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三十三 本紀第三十三 孝宗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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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以裨經費。
己未,鑄當二錢。
己巳,蠲關外四州民今年租賦及湖南賊蹂郡縣夏稅。
八月己卯,以永豐圩田賜建康都統司。
癸未,獲李金。
乙酉,詔立子愭為皇太子。
丁亥,虞允文罷。
戊子,大赦。
己醜,以洪适為參知政事兼權知樞密院事,吏部侍郎葉顒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。
庚寅,立知州軍、諸路總管鈐轄都監辭見法。
癸巳,錢端禮以避東宮親嫌,罷為資政殿大學士、提舉萬壽觀。
戊戌,吏部侍郎章服以論虞允文阿附罷,謫居汀州。
九月乙卯,立廣國夫人錢氏為皇太子妃。
丁巳,申嚴百司官出入局之制。
丁卯,升鼎州為常德府。
甲戌,以端明殿學士汪澈知樞密院事,洪适兼同知樞密院事。
乙亥,置沿淮諸州都巡檢。
冬十月己卯,遣方滋等使金賀正旦。
戊子,增頭子錢。
歸正人右通直郎劉蘊古坐以軍器法式送北境,伏誅。
壬辰,禦大慶殿,冊皇太子。
癸巳,詣德壽宮稱謝。
乙未,詔侍從各舉所知宗室一二人。
丁酉,金遣高衎等來賀會慶節。
乙巳,淮北紅巾賊踰淮劫掠,立賞討捕之。
已而知楚州胡明遣巡尉擊殺其首蕭榮。
十一月辛亥,招收兩淮流散忠義人。
丙寅,白氣亙天。
辛未,遣龍大淵撫諭兩淮,措置屯田,督捕盜賊。
十二月戊寅,以洪适為尚書右僕射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,汪澈為樞密使。
命廣東提刑司招安李金餘黨。
癸未,遣王曮等賀金主生辰。
庚寅,以葉顒為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。
辛卯,詔侍從、臺諫、兩省舉堪監司、郡守者各一人,三衙、知閤舉材武可守邊者一人。
庚子,罷兩淮諸州權攝官。
壬寅,金遣烏古論忠弼等來賀明年正旦。
癸卯,詔樞密院文書依三省式,經中書門下畫黃書讀。
二年春正月辛酉,省六合戍兵,以所墾田給還復業之民。
辛未,命湖南監司存恤寇盜殘破郡縣。
二月丁醜,罷盱眙屯田,振兩浙、江東饑。
戊寅,幸玉津園宴射,遂幸龍井。
三月乙巳,禁京西、利州路科役保勝義士。
壬子,詔戒飭刑獄官。
戊午,殿中侍禦史王伯庠請裁定奏薦,詔三省、臺諫集議,具條式以聞。
詔:「縣令非兩任,毋除監察禦史;非任守臣,毋除郎官。
著為令。
」丁卯,賜禮部進士蕭國梁以下四百九十有三人及第、出身。
戊辰,再增諸州軍離軍添差員闕。
辛未,罷洪适右僕射。
癸酉,以給事中、權吏部尚書魏杞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。
丁醜,罷和糴。
夏四月戊寅,以久雨,命侍從、臺諫議刑政所宜以聞。
減大理、三衙、臨安府及浙西州縣雜犯死罪以下囚一等,釋杖以下。
庚辰,詔兩浙漕臣王炎開平江、湖、秀圍田。
