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三百0五 列傳第六十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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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獻頌,召試學士院,賜進士及第。
以試祕書省校書郎知衢州龍遊縣,再補蘄州錄事參軍,國子監薦為直講。
駙馬都尉李遵勗守澶州,辟簽書鎮寧軍節度判官事。
遷大理寺丞、知河間縣,再遷太常博士。
用近臣薦,為集賢校理、通判單州。
會巡檢部卒李素合州卒二百餘人,謀殺巡檢使。
入鼓角門,州將不敢出。
偉挺身往問曰:「若屬何為而反?」俱曰:「將有訴于州,非反也。
」偉曰:「持兵來,非反而何?若屬皆有父母妻子,以一朝忿而欲魚肉之乎?」悉令投兵,坐籍首惡得十餘人,斬之。
徙知祥符縣、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,權開封府判官,又判三司開拆司,累遷尚書兵部員外郎、同修起居注。
偉清慎,無治劇才,常秉小笏以朝。
知制誥缺,中書以偉名進。
仁宗曰:「此非秉小笏者邪?」遂命知制誥,權諫院。
嘗曰:「諫臣宜陳列大事,細故何足論。
」然當時譏其亡補。
遷刑部郎中,為翰林學士。
祀明堂,遷右司郎中、判太常寺,為羣牧使兼侍讀學士,進中書舍人。
卒,贈尚書禮部侍郎。
紘字望之,以蔭歷官知鄞縣。
鄞濱海,惡少販魚鹽者,羣居洲島,或掠商人財物入海,吏不能禁。
紘至,設方略,使識者質惡少船,及歸,始給還,且戒諭之,由是不敢為盜。
以億文獻,賜進士出身。
通判越州,知筠州,提點江東刑獄,除轉運、按察使。
江東饑,紘開義倉振之,吏持不可。
紘曰:「義倉,為民也,稍稽,人將殍矣。
」 紘禦下急,常曰:「不法之人不可貸。
去之,止不利一家爾,豈可使郡邑千萬家,俱受害邪?」聞者望風解去,或過期不敢之官。
與王鼎、王綽號「江東三虎」。
坐降知衡州,徙越州。
為荊南轉運使,徙福建,不赴,知湖州,復為江東轉運使。
官至太常少卿,卒。
紘性嚴,雖家居,兒女不敢妄言笑。
聚書數萬卷,手抄事實,名窺豹篇。
晁迥字明遠,世為澶州清豐人,自其父佺,始徙家彭門。
迥舉進士,為大理評事,歷知嶽州錄事參軍,改將作監丞,稍遷殿中丞。
坐失入囚死罪,奪二官。
復將作丞,監徐、婺二州稅,遷太常丞。
真宗即位,用宰相呂端、參知政事李沆薦,擢右正言、直史館。
獻鹹平新書五十篇,又獻理樞一篇。
召試,除右司諫、知制誥,判尚書刑部。
帝北征,雍王元份留守京師,加右諫議大夫,為判官,進翰林學士。
未幾,知審官院,為明德、章穆二園陵禮儀使,同修國史。
知大中祥符元年貢舉。
封泰山,祀汾陰,同太常詳定儀注,累遷尚書工部侍郎。
使契丹,還,奏北庭記,加史館修撰、知通進銀臺司。
獻玉清昭應宮頌,其子宗操繼上景靈宮慶成歌。
帝曰:「迥父子同獻歌頌,搢紳間美事也。
」 史成,擢刑部侍郎,進承旨。
時朝廷方修禮文之事,詔令多出迥手。
嘗夜召對,帝令內侍持燭送歸院。
方盛暑,為蠲宿直。
令三五日一至院;迥辭以非故事,乃聽俟秋還直。
遷兵部侍郎,請分司西京,特拜工部尚書、集賢院學士、判西京留司禦史臺。
賜一子官河南,以就養。
仁宗即位,遷禮部尚書。
