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一百四十八 志第一百0一 儀衞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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府嘉禾,鎮江府瑞瓜,南安軍雙蓮花,嚴州兜率寺、信州玉山芝草,黎州甘露,禮部侍郎王珉等請繪之華旗,以紀盛美焉。
五牛旗,依方色,皆小輿上刻木為牛,背插旗。
錯采為牛,旗竿上有小盤,盤衣及輿衣,亦並繡牛形。
輿士各四人,服繡五色牛衣。
自太祖時詔用之。
神宗熙寧七年,太常寺言:「大駕鹵簿羊車,本前代宮中所乘;五牛旗,蓋古之五時副車也,以木牛載旗,用人輿之,失其本制,宜省去。
」從之。
牙門旗,古者,天子出建大牙。
今制,赤質,錯采為神人象,中道前後各一門,左右道五門,門二旗,蓋取周制「樹旗表門」及「天子五門」之制。
駕頭,一名寶床,正衙法坐也。
香木為之,四足瑑山,以龍卷之。
坐面用藤織雲龍,四圍錯采,繪走龍形,微曲。
上加緋羅繡褥,裹以緋羅繡帕。
每車駕出幸,則使老內臣馬上擁之,為前驅焉。
不設,則以朱匣韜之。
幡,本幟也,貌幡幡然。
有告止、傳教、信幡,皆絳帛,錯采為字,上有朱綠小蓋,四角垂羅文佩,繫龍頭竿上。
其錯采字下,告止為雙鳳,傳教為雙白虎,信幡為雙龍。
又有絳引幡,制頗同此,作五色間暈,無字,兩角垂佩。
中興為六角蓋,垂珠佩,下有橫木闆,作碾玉文。
三幡,亦以錯采篆書「告止」、「傳教」、「信幡」。
幢,制如節而五層,韜以袋,繡四神,隨方色,朱漆柄。
取曲禮「行前朱雀而後玄武,左青龍而右白虎」之義。
王公所給幢,黑漆柄,紫綾袋。
中興,用生色袋。
皂纛,本後魏纛頭之制。
唐衞尉器用,纛居其一,蓋旄頭之遺象。
制同旗,無文采,去鎞首六腳。
後志雲:「今制,皂邊皂斿,斿為火焰之形。
」金吾仗主之,每纛一人持,一人拓之。
乘輿行,則陳於鹵簿,左右各六。
絳麾,如幢,止三層,紫羅囊蒙之。
王公麾,以紫綾袋。
黃麾,古有黃、朱、纁三色,所以指麾也。
漢鹵簿有前黃麾護駕禦史。
宋制,絳帛為之,如幡,錯采成「黃麾」字,下繡交龍;朱漆竿,金龍首,上垂朱綠小蓋。
神宗元豐二年,詳定朝會禦殿儀注所言: 按周禮「木輅建大麾,以田」。
鄭氏曰:「大麾不在九旗之中。
以正色言之,則黑,夏後氏所建。
」禮記曰:「有虞氏之旂,夏後氏緌。
」鄭氏曰:「緌,謂注旄牛尾於杠首。
所謂大麾,書曰『王右秉白旄以麾』。
」孔穎達曰:「虞世但注旄,夏世始加旒縿。
」西京雜記,漢大駕有前黃麾。
崔豹古今注:「麾,所以指麾,乘輿以黃,諸公以朱,刺史二千石以纁。
」開元禮義纂曰:「唐太宗法夏後之前制,取中方之正色,故制大麾,色黃。
」 今禮有黃麾,其制十二幅。
開寶通禮義纂曰:「黃,中央之色。
此仗最近車輅,故以應象,取其居中,導達四方,含光大也。
」今鹵簿黃麾,以夏制言之,則狀不類旗;以漢制言之,則色又不黃。
伏請製大麾一:注麾於竿首,則法夏後氏之制;其色正黃,則用漢制;以十二幅為旗,則取唐制;以一旒為之,則取今龍墀旗之制。
當元會陳仗衞,建大黃麾一於當禦廂之前,以為表識。
其當禦廂之後,則建黃麾幡二。
并上大黃麾、黃麾旛制度。
神宗批曰:「黃麾制度,考詳前志,終是可疑。
今鑿而為之,植於大庭中外共瞻之地,或為博聞多識者所譏。
宜且闕之,更俟討求,黃麾幡仍舊。
」 氅,本緝鳥毛為之。
唐有六色、孔雀、大小鵝毛、雞毛之制。
後志雲:「今制有青、緋、皂、白、黃五色,上有朱蓋,下垂帶,帶繡禽羽,末綴金鈴。
青則繡以孔雀,五角蓋;緋則繡以鳳,六角蓋;皂則繡以鵝,六角蓋;白亦以鵝,四角蓋;黃則以雞,四角蓋。
每角綴垂佩,揭以朱竿,上如戟,加橫木龍首以繫之。