辛巳,避殿減膳。
甲申,太白晝見。
癸巳,禦殿復膳。
乙未,汪澈罷。
丁酉,以知荊南府李道憑恃戚裡妄作,罷之。
五月戊申,張燾薨。
己酉,罷權借職田。
庚戌,葉顒罷。
以魏杞為參知政事,右諫議大夫林安宅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,中書舍人蔣芾簽書樞密院事。
癸醜,太白晝見,經天。
禁浙西修築圍田。
罷修建康行宮。
丁卯,命監司、守臣預備水旱。
六月甲戌,罷兩浙路提舉市舶司。
詔諸路監司、帥臣各察守令臧否以聞。
丙子,刑部上乾道新編特旨斷例。
戊寅,詔制科權罷注疏出題,守臣、監司亦許解送。
庚辰,封孫挻為福州觀察使、榮國公,挺為左千牛衞大將軍。
癸未,詔使相毋奏補文資,七色補官人毋任子,堂吏遷朝議大夫以五員為額。
乙酉,申嚴內外牒式法,裁其額。
丙戌,廢永豐圩。
戊戌,詔:「改官人實歷知縣一任,方許關升。
著為定式。
」 秋七月己酉,調泉州左翼軍二千人屯許浦鎮。
甲寅,以鎮江都統制戚方為武當軍節度使。
八月辛未朔,詔兩淮行鐵錢,銅錢毋過江北。
癸酉,以武鋒軍隸步軍司。
甲戌,罷任子年三十得免試參選之令。
丁醜,蠲淮南放歸萬弩手差役二年。
壬午,詔諸州守臣兼訓練禁軍。
癸未,降會子、交子于鎮江、建康務場,令江、淮之人對換。
丙戌,林安宅劾葉顒之子受金失實,罷之。
丁亥,詔安宅筠州居住。
溫州大水。
戊子,以魏杞兼同知樞密院事,蔣芾權參知政事。
召葉顒。
庚寅,少保、新興郡王吳蓋薨。
甲午,立中興以來十三處戰功格目。
乙未,詔吳璘復判興州。
丙申,升宣州為寧國府。
罷戶部諸路歲糴一年。
九月甲辰,知上元縣李允升犯贓貸死,杖脊刺面,配惠州牢城,籍其貲。
丙午,建康守臣王佐坐縱允升去官,奪三官勒停,建昌軍居住。
餘失按官吏及薦舉官奪官有差。
辛亥,遣官按視溫州水災,振貧民,決繫囚。
乙卯,詔改造大曆。
辛酉,追封子恪為邵王,謚曰悼肅。
甲子,詔監司各舉部內知縣、縣令二三人,守臣各舉屬縣一二人。
己巳,魏杞等上神宗哲宗徽宗三朝帝紀、太上皇聖政。
太白晝見。
是月,詔舉將帥,置章奏簿。
冬十月癸酉,上太上皇聖政于德壽宮。
乙亥,遣薛良朋等使金賀正旦。
己卯,減饒州歲貢金三之一,蠲諸路酒坊逋賦。
戊子,知峽州呂令問坐縱贓吏知夷陵縣韓贄冑去官,奪二官,鄂州居住。
辛卯,雨雹。
金遣魏子平等來賀會慶節。
十一月丙午,楊存中薨。
己酉,盡出內藏及南庫銀以易會子,官司並以錢銀支遣,民間從便。
兩淮總領所許自造會子。
鬻諸路營田。
壬子,詔修祥曦殿記注。
乙卯,密詔四川制置使汪應辰,如吳璘不起,收其宣撫使牌印,權行主管職事。
甲子,大閱。
戊辰,築郢州城。
是月,詔汰冗兵。
十二月庚午朔,白氣亙天。
癸酉,詔三省、侍從、臺諫、兩淮漕臣、郡守,條具兩淮鐵錢、交子利害以聞。
乙亥,遣梁克家等賀金主生辰。
己卯,以資政殿學士葉顒知樞密院事。
辛巳,詔免進呈欽宗日曆,送國史院修纂實錄。
壬午,追封楊存中為和王。
甲申,以葉顒為尚書左僕射,魏杞右僕射,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。
蔣芾參知政事,吏部尚書陳俊卿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。
