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三百一十七 列傳第七十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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帛,莫不有之。
往時,元昊內寇,出入五載,天下騷然。
及納款賜命,則被邊長吏,不復銓擇,高冠大裾,恥言軍旅。
一日契丹負恩,乘利入塞,豈特元昊之比耶?湖、廣蠻獠劫掠生民,調發督斂,軍須百出,三年于今,未聞分寸之效。
惟陛下念此三方之急,講長久之計,以上答天戒。
時旱蝗,民乏食,彥遠發常平倉賑救之。
部使者詰其專且摧價,彥遠不為屈。
召為右司諫,請勿數赦,擇牧守,增奉入以養廉吏,息土木以省功費。
遷起居舍人、直集賢院、知諫院。
會諸路奏大水,彥遠言陰氣過盛,在五行傳「下有謀上之象」,請嚴宮省宿衞。
未幾,有挾刃犯謻門者。
特賜五品服。
又上疏曰: 農為國家急務,所以順天養財,禦水旱,制蠻夷之原本也。
唐開元戶八百九十餘萬,而墾田一千四百三十餘萬頃。
今國家戶七百三十餘萬,而墾田二百一十五萬餘頃,其間逃廢之田,不下三十餘萬,是田疇不闢,而遊手者多也。
勸課其可不興乎? 本朝轉運使、提點刑獄、知州、通判,皆帶勸農之職,而徒有虛文,無勸導之實。
宜置勸農司,以知州為長官,通判為佐,舉清強幕職、州縣官為判官。
先以墾田頃畝及戶口數、屋塘、山澤、溝洫、桑柘,著之於籍,然後設法勸課,除害興利。
歲終農隙,轉運司考校之,第其賞罰。
楊懷敏妄言契丹主宗真死,乃除入內副都知;內侍黎用信以罪竄海島,赦歸,遽得環衞官緻仕;許懷德、慎鏞高年未謝事;楊景宗、郭承祐闟冗小人,宜廢不用:歷舉劾之,多見聽納。
彥遠性豪邁,其任言職,數有建明。
卒于官。
明逸字子飛。
繇殿中丞策制科,轉太常博士。
為呂夷簡所知,擢右正言。
首劾範仲淹、富弼:「更張綱紀,紛擾國經。
凡所推薦,多挾朋黨。
乞早罷免,使姦詐不敢效尤,忠實得以自立。
」疏奏,二人皆罷;其夕,杜衍亦免相。
明逸蓋希章得象、陳執中意也。
石元孫與夏人戰沒,以死事褒贈,既而生歸,朝廷釋不問。
明逸請正其僨軍之罪,乃竄之遠方而奪其恩。
進同修起居注、知制誥,擢知諫院,為翰林學士。
自登科至是,纔五年。
加史館修撰、知開封府。
妄人冷青自稱皇子,捕至府,明逸方正坐,青叱曰:「明逸安得不起?」明逸為起,坐尹京無威望;又獄吏榜婦人鄼氏墮足死,罷為龍圖閣學士、知蔡州。
歷揚青鄆曹州、應天府,還,判流內銓、知通進銀臺司,復出知成德軍、渭州。
加端明殿學士、知秦州。
先是,于闐入貢,道邈川,唃厮囉留不遣。
會其妻亡,前帥張方平請因而卹之,且誘其般次入貢,詔賻絹千匹。
明逸言:「朝廷撫唃氏至厚,頃以招馬為名,賂繒縕;邀請六事,既徇其五,而猶觖望。
今壅遏荒服之貢,固有罪矣,豈可復加賜以辱國體?」從之。
而于闐使與般次亦皆至。
厮囉有子質于秦,別子木征居河州。
殿侍程從簡私與之盟,令過洮河,許以官且歸其質子。
