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三百四十三 列傳第一百0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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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喜聚肆以謗官政,將雖弗禁,其俗自息。
召為兵部侍郎。
上疏言:「兵措於形勢之內,最彰而易知;隱於權用之表,最微而難能。
此天下之至機也。
是以治兵有制,名雖不同,從而橫之,方而圓之,使萬衆猶一人;車馬有數,用雖不同,合而分之,散而斂之,取四方猶跬步;制器有度,工雖不同,左而右之,近而遠之,運衆算猶掌握。
非天下之至神,孰能與此?」又條奏八事,以為「兵之事有三:曰禁兵,曰廂兵,曰民兵。
馬之事有三:曰養馬,曰市馬,曰牧馬。
兵器之事有二:曰繕作,曰給用。
」及西方用兵,神宗遣近侍問兵馬之數,將立具上之;明日,訪樞臣,不能對也。
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府。
元祐三年,再為翰林學士。
四年,拜尚書右丞。
將自以在先朝為侍從,每討熙、豐舊章以聞。
中旨用王文郁、姚兕領軍,執政復議用張利一、張守約。
將始與執政同議,復密疏利一不可用。
言者論其窺伺主意,衒直賣友。
罷為資政殿學士、知定州,移揚州,又移大名府。
會黃河東、北二議未決,將曰:「度今之利,謂宜因梁村之口以行東,因內黃之口以行北,而盡閉諸口,以絕大名諸州之患。
俟水大至,觀故道足以受之,則內黃之口可塞;不足以受之,則梁村之口可以止;兩不能相奪,則各因其自流以待之。
」 紹聖初,入為吏部尚書,上疏乞依元豐詔,定北郊夏至親祀。
拜尚書左丞、中書侍郎。
章惇為相,與蔡卞同肆羅織,貶謫元祐諸臣,奏發司馬光墓。
哲宗以問將,對曰:「發人之墓,非盛德事。
」方黨禍作,或舉漢、唐誅戮故事,帝復問將,對曰:「二代固有之,但祖宗以來未之有,本朝治道所以遠過漢、唐者,以未嘗輒戮大臣也。
」哲宗皆納之。
將嘗議正夏人罪,以涇原近夏而地廣,謀帥尤難,乞用章楶,楶果有功。
崇寧元年,進門下侍郎,累官金紫光祿大夫,撫定鄯、廓州。
邊臣欲舉師渡河,朝議難之,將獨謂:「外國不可以爽信,而兵機有不可失,既已戒期,願遂從之。
」未幾,捷書至,將以復河、湟功轉特進,凡居政地十年。
禦史中丞朱諤取將舊謝章表,析文句以為謗,且謂:「將左顧右視,見利則回,幡然改圖,初無定論。
元祐間嘗為丞轄,則盡更元豐之所守。
紹聖初復秉鈞軸,則陰匿元祐之所為。
逮至建中,尚此冒居,則紹聖之所為已皆非矣。
強顏今日,亦復偷安,則建中之所為亦隨改焉。
」遂以資政殿大學士知河南府。
言者不已,降資政殿學士、知潁昌府,移大名,加觀文殿學士、奉國軍節度使。
在大名六年,數告老,召為佑神觀使。
政和初,卒,年七十五。
贈開府儀同三司,謚曰文定。
子份,龍圖閣學士。
鄧潤甫字溫伯,建昌人。
嘗避高魯王諱,以字為名,別字聖求,後皆復之。
第進士,為上饒尉、武昌令。
舉賢良方正,召試不應。
熙寧中,王安石以潤甫為編修中書條例、檢正中書戶房事。
神宗覽其文,除集賢校理、直舍人院,改知諫院、知制誥。