庚寅,詔宰相領兼制國用使,參知政事同知國用事。
癸巳,詔監司、守臣舉廉吏。
丙申,金遣烏古論元忠等來賀明年正旦。
以江東兵馬鈐轄王抃為帶禦器械。
是歲,裁定內外軍額。
己未,鑄當二錢。
己巳,蠲關外四州民今年租賦及湖南賊蹂郡縣夏稅。
八月己卯,以永豐圩田賜建康都統司。
癸未,獲李金。
乙酉,詔立子愭為皇太子。
丁亥,虞允文罷。
戊子,大赦。
己醜,以洪适為參知政事兼權知樞密院事,吏部侍郎葉顒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。
庚寅,立知州軍、諸路總管鈐轄都監辭見法。
癸巳,錢端禮以避東宮親嫌,罷為資政殿大學士、提舉萬壽觀。
戊戌,吏部侍郎章服以論虞允文阿附罷,謫居汀州。
九月乙卯,立廣國夫人錢氏為皇太子妃。
丁巳,申嚴百司官出入局之制。
丁卯,升鼎州為常德府。
甲戌,以端明殿學士汪澈知樞密院事,洪适兼同知樞密院事。
乙亥,置沿淮諸州都巡檢。
冬十月己卯,遣方滋等使金賀正旦。
戊子,增頭子錢。
歸正人右通直郎劉蘊古坐以軍器法式送北境,伏誅。
壬辰,禦大慶殿,冊皇太子。
癸巳,詣德壽宮稱謝。
乙未,詔侍從各舉所知宗室一二人。
丁酉,金遣高衎等來賀會慶節。
乙巳,淮北紅巾賊踰淮劫掠,立賞討捕之。
已而知楚州胡明遣巡尉擊殺其首蕭榮。
十一月辛亥,招收兩淮流散忠義人。
丙寅,白氣亙天。
辛未,遣龍大淵撫諭兩淮,措置屯田,督捕盜賊。
十二月戊寅,以洪适為尚書右僕射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,汪澈為樞密使。
命廣東提刑司招安李金餘黨。
癸未,遣王曮等賀金主生辰。
庚寅,以葉顒為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。
辛卯,詔侍從、臺諫、兩省舉堪監司、郡守者各一人,三衙、知閤舉材武可守邊者一人。
庚子,罷兩淮諸州權攝官。
壬寅,金遣烏古論忠弼等來賀明年正旦。
癸卯,詔樞密院文書依三省式,經中書門下畫黃書讀。
二年春正月辛酉,省六合戍兵,以所墾田給還復業之民。
辛未,命湖南監司存恤寇盜殘破郡縣。
二月丁醜,罷盱眙屯田,振兩浙、江東饑。
戊寅,幸玉津園宴射,遂幸龍井。
三月乙巳,禁京西、利州路科役保勝義士。
壬子,詔戒飭刑獄官。
戊午,殿中侍禦史王伯庠請裁定奏薦,詔三省、臺諫集議,具條式以聞。
詔:「縣令非兩任,毋除監察禦史;非任守臣,毋除郎官。
著為令。
」丁卯,賜禮部進士蕭國梁以下四百九十有三人及第、出身。
戊辰,再增諸州軍離軍添差員闕。
辛未,罷洪适右僕射。
癸酉,以給事中、權吏部尚書魏杞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。
丁醜,罷和糴。
夏四月戊寅,以久雨,命侍從、臺諫議刑政所宜以聞。
減大理、三衙、臨安府及浙西州縣雜犯死罪以下囚一等,釋杖以下。
庚辰,詔兩浙漕臣王炎開平江、湖、秀圍田。
辛巳,避殿減膳。
甲申,太白晝見。
癸巳,禦殿復膳。
乙未,汪澈罷。
丁酉,以知荊南府李道憑恃戚裡妄作,罷之。
五月戊申,張燾薨。
己酉,罷權借職田。
庚戌,葉顒罷。
以魏杞為參知政事,右諫議大夫林安宅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,中書舍人蔣芾簽書樞密院事。
