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一百一十六 志第六十九 禮十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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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年冬至別行取旨。
」詔從之。
明年,閤門言:「依汴京故事,遇行大禮,則冬至及次年正旦朝會皆罷。
」 十四年九月,有司言:「明年正旦朝會,請權以文德殿為大慶殿,合設黃麾大仗五千二十七人,欲權減三分之一;合設八寶於禦坐之東西,及登歌、宮架、樂舞、諸州諸蕃貢物。
行在緻仕官、諸路貢士舉首,並令立班。
」詔從之。
十五年正旦,禦大慶殿受朝,文武百官朝賀如儀。
常朝之儀。
唐以宣政為前殿,謂之正衙,即古之內朝也。
以紫宸為便殿,謂之入閤,即古之燕朝也。
而外又有含元殿,含元非正、至大朝會不禦。
正衙則日見,羣臣百官皆在,謂之常參,其後此禮漸廢。
後唐明宗始詔羣臣每五日一隨宰相入見,謂之起居,宋因其制。
皇帝日禦垂拱殿。
文武官日赴文德殿正衙曰常參,宰相一人押班。
其朝朔望亦於此殿。
五日起居則於崇德殿或長春殿,中書、門下為班首。
長春即垂拱也。
至元豐中官制行,始詔侍從官而上,日朝垂拱,謂之常參官。
百司朝官以上,每五日一朝紫宸,為六參官。
在京朝官以上,朔望一朝紫宸,為朔參官、望參官,遂為定制。
正衙常參。
國朝之制:兩省、臺官、文武百官每日赴文德殿立班,宰臣一員押班。
常朝官有詔旨免常朝,及勾當更番宿者不赴。
遇假併三日以上,即橫行參假。
宰臣、參知政事及免常朝者悉集。
[事務急速,赴橫行不及者,牒報臺。
如遇親王、使相過正衙,則取別旨。
]羣官見、謝、辭者,皆赴正衙。
其日,文武班尚書、上將軍以下,並先敘立於殿門之外,東西相向。
[文班一品、二品不敘立。
]正衙見、謝、辭官立於大班之南,右巡使立正衙位南,北向。
臺官大夫、中丞、三院禦史各就揖,班位再揖。
[三院不全,即不揖。
]揖訖,臺官與左巡使先入,各就位。
[左右巡使立鐘鼓樓下,左巡使奏武班,右巡使奏文班。
如隻巡使一員,即就入班南立,單奏。
如俱闕,即於臺官或員外郎以下差攝。
]次兩班及右巡使入,次見、謝、辭官入,次兩省官入,[兩省官自殿西偏門入,於右勤政門北偏門立,候文武班將至,循午階就位。
]次文班一品、二品入。
次宰臣出東上閤門,就位,通事舍人一員立於閤門外,北向,四色官立其後。
舍人通承旨奉敕不坐,四色官應喏急趨至放班位宣敕,在位官皆再拜而退。
其應橫行者班定,通事舍人揖羣官轉班北向,舍人揖再拜復位,如常朝之儀。
[兩省官幕次舊在中書門外,近制就使權就朝堂門南上將軍幕次。
]凡見、謝、辭官,[新受、加恩、出使到闕者。
]宰臣、親王、使相,[俟班定,引贊引出東上閤門,至押班位,西向立定,先赴午階南中書]門下正[衙位再拜、卻還押班位。
]樞密使、副使、知院、同知院、簽書院事、參知政事、宣徽使、宗室節度使以下至刺史將軍,[俟班定,四方館吏引出東上閤門,至殿庭,由東黃道赴正衙位,北向,以西為首,將軍以東為首。
