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二百四十五 列傳第四 宗室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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皆蚤亡,徽宗賜名追封。
悼獻太子祐,母曰章穆皇後。
鹹平初,封信國公。
生九年而薨,追封周王,賜謚悼獻。
仁宗即位,贈太尉、中書令。
明道二年,追冊皇太子。
仁宗三子:長楊王昉,次雍王昕,次荊王曦,皆早亡。
徽宗時改封。
真宗六子:長溫王禔,次悼獻太子祐,次昌王祗,次信王祉,次欽王祈,次仁宗。
禔、祗、祈皆蚤亡,徽宗賜名追封。
悼獻太子祐,母曰章穆皇後。
鹹平初,封信國公。
生九年而薨,追封周王,賜謚悼獻。
仁宗即位,贈太尉、中書令。
明道二年,追冊皇太子。
仁宗三子:長楊王昉,次雍王昕,次荊王曦,皆早亡。
徽宗時改封。
濮安懿王允讓字益之,商王元份子也。
天資渾厚,外莊內寬,喜慍不見于色。
始為右千將軍。
周王祐薨,真宗以綠車旄節迎養于禁中。
仁宗生,用簫韶部樂送還邸。
官衞州刺史。
仁宗即位,授汝州防禦使,累拜寧江軍節度使。
上建睦親宅,命知大宗正寺。
宗子有好學,勉進之以善,若不率教,則勸戒之,至不變,始正其罪,故人莫不畏服焉。
慶曆四年,封汝南郡王,拜同平章事,改判大宗正司。
嘉祐四年薨,年六十五,贈太尉、中書令,追封濮王,謚安懿。
仁宗在位久無子,乃以王第十三子宗實為皇子。
仁宗崩,皇子即位,是為英宗。
治平元年,宰相韓琦等奏:請下有司議濮安懿王及譙國夫人王氏、襄國夫人韓氏、仙遊縣君任氏合行典禮。
詔須大祥後議之。
二年,乃詔禮官與待制以上議。
翰林學士王珪等奏曰:謹按儀禮喪服:「為人後者」傳曰:「何以三年也?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。
」「為所後者之祖父母妻,妻之父母昆弟,昆弟之子若子。
」謂皆如親子也。
又「為人後者為其父母」傳曰:「何以期?不二斬,持重於大宗,降其小宗也。
」「為人後者為其昆弟」傳曰:「何以大功?為人後者降其昆弟也。
」先王制禮,尊無二上,若恭愛之心分於彼,則不得專於此故也。
是以秦、漢以來,帝王有自旁支入承大統者,或推尊其父母以為帝後,皆見非當時,取議後世,臣等不敢引以為聖朝法。
況前代入繼者,多宮車晏駕之後,援立之策或出臣下,非如仁宗皇帝年齡未衰,深惟宗廟之重,祗承天地之意,於宗室衆多之中,簡推聖明,授以大業。
陛下親為先帝之子,然後繼體承祧,光有天下。
濮安懿王雖於陛下有天性之親,顧復之恩,然陛下所以負扆端冕,富有四海,子子孫孫萬世相承,皆先帝德也。
臣等竊以為濮王宜準先朝封贈期親尊屬故事,尊以高官大國,譙國、襄國、仙遊並封太夫人,攷之古今為宜稱。
於是中書奏:王珪等所議,未見詳定濮王當稱何親,名與不名?珪等議:「濮安於仁宗為兄,於皇帝宜稱皇伯而不名,如楚王、涇王故事。
」 中書又奏:「禮與令及五服年月敕:出繼之子於所繼、所生皆稱父母。
又漢宣帝、光武皆稱父為皇考。
