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三百四十三 列傳第一百0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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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喜聚肆以謗官政,將雖弗禁,其俗自息。

     召為兵部侍郎。

    上疏言:「兵措於形勢之內,最彰而易知;隱於權用之表,最微而難能。

    此天下之至機也。

    是以治兵有制,名雖不同,從而橫之,方而圓之,使萬衆猶一人;車馬有數,用雖不同,合而分之,散而斂之,取四方猶跬步;制器有度,工雖不同,左而右之,近而遠之,運衆算猶掌握。

    非天下之至神,孰能與此?」又條奏八事,以為「兵之事有三:曰禁兵,曰廂兵,曰民兵。

    馬之事有三:曰養馬,曰市馬,曰牧馬。

    兵器之事有二:曰繕作,曰給用。

    」及西方用兵,神宗遣近侍問兵馬之數,將立具上之;明日,訪樞臣,不能對也。

     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府。

    元祐三年,再為翰林學士。

    四年,拜尚書右丞。

    將自以在先朝為侍從,每討熙、豐舊章以聞。

    中旨用王文郁、姚兕領軍,執政復議用張利一、張守約。

    將始與執政同議,復密疏利一不可用。

    言者論其窺伺主意,衒直賣友。

    罷為資政殿學士、知定州,移揚州,又移大名府。

     會黃河東、北二議未決,將曰:「度今之利,謂宜因梁村之口以行東,因內黃之口以行北,而盡閉諸口,以絕大名諸州之患。

    俟水大至,觀故道足以受之,則內黃之口可塞;不足以受之,則梁村之口可以止;兩不能相奪,則各因其自流以待之。

    」 紹聖初,入為吏部尚書,上疏乞依元豐詔,定北郊夏至親祀。

    拜尚書左丞、中書侍郎。

    章惇為相,與蔡卞同肆羅織,貶謫元祐諸臣,奏發司馬光墓。

    哲宗以問將,對曰:「發人之墓,非盛德事。

    」方黨禍作,或舉漢、唐誅戮故事,帝復問將,對曰:「二代固有之,但祖宗以來未之有,本朝治道所以遠過漢、唐者,以未嘗輒戮大臣也。

    」哲宗皆納之。

     將嘗議正夏人罪,以涇原近夏而地廣,謀帥尤難,乞用章楶,楶果有功。

    崇寧元年,進門下侍郎,累官金紫光祿大夫,撫定鄯、廓州。

    邊臣欲舉師渡河,朝議難之,將獨謂:「外國不可以爽信,而兵機有不可失,既已戒期,願遂從之。

    」未幾,捷書至,將以復河、湟功轉特進,凡居政地十年。

     禦史中丞朱諤取將舊謝章表,析文句以為謗,且謂:「將左顧右視,見利則回,幡然改圖,初無定論。

    元祐間嘗為丞轄,則盡更元豐之所守。

    紹聖初復秉鈞軸,則陰匿元祐之所為。

    逮至建中,尚此冒居,則紹聖之所為已皆非矣。

    強顏今日,亦復偷安,則建中之所為亦隨改焉。

    」遂以資政殿大學士知河南府。

    言者不已,降資政殿學士、知潁昌府,移大名,加觀文殿學士、奉國軍節度使。

    在大名六年,數告老,召為佑神觀使。

    政和初,卒,年七十五。

    贈開府儀同三司,謚曰文定。

     子份,龍圖閣學士。

     鄧潤甫字溫伯,建昌人。

    嘗避高魯王諱,以字為名,別字聖求,後皆復之。

    第進士,為上饒尉、武昌令。

    舉賢良方正,召試不應。

    熙寧中,王安石以潤甫為編修中書條例、檢正中書戶房事。

    神宗覽其文,除集賢校理、直舍人院,改知諫院、知制誥。

    同鄧綰、張琥治鄭俠獄,深緻其文,入馮京、王安國、丁諷、王堯臣於罪。

     擢禦史中丞。

    上疏曰:「向者陛下登用雋賢,更易百度,士狃於見聞,蔽於俗學,競起而萃非之,故陛下排斥異論,以圖治功。

    然言責之路,反為壅抑;非徒抑之,又或疑之。

    論卹民力,則疑其違道幹譽;論補法度,則疑其同乎流俗;論斥人物,則疑其訐以為直。

    故敢言之氣日以折,而天下事變,有不得盡聞。

    曩變法之初,勢自當爾。

    今法度已就緒,宜有以來天下論議。

    至於淫辭詖行,有挾而發,自當屏棄。

    如此,則善言不伏,而真大治也。

    」 李憲措置熙河邊事,潤甫率其屬周尹、蔡承禧、彭汝礪上書切諫,其略雲:「自唐開元以來,用楊思勗、魚朝恩、程元振、吐突承璀為將。

    有功,則負勢驕恣,陵轢公卿;無功,則挫損國威,為四國笑。

    今陛下使憲將兵,功之成否,非臣等所能預料。

    然以往事監之,其有害必矣。

    陛下仁聖神武,駕禦豪桀,雖憲百輩,顧何能為,獨不長念卻慮,為萬世之計乎?豈可使國史所書,以中人將兵,自陛下始?後世沿襲故迹,視以為常,進用其徒握兵柄,則天下之患,將有不可勝言者矣!」不聽。

     又言:「興利之臣,議前代帝王陵寢,許民請射耕墾,而司農可之。

    唐之諸陵,因此悉見芟劉,昭陵喬木,翦伐無遺。

    熙寧著令,本禁樵采,遇郊祀則敕吏緻祭,德意可謂遠矣。

    小人掊克,不顧大體。

    願絀創議之人,而一切如令。

    」從之。

     遷翰林學士。

    因論奏相州獄,為蔡確所陷,落職知撫州。

    移杭州,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府。

    召復翰林學士兼掌皇子閤牋記,一時制作,獨倚潤甫焉。

    哲宗立,惟潤甫在院,一夕草制二十有二。

    進承旨,修撰神宗實錄。

    以母喪去,終制,為吏部尚書。

    梁燾論其草蔡確制,妄稱有定策功,乃以龍圖閣學士知亳州。

    閱歲,復以承旨召。

    數月,除端明殿學士、禮部尚書。

    請郡,得知蔡州,移永興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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