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九 河渠六

關燈
自保,運河中絕,有害漕運。

    」詔亟修築之。

     四年二月,工部言:「前太平州判官盧宗原請開修自江州至真州古來河道湮塞者凡七處,以成運河,入浙西一百五十裡,可避一千六百裡大江風濤之患;又可就土興築自古江水浸沒膏腴田,自三百頃至萬頃者凡九所,計四萬二千餘頃,其三百頃以下者又過之。

    乞依宗原任太平州判官日已興政和圩田例,召人戶自備財力興修。

    」詔沈鏻等相度措置。

     六年閏正月,知杭州李偃言:「湯村、巖門、白石等處並錢塘江通大海,日受兩潮,漸緻侵囓。

    乞依六和寺岸,用石砌疊。

    」乃命劉既濟修治。

     八月,詔:「鎮江府傍臨大江,無港澳以容舟檝,三年間覆溺五百餘艘。

    聞西有舊河,可避風濤,歲久湮廢,宜令發運司濬治。

    」 是年,詔曰:「聞平江三十六浦內,自昔置牐,隨潮啟閉,歲久堙塞,緻積水為患。

    其令守臣莊徽專委戶曹趙霖講究利害,導歸江海,依舊置牐。

    」於是,發運副使應安道言:「凡港浦非要切者,皆可徐議。

    惟當先開崑山縣界茜涇塘等六所;秀之華亭縣,欲並循古法,盡去諸堰,各置小鬥門;常州、鎮江府、望亭鎮,仍舊置牐。

    」八月,詔戶曹趙霖相度役興,而兩淛擾甚。

    七年四月己未,尚書省言:「盧宗原濬江,慮成搔擾。

    」詔權罷其役,趙霖別與差遣。

     重和元年二月,前發運副使柳庭俊言:「真揚楚泗、高郵運河堤岸,舊有鬥門水牐等七十九座,限則水勢,常得其平,比多損壞。

    」詔檢計修復。

    六月,詔:「兩淛霖雨,積水多浸民田,平江尤甚,由未濬港浦故也。

    其復以趙霖為提舉常平,措置救護民田,振恤人戶,毋令流移失所。

    」八月,詔加霖直秘閣。

     宣和元年二月,臣僚言:「江、淮、荊、漢間,荒瘠彌望,率古人一畝十鍾之地,其堤閼、水門、溝澮之跡猶存。

    近絳州民呂平等詣禦史臺訴,乞開濬熙寧舊渠,以廣浸灌,願加稅一等。

    則是近世陂池之利且廢矣,何暇復古哉。

    願詔常平官,有興修水利功効明白者,亟以名聞,特與褒除,以勵能者。

    」從之。

     八月,提舉專切措置水利農田所奏:「淛西諸縣各有陂湖、溝港、涇浜、湖濼,自來蓄水灌溉,及通舟檝,望令打量官按其地名、丈尺、四至,並鐫之石。

    」從之。

     三月,趙霖坐增修水利不當,降兩官。

    六月,詔曰:「趙霖興修水利,能募被水艱食之民,凡役工二百七十八萬二千四百有奇,開一江、一港、四浦、五十八瀆,已見成績,進直徽猷閣,仍復所降兩官。

    」 宣和二年九月,以真、揚等州運河淺澀,委陳亨伯措置。

    三年春,詔發運副使趙億以車畎水運河,限三月中三十綱到京。

    宦者李琮言:「真州乃外江綱運會集要口,以運河淺澀,故不能速發。

    按南岸有洩水鬥門八,去江不滿一裡。

    欲開鬥門河身,去江十丈築軟壩,引江潮入河,然後倍用人工車畎,以助運水。

    」從之。

     四月,詔曰:「江、淮漕運尚矣。

    春秋時,吳穿邗溝,東北通射陽湖,西北至末口。

    漢吳王濞開邗溝,通運海陵。

    隋開邗溝,自山陽至揚子入江。

    雍熙中,轉運使劉蟠以山陽灣迅急,始開沙河以避險阻。

    天禧中,發運使賈宗始開揚州古河,繚城南接運渠,毀三堰以均水勢。

    今運河歲淺澀,當詢訪故道,及今河形勢與陂塘瀦水之地,講究措置悠久之利,以濟不通。

    可令發運使陳亨伯、
0.092226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