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三百三十二 列傳第九十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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滕元發 李師中 陸詵子師閔 趙禼 孫路 遊師雄 穆衍 滕元發初名甫,字元發。

    以避高魯王諱,改字為名,而字達道,東陽人。

    將生之夕,母夢虎行月中,墮其室。

    性豪雋慷慨,不拘小節。

    九歲能賦詩,範仲淹見而奇之。

    舉進士,廷試第三,用聲韻不中程,罷,再舉,復第三。

    授大理評事、通判湖州。

    孫沔守杭,見而異之,曰:「奇才也,後當為賢將。

    」授以治劇守邊之略。

     召試,為集賢校理、開封府推官、鹽鐵戶部判官、同修起居注。

    英宗書其姓名藏禁中,未及用。

    神宗即位,召問治亂之道,對曰:「治亂之道如黑白、東西,所以變色易位者,朋黨汨之也。

    」神宗曰:「卿知君子小人之黨乎?」曰:「君子無黨,辟之草木,綢繆相附者必蔓草,非松柏也。

    朝廷無朋黨,雖中主可以濟;不然,雖上聖亦殆。

    」神宗以為名言,太息久之。

     進知制誥、知諫院。

    禦史中丞王陶論宰相不押班為跋扈,神宗以問元發,元發曰:「宰相固有罪,然以為跋扈,則臣以為欺天陷人矣。

    」拜禦史中丞。

    種諤擅築綏州,且與薛向發諸路兵,環、慶、保安皆出剽掠,夏人誘殺將官楊定。

    元發上疏極言諒祚已納款,不當失信,邊隙一開,兵連民疲,必為內憂。

    又中書、樞密制邊事多不合,中書賞戰功而樞密降約束,樞密詰修堡而中書降褒詔。

    元發言:「戰守,大事也,而異同如是,願敕二府必同而後下。

    」宰相以其子判鼓院,諫官謂不可。

    神宗曰:「鼓院傳達而已,何與於事。

    」元發曰:「人有訴宰相,使其子達之,可乎?」神宗悟,為罷之。

     京師郡國地震,元發上疏指陳緻災之由,大臣不悅,出知秦州。

    神宗曰:「秦州,非朕意也。

    」留不遣。

    館伴契丹使楊興公,開懷與之語,興公感動,將去,泣之而別。

    河北地大震,命元發為安撫使。

    時城舍多圮,吏民懼壓,皆幄寢茇舍,元發獨處屋下,曰:「屋摧民死,吾當以身同之。

    」瘞死食饑,除田租,修隄障,察貪殘,督盜賊,北道遂安。

    除翰林學士、知開封府。

    民王穎有金為隣婦所隱,閱數尹不獲直。

    穎憤而緻傴,扶杖訴于庭。

    元發一問得實,反其金,穎投杖仰謝,失傴所在。

     夏國主秉常被篡,元發言:「繼遷死時,李氏幾不立矣。

    當時大臣不能分建諸豪,乃以全地王之,至今為患。

    今秉常失位,諸將爭權,天以此遺陛下,若再失此時,悔將無及。

    請擇立一賢將,假以重權,使經營分裂之,可不勞而定,百年之計也。

    」神宗奇其策,然不果用。

     元發在神宗前論事,如家人父子,言無文飾,洞見肝鬲。

    神宗知其誠藎,事無巨細,人無親疏,輒皆問之。

    元發隨事解答,不少嫌隱。

    王安石方立新法,天下詾詾。

    恐元發有言,神宗信之也,因事,以翰林侍讀學士出知鄆州。

    徙定州。

    初入郡,言新法之害,且曰:「臣始以意度其不可耳,既為郡,乃親見之。

    」歲旱求言,又疏奏:「新法害民者,陛下既知之矣,但下一手詔,應熙寧三年以來所行有不便者,悉罷之,則民心悅而天意解矣。

    」皆不聽。

     歷青州、應天府、齊鄧二州。

    會婦黨李逢為逆,或因以擠之,黜為池州,未行,改安州。

    流落且十歲,猶以前過貶居筠州。

    或以為復有後命,元發談笑自若,曰:「天知吾直,上知吾忠,吾何憂哉。

    」遂上章自訟,有曰:「樂羊無功,謗書滿篋;即墨何罪,毀言日聞。

    」神宗覽之惻然,即以為湖州。

     哲宗登位,徙蘇、揚二州,除龍圖閣直學士,復知鄆州。

    學生食不給,民有爭公田二十年不決者,元發曰:「學無食而以良田飽頑民乎?」乃請以為學田,遂絕其訟。

    時淮南、京東饑,元發慮流民且至,將蒸為癘疫。

    先度城外廢營地,召諭富室,使出力為席屋,一夕成二千五百間,井竈器用皆具。

    民至如歸,所全活五萬。

    徙真定,又徙太原。

     元發治邊凜然,威行西北,號稱名帥。

    河東十二將,其八以備西邊,分半番休。

    元發至之八月,邊遽來告,請八將皆防秋。

    元發曰:「夏若併兵犯我,雖八將不敵;若其不來,四將足矣。

    」卒遣更休。

    防秋將懼,扣閤爭之。

    元發指其頸曰:「吾已舍此矣,頭可斬,兵不可出。

    」是歲,塞上無風塵警。

    詔以四砦賜夏人,葭蘆在河東,元發請先畫境而後棄,且曰:「取城易,棄城難。

    」命部將訾虎領兵護邊,夏不敢近。

    夏既得砦,又欲以綏德城為說,畫境出二十裡外。

    元發曰:「是一舉而失百裡,必不可。

    」九上章爭之。

     以老力求淮南,乃為龍圖閣學士,復知揚州,未至而卒,年七十一,贈左銀青光祿大夫,謚曰章敏。

     李師中字誠之,楚丘人。

    年十五,上封事言時政。

    父緯為涇原都監,夏人十餘萬犯鎮戎,緯帥兵出戰,而帥司所遣別將郭志高逗遛不進,諸將以衆寡不敵,不敢復出,緯坐責降。

    師中詣宰相辯父無罪,時呂夷簡為相,詰問不屈,夷簡怒,以為非布衣所宜言。

    對曰:「師中所言,父事也。

    」由是知名。

     舉進士,鄜延龐籍辟知洛川縣。

    民有罪,妨其農時者必遣歸,令農隙自詣吏。

    令當下者榜于民,或召父老諭之。

    租稅皆先期而集。

    民負官茶直十萬緡,追繫甚衆,師中為脫桎梏,語之曰:「公錢無不償之理,寬與汝期,可乎?」皆感泣聽命。

    乃令鄉置一匱,籍其名,許日輸所負,一錢以上輒投之,書簿而去。

    比終歲,逋者盡足。

    官移諸郡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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