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三百○三 列傳第六十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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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州臨涇人。

    登進士第,試秘書省校書郎、知休寧縣。

    民有汪姓者豪橫,縣不能制,歲租賦常不入,適以訟逮捕,不肯出。

    順之曰:「令不行何以為政。

    」命積薪環而焚之,豪大駭,少長趨出,叩頭伏辜,推其長械送州,緻之法。

    為青州從事。

    高麗入貢,中貴人挾以為重,使州官旅拜於郊。

    順之曰:「青,大鎮也。

    在唐押新羅、渤海,奈何卑屈如此?」獨不拜。

    大姓麻士瑤陰結貴侍,匿兵械,服用擬尚方,親黨僕使甚多,州縣被陵蔑,莫敢發其姦。

    會士瑤殺兄子溫裕,其母訴于州,衆相視曰:「孰敢往捕者?」順之持檄徑去,盡得其黨。

    有詔鞫問,士瑤論死,其子弟坐流放者百餘人。

    改著作佐郎、知常熟縣,遷秘書丞,分司南京。

     仁宗即位,遷太常博士。

    天聖、明道間,再上宰相書,乞太後還政,宰相匿不以聞。

    太後崩,順之附疾置自言,求其書,出宰相家。

    仁宗嘉其忠,特遷尚書屯田員外郎。

    其後數論朝廷事,仲淹愛其才,然挾術尚權,喜縱橫捭闔。

    以目失明廢,州裡皆憚焉。

     陳貫字仲通,其先相州安陽人,後葬其父河陽,因家焉。

    少倜儻,數上疏言邊事。

    舉進士,真宗識貫名,擢置高第。

    為臨安縣主簿,以秘書省著作佐郎為刑部詳覆官,改秘書丞,為審刑院詳議官,歷知衞州、涇州。

    督察盜賊,禁戢不肖子弟,簿書筦庫,賦租出入,皆自檢覈。

    嘗謂僚屬曰:「視縣官物如己物,容有姦乎?」州人憚其嚴。

    擢利州路轉運使。

    歲飢,出職田粟賑飢者,又帥富民令計口占粟,悉發其餘。

    徙陝西,累遷尚書度支員外郎,入為三司鹽鐵判官。

    領河北轉運使,請疏徐、鮑、曹、易四水,興屯田。

    徙河東,歷三司戶部、鹽鐵副使,以刑部郎中直昭文館,知相州。

    還朝卒。

     貫喜言兵,鹹平中,大將楊瓊、王榮喪師而歸,貫上書曰:「前日不斬傅潛、張昭允,使瓊輩畏死不畏法,請自今合戰而奔者,主校皆斬;大將戰死,裨校無傷而還,與奔軍同。

    軍衂城圍,別部力足救而不至者,以逗留論。

    」真宗嘉納之。

    又嘗上形勢、選將、練兵論三篇,大略言: 地有六害。

    今北邊既失古北之險,然自威虜城東距海三百裡,沮澤磽确,所謂天設地造,非敵所能輕入。

    由威虜西極狼山不百裡,地廣平,利馳突,此必爭之地。

    凡爭地之利,先居則佚,後起則勞,宜有以待之。

     昔李漢超守瀛州,契丹不敢視關南尺寸地。

    今將帥大抵用恩澤進,雖謹重可信,卒與敵遇,方略何從而出邪?故敵勢益張,兵折於外者二十年。

     方國家收天下材勇以備禁旅,賴廩給賜予而已,恬于休息,久不識戰,可以衞京師,不可以戍邊境。

    請募土人隸本軍,籍丁民為府兵,使北捍契丹,西捍夏人。

    敵之情偽,地勢之險易,彼皆素知,可不戰而屈人之兵矣。

     後以疾卒。

    著兵略,世頗稱之。

    子安石。

     安石字子堅,以蔭鎖廳及第。

    嘉祐中,為夔、峽轉運判官。

    民蓄蠱毒殺人,捕誅其魁并得良藥圖,由是遇毒者得不死。

    提點陝西刑獄,攝帥鄜延,能用諜者,敵動靜輒先聞。

    嘗敕邊民戒嚴,既而數萬騎奄至,無所獲而去,璽書嘉之。

    歷使京西、河東、淮南、京東,知蘇州、邠州、河中府。

    戶部副使韓絳鎮太原,議行鹽法,與監司多不合,加安石集賢殿修撰,為河東都轉運使,議始定。

    謂其僚曰:「興事當有漸,急則擾。

    」乃出鹽付民而俾之券,使隨所得貿易,鬻畢而歸券,私販為減。

    進天章閣待制。

     官軍西征時,遣縣令佐督餉,安石謂文吏畏怯,武人邀功,乃但取敢行者。

    申約束以防衆潰,曰:「事不豫警,俟其犯而誅之,是罔民也。

    」王中正帥東師而西,報安石持四十日糧,而師駐白草平彌月。

    安石深念曰:「吾頓兵益久,而秦甲未至,倘不足於食,將以乏軍興罪我。

    」即擅發民再餉,乃以聞。

    李舜舉劾其專,詔置獄於潞,安石自麟州會逮,俄而他路餽糧多不繼,神宗察其無罪赦之。

     尚書省初建,召為戶部侍郎。

    嘗與右曹李定同奏事,帝目留之曰:「卿豈非在淮南日不肯保李定持服者乎?」對曰:「詔問臣,臣不敢不以實奏。

    」帝曰:「以實事君,朕所與也。

    」進吏部侍郎。

    選人將改京官,須次久,臨當引對,率困於刑寺審問,或沮以微文,則一跌不復。

    安石則罷再問,以絕曩弊,遂為後法。

    出知永興軍、鄧襄陳鄭州、河陽,至龍圖閣直學士。

    紹聖元年,卒,年八十一。

     範祥字晉公,邠州三水人。

    進士及第,自乾州推官稍遷殿中丞、通判鎮戎軍。

    元昊圍城急,祥帥將士拒退之。

    請築劉璠堡、定川砦,從之。

    歷知慶、汝、華三州,提舉陝西銀銅坑冶鑄錢。

    祥曉達財利,建議變鹽法,後人不敢易,稍加損益,人輒不便,語在食貨志。

    提點本路刑獄,制置解鹽,累遷度支員外郎,權轉運副使。

    古渭砦距秦州三百裡,道經啞兒峽,邊城數請城之,朝廷以餽餉之艱不許。

    祥權領州事,驟請修築,未報,輒自興役。

    蕃部驚擾,青唐族羌攻破廣吳嶺堡,圍啞兒峽砦,官軍戰死者千餘人,坐削一官,知唐州。

    後復官,提舉陝西緣邊青、白鹽,改制置解鹽使,卒。

     嘉祐中,包拯言:「祥通陝西鹽法,行之十年,歲減榷貨務使緡錢數百萬,其勞可錄。

    」官其子孫景郊社齋郎。

    熙寧中,平洮、岷、疊、宕、河州數千裡,置郡縣,以古渭為通遠軍。

    權陝西轉運副使張詵奏:「朝廷復洮、隴故地,自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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