事不驗,木征怒,留貢使。
明逸械從簡往詰,因斬之。
木征惶懼,悉遣所留者。
治平初,復為翰林學士。
神宗立,禦史論其傾險憸簿,頃附賈昌朝、夏竦以陷正人,文辭淺繆,豈應冒居翰院?乃罷學士。
久之,知永興軍。
熙寧四年,卒,年五十七。
贈禮部尚書,謚曰修懿。
藻字醇老,明逸之從子也。
幼孤,刻厲為學。
第進士,又中賢良方正科,為祕閣校理。
慈聖後臨朝,藻三上書乞還政。
同修起居注、知制誥。
加樞密直學士、知開封府。
平居樂易無崖岸,而居官獨立守繩墨,為政簡靜有條理,不肯徇私取顯。
數求退,改翰林侍讀學士、知審官東院。
卒,年六十一。
神宗知其貧,賻錢五十萬,贈太中大夫。
景諶,景臻之從兄也。
繇殿直巡轄兩京馬遞,中進士第。
初赴開封解試,時王安石得其文,以為知道者。
既薦送之,又推譽於公卿間,自是執弟子禮。
安石提點府界,景諶為屬主簿,又以文薦之。
執喪居許,聞安石得政,喜,因事來京師謁之。
方盛夏,安石與僧智緣臥於地,一最親者袒坐其側。
顧景諶褫服脫帽,未及它語,卒然問曰:「青苗、助役如何?」景諶曰:「利少害多,異日必為民患。
」又問:「孰為可用之人?」曰:「居喪不交人事,而知人尤難事也。
」遂辭出。
後調官復來,安石已作相,又往詣之。
安石令先與弟安國相見。
安國亦與之善,謂景諶曰:「相君欲以館閣相處而任以事。
」景諶曰:「百事皆可為,所不知者新書、役法耳。
」及見安石,安石欲令治峽路役書,且委以戎、瀘蠻事。
景諶曰:「峽路民情,僕固不能知;而戎、瀘用兵,繫朝廷舉動、一路生靈休戚,願擇知兵愛人者。
」安石大怒,坐上客數十人,皆為之懼。
退就謁舍,賞激之與詆以為矯者參半。
景諶
往時,元昊內寇,出入五載,天下騷然。
及納款賜命,則被邊長吏,不復銓擇,高冠大裾,恥言軍旅。
一日契丹負恩,乘利入塞,豈特元昊之比耶?湖、廣蠻獠劫掠生民,調發督斂,軍須百出,三年于今,未聞分寸之效。
惟陛下念此三方之急,講長久之計,以上答天戒。
時旱蝗,民乏食,彥遠發常平倉賑救之。
部使者詰其專且摧價,彥遠不為屈。
召為右司諫,請勿數赦,擇牧守,增奉入以養廉吏,息土木以省功費。
遷起居舍人、直集賢院、知諫院。
會諸路奏大水,彥遠言陰氣過盛,在五行傳「下有謀上之象」,請嚴宮省宿衞。
未幾,有挾刃犯謻門者。
特賜五品服。
又上疏曰: 農為國家急務,所以順天養財,禦水旱,制蠻夷之原本也。
唐開元戶八百九十餘萬,而墾田一千四百三十餘萬頃。
今國家戶七百三十餘萬,而墾田二百一十五萬餘頃,其間逃廢之田,不下三十餘萬,是田疇不闢,而遊手者多也。
勸課其可不興乎? 本朝轉運使、提點刑獄、知州、通判,皆帶勸農之職,而徒有虛文,無勸導之實。
宜置勸農司,以知州為長官,通判為佐,舉清強幕職、州縣官為判官。
先以墾田頃畝及戶口數、屋塘、山澤、溝洫、桑柘,著之於籍,然後設法勸課,除害興利。
歲終農隙,轉運司考校之,第其賞罰。
楊懷敏妄言契丹主宗真死,乃除入內副都知;內侍黎用信以罪竄海島,赦歸,遽得環衞官緻仕;許懷德、慎鏞高年未謝事;楊景宗、郭承祐闟冗小人,宜廢不用:歷舉劾之,多見聽納。