癸醜,太白晝見,經天。
禁浙西修築圍田。
罷修建康行宮。
丁卯,命監司、守臣預備水旱。
六月甲戌,罷兩浙路提舉市舶司。
詔諸路監司、帥臣各察守令臧否以聞。
丙子,刑部上乾道新編特旨斷例。
戊寅,詔制科權罷注疏出題,守臣、監司亦許解送。
庚辰,封孫挻為福州觀察使、榮國公,挺為左千牛衞大將軍。
癸未,詔使相毋奏補文資,七色補官人毋任子,堂吏遷朝議大夫以五員為額。
乙酉,申嚴內外牒式法,裁其額。
丙戌,廢永豐圩。
戊戌,詔:「改官人實歷知縣一任,方許關升。
著為定式。
」 秋七月己酉,調泉州左翼軍二千人屯許浦鎮。
甲寅,以鎮江都統制戚方為武當軍節度使。
八月辛未朔,詔兩淮行鐵錢,銅錢毋過江北。
癸酉,以武鋒軍隸步軍司。
甲戌,罷任子年三十得免試參選之令。
丁醜,蠲淮南放歸萬弩手差役二年。
壬午,詔諸州守臣兼訓練禁軍。
癸未,降會子、交子于鎮江、建康務場,令江、淮之人對換。
丙戌,林安宅劾葉顒之子受金失實,罷之。
丁亥,詔安宅筠州居住。
溫州大水。
戊子,以魏杞兼同知樞密院事,蔣芾權參知政事。
召葉顒。
庚寅,少保、新興郡王吳蓋薨。
甲午,立中興以來十三處戰功格目。
乙未,詔吳璘復判興州。
丙申,升宣州為寧國府。
罷戶部諸路歲糴一年。
九月甲辰,知上元縣李允升犯贓貸死,杖脊刺面,配惠州牢城,籍其貲。
丙午,建康守臣王佐坐縱允升去官,奪三官勒停,建昌軍居住。
餘失按官吏及薦舉官奪官有差。
辛亥,遣官按視溫州水災,振貧民,決繫囚。
乙卯,詔改造大曆。
辛酉,追封子恪為邵王,謚曰悼肅。
甲子,詔監司各舉部內知縣、縣令二三人,守臣各舉屬縣一二人。
己巳,魏杞等上神宗哲宗徽宗三朝帝紀、太上皇聖政。
太白晝見。
是月,詔舉將帥,置章奏簿。
冬十月癸酉,上太上皇聖政于德壽宮。
乙亥,遣薛良朋等使金賀正旦。
己卯,減饒州歲貢金三之一,蠲諸路酒坊逋賦。
戊子,知峽州呂令問坐縱贓吏知夷陵縣韓贄冑去官,奪二官,鄂州居住。
辛卯,雨雹。
金遣魏子平等來賀會慶節。
十一月丙午,楊存中薨。
己酉,盡出內藏及南庫銀以易會子,官司並以錢銀支遣,民間從便。
兩淮總領所許自造會子。
鬻諸路營田。
壬子,詔修祥曦殿記注。
乙卯,密詔四川制置使汪應辰,如吳璘不起,收其宣撫使牌印,權行主管職事。
甲子,大閱。
戊辰,築郢州城。
是月,詔汰冗兵。
十二月庚午朔,白氣亙天。
癸酉,詔三省、侍從、臺諫、兩淮漕臣、郡守,條具兩淮鐵錢、交子利害以聞。
乙亥,遣梁克家等賀金主生辰。
己卯,以資政殿學士葉顒知樞密院事。
辛巳,詔免進呈欽宗日曆,送國史院修纂實錄。
壬午,追封楊存中為和王。
甲申,以葉顒為尚書左僕射,魏杞右僕射,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。
蔣芾參知政事,吏部尚書陳俊卿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。
庚寅,詔宰相領兼制國用使,參知政事同知國用事。
癸巳,詔監司、守臣舉廉吏。
丙申,金遣烏古論元忠等來賀明年正旦。
以江東兵馬鈐轄王抃為帶禦器械。
是歲,裁定內外軍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