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三百一十八 列傳第七十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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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,方平以為不可。
數日,遭父憂,服闋,以觀文殿學士留守西京。
入覲,留判尚書都省,力請知陳州。
安石行新法,方平陛辭,極論其害,曰:「民猶水也。
可以載舟,亦可以覆舟;兵猶火也,弗戢必自焚。
若新法卒行,必有覆舟、自焚之禍。
」帝憮然。
韓絳主西師,慶卒亂,京西轉運使令一路各會兵于州,民大駭。
方平持檄不下而奏之,帝曰:「守臣不當爾邪!」命罷諸郡兵。
召為宣徽北院使,留京師。
王安石深沮之,以為青州。
未行,帝問祖宗禦戎之要,對曰:「太祖不勤遠略,如靈夏、河西,皆因其酋豪,許之世襲;環州董遵誨、西山郭進、關南李漢超,皆優其祿賜,寬其文法。
諸將財力豐而威令行,間諜精審,吏士用命,故能以十五萬人而獲百萬之用。
及太宗謀取燕薊,又內徙李彜興、馮暉,於是朝廷始旰食矣。
真宗澶淵之克,與契丹盟,至今人不識兵革。
三朝之事如此。
近歲疆埸之臣,乃欲試天下於一擲,事成徼利,不成詒患,不可聽也。
」帝曰:「慶曆以來,卿知之乎?元昊初臣,何以待之?」對曰:「臣時為學士,誓詔封冊,皆出臣手。
」帝曰:「卿時已為學士,可謂舊德矣。
」 契丹泛使蕭禧來議疆事,臨當辭,臥驛中不起。
方平謂樞密使吳充曰:「但令主者日緻饋勿問,且使邊郡檄其國可也。
」充啟從之,禧即行。
除中太一宮使。
王安石弛銅禁,姦民日銷錢為器,邊關海舶不復譏錢出,錢日耗。
方平極論其害,請詰安石:「舉累朝之令典,一旦削除之,其意安在?」帝頗采其言,而方平求去。
進使南院,判應天府。
帝曰:「朕欲卿與韓絳共事,而卿論政不同;欲寘卿樞密,而卿論兵復異。
卿受先帝末命,訖無以副朕意乎?」遂行。
高麗使過府,長吏當送迎,方平言:「臣班視二府,不可為陪臣屈。
」詔但遣少尹。
王師征安南,方平言:「舉西北壯士健馬,棄之炎荒,其患有不可勝言者。
若師老費財,無功而還,社稷之福也。
」後皆如其言。
新法鬻河渡坊場,司農并及祠廟,宋閼伯、微子廟皆為賈區。
方平言:「宋王業所基,閼伯封於商丘,以主大火;微子為始封之君,是二祠者,亦不得免乎?」帝震怒,批牘尾曰:「慢神辱國,無甚於斯!」於是天下祠廟皆得不鬻。
數請老,以太子少師緻仕。
官制行,廢宣徽使,獨命領之如故。
哲宗立,加太子太保。
元祐六年,薨,年八十五。
贈司空。
遺令毋請謚,尚書右丞蘇轍為請,乃謚曰文定。
方平慷慨有氣節,既告老,論事益切,至於用兵、起獄,尤反覆言之。
且曰:「臣且死,見先帝地下,有以藉口矣。
」平居未嘗以言徇物,以色假人。
守蜀日,得眉山蘇洵與其二子軾、轍,深器異之。
嘗薦軾為諫官。
軾下制獄,又抗章為請,故軾終身敬事之,敘其文,以比孔融、諸葛亮。
晚,受知神宗。
王安石方用事,嶷然不小屈,以是望高一時。
守宋都日,富弼自亳移汝,過見之曰:「人固難知也。
」方平曰:「謂王安石乎?亦豈難知者!方平頃知皇祐貢舉,或稱其文學,辟以考校。
既入院,凡院中之事,皆欲紛更。
