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十八 本紀第十八 哲宗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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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亥,呂大防以監修史事貶秩,分司南京,安州居住。
辛巳,出內庫錢帛二十萬助河北振饑。
甲午,罷廣文館解額。
三月己亥,宗晟薨。
己未,試宏詞黃符等五人各循一資。
夏四月戊辰,詔職事官罷帶職,朝請大夫以下勿分左右,易集賢院學士為集賢殿修撰,直集賢院為直秘閣,集賢校理為秘閣校理。
壬申,封華容郡王宗愈為嗣濮王。
詔許將等七人,不限資格,各舉才行堪備任使者二人。
丁亥,詔依元豐條置律學博士二員。
五月乙巳,命蔡卞詳定國子監三學及外州州學制。
乙卯,上皇太妃宮名曰聖瑞。
六月壬辰,禁京城士人輿轎。
秋七月丙辰,詔大理寺復置右治獄,仍依元豐例添置官屬。
八月壬申,命彰信軍節度使宗景為開府儀同三司,封濟陰郡王。
甲申,宗愈薨。
乙酉,錄趙普後希莊為閤門祗候。
九月甲午,以安定郡王宗綽為嗣濮王。
壬寅,告遷神宗神禦于景靈宮顯承殿。
癸卯,詣景靈宮行奉安禮。
戊申,加上神宗謚曰紹天法古運德建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。
己酉,朝獻景靈宮。
庚戌,朝饗太廟。
辛亥,大饗明堂,赦天下。
冬十月甲子,鄭雍罷。
癸酉,告遷宣仁聖烈皇後神禦于景靈宮徽音殿。
甲戌,詣宮行奉安禮。
以吏部尚書許將為尚書左丞,翰林學士蔡卞為尚書右丞。
辛巳,進封冀王顥為楚王。
辛卯,河南府地震。
十一月乙未,安燾罷知河南府。
丙申,太白晝見。
戊戌,範鍔自轉運使入對,言有捕盜功,乞賜章服。
帝曰:「捕盜常職也,何足言功。
」黜知壽州。
甲寅,梁惟簡除名,全州安置。
丙辰,贈蔡確為太師,賜謚忠懷。
十二月乙醜,復置監察禦史三人,分領六察,不言事。
令翰林學士蔡京、禦史中丞黃履各舉禦史二人。
壬申,白虹貫日。
戊子,詔如元豐例孟月朝獻景靈宮。
是歲,蘇州夏秋地震。
桂陽監慶雲見。
出宮女九十一人。
交阯、三佛齊、韋蕃、阿裡骨入貢。
三年春正月庚子,韓忠彥罷知真定府。
甲辰,酌獻景靈宮,遍詣諸殿如元豐禮。
庚戌,引見蕃官包順、包誠等,賜賚有差。
詔:鞫獄非本章所指而蔓求他罪者論如律。
乙卯,詔戶部尚書勿領右曹。
戊午,詔罷合祭,間因大禮之歲,夏至日躬祭地祇於北郊。
二月癸亥,出元豐庫緡錢四百萬于陝西、河東糴邊儲。
辛未,復元豐恤孤幼令。
癸酉,罷富弼配饗神宗廟庭。
癸未,詔封濮王子未王者三人:宗楚為南陽郡王,宗祐為景城郡王,並開府儀同三司;宗漢為東陽郡王。
乙酉,宗綽薨。
丙戌,詔三歲一取旨,遣郎官、禦史按察監司職事。
丁亥,夏人寇義合砦。
三月壬辰,以禁中屢火,罷春宴及幸池苑,不禦垂拱殿三日。
癸巳,夏人圍塞門砦。
丁酉,尚書省火。
戊午,劍南東川地震。
己亥,封宗楚為嗣濮王。
辛亥,封大寧郡王佖為申王,遂寧郡王佶為端王。
丁巳,幸申王、端王府。
夏四月辛酉,罷宣徽使。
丙子,詔:自今景靈宮四孟朝獻,分為二日。
五月壬子,太白晝見。
丙辰,錄囚。
六月癸亥,令真定立趙普廟。
乙酉,立北郊齋宮於瑞聖園。
秋七月庚戌,依元豐職事官以行、守、試三等定祿秩。
罷元祐所增聚議錢。
甲寅,令熙河立王韶廟。
八月辛酉,夏人寇寧順砦。
壬戌,日上有五色暈,下有五色氣。
己卯,復置檢法官。
庚辰,以範祖禹、劉安世在元祐中構造誣謗,祖禹責授昭州別駕,賀州安置;安世新州別駕,英州安置。
九月己亥,邈川首領阿裡骨卒。
己酉,滁、沂二州地震。
壬子,楚王顥薨。
乙卯,廢皇後孟氏為華陽教主、玉清妙靜仙師,賜名沖真。