居臺六年,累章請老,以太子少保緻仕,給全奉,歲時賜賚如學士。
天聖中,迥年八十一,召宴太清樓,免舞蹈。
子宗愨為知制誥,侍從同預宴。
迥坐禦史中丞之南,與宰臣同賜禦飛白大字。
既罷,所以寵賚
以試祕書省校書郎知衢州龍遊縣,再補蘄州錄事參軍,國子監薦為直講。
駙馬都尉李遵勗守澶州,辟簽書鎮寧軍節度判官事。
遷大理寺丞、知河間縣,再遷太常博士。
用近臣薦,為集賢校理、通判單州。
會巡檢部卒李素合州卒二百餘人,謀殺巡檢使。
入鼓角門,州將不敢出。
偉挺身往問曰:「若屬何為而反?」俱曰:「將有訴于州,非反也。
」偉曰:「持兵來,非反而何?若屬皆有父母妻子,以一朝忿而欲魚肉之乎?」悉令投兵,坐籍首惡得十餘人,斬之。
徙知祥符縣、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,權開封府判官,又判三司開拆司,累遷尚書兵部員外郎、同修起居注。
偉清慎,無治劇才,常秉小笏以朝。
知制誥缺,中書以偉名進。
仁宗曰:「此非秉小笏者邪?」遂命知制誥,權諫院。
嘗曰:「諫臣宜陳列大事,細故何足論。
」然當時譏其亡補。
遷刑部郎中,為翰林學士。
祀明堂,遷右司郎中、判太常寺,為羣牧使兼侍讀學士,進中書舍人。
卒,贈尚書禮部侍郎。
紘字望之,以蔭歷官知鄞縣。
鄞濱海,惡少販魚鹽者,羣居洲島,或掠商人財物入海,吏不能禁。
紘至,設方略,使識者質惡少船,及歸,始給還,且戒諭之,由是不敢為盜。
以億文獻,賜進士出身。
通判越州,知筠州,提點江東刑獄,除轉運、按察使。
江東饑,紘開義倉振之,吏持不可。
紘曰:「義倉,為民也,稍稽,人將殍矣。
」 紘禦下急,常曰:「不法之人不可貸。
去之,止不利一家爾,豈可使郡邑千萬家,俱受害邪?」聞者望風解去,或過期不敢之官。
與王鼎、王綽號「江東三虎」。
坐降知衡州,徙越州。
為荊南轉運使,徙福建,不赴,知湖州,復為江東轉運使。
官至太常少卿,卒。
紘性嚴,雖家居,兒女不敢妄言笑。
聚書數萬卷,手抄事實,名窺豹篇。
晁迥字明遠,世為澶州清豐人,自其父佺,始徙家彭門。
迥舉進士,為大理評事,歷知嶽州錄事參軍,改將作監丞,稍遷殿中丞。
坐失入囚死罪,奪二官。
復將作丞,監徐、婺二州稅,遷太常丞。
真宗即位,用宰相呂端、參知政事李沆薦,擢右正言、直史館。
獻鹹平新書五十篇,又獻理樞一篇。
召試,除右司諫、知制誥,判尚書刑部。
帝北征,雍王元份留守京師,加右諫議大夫,為判官,進翰林學士。
未幾,知審官院,為明德、章穆二園陵禮儀使,同修國史。
知大中祥符元年貢舉。
封泰山,祀汾陰,同太常詳定儀注,累遷尚書工部侍郎。
使契丹,還,奏北庭記,加史館修撰、知通進銀臺司。
獻玉清昭應宮頌,其子宗操繼上景靈宮慶成歌。
帝曰:「迥父子同獻歌頌,搢紳間美事也。
」 史成,擢刑部侍郎,進承旨。
時朝廷方修禮文之事,詔令多出迥手。
嘗夜召對,帝令內侍持燭送歸院。
方盛暑,為蠲宿直。
令三五日一至院;迥辭以非故事,乃聽俟秋還直。
遷兵部侍郎,請分司西京,特拜工部尚書、集賢院學士、判西京留司禦史臺。
賜一子官河南,以就養。
仁宗即位,遷禮部尚書。
居臺六年,累章請老,以太子少保緻仕,給全奉,歲時賜賚如學士。
天聖中,迥年八十一,召宴太清樓,免舞蹈。
子宗愨為知制誥,侍從同預宴。
迥坐禦史中丞之南,與宰臣同賜禦飛白大字。
既罷,所以寵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