方平惡其人,檄使出,自是未嘗與語也。
」弼有愧色,蓋弼素亦善安石雲。
王拱辰字君貺,開封鹹平人。
元名拱壽,年十九,舉進士第一,仁宗賜以今名。
通判懷州,入直集賢院,歷鹽鐵判官、修起居注、知制誥。
慶曆元年,為翰林學士。
契丹使劉六符嘗謂賈昌朝曰:「塘濼何為者?一葦可杭,投箠可平;不然,決其堤,十萬土囊,即可路矣。
」仁宗以問拱辰,對曰:「兵事尚詭,彼誠有謀,不應以語我,此誇言爾。
設險守國,先王不廢,而祖宗所以限敵人也。
」至是,又使六符來,求關南十縣,斥太宗伐燕為無名,舉朝莫知所答。
拱辰曰:「王師征河東,契丹既通使,而寇石嶺關以援賊。
太宗怒,遂回軍伐之,豈謂無名?」乃作報書曰:「既交石嶺之鋒,遂有薊門之役。
」契丹得報,遂繼好如初。
帝喜,謂輔臣曰:「非拱辰深練故實,殆難答也。
」 權知開封府,拜禦史中丞。
夏竦除樞密使,拱辰言:「竦經略西師,無功稱而歸。
今置諸二府,何以厲世?」因對,極論之。
帝未省,據起,拱辰前引裾,乃納其說,竦遂罷。
又言:「滕宗諒在慶州,所為不度,而但降秩守虢,懼邊臣則効,宜施重責。
」未聽,即家居,求自貶。
乃徙宗諒嶽州,敕拱辰赴臺。
入見,帝曰:「言事官第自舉職,勿以朝廷未行為沮己,而輕去以沽名。
自今有當言者,宜力陳毋避。
」 僧紹宗以鑄佛像惑衆,都人競投金冶中,宮掖亦出貲佐之。
拱辰言:「西師宿邊,而財費於不急,動士心,起民怨。
」詔亟禁之。
蘇舜欽會賓客於進奏院,王益柔醉作傲歌,拱辰風其僚魚周詢、劉元瑜舉劾之。
兩人既竄廢,同席者俱逐。
時杜衍、範仲淹為政,多所更張,拱辰之黨不便。
舜欽、益柔皆仲淹所薦,而舜欽,衍壻也,故因是傾之,由此為公議所薄。
復以翰林學士權三司使。
坐舉富民鄭旭,出知鄭州,徙澶、瀛、并三州。
數歲還,為學士承旨兼侍讀。
帝於邇英閣置太玄經、蓍草,顧曰:「朕每閱此。
卿亦知其說乎?」拱辰具以對,且曰:「願陛下垂意六經,
數日,遭父憂,服闋,以觀文殿學士留守西京。
入覲,留判尚書都省,力請知陳州。
安石行新法,方平陛辭,極論其害,曰:「民猶水也。
可以載舟,亦可以覆舟;兵猶火也,弗戢必自焚。
若新法卒行,必有覆舟、自焚之禍。
」帝憮然。
韓絳主西師,慶卒亂,京西轉運使令一路各會兵于州,民大駭。
方平持檄不下而奏之,帝曰:「守臣不當爾邪!」命罷諸郡兵。
召為宣徽北院使,留京師。
王安石深沮之,以為青州。
未行,帝問祖宗禦戎之要,對曰:「太祖不勤遠略,如靈夏、河西,皆因其酋豪,許之世襲;環州董遵誨、西山郭進、關南李漢超,皆優其祿賜,寬其文法。
諸將財力豐而威令行,間諜精審,吏士用命,故能以十五萬人而獲百萬之用。
及太宗謀取燕薊,又內徙李彜興、馮暉,於是朝廷始旰食矣。
真宗澶淵之克,與契丹盟,至今人不識兵革。
三朝之事如此。
近歲疆埸之臣,乃欲試天下於一擲,事成徼利,不成詒患,不可聽也。
」帝曰:「慶曆以來,卿知之乎?元昊初臣,何以待之?」對曰:「臣時為學士,誓詔封冊,皆出臣手。
」帝曰:「卿時已為學士,可謂舊德矣。
」 契丹泛使蕭禧來議疆事,臨當辭,臥驛中不起。
方平謂樞密使吳充曰:「但令主者日緻饋勿問,且使邊郡檄其國可也。
」充啟從之,禧即行。
除中太一宮使。
王安石弛銅禁,姦民日銷錢為器,邊關海舶不復譏錢出,錢日耗。
方平極論其害,請詰安石:「舉累朝之令典,一旦削除之,其意安在?」帝頗采其言,而方平求去。
進使南院,判應天府。
