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九 河渠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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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南諸水上
開寶間,議征江南。
詔用京西轉運使李符之策,發和州丁夫及鄉兵凡數萬人,鑿橫江渠於歷陽,令符督其役。
渠成,以通漕運,而軍用無闕。
八年,知瓊州李易上言:「州南五裡有度靈塘,開修渠堰,溉水田三百餘頃,居民賴之。
」 初,楚州北山陽灣尤迅急,多有沈溺之患。
雍熙中,轉運使劉蟠議開沙河,以避淮水之險,未克而受代。
喬維嶽繼之,開河自楚州至淮陰,凡六十裡,舟行便之。
天禧元年,知昇州丁謂言:「城北有後湖,往時歲旱水竭,給為民田,凡七十六頃,出租錢數百萬,蔭溉之利遂廢。
令欲改田除租,迹舊制,復治岸畔,疏為塘陂以畜水,使負郭無旱歲,廣植蒲芡,養魚鼈,縱貧民漁采。
」又明州請免濠池及慈溪、鄞縣陂湖年課,許民射利。
詔並從之。
二年,江、淮發運使賈宗言:「諸路歲漕,自真、揚入淮、汴,歷堰者五,糧載煩於剝卸,民力罷於牽挽,官私船艦,由此速壞。
今議開揚州古河,繚城南接運渠,毀龍舟、新興、茱萸三堰,鑿近堰漕路,以均水勢。
歲省官費十數萬,功利甚厚。
」詔屯田郎中梁楚、閤門祇候李居中按視,以為當然。
明年,役既成,而水注新河,與三堰平,漕船無阻,公私大便。
四年,淮南勸農使王貫之導海州石闥堰水入漣水軍,溉民田;知定遠縣江澤、知江陰軍崔立率民修廢塘,濬古港,以灌高仰之地。
並賜詔奬焉。
神宗熙寧元年十月,詔:「杭之長安、秀之杉青、常之望亭三堰,監護使臣並以『管幹河塘』繫銜,常同所屬令佐,巡視修固,以時啟閉。
」從提舉兩浙開修河渠胡淮之請也。
二年三月甲申,先是,淩民瞻建議廢呂城堰,又即望亭堰置牐而不用。
及因濬河,隳敗古涇函、石牐、石〈石達〉,河流益阻,百姓勞弊。
至是,民瞻等貶降有差。
六年五月,杭州於潛縣令郟亶言:「蘇州環湖地卑多水,沿海地高多旱,故古人治水之迹,縱則有浦,橫則有塘,又有門堰、涇瀝而棊布之。
今總二百六十餘所。
欲略循古人之法,七裡為一縱浦,十裡為一橫塘,又因出土,以為堤岸,度用夫二十萬。
水治高田,旱治下澤,不過三年,蘇之田畢治矣。
」十一月,命亶興修水利。
然措置乖方,民多愁怨,僅及一年,遂罷兩浙工役。
又數月,中書檢正沈括復言:「淛西涇浜淺涸,當濬;淛東堤防川瀆堙沒,當修。
請下司農貸緡募役。
」從之,仍命括相度兩浙水利。
九年正月壬午,劉瑾言:「揚州江都縣古鹽河、高郵縣陳公塘等湖、天長縣白馬塘沛塘、楚州寶應縣泥港射馬港、山陽縣渡塘溝龍興浦、淮陰縣青州澗、宿州虹縣萬安湖小河、壽州安豐縣芍陂等,可興置,欲令逐路轉運司選官覆按。
」從之。
元豐五年九月,淮南監司言:「舒州近城有大澤,出灊山,注北門外。
比者,暴水漂居民,知州楊希元築捍水堤千一百五十丈,置洩水鬥門二,遂免淫潦入城之患。
」並璽書奬諭。
六年正月戊辰,開龜山運河,二月乙未告成,長五十七裡,闊十五丈,深一丈五尺。
初,發運使許元自淮陰開新河,屬之洪澤,避長淮之險,凡四十九裡。