同鄧綰、張琥治鄭俠獄,深緻其文,入馮京、王安國、丁諷、王堯臣於罪。
擢禦史中丞。
上疏曰:「向者陛下登用雋賢,更易百度,士狃於見聞,蔽於俗學,競起而萃非之,故陛下排斥異論,以圖治功。
然言責之路,反為壅抑;非徒抑之,又或疑之。
論卹民力,則疑其違道幹譽;論補法度,則疑其同乎流俗;論斥人物,則疑其訐以為直。
故敢言之氣日以折,而天下事變,有不得盡聞。
曩變法之初,勢自當爾。
今法度已就緒,宜有以來天下論議。
至於淫辭詖行,有挾而發,自當屏棄。
如此,則善言不伏,而真大治也。
」 李憲措置熙河邊事,潤甫率其屬周尹、蔡承禧、彭汝礪上書切諫,其略雲:「自唐開元以來,用楊思勗、魚朝恩、程元振、吐突承璀為將。
有功,則負勢驕恣,陵轢公卿;無功,則挫損國威,為四國笑。
今陛下使憲將兵,功之成否,非臣等所能預料。
然以往事監之,其有害必矣。
陛下仁聖神武,駕禦豪桀,雖憲百輩,顧何能為,獨不長念卻慮,為萬世之計乎?豈可使國史所書,以中人將兵,自陛下始?後世沿襲故迹,視以為常,進用其徒握兵柄,則天下之患,將有不可勝言者矣!」不聽。
又言:「興利之臣,議前代帝王陵寢,許民請射耕墾,而司農可之。
唐之諸陵,因此悉見芟劉,昭陵喬木,翦伐無遺。
熙寧著令,本禁樵采,遇郊祀則敕吏緻祭,德意可謂遠矣。
小人掊克,不顧大體。
願絀創議之人,而一切如令。
」從之。
遷翰林學士。
因論奏相州獄,為蔡確所陷,落職知撫州。
移杭州,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府。
召復翰林學士兼掌皇子閤牋記,一時制作,獨倚潤甫焉。
哲宗立,惟潤甫在院,一夕草制二十有二。
進承旨,修撰神宗實錄。
以母喪去,終制,為吏部尚書。
梁燾論其草蔡確制,妄稱有定策功,乃以龍圖閣學士知亳州。
閱歲,復以承旨召。
數月,除端明殿學士、禮部尚書。
請郡,得知蔡州,移永興軍。
元
召為兵部侍郎。
上疏言:「兵措於形勢之內,最彰而易知;隱於權用之表,最微而難能。
此天下之至機也。
是以治兵有制,名雖不同,從而橫之,方而圓之,使萬衆猶一人;車馬有數,用雖不同,合而分之,散而斂之,取四方猶跬步;制器有度,工雖不同,左而右之,近而遠之,運衆算猶掌握。
非天下之至神,孰能與此?」又條奏八事,以為「兵之事有三:曰禁兵,曰廂兵,曰民兵。
馬之事有三:曰養馬,曰市馬,曰牧馬。
兵器之事有二:曰繕作,曰給用。
」及西方用兵,神宗遣近侍問兵馬之數,將立具上之;明日,訪樞臣,不能對也。
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府。
元祐三年,再為翰林學士。
四年,拜尚書右丞。
將自以在先朝為侍從,每討熙、豐舊章以聞。
中旨用王文郁、姚兕領軍,執政復議用張利一、張守約。
將始與執政同議,復密疏利一不可用。
言者論其窺伺主意,衒直賣友。
罷為資政殿學士、知定州,移揚州,又移大名府。
會黃河東、北二議未決,將曰:「度今之利,謂宜因梁村之口以行東,因內黃之口以行北,而盡閉諸口,以絕大名諸州之患。
俟水大至,觀故道足以受之,則內黃之口可塞;不足以受之,則梁村之口可以止;兩不能相奪,則各因其自流以待之。
」 紹聖初,入為吏部尚書,上疏乞依元豐詔,定北郊夏至親祀。
拜尚書左丞、中書侍郎。
章惇為相,與蔡卞同肆羅織,貶謫元祐諸臣,奏發司馬光墓。
哲宗以問將,對曰:「發人之墓,非盛德事。