正衙畢,宰臣、樞密出西便門,親王宗室入東上閤門。
]觀文殿大學士、資政殿大學士、觀文殿學士、三司使、翰林資政侍講、侍讀學士、直學士、知制誥、待制,[直學士以上集丞郎幕次,待制集上將軍幕次。
俟班定,四方館吏引入殿西便門赴班,於大夫、中丞前出。
]門下、中書侍郎至正言,[四方館吏引先集勤政門北,俟班定,於一品、二品官未就位前先就位,放班訖,由西偏門出。
]禦史大夫至禦史,[序班如常朝。
]三師、三公、僕射,東宮三師、三少,[班入殿門,朝堂吏引入殿東便門赴班,於兩省、臺官前出。
]尚書丞郎、左右金吾上將軍至將軍,[序班如常朝。
]節度使至刺史、軍職四廂都指揮使以上,三司副使、文班京朝官、武官郎將以上,分司官、樞密都承旨、諸使副、醫官帶正員官者,[並文東武西相向,重行序立,餘如常朝。
]其權三司使、開封府,吏部銓、祕書監、修撰、直館閣校理檢討、三司判官、主判官、開封府判官、推官、宮僚、內職、軍校領郡者,內客省使至通事舍人,節度行軍司馬至團練副使,幕職上佐州縣官,諸司勒留官新受者,京朝官改賜章服者,緻仕、責授、降授、並謝。
[行軍副使仍辭。
]京朝官、貢舉發解畢者亦見。
[準儀制,知貢舉官合謝辭。
近歲皆即時鎖宿,故謝辭皆停。
] 垂拱殿起居,則內侍省都知、押班,率內供奉官以下并寄班等先起居;次客省、閤門使以下,[呈進目者。
]次三班使臣,[節度、觀察、防禦、團練、刺史等子弟充供奉官、侍禁、殿直、有旨令內朝起居者。
]次內殿當直諸班,[殿前指揮使、左右班都虞候以下、內殿直、散員、散指揮、散都頭、金槍班等。
]次長入祗候、東西班殿侍,次禦前忠佐,次殿前都指揮使率軍校至副指揮使,次駙馬都尉,[任刺史以上者綴本班。
]次諸王府僚,次殿前諸軍使、都頭,次皇
」詔從之。
明年,閤門言:「依汴京故事,遇行大禮,則冬至及次年正旦朝會皆罷。
」 十四年九月,有司言:「明年正旦朝會,請權以文德殿為大慶殿,合設黃麾大仗五千二十七人,欲權減三分之一;合設八寶於禦坐之東西,及登歌、宮架、樂舞、諸州諸蕃貢物。
行在緻仕官、諸路貢士舉首,並令立班。
」詔從之。
十五年正旦,禦大慶殿受朝,文武百官朝賀如儀。
常朝之儀。
唐以宣政為前殿,謂之正衙,即古之內朝也。
以紫宸為便殿,謂之入閤,即古之燕朝也。
而外又有含元殿,含元非正、至大朝會不禦。
正衙則日見,羣臣百官皆在,謂之常參,其後此禮漸廢。
後唐明宗始詔羣臣每五日一隨宰相入見,謂之起居,宋因其制。
皇帝日禦垂拱殿。
文武官日赴文德殿正衙曰常參,宰相一人押班。
其朝朔望亦於此殿。
五日起居則於崇德殿或長春殿,中書、門下為班首。
長春即垂拱也。
至元豐中官制行,始詔侍從官而上,日朝垂拱,謂之常參官。
百司朝官以上,每五日一朝紫宸,為六參官。
在京朝官以上,朔望一朝紫宸,為朔參官、望參官,遂為定制。
正衙常參。
國朝之制:兩省、臺官、文武百官每日赴文德殿立班,宰臣一員押班。
常朝官有詔旨免常朝,及勾當更番宿者不赴。
遇假併三日以上,即橫行參假。
宰臣、參知政事及免常朝者悉集。
[事務急速,赴橫行不及者,牒報臺。
如遇親王、使相過正衙,則取別旨。
]羣官見、謝、辭者,皆赴正衙。
