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二百九十七 列傳第五十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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黜皇後,而兩府列狀議降為妃,諫官、禦史,安敢緘默。

    陛下深惟道輔等所言為阿黨乎?為忠亮乎?」疏入不報。

     又上疏曰: 高明粹清,凝德無累者,天之道也。

    氛祲蔽翳,晦明偶差,乃陰陽之沴爾。

    象天德者,君之體也。

    治陰陽者,臣之職也。

    陛下秉一德、臨萬方,有生之類,莫不浸涵德澤。

    而氛祲蔽翳,偶差晦明,以累聖德者,由大臣懷祿而不諫,小臣畏罪而不言。

    臣獨何人,敢貢狂瞽。

    竊痛陛下履仁聖之具美,乏骨鯁之良輔,因成不忍之忿,又稽不遠之復。

    臣是以瀝肝膽,披情愫,為陛下廓清氛祲蔽翳之累。

     易曰:「夫夫婦婦而家道正,正家而天下定。

    」詩雲:「刑于寡妻,以禦于家邦。

    」若然,則君天下修化本者,莫不自內而刑外也。

    況聞入道降妃之議,出自臣下。

    且後妃有罪,黜則告宗廟,廢則為庶人,安有不示之於天下,不告之於祖宗,而陰行臣下之議乎?且皇後以小過降為妃,則臣下之婦有小過者,亦當降為妾矣。

    比抗章請對,不蒙賜召,豈非奸邪之臣,離間陛下耶?臣等赴中書,時執政之臣,謂後有妬忌之行,始議入道,終降為妃。

    兼雲有上封者,慮後不利於聖躬,故築高垣,置在別館。

    臣等備言中外之議,以為未可。

    願速降明詔,復中宮位號,以安民心。

    翌日詔出,乃雲「中宮有過,掖庭具知,特示涵容,未行遽黜,置之別館,俾自省修,供給之間,一切如故。

    」臣未審黜置別館,為後為妃?詔書不言,安所取信。

    況皇後事陛下一紀有餘,而輔臣倉卒以降黜之議,惑於宸聽,搢紳循默,無敢為陛下言者。

    臣所謂氛祲蔽翳,以累聖德者,蓋臣職有曠爾。

     臣竊恐奸邪之人,引漢武幽陳皇後故事,以諂惑陛下。

    且漢武驕奢淫縱之主,固不足踵其行事。

    而為人臣者,思緻君如堯、舜,豈緻君如漢武哉!今皇後置於別館,必恐懼修省,陛下仁恕之德,施於天下,而獨不加於中宮乎?願詔復中宮位號,杜絕非間,待之如初。

    天地以正,陰陽以和,人神共懽,豈不美哉。

    陛下苟為邪臣所蔽,不加省察,臣恐高宗王後之枉,必見於他日,宮闈不正之亂,未測於將來,惟聖神慮焉。

     未幾,除開封府判官,改尚書刑部員外郎、直集賢院,為三司度支判官,出為兩浙轉運副使。

    舊使者所至郡縣,索簿書,不暇殫閱,往往委之吏胥,吏胥持以為貨。

    少連命郡縣上簿書悉緘識,遇事間指取一二自閱,擿其非是者按之,餘不及閱者,全緘識以還。

    由是吏不能為奸,而州縣簿書莫敢不治矣。

    部吏有過,召詰曰:「聞子所為若此,有之乎?有當告我,我容汝自新;苟以為無,吾不使善人被謗,即為汝辨明矣。

    」吏不敢欺,皆以實對。

    少連每得其情,諄諄戒飭使去,後有能自改過者,猶保任之。

    秀州獄死無罪人,時少連在杭,吏畏恐聚謀,偽為死者服罪款,未及綴,屬少連已拏舟入城,訊獄吏,具服請罪,以為神明。

    是時,鄭向守杭,無治才。

    訟者不服,往往自州出,徑趨少連;少連一言處決,莫不盡其理。

     徙使淮南,兼發運司事,加兵部員外郎。

    又徙陝西。

    駙馬都尉柴宗慶知陝州,縱其下撓民,少連入境,劾奏之。

    入兼侍禦史知雜事,踰月,為三司度支副使。

    河東地震,奉使安撫。

    還,擢工部郎中、天章閣待制、知廣州。

    時元昊反,範仲淹薦少連才堪將帥,遷龍圖閣直學士、知涇州,改渭州,命未至而卒。

    少連通敏有才,遇事無大小,決遣如流,不為權勢所屈。

    既卒,仁宗歎惜之。

     論曰:古人有言:「山有猛獸,藜藿為之不採。

    」當天聖、明道間,天子富於春秋,母後稱制,而內外肅然,紀綱具舉,朝政亡大闕失,奸人不得以自肆者,繇言路得人故也。

    是時,孔道輔、鞠詠、劉隨、曹修古疊為諫官、禦史,郭勸、段少連繼之,皆侃侃正色,遇事輒言,雖被斥逐,不更其守。

    及帝既親政,道輔、勸、少連復任言責,郭後之廢,引議慷慨,犯人主,責大臣,其氣益壯,遺風餘烈,天下至今稱之。

    詩所謂「邦之司直」,其庶幾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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