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四百0七 列傳第一百六十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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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範 楊簡錢時附 張虙 呂午子沆 杜範字成之,黃巖人。

    少從其從祖爗、知仁遊,從祖受學朱熹,至範益著。

    嘉定元年舉進士,調金壇尉,再調婺州司法。

    紹定三年,主管戶部架閣文字。

    六年,遷大理司直。

     端平元年,改授軍器監丞。

    明年,入對,言:「陛下親覽大政,兩年于茲。

    今不惟未覩更新之效,而或者乃有浸不如舊之憂。

    夫緻弊必有原,救弊必有本,積三四十年之蠧習,浸漬薰染,日深日腐,有不可勝救者,其原不過私之一字耳。

    陛下固宜懲其弊原,使私意淨盡。

    顧以天位之重而或藏其私憾,天命有德而或濫於私予,天討有罪而或制於私情,左右近習之言或溺於私聽,土木無益之工或侈於私費,隆禮貌以尊賢而用之未盡,溫辭色以納諫而行之惟艱,此陛下之私有未去也。

    和衷之美不著,同列之意不孚,紙尾押敕,事不預知,同堂決事,莫相可否,集議盈庭而施行決於私見,諸賢在列而密計定於私門,此大臣之私有未去也。

    君相之私容有未去,則教條之頒徒為虛文。

    近者召用名儒,發明格物緻知、誠意正心之學,有好議論者,乃從而詆訾訕笑之,陛下一惑其言,即有厭棄儒學之意。

    此正賢不肖進退之機,天下安危所係,願以其講明見之施行。

    」 改秘書郎,尋拜監察禦史。

    奏:「曩者權臣所用臺諫,必其私人,約言已堅,而後出命。

    其所彈擊,悉承風旨,是以紀綱蕩然,風俗大壞。

    陛下親政,首用洪咨夔、王遂,痛矯宿弊,斥去奸邪。

    然廟堂之上,奉制尚多。

    言及貴近,或委曲回護,而先行丐祠之請;事有掣肘,或彼此調停,而卒收論罪之章。

    亦有彈墨尚新而已頒除目,沙汰未幾而旋得美官。

    自是臺諫風采,昔之振揚者日以鑠;朝廷紀綱,昔之漸起者日以壞。

    」理宗深然之。

     又奏九江守何炳年老不足備風寒,事寢不行。

    範再奏曰:「一守臣之未罷其事小,臺諫之言不行其事大。

    阻臺諫之言猶可也,至於陛下之旨匿而不行,此豈勵精親政之時所宜有哉!」丞相鄭清之見之大怒,五上章丐去,有「危機將發,朋比禍作」之語;且謂範順承風旨,粉飾擠陷。

    範遂自劾,言:「宰相之與臺諫,官有尊卑而事關一體,但當同心為國,豈容以私而害公。

    行之者宰相,言之者臺諫。

    行之者豈盡合於事宜,言之者或未免於攻詆,清明之朝,此特常事。

    古者大臣欲扶持紀綱,故必崇奬臺諫,聞有因言而待罪者矣,未聞有諱言而含怒者也。

    曩者柄臣所用臺諫,必其私人;陛下更新庶政,而臺諫皆出於親擢。

    若廟堂不欲臣言其親故,鉗其口,奪其氣,則與曩者之用私人何以異?不知所謂『承順風旨』者何人?『粉飾擠陷』者何事?乞檢臣前奏,賜之罷黜,以從臣退安田裡之欲。

    」 時清之妄邀邊功,用師河、洛,兵民死者十數萬,資糧器甲悉委於敵,邊境騷然,中外大困。

    範率合臺論其事,併言制閫之詐謀罔上。

    於是凡侍從、近臣之不合時望者,監司、郡守之貪暴害民者,皆以次論斥。

    清之愈忌之,改太常少卿。

    轉對言:「今日之病,莫大於賄賂交結之風。

    名譽已隆者賈左右之譽以固寵,宦遊未達者惟梯級之求以進身。

    邊方帥臣,黃金不行於反間,而以探刺朝廷;厚賜不優於士卒,而以交通勢要。

    以緻賞罰顛倒,威令慢褻,罪貶者拒命而不行,棄城者巧計以求免,提援兵者召亂而肆掠,當重任者怙勢而奪攘。

    下至禁旅,驕悍難制,監軍羣聚相剽劫。

    欲望陛下毋以小恩廢大誼,毋以私情撓公法,嚴制宮掖,不使片言得以入於閫;禁約閹宦,不使讒諂得以售其姦。

    」範自入臺,屢丐祠,至是復五上歸田之請,皆不允。

     遷秘書監兼崇政殿說書。

    大元兵徇江陵,範乞屯兵蘄、黃以防窺江,且令沿江帥臣兼江、淮制置大使以重其權,令淮西帥臣急調兵撥糧以援江陵。

    拜殿中侍禦史,辭不獲,乃因講筵,奏:「臣嘗冒耳目之寄,輒忤宰相,至煩陛下委曲調護,今又使居向者負芒之地,豈以臣絕私比,而其言猶有可取耶?抑以臣巽懦之質,易於調護,而姑使之備數耶?昔人主之於諍臣,非樂而聽之,即勉而從之,否則疏而遠之,未聞有不用其言而復用其人者。

    陛下自端平親政以來,召用正人以振臺綱,未幾而有委曲調護之弊,其所彈擊,或牽制而不行,其所斥逐,復因緣以求進。

    臣於入臺之初,固已力言之,不惟不之革,而其弊滋甚,甚至節貼而文理不全,易寫而臺印無有,中書不敢執奏,見者為之緻疑。

    不意聖明之時,其弊一至於此。

    陛下以其言之不可用,又從而超遷之,則是臺諫之官,專為仕途之捷徑。

    陛下但知崇奬臺諫為盛德,而不知阻抑直言之為弊政,則陛下外有好諫之名,內有拒諫之實,天下豈有虛可以蓋實哉。

    」範始以不得其言不去為恨,至是遂極言臺諫失職之弊。

     時襄、蜀俱壞,江陵孤危,兩浙震恐,復言:「清之橫啟邊釁,幾危宗祀,及其子招權納賄,貪冒無厭,盜用朝廷錢帛以易貨外國,且有實狀。

    」併言:「簽書樞密院事李鳴復與史寅午、彭大雅以賄交結,曲為之地。

    鳴復既不恤父母之邦,亦何有陛下之社稷。

    」帝以清之潛邸舊臣,鳴復未見大罪,未即行,範亦不入臺。

    帝促之,範奏:「鳴復不去則臣去,安敢入經筵?」方再奏之,鳴復抗疏自辨,言:「臺臣論臣,不知所指何事,豈以臣嘗主和議耶?幸未斥退,則安國家、利社稷,死生以之;否則無家可歸,惟有扁舟五湖耳。

    」範又極言其寡廉鮮恥,既而合臺劾之,太學諸生亦上書交攻之。

    鳴復將出關,帝又遣使召回,範復與合臺奏:「鳴復為宰執,所交惟史寅午、彭大雅,此等相與陰謀,不過賂近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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