今珪等議稱濮王為皇伯,於典禮未有明據,請下尚書省,集三省、禦史臺議奏。
」 方議而皇太後手詔詰責執政,於是詔曰:「如聞集議不一,權宜罷議,令有司博求典故以聞。
」禮官範鎮等又奏:「漢之稱皇考、稱帝、稱皇,立寢廟,序昭穆,皆非陛下聖明之所法,宜如前議為便。
」自是禦史呂誨等彈奏歐陽脩首建邪議,韓琦、曾公亮、趙槩附會不正之罪,固請如王珪等議。
既而內出皇太後手詔曰:「吾聞羣臣議請皇帝封崇濮安懿王,至今未見施行。
吾載閱前史,乃知自有故事。
濮安懿王、譙國夫人王氏、襄國夫人韓氏、仙遊縣君任氏,可令皇帝稱親,濮安懿王稱皇,王氏、韓氏、任氏並稱後。
」 事方施行,而英宗即日手詔曰:「稱親之禮,謹遵慈訓;追崇之典,豈易克當。
且欲以塋為園,即園立廟,俾王子孫主奉祠事。
」 翌日,誨等以所論列彈奏不見聽用,繳納禦史敕告,家居待罪。
誨等所列,大抵以為前詔稱「權罷集議」,後詔又稱「且欲以塋為園」,即追崇之意未已。
英宗命閤門以告還之。
誨等力辭臺職。
誨等既出,而濮議亦寢。
至神宗元豐二年,詔以濮安懿王三夫人可並稱王夫人雲。
王二十八子。
長宗懿,英宗時為宿州團練使,封和國公。
神宗以宗懿濮安懿王元子,追封舒王。
子仲鸞,常州防禦使。
父薨,諸子皆進官,獨不忍受。
喜翰墨,樂施與,九族稱賢。
卒,贈武康軍節度使、洋國公,謚曰良。
仲鸞弟仲汾,幼喜書史,一讀成誦。
居父喪,鄰於毀瘠。
卒官萊州防禦使,贈昭化軍節度使、榮國公。
次宗樸,為隴州防禦使,封岐國公。
宗樸與英宗友愛。
初,詔英宗入居慶寧宮,固辭,宗樸率近屬敦勸,乃入。
治平中,建濮王園廟,宗樸遂拜彰德軍節度使,封濮國公,奉王後。
神宗即位,加同平章事兼侍中,進封濮陽郡王。
薨,贈太師、中書令,追封定王,謚僖穆。
子仲佺,父歿,不食者數日。
母葬時,天大雪,步泥中扶翼,道路歎惻。
以潤州觀察使卒,贈開府儀同三司。
宗樸既薨,宗誼襲封。
官至昭化軍節度使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。
薨,贈太師、中書令、廣陵郡王,謚莊孝。
宗暉,元豐中,以淮康軍節度使襲濮國公。
安懿王及三夫人改祔,命為誌并題神主,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、開府儀同三司,進嗣濮王。
哲宗立,改鎮南節度使、檢校司徒。
紹聖元年薨,年六十七,贈太師,追封懷王,謚榮穆。
子仲璲。
先是,濮國嗣王四孟詣洛享園廟,以河南府縣官充亞、終獻。
宗暉之襲封也,神宗始命以其子為之,仲璲遂以終獻侍祠,凡十餘年。
父喪,哀痛不能勝,纔服除而卒。
官右監門衞大將軍、合州刺史。
宗晟,紹聖元年六月,以武安軍節度使判大宗正事,加檢校司徒,嗣濮王。
明年三月薨,年六十五,贈太師、昌王,謚端孝。
宗晟好古學,藏書數萬卷,仁宗嘉之,益以國子監書。
治平將郊而雨,或議改祫享,英宗訪諸宗晟,對曰:「陛下初郊見上帝,盛禮也,豈宜改蔔。
至誠感神,在陛下精意而已。
」帝嘉納。
及郊,雨霽。
帝數被疾,密請早建儲貳,以係天下之望,世稱其忠。
宗晟薨,哲宗紹聖二年四月,宗愈以鎮安節度使、開府儀同三司、檢校司徒嗣封。
