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七 河渠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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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民或於古河渠中修築堰堨,截水取魚,漸至澱淤,水潦暴集,河流不通,則緻深害,乞嚴禁之。
六、開治工畢,按行新舊廣深丈尺,以校工力。
以所出土,於溝河岸一步外築為堤埒。
七、凡溝洫上廣一丈,則底廣八尺,其深四尺,地形高處或至五六尺,以此為率。
有廣狹不等處,折計之,則畢工之日,易於覆視。
八、古溝洫在民田中,久已淤平,今為賦籍而須開治者,據所占地步,為除其賦。
」詔令頒行。
神宗熙寧元年三月,都水監言:「畿內溝河至多,而諸縣各役人夫開淘,十纔二三,須二三年方可畢工。
請令府界提點司選官,與縣官同定緊慢功料,據合差夫數,以五分夫,役十分工,依年分開淘,提點司通行點校。
」從之。
二年閏十一月,詔以府界道路積水,妨民輸納,命都水監差官溝畎。
元豐五年,詔開在京城濠,闊五十步,深一丈五尺,地脈不及者,至泉止。
徽宗大觀元年七月,以京城霖雨,水浸居民,道路不通,遣官分督疏導。
是月又詔:「自京至八角鎮,積水妨行旅。
轉運司選官疏導,修治橋梁,毋使病涉。
」 白河在唐州,南流入漢。
太平興國三年正月,西京轉運使程能獻議,請自南陽下向口置堰,迴水入石塘、沙河,合蔡河達于京師,以通湘潭之漕。
詔發唐、鄧、汝、潁、許、蔡、陳、鄭丁夫及諸州兵,凡數萬人,以弓箭庫使王文寶、六宅使李繼隆、內作坊副使李神祐、劉承珪等護其役。
塹山陻谷,歷博望、羅渠、少柘山,凡百餘裡,月餘,抵方城,地勢高,水不能至。
能獻復多役人以緻水,然不可通漕運。
會山水暴漲,石堰壞,河不克就。
卒陻廢焉。
端拱元年,供奉官閤門祗候閻文遜、苗忠俱上言:「開荊南城東漕河,至師子口入漢江,可通荊、峽漕路至襄州;又開古白河,可通襄、漢漕路至京。
」詔八作使石全振往視之,遂發丁夫治荊南漕河至漢江,可勝二百斛重載,行旅者頗便,而古白河終不可開。
三白渠在京兆涇陽縣。
淳化二年秋,縣民杜思淵上書言:「涇河內舊有石翣以堰水入白渠,溉雍、耀田,歲收三萬斛。
其後多歷年所,石翣壞,三白渠水少,溉田不足,民頗艱食。
乾德中,節度判官施繼業率民用梢穰、笆籬、棧木,截河為堰,壅水入渠。
緣渠之民,頗獲其利。
然凡遇暑雨,山水暴至,則堰輒壞。
至秋治堰,所用復取於民,民煩數役,終不能固。
乞依古制,調丁夫修疊石翣,可得數十年不撓。
所謂暫勞永逸矣。
」詔從之,遣將作監丞周約己等董其役,以用功尤大,不能就而止。
至道元年正月,度支判官梁鼎、陳堯叟上鄭白渠利害:「按舊史,鄭渠元引涇水,自仲山西抵瓠口,並北山東注洛,三百餘裡,溉田四萬頃,畝收一鍾。
白渠亦引涇水,起谷口,入櫟陽,注渭水,長二百餘裡,溉田四千五百頃。
兩渠溉田凡四萬四千五百頃,今所存者不及二千頃,皆近代改修渠堰,浸隳舊防,繇是灌溉之利,絕少於古矣。
鄭渠難為興工,今請遣使先詣三白渠行視,復修舊迹。
」於是詔大理寺丞皇甫選、光祿寺丞何亮乘傳經度。
選等使還,言: 周覽鄭渠之制,用功最大。
並仲山而東,鑿斷岡阜,首尾三百餘裡,連亙山足,岸壁頹壞,陻廢已久。
度其制置之始,涇河平淺,直入渠口。
暨年代浸遠,涇河陡深,水勢漸下,與渠口相懸,水不能至。