彥遠性豪邁,其任言職,數有建明。
卒于官。
明逸字子飛。
繇殿中丞策制科,轉太常博士。
為呂夷簡所知,擢右正言。
首劾範仲淹、富弼:「更張綱紀,紛擾國經。
凡所推薦,多挾朋黨。
乞早罷免,使姦詐不敢效尤,忠實得以自立。
」疏奏,二人皆罷;其夕,杜衍亦免相。
明逸蓋希章得象、陳執中意也。
石元孫與夏人戰沒,以死事褒贈,既而生歸,朝廷釋不問。
明逸請正其僨軍之罪,乃竄之遠方而奪其恩。
進同修起居注、知制誥,擢知諫院,為翰林學士。
自登科至是,纔五年。
加史館修撰、知開封府。
妄人冷青自稱皇子,捕至府,明逸方正坐,青叱曰:「明逸安得不起?」明逸為起,坐尹京無威望;又獄吏榜婦人鄼氏墮足死,罷為龍圖閣學士、知蔡州。
歷揚青鄆曹州、應天府,還,判流內銓、知通進銀臺司,復出知成德軍、渭州。
加端明殿學士、知秦州。
先是,于闐入貢,道邈川,唃厮囉留不遣。
會其妻亡,前帥張方平請因而卹之,且誘其般次入貢,詔賻絹千匹。
明逸言:「朝廷撫唃氏至厚,頃以招馬為名,賂繒縕;邀請六事,既徇其五,而猶觖望。
今壅遏荒服之貢,固有罪矣,豈可復加賜以辱國體?」從之。
而于闐使與般次亦皆至。
厮囉有子質于秦,別子木征居河州。
殿侍程從簡私與之盟,令過洮河,許以官且歸其質子。
事不驗,木征怒,留貢使。
明逸械從簡往詰,因斬之。
木征惶懼,悉遣所留者。
治平初,復為翰林學士。
神宗立,禦史論其傾險憸簿,頃附賈昌朝、夏竦以陷正人,文辭淺繆,豈應冒居翰院?乃罷學士。
久之,知永興軍。
熙寧四年,卒,年五十七。
贈禮部尚書,謚曰修懿。
藻字醇老,明逸之從子也。
幼孤,刻厲為學。
第進士,又中賢良方正科,為祕閣校理。
慈聖後臨朝,藻三上書乞還政。
同修起居注、知制誥。
加樞密直學士、知開封府。
平居樂易無崖岸,而居官獨立守繩墨,為政簡靜有條理,不肯徇私取顯。
數求退,改翰林侍讀學士、知審官東院。
卒,年六十一。
神宗知其貧,賻錢五十萬,贈太中大夫。
景諶,景臻之從兄也。
繇殿直巡轄兩京馬遞,中進士第。
初赴開封解試,時王安石得其文,以為知道者。
既薦送之,又推譽於公卿間,自是執弟子禮。
安石提點府界,景諶為屬主簿,又以文薦之。
執喪居許,聞安石得政,喜,因事來京師謁之。
方盛夏,安石與僧智緣臥於地,一最親者袒坐其側。
顧景諶褫服脫帽,未及它語,卒然問曰:「青苗、助役如何?」景諶曰:「利少害多,異日必為民患。
」又問:「孰為可用之人?」曰:「居喪不交人事,而知人尤難事也。
」遂辭出。
後調官復來,安石已作相,又往詣之。
安石令先與弟安國相見。
安國亦與之善,謂景諶曰:「相君欲以館閣相處而任以事。
」景諶曰:「百事皆可為,所不知者新書、役法耳。
」及見安石,安石欲令治峽路役書,且委以戎、瀘蠻事。
景諶曰:「峽路民情,僕固不能知;而戎、瀘用兵,繫朝廷舉動、一路生靈休戚,願擇知兵愛人者。
」安石大怒,坐上客數十人,皆為之懼。
退就謁舍,賞激之與詆以為矯者參半。
景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