冬十月丁巳朔,以楚王薨,罷文德殿視朝。
壬戌,夏人寇鄜、延,陷金明砦。
戊辰,詔被邊諸路相度城砦要害,增嚴守備。
辛未,西南方雷聲,雨雹。
癸酉,鍾傳言築汝遮,詔以為安西城。
十一月
辛巳,出內庫錢帛二十萬助河北振饑。
甲午,罷廣文館解額。
三月己亥,宗晟薨。
己未,試宏詞黃符等五人各循一資。
夏四月戊辰,詔職事官罷帶職,朝請大夫以下勿分左右,易集賢院學士為集賢殿修撰,直集賢院為直秘閣,集賢校理為秘閣校理。
壬申,封華容郡王宗愈為嗣濮王。
詔許將等七人,不限資格,各舉才行堪備任使者二人。
丁亥,詔依元豐條置律學博士二員。
五月乙巳,命蔡卞詳定國子監三學及外州州學制。
乙卯,上皇太妃宮名曰聖瑞。
六月壬辰,禁京城士人輿轎。
秋七月丙辰,詔大理寺復置右治獄,仍依元豐例添置官屬。
八月壬申,命彰信軍節度使宗景為開府儀同三司,封濟陰郡王。
甲申,宗愈薨。
乙酉,錄趙普後希莊為閤門祗候。
九月甲午,以安定郡王宗綽為嗣濮王。
壬寅,告遷神宗神禦于景靈宮顯承殿。
癸卯,詣景靈宮行奉安禮。
戊申,加上神宗謚曰紹天法古運德建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。
己酉,朝獻景靈宮。
庚戌,朝饗太廟。
辛亥,大饗明堂,赦天下。
冬十月甲子,鄭雍罷。
癸酉,告遷宣仁聖烈皇後神禦于景靈宮徽音殿。
甲戌,詣宮行奉安禮。
以吏部尚書許將為尚書左丞,翰林學士蔡卞為尚書右丞。
辛巳,進封冀王顥為楚王。
辛卯,河南府地震。
十一月乙未,安燾罷知河南府。
丙申,太白晝見。
戊戌,範鍔自轉運使入對,言有捕盜功,乞賜章服。
帝曰:「捕盜常職也,何足言功。
」黜知壽州。
甲寅,梁惟簡除名,全州安置。
丙辰,贈蔡確為太師,賜謚忠懷。
十二月乙醜,復置監察禦史三人,分領六察,不言事。
令翰林學士蔡京、禦史中丞黃履各舉禦史二人。
壬申,白虹貫日。
戊子,詔如元豐例孟月朝獻景靈宮。
是歲,蘇州夏秋地震。
桂陽監慶雲見。
出宮女九十一人。
交阯、三佛齊、韋蕃、阿裡骨入貢。
三年春正月庚子,韓忠彥罷知真定府。
甲辰,酌獻景靈宮,遍詣諸殿如元豐禮。
庚戌,引見蕃官包順、包誠等,賜賚有差。
詔:鞫獄非本章所指而蔓求他罪者論如律。
乙卯,詔戶部尚書勿領右曹。
戊午,詔罷合祭,間因大禮之歲,夏至日躬祭地祇於北郊。
二月癸亥,出元豐庫緡錢四百萬于陝西、河東糴邊儲。
辛未,復元豐恤孤幼令。
癸酉,罷富弼配饗神宗廟庭。
癸未,詔封濮王子未王者三人:宗楚為南陽郡王,宗祐為景城郡王,並開府儀同三司;宗漢為東陽郡王。
乙酉,宗綽薨。
丙戌,詔三歲一取旨,遣郎官、禦史按察監司職事。
丁亥,夏人寇義合砦。
三月壬辰,以禁中屢火,罷春宴及幸池苑,不禦垂拱殿三日。
癸巳,夏人圍塞門砦。
丁酉,尚書省火。
戊午,劍南東川地震。
己亥,封宗楚為嗣濮王。
辛亥,封大寧郡王佖為申王,遂寧郡王佶為端王。
丁巳,幸申王、端王府。
夏四月辛酉,罷宣徽使。
丙子,詔:自今景靈宮四孟朝獻,分為二日。
五月壬子,太白晝見。
丙辰,錄囚。
六月癸亥,令真定立趙普廟。
乙酉,立北郊齋宮於瑞聖園。
秋七月庚戌,依元豐職事官以行、守、試三等定祿秩。
罷元祐所增聚議錢。
甲寅,令熙河立王韶廟。
八月辛酉,夏人寇寧順砦。
壬戌,日上有五色暈,下有五色氣。
己卯,復置檢法官。
庚辰,以範祖禹、劉安世在元祐中構造誣謗,祖禹責授昭州別駕,賀州安置;安世新州別駕,英州安置。
九月己亥,邈川首領阿裡骨卒。
己酉,滁、沂二州地震。
壬子,楚王顥薨。
乙卯,廢皇後孟氏為華陽教主、玉清妙靜仙師,賜名沖真。
冬十月丁巳朔,以楚王薨,罷文德殿視朝。
壬戌,夏人寇鄜、延,陷金明砦。
戊辰,詔被邊諸路相度城砦要害,增嚴守備。
辛未,西南方雷聲,雨雹。
癸酉,鍾傳言築汝遮,詔以為安西城。
十一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