峻崖之處,渠岸摧毀,荒廢歲久,實難緻力。
其三白渠溉涇陽、櫟陽、高陵、雲陽、三原、富平六縣田三千八百五十餘頃,此渠衣食之源也,望令增築堤堰,以固護之。
舊設節水鬥門一百七十有六,皆壞,請悉繕完。
渠口舊有六石門,謂之「洪門」,今亦隤圮,若復議興置,則其功甚大,且欲就近度其岸勢,別開渠口,以通水道。
歲令渠官行視,岸之缺薄,水之淤填,即時浚治。
嚴豪民盜水之禁。
涇河中舊有石堰,修廣皆百步,捍水雄壯,謂之「將軍翣」,廢壞已久。
杜思淵嘗請興修,而功不克就。
其後止造木堰,凡用梢樁萬一千三百餘數,歲出於緣渠之民。
涉夏水潦,木堰遽壞,漂流散失,至秋,復率民以葺之,數斂重困,無有止息。
欲令自今溉田既畢,命水工拆堰木寘於岸側,可充二三歲修堰之用。
所役緣渠之民,計田出丁,凡調萬三千人。
疏渠造堰,各獲其利,固不憚其勞也。
選能吏司其事,置署於涇陽縣側,以時行視,往復甚便。
又言: 鄧、許、陳、潁、蔡、宿、亳七州之地,有公私閑田,凡三百五十一處,合二十二萬餘頃,民力不能盡耕。
皆漢、魏以來,召信臣、杜詩、杜預、任峻、司馬宣王、鄧艾等立制墾闢之地。
內南陽界鑿山開道,疏通河水,散入唐、鄧、襄三州以溉田。
又諸處陂塘防埭,大者長三十裡至五十裡,闊五丈至八丈,高一丈五尺至二丈。
其溝渠,大者長五十裡至百裡,闊三丈至五丈,深一丈至一丈五尺,可行小舟。
臣等周行歷覽,若皆增築陂堰,勞費頗甚,欲隄防未壞可興水利者,先耕二萬餘頃,他處漸圖建置。
時著作佐郎孫冕總監三白渠,詔冕依選等奏行之。
後自仲山之南,移治涇陽縣。
其七州之田,令選於鄧州募民耕墾,皆免賦入。
復令選等舉一人,與鄧州通判同掌其事。
選與亮分路按察,未幾而罷。
景德三年,鹽鐵副使林特、度支副使馬景盛陳關中河渠之利,請遣官行鄭、白渠,興修古制。
乃詔太常博士尚賓乘傳經度,率丁夫治之。
賓言:「鄭渠久廢不可復,今自介公廟迴白渠洪口直東南,合舊渠以畎涇河,灌富平、櫟陽、高陵等縣,經久可以不竭。
」工既畢而水利饒足,民獲數倍。
五、民或於古河渠中修築堰堨,截水取魚,漸至澱淤,水潦暴集,河流不通,則緻深害,乞嚴禁之。
六、開治工畢,按行新舊廣深丈尺,以校工力。
以所出土,於溝河岸一步外築為堤埒。
七、凡溝洫上廣一丈,則底廣八尺,其深四尺,地形高處或至五六尺,以此為率。
有廣狹不等處,折計之,則畢工之日,易於覆視。
八、古溝洫在民田中,久已淤平,今為賦籍而須開治者,據所占地步,為除其賦。
」詔令頒行。
神宗熙寧元年三月,都水監言:「畿內溝河至多,而諸縣各役人夫開淘,十纔二三,須二三年方可畢工。
請令府界提點司選官,與縣官同定緊慢功料,據合差夫數,以五分夫,役十分工,依年分開淘,提點司通行點校。
」從之。
二年閏十一月,詔以府界道路積水,妨民輸納,命都水監差官溝畎。
元豐五年,詔開在京城濠,闊五十步,深一丈五尺,地脈不及者,至泉止。
徽宗大觀元年七月,以京城霖雨,水浸居民,道路不通,遣官分督疏導。
是月又詔:「自京至八角鎮,積水妨行旅。
轉運司選官疏導,修治橋梁,毋使病涉。
」 白河在唐州,南流入漢。
太平興國三年正月,西京轉運使程能獻議,請自南陽下向口置堰,迴水入石塘、沙河,合蔡河達于京師,以通湘潭之漕。
詔發唐、鄧、汝、潁、許、蔡、陳、鄭丁夫及諸州兵,凡數萬人,以弓箭庫使王文寶、六宅使李繼隆、內作坊副使李神祐、劉承珪等護其役。
塹山陻谷,歷博望、羅渠、少柘山,凡百餘裡,月餘,抵方城,地勢高,水不能至。
能獻復多役人以緻水,然不可通漕運。
會山水暴漲,石堰壞,河不克就。
卒陻廢焉。
端拱元年,供奉官閤門祗候閻文遜、苗忠俱上言:「開荊南城東漕河,至師子口入漢江,可通荊、峽漕路至襄州;又開古白河,可通襄、漢漕路至京。