其日,文武班尚書、上將軍以下,並先敘立於殿門之外,東西相向。
[文班一品、二品不敘立。
]正衙見、謝、辭官立於大班之南,右巡使立正衙位南,北向。
臺官大夫、中丞、三院禦史各就揖,班位再揖。
[三院不全,即不揖。
]揖訖,臺官與左巡使先入,各就位。
[左右巡使立鐘鼓樓下,左巡使奏武班,右巡使奏文班。
如隻巡使一員,即就入班南立,單奏。
如俱闕,即於臺官或員外郎以下差攝。
]次兩班及右巡使入,次見、謝、辭官入,次兩省官入,[兩省官自殿西偏門入,於右勤政門北偏門立,候文武班將至,循午階就位。
]次文班一品、二品入。
次宰臣出東上閤門,就位,通事舍人一員立於閤門外,北向,四色官立其後。
舍人通承旨奉敕不坐,四色官應喏急趨至放班位宣敕,在位官皆再拜而退。
其應橫行者班定,通事舍人揖羣官轉班北向,舍人揖再拜復位,如常朝之儀。
[兩省官幕次舊在中書門外,近制就使權就朝堂門南上將軍幕次。
]凡見、謝、辭官,[新受、加恩、出使到闕者。
]宰臣、親王、使相,[俟班定,引贊引出東上閤門,至押班位,西向立定,先赴午階南中書]門下正[衙位再拜、卻還押班位。
]樞密使、副使、知院、同知院、簽書院事、參知政事、宣徽使、宗室節度使以下至刺史將軍,[俟班定,四方館吏引出東上閤門,至殿庭,由東黃道赴正衙位,北向,以西為首,將軍以東為首。
正衙畢,宰臣、樞密出西便門,親王宗室入東上閤門。
]觀文殿大學士、資政殿大學士、觀文殿學士、三司使、翰林資政侍講、侍讀學士、直學士、知制誥、待制,[直學士以上集丞郎幕次,待制集上將軍幕次。
俟班定,四方館吏引入殿西便門赴班,於大夫、中丞前出。
]門下、中書侍郎至正言,[四方館吏引先集勤政門北,俟班定,於一品、二品官未就位前先就位,放班訖,由西偏門出。
]禦史大夫至禦史,[序班如常朝。
]三師、三公、僕射,東宮三師、三少,[班入殿門,朝堂吏引入殿東便門赴班,於兩省、臺官前出。
]尚書丞郎、左右金吾上將軍至將軍,[序班如常朝。
]節度使至刺史、軍職四廂都指揮使以上,三司副使、文班京朝官、武官郎將以上,分司官、樞密都承旨、諸使副、醫官帶正員官者,[並文東武西相向,重行序立,餘如常朝。
]其權三司使、開封府,吏部銓、祕書監、修撰、直館閣校理檢討、三司判官、主判官、開封府判官、推官、宮僚、內職、軍校領郡者,內客省使至通事舍人,節度行軍司馬至團練副使,幕職上佐州縣官,諸司勒留官新受者,京朝官改賜章服者,緻仕、責授、降授、並謝。
[行軍副使仍辭。
]京朝官、貢舉發解畢者亦見。
[準儀制,知貢舉官合謝辭。
近歲皆即時鎖宿,故謝辭皆停。
] 垂拱殿起居,則內侍省都知、押班,率內供奉官以下并寄班等先起居;次客省、閤門使以下,[呈進目者。
]次三班使臣,[節度、觀察、防禦、團練、刺史等子弟充供奉官、侍禁、殿直、有旨令內朝起居者。
]次內殿當直諸班,[殿前指揮使、左右班都虞候以下、內殿直、散員、散指揮、散都頭、金槍班等。
]次長入祗候、東西班殿侍,次禦前忠佐,次殿前都指揮使率軍校至副指揮使,次駙馬都尉,[任刺史以上者綴本班。
]次諸王府僚,次殿前諸軍使、都頭,次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