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二百五十三 列傳第十二

關燈
不之覺。

    既而出詔示之,令舉族赴闕,行友蒼黃聽命。

    既至,命侍禦史李維嶽就第鞫之,得實,下詔切責,削奪從前官爵,勒歸私第。

    仍戮其部下數人,遣使馳詣狼山,輦其尼師之屍焚之。

    行友弟易州刺史方進、兄子保塞軍使全暉皆詣闕待罪,詔釋之。

     四年秋,詔免行友禁錮。

    未幾,以郊祀恩,起為右龍武軍將軍。

    乾德二年,遷右監門衞大將軍,又改左龍武軍大將軍。

    太平興國六年,卒,年八十,贈左衞上將軍。

    方進至德州刺史。

    子全照。

     全照字繼明,以蔭補殿直,雍熙中授京南巡檢,俄隸幽州部署曹彬麾下,遷供奉官、閤門祗候,歷靜戎、威虜二軍監軍。

    從田重進擊賊有功,就加西京作坊使,兼知威虜軍,連為廣韶、鄜延二路都巡檢使。

    淳化五年,率兵與李繼隆克綏州,因與張崇貴等同戍守之。

    俄護屯兵於夏州,兼知州事。

    召還,為登萊路都巡檢使,遷左藏庫使、延州監軍兼阿都關盧關路都巡檢事。

     鹹平初,入掌軍頭引見司。

    二年,加如京使,為涇原路鈐轄兼安撫都監,是冬徙并、汾等州都巡檢使。

    三年,改知順安軍,代還,復為環慶路鈐轄,與李繼和規度靈州道路。

    四年,加西上閤門使,復為環慶路鈐轄。

    五年,將城綏州,以慕興為綏州路部署,全照為鈐轄。

    既又慮全照素剛執,與興不協,乃以曹璨代之。

    既調兵夫二萬餘,全照言其非便,乃罷。

    又嘗命度地河北,全照言沿河高阜可分置城堡屯戍者,寧邊軍南、武強縣側凡二處,上重於興役,止命營安平南,徙置祁州。

    俄知天雄軍府。

    六年夏,上裁定防秋禦戎之要,命為寧邊軍部署,領兵八千扼要害之路。

    以全照好陵人,取其嘗所保薦者王德鈞、裴自榮共事焉。

     景德元年,上幸澶淵,命為駕前西面邢洺路馬步軍鈐轄兼天雄軍駐泊,兼管勾東南貝、冀等州鈐轄。

    全照言:「若敵騎南逼魏城,但得騎兵千百,必能設奇取勝。

    」上賞其忠果,乃傳詔都部署周瑩,若全照欲擊賊,即分兵給之。

    既而邊騎果逼府城,全照拒退之,真宗遣使勞慰。

    時契丹請和,朝廷遣曹利用就其行帳議事,全照疑非誠懇,勸判府王欽若留不遣,故德清軍不能守,吏民多為賊所害。

    及契丹出境,北面將帥還師併至府城,全照令以次雙行入門,魏能不從其約,率兵馬坌入,全照坐城樓引弓射之。

    欽若入朝就命,全照知軍府事,以城守勞,加檢校工部尚書,增食邑三百戶。

    徙鎮州。

    召還,進東上閤門使,領英州刺史。

     全照形短精悍,知兵,以嚴毅整衆,然性剛使氣,專任刑罰。

    中書初進擬嚴州刺史,上曰:「全照深刻,常慮人以嚴察議己,今授此州,似涉譏誚。

    」乃改焉。

    三年,為邠寧環慶都部署。

    趙德明納款,朝議減西鄙戍兵,令屯近地,全照以邊防不可無備,未即奉詔。

    上曰:「全照是好勇多言者,德明使已至闕,復何慮焉。

    」因徙全照知永興軍府,仍拜四方館使。

    西師移屯者至府,命全照兼駐泊鈐轄。

    全照許州有別墅,求典是州,可之。

    大中祥符中,遷引進使。

    踰歲表求歸朝,命掌閤門、客省、四方館事。

    四年,車駕西幸,留為新城都巡檢。

    未幾卒,年六十。

     論曰:五代之季,邊圉之不靖也久矣。

    太祖之興,雖不勤遠略,而向之陸梁跋扈而不可制者,莫不竭忠效節,雖奔走僵仆而不避,豈人心之有異哉?良由威德之並用,控禦之有道也。

    折氏據有府谷,與李彜興之居夏州初無以異。

    太祖嘉其嚮化,許以世襲,雖不無世卿之嫌,自從阮而下,繼生名將,世篤忠貞,足為西北之捍,可謂無負於宋者矣。

    承美、繼周,分蒞種落,亦能世其職者也。

    繼業雖出賊叛之族,而有循良之風。

    方諫、行友介遼、晉間,持兩端以取將相,終以首鼠獲咎,其諸異端之害歟。

    全照職親禁衞,素稱嚴果,而昧於弭兵之利,君子所不予也。

    
0.098868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