」詔八作使石全振往視之,遂發丁夫治荊南漕河至漢江,可勝二百斛重載,行旅者頗便,而古白河終不可開。
三白渠在京兆涇陽縣。
淳化二年秋,縣民杜思淵上書言:「涇河內舊有石翣以堰水入白渠,溉雍、耀田,歲收三萬斛。
其後多歷年所,石翣壞,三白渠水少,溉田不足,民頗艱食。
乾德中,節度判官施繼業率民用梢穰、笆籬、棧木,截河為堰,壅水入渠。
緣渠之民,頗獲其利。
然凡遇暑雨,山水暴至,則堰輒壞。
至秋治堰,所用復取於民,民煩數役,終不能固。
乞依古制,調丁夫修疊石翣,可得數十年不撓。
所謂暫勞永逸矣。
」詔從之,遣將作監丞周約己等董其役,以用功尤大,不能就而止。
至道元年正月,度支判官梁鼎、陳堯叟上鄭白渠利害:「按舊史,鄭渠元引涇水,自仲山西抵瓠口,並北山東注洛,三百餘裡,溉田四萬頃,畝收一鍾。
白渠亦引涇水,起谷口,入櫟陽,注渭水,長二百餘裡,溉田四千五百頃。
兩渠溉田凡四萬四千五百頃,今所存者不及二千頃,皆近代改修渠堰,浸隳舊防,繇是灌溉之利,絕少於古矣。
鄭渠難為興工,今請遣使先詣三白渠行視,復修舊迹。
」於是詔大理寺丞皇甫選、光祿寺丞何亮乘傳經度。
選等使還,言: 周覽鄭渠之制,用功最大。
並仲山而東,鑿斷岡阜,首尾三百餘裡,連亙山足,岸壁頹壞,陻廢已久。
度其制置之始,涇河平淺,直入渠口。
暨年代浸遠,涇河陡深,水勢漸下,與渠口相懸,水不能至。
峻崖之處,渠岸摧毀,荒廢歲久,實難緻力。
其三白渠溉涇陽、櫟陽、高陵、雲陽、三原、富平六縣田三千八百五十餘頃,此渠衣食之源也,望令增築堤堰,以固護之。
舊設節水鬥門一百七十有六,皆壞,請悉繕完。
渠口舊有六石門,謂之「洪門」,今亦隤圮,若復議興置,則其功甚大,且欲就近度其岸勢,別開渠口,以通水道。
歲令渠官行視,岸之缺薄,水之淤填,即時浚治。
嚴豪民盜水之禁。
涇河中舊有石堰,修廣皆百步,捍水雄壯,謂之「將軍翣」,廢壞已久。
杜思淵嘗請興修,而功不克就。
其後止造木堰,凡用梢樁萬一千三百餘數,歲出於緣渠之民。
涉夏水潦,木堰遽壞,漂流散失,至秋,復率民以葺之,數斂重困,無有止息。
欲令自今溉田既畢,命水工拆堰木寘於岸側,可充二三歲修堰之用。
所役緣渠之民,計田出丁,凡調萬三千人。
疏渠造堰,各獲其利,固不憚其勞也。
選能吏司其事,置署於涇陽縣側,以時行視,往復甚便。
又言: 鄧、許、陳、潁、蔡、宿、亳七州之地,有公私閑田,凡三百五十一處,合二十二萬餘頃,民力不能盡耕。
皆漢、魏以來,召信臣、杜詩、杜預、任峻、司馬宣王、鄧艾等立制墾闢之地。
內南陽界鑿山開道,疏通河水,散入唐、鄧、襄三州以溉田。
又諸處陂塘防埭,大者長三十裡至五十裡,闊五丈至八丈,高一丈五尺至二丈。
其溝渠,大者長五十裡至百裡,闊三丈至五丈,深一丈至一丈五尺,可行小舟。
臣等周行歷覽,若皆增築陂堰,勞費頗甚,欲隄防未壞可興水利者,先耕二萬餘頃,他處漸圖建置。
時著作佐郎孫冕總監三白渠,詔冕依選等奏行之。
後自仲山之南,移治涇陽縣。
其七州之田,令選於鄧州募民耕墾,皆免賦入。
復令選等舉一人,與鄧州通判同掌其事。
選與亮分路按察,未幾而罷。
景德三年,鹽鐵副使林特、度支副使馬景盛陳關中河渠之利,請遣官行鄭、白渠,興修古制。
乃詔太常博士尚賓乘傳經度,率丁夫治之。
賓言:「鄭渠久廢不可復,今自介公廟迴白渠洪口直東南,合舊渠以畎涇河,灌富平、櫟陽、高陵等縣,經久可以不竭。
」工既畢而水利饒足,民獲數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