故事嗣王以四時詣祠所,宗愈方屬疾,或曰不可以暑行,曰:「吾身主祀而不往,非禮也。
」強輿以行,疾遂亟。
是年八月薨,年六十五,贈太師,追封襄王,謚恭憲。
宗綽嗣,
悼獻太子祐,母曰章穆皇後。
鹹平初,封信國公。
生九年而薨,追封周王,賜謚悼獻。
仁宗即位,贈太尉、中書令。
明道二年,追冊皇太子。
仁宗三子:長楊王昉,次雍王昕,次荊王曦,皆早亡。
徽宗時改封。
真宗六子:長溫王禔,次悼獻太子祐,次昌王祗,次信王祉,次欽王祈,次仁宗。
禔、祗、祈皆蚤亡,徽宗賜名追封。
悼獻太子祐,母曰章穆皇後。
鹹平初,封信國公。
生九年而薨,追封周王,賜謚悼獻。
仁宗即位,贈太尉、中書令。
明道二年,追冊皇太子。
仁宗三子:長楊王昉,次雍王昕,次荊王曦,皆早亡。
徽宗時改封。
濮安懿王允讓字益之,商王元份子也。
天資渾厚,外莊內寬,喜慍不見于色。
始為右千將軍。
周王祐薨,真宗以綠車旄節迎養于禁中。
仁宗生,用簫韶部樂送還邸。
官衞州刺史。
仁宗即位,授汝州防禦使,累拜寧江軍節度使。
上建睦親宅,命知大宗正寺。
宗子有好學,勉進之以善,若不率教,則勸戒之,至不變,始正其罪,故人莫不畏服焉。
慶曆四年,封汝南郡王,拜同平章事,改判大宗正司。
嘉祐四年薨,年六十五,贈太尉、中書令,追封濮王,謚安懿。
仁宗在位久無子,乃以王第十三子宗實為皇子。
仁宗崩,皇子即位,是為英宗。
治平元年,宰相韓琦等奏:請下有司議濮安懿王及譙國夫人王氏、襄國夫人韓氏、仙遊縣君任氏合行典禮。
詔須大祥後議之。
二年,乃詔禮官與待制以上議。
翰林學士王珪等奏曰:謹按儀禮喪服:「為人後者」傳曰:「何以三年也?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。
」「為所後者之祖父母妻,妻之父母昆弟,昆弟之子若子。
」謂皆如親子也。
又「為人後者為其父母」傳曰:「何以期?不二斬,持重於大宗,降其小宗也。
」「為人後者為其昆弟」傳曰:「何以大功?為人後者降其昆弟也。
」先王制禮,尊無二上,若恭愛之心分於彼,則不得專於此故也。
是以秦、漢以來,帝王有自旁支入承大統者,或推尊其父母以為帝後,皆見非當時,取議後世,臣等不敢引以為聖朝法。
況前代入繼者,多宮車晏駕之後,援立之策或出臣下,非如仁宗皇帝年齡未衰,深惟宗廟之重,祗承天地之意,於宗室衆多之中,簡推聖明,授以大業。
陛下親為先帝之子,然後繼體承祧,光有天下。
濮安懿王雖於陛下有天性之親,顧復之恩,然陛下所以負扆端冕,富有四海,子子孫孫萬世相承,皆先帝德也。
臣等竊以為濮王宜準先朝封贈期親尊屬故事,尊以高官大國,譙國、襄國、仙遊並封太夫人,攷之古今為宜稱。
於是中書奏:王珪等所議,未見詳定濮王當稱何親,名與不名?珪等議:「濮安於仁宗為兄,於皇帝宜稱皇伯而不名,如楚王、涇王故事。
」 中書又奏:「禮與令及五服年月敕:出繼之子於所繼、所生皆稱父母。
又漢宣帝、光武皆稱父為皇考。
今珪等議稱濮王為皇伯,於典禮未有明據,請下尚書省,集三省、禦史臺議奏。
」 方議而皇太後手詔詰責執政,於是詔曰:「如聞集議不一,權宜罷議,令有司博求典故以聞。
」禮官範鎮等又奏:「漢之稱皇考、稱帝、稱皇,立寢廟,序昭穆,皆非陛下聖明之所法,宜如前議為便。
