旨酒違善言,毋以嬖禦嫉莊士,毋以靡曼之色伐天性。
杜漸防微,澄源正本,使君身之所自立者先有其地。
夫然後移所留之聰明以經世務,移所舍之精神以強國政,移所用之心力以恤罷民,移所當省之浮費以犒邊上久戍之士,則不惟可以消弭災變,攘除姦兇,殄滅寇賊,雖以是建久安長治之策可也。
」 他日入對,又言:「誦往哲之遺言,進謀國之上策,實不過曰內修政事而已。
然所謂內修者,非但車馬器械之謂也。
袞職之闕,所當修也;官師之曠,所當修也;出令之所弗清,所當修也;本兵之地弗嚴,所當修也;直言敢諫之未得其職,所當修也;折衝禦侮之弗堪其任,所當修也。
陛下退修於其上,百官有司交修於其下,朝廷既正,人心既附,然後申警國人,精討軍實,合內修外攘為一事,神州赤縣,皆在吾指顧中矣。
」 火災,應詔上封曰:「京城之災,京城之所見也。
四方有敗,陛下亦得而見之乎?夫慘莫慘於兵也,而連年不戢,則甚於火矣。
酷莫酷於吏也,而頻歲橫征,則猛於火矣。
閩之民困於盜,浙之民困於水,蜀之民困於兵。
橫斂之原既不澄於上,包苴之根又不絕於下。
譬彼壞木,疾用無枝,而內涸之形見矣。
」 遷祕書少監,兼權中書舍人,尋遷起居舍人兼權吏部侍郎,兼直學士院。
疏言:「世之識治體而憂時幾者,以為天運將變矣,世道將降矣,國論將更矣,正人將引去而舊人將登用矣。
執持初意,封植正論,茲非砥柱傾頹之時乎?若使廉通敏慧者專治財賦,淑慎曉暢者專禦軍旅,明清敬謹者專典刑獄,經術通明使道訓典,文雅麗則使作訓辭,秉節堅厲使備風憲,奉法循理使居牧守,剛直有守者不聽其引去,恬退無競者不聽其裡居,功名慷慨者不佚之以祠庭,言論闓爽者不寘之於外服,隨才器使,各盡其分,則短長小大,安有不適用者哉!」又言謹政體、正道揆、厲臣節、綜軍務四事。
權刑部尚書兼修玉牒,以寶章閣直學士知寧國府,提舉太平興國宮,進寶章閣學士,差知溫州。
赴官,道間聞溫州饑,至處州,乞蠲租科降,救餓者四萬八千有奇,放夏稅一十二萬有奇,秋苗二萬八千有奇,病者復與之藥。
事聞,賜衣帶鞍馬。
改知泉州,以言罷。
所著有鶴林集。
徐範字彜父,福州候官人。
少孤,刻苦授徒以養母。
與兄同舉于鄉,入太學,未嘗以疾言遽色先人。
丞相趙汝愚去位,祭酒李祥、博士楊簡論救之,俱被斥逐。
同舍生議叩閽上書,書已具,有閩士亦署名,忽夜傳韓侂冑將寘言者重辟,閩士怖,請削名,範之友亦勸止之。
範慨然曰:「業已書名矣,尚何變?」書奏,侂冑果大怒,謂其扇搖國是,各送五百裡編管。
範謫臨海,與兄歸同往,禁錮十餘年。
登嘉定元年進士第。
授清江縣尉,辟江、淮制置司準備差遣。
屬邊事紛糺,營砦子弟募隸軍籍者未及涅,洶洶相驚。
一夕,秉燭招刺千餘人,踴躍爭奮。
差主管戶部架閣,改太學錄,遷國子監主簿。
入對,言:「時平,不急之務、無用之官,猶當痛加裁節,矧多事之秋,所貴全萬民之命,紓一時之急,獨奈何坐視其無救而以虛文自蔽哉!願懲既往之失,廢無用之文,一意養民,以培國本。
」 丐外,添差通判澤州。
湖湘大旱,振救多所裨益。
知邵武軍,尋召赴行在,言:「功利不若道德,刑罰不若恩厚,雜伯不若純王,異端不若儒術,諛佞不若直諫,便嬖不若正人,奢侈不若詩書,盤遊不若節儉,玩好不若宵衣旰食,窮黷不若偃兵息民。
是非兩立,明白易見。
幾微之際,大體所關。
積習不移,治道舛矣。
」遷國子監丞,徙太常丞,權都官郎官,改祕書丞、著作郎、起居郎、兼國史編修、實錄檢討。
以朝奉大夫緻仕。
卒,贈朝請大夫、集英殿修撰。
李韶字元善,彌遜之曾孫也。
父文饒,為台州司理參軍,每謂人曰:「吾司臬多陰德,後有興者。
」韶五歲,能賦梅花。
嘉定四年,與其兄寧同舉進士。
調南雄州教授。
校文廣州,時有當國之親故私報所業,韶卻之。
調慶元。
丞相史彌遠薦士充學職,韶不與。
袁燮求學宮射圃益其居,亦不與,燮以此更敬韶。
以廉勤薦,遷主管三省架閣文字,遷太學正,改太學博士。
上封事諫濟王竑獄,且以書曉彌遠,言甚懇到。
又救太學生寗式,迕學官。
丐外,添差通判泉州。
郡守遊九功素清嚴,獨異顧韶。
改知道州。
葺周惇頤故居,錄其子孫於學宮,且周其家。
紹定四年,行都災,韶應詔言事。
提舉福建市舶。
會星變,又應詔言事。
入為國子監丞,改知泉州兼市舶。
端平元年,召。
明年,轉太府寺丞,遷都官郎官,遷尚左郎官。
未幾,拜右正言。
奏乞以國事、邊防二事專委丞相鄭清之、喬行簡各任責。
論汰兵、節財及襄、蜀邊防。
又論史嵩之、王遂和戰異議,迄無成功,請出遂於要藩,易嵩之於邊面,使各盡其才。
史宅之將守袁州,韶率同列一再劾之。
俱不報。
乞解言職,拜殿中侍禦史,辭,不允。
奏曰:「頃同臣居言職者四人,未踰月徐清叟去,未三月杜範、吳昌裔免,獨臣尚就列。
清叟昨言『三漸』,臣繼其說,李宗勉又繼之,陛下初不加怒,而清叟竟去,猶曰清叟倡之也。
今臣與範、昌裔言,未嘗不相表裏,二臣出臺,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