」方黨禍作,或舉漢、唐誅戮故事,帝復問將,對曰:「二代固有之,但祖宗以來未之有,本朝治道所以遠過漢、唐者,以未嘗輒戮大臣也。
」哲宗皆納之。
將嘗議正夏人罪,以涇原近夏而地廣,謀帥尤難,乞用章楶,楶果有功。
崇寧元年,進門下侍郎,累官金紫光祿大夫,撫定鄯、廓州。
邊臣欲舉師渡河,朝議難之,將獨謂:「外國不可以爽信,而兵機有不可失,既已戒期,願遂從之。
」未幾,捷書至,將以復河、湟功轉特進,凡居政地十年。
禦史中丞朱諤取將舊謝章表,析文句以為謗,且謂:「將左顧右視,見利則回,幡然改圖,初無定論。
元祐間嘗為丞轄,則盡更元豐之所守。
紹聖初復秉鈞軸,則陰匿元祐之所為。
逮至建中,尚此冒居,則紹聖之所為已皆非矣。
強顏今日,亦復偷安,則建中之所為亦隨改焉。
」遂以資政殿大學士知河南府。
言者不已,降資政殿學士、知潁昌府,移大名,加觀文殿學士、奉國軍節度使。
在大名六年,數告老,召為佑神觀使。
政和初,卒,年七十五。
贈開府儀同三司,謚曰文定。
子份,龍圖閣學士。
鄧潤甫字溫伯,建昌人。
嘗避高魯王諱,以字為名,別字聖求,後皆復之。
第進士,為上饒尉、武昌令。
舉賢良方正,召試不應。
熙寧中,王安石以潤甫為編修中書條例、檢正中書戶房事。
神宗覽其文,除集賢校理、直舍人院,改知諫院、知制誥。
同鄧綰、張琥治鄭俠獄,深緻其文,入馮京、王安國、丁諷、王堯臣於罪。
擢禦史中丞。
上疏曰:「向者陛下登用雋賢,更易百度,士狃於見聞,蔽於俗學,競起而萃非之,故陛下排斥異論,以圖治功。
然言責之路,反為壅抑;非徒抑之,又或疑之。
論卹民力,則疑其違道幹譽;論補法度,則疑其同乎流俗;論斥人物,則疑其訐以為直。
故敢言之氣日以折,而天下事變,有不得盡聞。
曩變法之初,勢自當爾。
今法度已就緒,宜有以來天下論議。
至於淫辭詖行,有挾而發,自當屏棄。
如此,則善言不伏,而真大治也。
」 李憲措置熙河邊事,潤甫率其屬周尹、蔡承禧、彭汝礪上書切諫,其略雲:「自唐開元以來,用楊思勗、魚朝恩、程元振、吐突承璀為將。
有功,則負勢驕恣,陵轢公卿;無功,則挫損國威,為四國笑。
今陛下使憲將兵,功之成否,非臣等所能預料。
然以往事監之,其有害必矣。
陛下仁聖神武,駕禦豪桀,雖憲百輩,顧何能為,獨不長念卻慮,為萬世之計乎?豈可使國史所書,以中人將兵,自陛下始?後世沿襲故迹,視以為常,進用其徒握兵柄,則天下之患,將有不可勝言者矣!」不聽。
又言:「興利之臣,議前代帝王陵寢,許民請射耕墾,而司農可之。
唐之諸陵,因此悉見芟劉,昭陵喬木,翦伐無遺。
熙寧著令,本禁樵采,遇郊祀則敕吏緻祭,德意可謂遠矣。
小人掊克,不顧大體。
願絀創議之人,而一切如令。
」從之。
遷翰林學士。
因論奏相州獄,為蔡確所陷,落職知撫州。
移杭州,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府。
召復翰林學士兼掌皇子閤牋記,一時制作,獨倚潤甫焉。
哲宗立,惟潤甫在院,一夕草制二十有二。
進承旨,修撰神宗實錄。
以母喪去,終制,為吏部尚書。
梁燾論其草蔡確制,妄稱有定策功,乃以龍圖閣學士知亳州。
閱歲,復以承旨召。
數月,除端明殿學士、禮部尚書。
請郡,得知蔡州,移永興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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