」自是禦史呂誨等彈奏歐陽脩首建邪議,韓琦、曾公亮、趙槩附會不正之罪,固請如王珪等議。
既而內出皇太後手詔曰:「吾聞羣臣議請皇帝封崇濮安懿王,至今未見施行。
吾載閱前史,乃知自有故事。
濮安懿王、譙國夫人王氏、襄國夫人韓氏、仙遊縣君任氏,可令皇帝稱親,濮安懿王稱皇,王氏、韓氏、任氏並稱後。
」 事方施行,而英宗即日手詔曰:「稱親之禮,謹遵慈訓;追崇之典,豈易克當。
且欲以塋為園,即園立廟,俾王子孫主奉祠事。
」 翌日,誨等以所論列彈奏不見聽用,繳納禦史敕告,家居待罪。
誨等所列,大抵以為前詔稱「權罷集議」,後詔又稱「且欲以塋為園」,即追崇之意未已。
英宗命閤門以告還之。
誨等力辭臺職。
誨等既出,而濮議亦寢。
至神宗元豐二年,詔以濮安懿王三夫人可並稱王夫人雲。
王二十八子。
長宗懿,英宗時為宿州團練使,封和國公。
神宗以宗懿濮安懿王元子,追封舒王。
子仲鸞,常州防禦使。
父薨,諸子皆進官,獨不忍受。
喜翰墨,樂施與,九族稱賢。
卒,贈武康軍節度使、洋國公,謚曰良。
仲鸞弟仲汾,幼喜書史,一讀成誦。
居父喪,鄰於毀瘠。
卒官萊州防禦使,贈昭化軍節度使、榮國公。
次宗樸,為隴州防禦使,封岐國公。
宗樸與英宗友愛。
初,詔英宗入居慶寧宮,固辭,宗樸率近屬敦勸,乃入。
治平中,建濮王園廟,宗樸遂拜彰德軍節度使,封濮國公,奉王後。
神宗即位,加同平章事兼侍中,進封濮陽郡王。
薨,贈太師、中書令,追封定王,謚僖穆。
子仲佺,父歿,不食者數日。
母葬時,天大雪,步泥中扶翼,道路歎惻。
以潤州觀察使卒,贈開府儀同三司。
宗樸既薨,宗誼襲封。
官至昭化軍節度使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。
薨,贈太師、中書令、廣陵郡王,謚莊孝。
宗暉,元豐中,以淮康軍節度使襲濮國公。
安懿王及三夫人改祔,命為誌并題神主,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、開府儀同三司,進嗣濮王。
哲宗立,改鎮南節度使、檢校司徒。
紹聖元年薨,年六十七,贈太師,追封懷王,謚榮穆。
子仲璲。
先是,濮國嗣王四孟詣洛享園廟,以河南府縣官充亞、終獻。
宗暉之襲封也,神宗始命以其子為之,仲璲遂以終獻侍祠,凡十餘年。
父喪,哀痛不能勝,纔服除而卒。
官右監門衞大將軍、合州刺史。
宗晟,紹聖元年六月,以武安軍節度使判大宗正事,加檢校司徒,嗣濮王。
明年三月薨,年六十五,贈太師、昌王,謚端孝。
宗晟好古學,藏書數萬卷,仁宗嘉之,益以國子監書。
治平將郊而雨,或議改祫享,英宗訪諸宗晟,對曰:「陛下初郊見上帝,盛禮也,豈宜改蔔。
至誠感神,在陛下精意而已。
」帝嘉納。
及郊,雨霽。
帝數被疾,密請早建儲貳,以係天下之望,世稱其忠。
宗晟薨,哲宗紹聖二年四月,宗愈以鎮安節度使、開府儀同三司、檢校司徒嗣封。
故事嗣王以四時詣祠所,宗愈方屬疾,或曰不可以暑行,曰:「吾身主祀而不往,非禮也。
」強輿以行,疾遂亟。
是年八月薨,年六十五,贈太師,追封襄王,謚恭憲。
宗綽嗣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