久而淺澀,熙寧四年,皮公弼請復濬治,起十一月壬寅,盡明年正月丁酉而畢,人便之。
至是,發運使羅拯復欲自洪澤而上,鑿龜山裏河以達于淮,帝深然之。
會發運使蔣之
詔用京西轉運使李符之策,發和州丁夫及鄉兵凡數萬人,鑿橫江渠於歷陽,令符督其役。
渠成,以通漕運,而軍用無闕。
八年,知瓊州李易上言:「州南五裡有度靈塘,開修渠堰,溉水田三百餘頃,居民賴之。
」 初,楚州北山陽灣尤迅急,多有沈溺之患。
雍熙中,轉運使劉蟠議開沙河,以避淮水之險,未克而受代。
喬維嶽繼之,開河自楚州至淮陰,凡六十裡,舟行便之。
天禧元年,知昇州丁謂言:「城北有後湖,往時歲旱水竭,給為民田,凡七十六頃,出租錢數百萬,蔭溉之利遂廢。
令欲改田除租,迹舊制,復治岸畔,疏為塘陂以畜水,使負郭無旱歲,廣植蒲芡,養魚鼈,縱貧民漁采。
」又明州請免濠池及慈溪、鄞縣陂湖年課,許民射利。
詔並從之。
二年,江、淮發運使賈宗言:「諸路歲漕,自真、揚入淮、汴,歷堰者五,糧載煩於剝卸,民力罷於牽挽,官私船艦,由此速壞。
今議開揚州古河,繚城南接運渠,毀龍舟、新興、茱萸三堰,鑿近堰漕路,以均水勢。
歲省官費十數萬,功利甚厚。
」詔屯田郎中梁楚、閤門祇候李居中按視,以為當然。
明年,役既成,而水注新河,與三堰平,漕船無阻,公私大便。
四年,淮南勸農使王貫之導海州石闥堰水入漣水軍,溉民田;知定遠縣江澤、知江陰軍崔立率民修廢塘,濬古港,以灌高仰之地。
並賜詔奬焉。
神宗熙寧元年十月,詔:「杭之長安、秀之杉青、常之望亭三堰,監護使臣並以『管幹河塘』繫銜,常同所屬令佐,巡視修固,以時啟閉。
」從提舉兩浙開修河渠胡淮之請也。
二年三月甲申,先是,淩民瞻建議廢呂城堰,又即望亭堰置牐而不用。
及因濬河,隳敗古涇函、石牐、石〈石達〉,河流益阻,百姓勞弊。
至是,民瞻等貶降有差。
六年五月,杭州於潛縣令郟亶言:「蘇州環湖地卑多水,沿海地高多旱,故古人治水之迹,縱則有浦,橫則有塘,又有門堰、涇瀝而棊布之。
今總二百六十餘所。
欲略循古人之法,七裡為一縱浦,十裡為一橫塘,又因出土,以為堤岸,度用夫二十萬。
水治高田,旱治下澤,不過三年,蘇之田畢治矣。
」十一月,命亶興修水利。
然措置乖方,民多愁怨,僅及一年,遂罷兩浙工役。
又數月,中書檢正沈括復言:「淛西涇浜淺涸,當濬;淛東堤防川瀆堙沒,當修。
請下司農貸緡募役。
」從之,仍命括相度兩浙水利。
九年正月壬午,劉瑾言:「揚州江都縣古鹽河、高郵縣陳公塘等湖、天長縣白馬塘沛塘、楚州寶應縣泥港射馬港、山陽縣渡塘溝龍興浦、淮陰縣青州澗、宿州虹縣萬安湖小河、壽州安豐縣芍陂等,可興置,欲令逐路轉運司選官覆按。
」從之。
元豐五年九月,淮南監司言:「舒州近城有大澤,出灊山,注北門外。
比者,暴水漂居民,知州楊希元築捍水堤千一百五十丈,置洩水鬥門二,遂免淫潦入城之患。
」並璽書奬諭。
六年正月戊辰,開龜山運河,二月乙未告成,長五十七裡,闊十五丈,深一丈五尺。
初,發運使許元自淮陰開新河,屬之洪澤,避長淮之險,凡四十九裡。
久而淺澀,熙寧四年,皮公弼請復濬治,起十一月壬寅,盡明年正月丁酉而畢,人便之。
至是,發運使羅拯復欲自洪澤而上,鑿龜山裏河以達于淮,帝深然之。
會發運使蔣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