帝曰:「朕欲卿與韓絳共事,而卿論政不同;欲寘卿樞密,而卿論兵復異。
卿受先帝末命,訖無以副朕意乎?」遂行。
高麗使過府,長吏當送迎,方平言:「臣班視二府,不可為陪臣屈。
」詔但遣少尹。
王師征安南,方平言:「舉西北壯士健馬,棄之炎荒,其患有不可勝言者。
若師老費財,無功而還,社稷之福也。
」後皆如其言。
新法鬻河渡坊場,司農并及祠廟,宋閼伯、微子廟皆為賈區。
方平言:「宋王業所基,閼伯封於商丘,以主大火;微子為始封之君,是二祠者,亦不得免乎?」帝震怒,批牘尾曰:「慢神辱國,無甚於斯!」於是天下祠廟皆得不鬻。
數請老,以太子少師緻仕。
官制行,廢宣徽使,獨命領之如故。
哲宗立,加太子太保。
元祐六年,薨,年八十五。
贈司空。
遺令毋請謚,尚書右丞蘇轍為請,乃謚曰文定。
方平慷慨有氣節,既告老,論事益切,至於用兵、起獄,尤反覆言之。
且曰:「臣且死,見先帝地下,有以藉口矣。
」平居未嘗以言徇物,以色假人。
守蜀日,得眉山蘇洵與其二子軾、轍,深器異之。
嘗薦軾為諫官。
軾下制獄,又抗章為請,故軾終身敬事之,敘其文,以比孔融、諸葛亮。
晚,受知神宗。
王安石方用事,嶷然不小屈,以是望高一時。
守宋都日,富弼自亳移汝,過見之曰:「人固難知也。
」方平曰:「謂王安石乎?亦豈難知者!方平頃知皇祐貢舉,或稱其文學,辟以考校。
既入院,凡院中之事,皆欲紛更。
方平惡其人,檄使出,自是未嘗與語也。
」弼有愧色,蓋弼素亦善安石雲。
王拱辰字君貺,開封鹹平人。
元名拱壽,年十九,舉進士第一,仁宗賜以今名。
通判懷州,入直集賢院,歷鹽鐵判官、修起居注、知制誥。
慶曆元年,為翰林學士。
契丹使劉六符嘗謂賈昌朝曰:「塘濼何為者?一葦可杭,投箠可平;不然,決其堤,十萬土囊,即可路矣。
」仁宗以問拱辰,對曰:「兵事尚詭,彼誠有謀,不應以語我,此誇言爾。
設險守國,先王不廢,而祖宗所以限敵人也。
」至是,又使六符來,求關南十縣,斥太宗伐燕為無名,舉朝莫知所答。
拱辰曰:「王師征河東,契丹既通使,而寇石嶺關以援賊。
太宗怒,遂回軍伐之,豈謂無名?」乃作報書曰:「既交石嶺之鋒,遂有薊門之役。
」契丹得報,遂繼好如初。
帝喜,謂輔臣曰:「非拱辰深練故實,殆難答也。
」 權知開封府,拜禦史中丞。
夏竦除樞密使,拱辰言:「竦經略西師,無功稱而歸。
今置諸二府,何以厲世?」因對,極論之。
帝未省,據起,拱辰前引裾,乃納其說,竦遂罷。
又言:「滕宗諒在慶州,所為不度,而但降秩守虢,懼邊臣則効,宜施重責。
」未聽,即家居,求自貶。
乃徙宗諒嶽州,敕拱辰赴臺。
入見,帝曰:「言事官第自舉職,勿以朝廷未行為沮己,而輕去以沽名。
自今有當言者,宜力陳毋避。
」 僧紹宗以鑄佛像惑衆,都人競投金冶中,宮掖亦出貲佐之。
拱辰言:「西師宿邊,而財費於不急,動士心,起民怨。
」詔亟禁之。
蘇舜欽會賓客於進奏院,王益柔醉作傲歌,拱辰風其僚魚周詢、劉元瑜舉劾之。
兩人既竄廢,同席者俱逐。
時杜衍、範仲淹為政,多所更張,拱辰之黨不便。
舜欽、益柔皆仲淹所薦,而舜欽,衍壻也,故因是傾之,由此為公議所薄。
復以翰林學士權三司使。
坐舉富民鄭旭,出知鄭州,徙澶、瀛、并三州。
數歲還,為學士承旨兼侍讀。
帝於邇英閣置太玄經、蓍草,顧曰:「朕每閱此。
卿亦知其說乎?」拱辰具以對,且曰:「願陛下垂意六經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