」 金節,隋制也。
黑漆竿,上施圓盤,周綴紅絲拂八層,黃繡龍袋籠之。
王公以下皆有節,制同金節,韜以碧油。
繖,古張帛避雨之制。
今有方繖、大繖,皆赤質,紫表
五牛旗,依方色,皆小輿上刻木為牛,背插旗。
錯采為牛,旗竿上有小盤,盤衣及輿衣,亦並繡牛形。
輿士各四人,服繡五色牛衣。
自太祖時詔用之。
神宗熙寧七年,太常寺言:「大駕鹵簿羊車,本前代宮中所乘;五牛旗,蓋古之五時副車也,以木牛載旗,用人輿之,失其本制,宜省去。
」從之。
牙門旗,古者,天子出建大牙。
今制,赤質,錯采為神人象,中道前後各一門,左右道五門,門二旗,蓋取周制「樹旗表門」及「天子五門」之制。
駕頭,一名寶床,正衙法坐也。
香木為之,四足瑑山,以龍卷之。
坐面用藤織雲龍,四圍錯采,繪走龍形,微曲。
上加緋羅繡褥,裹以緋羅繡帕。
每車駕出幸,則使老內臣馬上擁之,為前驅焉。
不設,則以朱匣韜之。
幡,本幟也,貌幡幡然。
有告止、傳教、信幡,皆絳帛,錯采為字,上有朱綠小蓋,四角垂羅文佩,繫龍頭竿上。
其錯采字下,告止為雙鳳,傳教為雙白虎,信幡為雙龍。
又有絳引幡,制頗同此,作五色間暈,無字,兩角垂佩。
中興為六角蓋,垂珠佩,下有橫木闆,作碾玉文。
三幡,亦以錯采篆書「告止」、「傳教」、「信幡」。
幢,制如節而五層,韜以袋,繡四神,隨方色,朱漆柄。
取曲禮「行前朱雀而後玄武,左青龍而右白虎」之義。
王公所給幢,黑漆柄,紫綾袋。
中興,用生色袋。
皂纛,本後魏纛頭之制。
唐衞尉器用,纛居其一,蓋旄頭之遺象。
制同旗,無文采,去鎞首六腳。
後志雲:「今制,皂邊皂斿,斿為火焰之形。
」金吾仗主之,每纛一人持,一人拓之。
乘輿行,則陳於鹵簿,左右各六。
絳麾,如幢,止三層,紫羅囊蒙之。
王公麾,以紫綾袋。
黃麾,古有黃、朱、纁三色,所以指麾也。
漢鹵簿有前黃麾護駕禦史。
宋制,絳帛為之,如幡,錯采成「黃麾」字,下繡交龍;朱漆竿,金龍首,上垂朱綠小蓋。
神宗元豐二年,詳定朝會禦殿儀注所言: 按周禮「木輅建大麾,以田」。
鄭氏曰:「大麾不在九旗之中。
以正色言之,則黑,夏後氏所建。
」禮記曰:「有虞氏之旂,夏後氏緌。
」鄭氏曰:「緌,謂注旄牛尾於杠首。
所謂大麾,書曰『王右秉白旄以麾』。
」孔穎達曰:「虞世但注旄,夏世始加旒縿。
」西京雜記,漢大駕有前黃麾。
崔豹古今注:「麾,所以指麾,乘輿以黃,諸公以朱,刺史二千石以纁。
」開元禮義纂曰:「唐太宗法夏後之前制,取中方之正色,故制大麾,色黃。
」 今禮有黃麾,其制十二幅。
開寶通禮義纂曰:「黃,中央之色。
此仗最近車輅,故以應象,取其居中,導達四方,含光大也。
」今鹵簿黃麾,以夏制言之,則狀不類旗;以漢制言之,則色又不黃。
伏請製大麾一:注麾於竿首,則法夏後氏之制;其色正黃,則用漢制;以十二幅為旗,則取唐制;以一旒為之,則取今龍墀旗之制。
當元會陳仗衞,建大黃麾一於當禦廂之前,以為表識。
其當禦廂之後,則建黃麾幡二。
并上大黃麾、黃麾旛制度。
神宗批曰:「黃麾制度,考詳前志,終是可疑。
今鑿而為之,植於大庭中外共瞻之地,或為博聞多識者所譏。
宜且闕之,更俟討求,黃麾幡仍舊。
」 氅,本緝鳥毛為之。
唐有六色、孔雀、大小鵝毛、雞毛之制。
後志雲:「今制有青、緋、皂、白、黃五色,上有朱蓋,下垂帶,帶繡禽羽,末綴金鈴。
青則繡以孔雀,五角蓋;緋則繡以鳳,六角蓋;皂則繡以鵝,六角蓋;白亦以鵝,四角蓋;黃則以雞,四角蓋。
每角綴垂佩,揭以朱竿,上如戟,加橫木龍首以繫之。
」 金節,隋制也。
黑漆竿,上施圓盤,周綴紅絲拂八層,黃繡龍袋籠之。
王公以下皆有節,制同金節,韜以碧油。
繖,古張帛避雨之制。
今有方繖、大繖,皆赤質,紫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