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四百三十四 列傳第一百九十三 儒林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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州瑞安人。

    年十八,試禮部第一。

    是時,陳傅良有文名于太學,幼學從之遊。

    月書上祭酒芮燁及呂祖謙,連選拔,輒出傅良右,皆謂幼學之文過其師。

     孝宗聞之,因策士將置首列。

    而是時外戚張說用事,宰相虞允文、梁克家皆陰附之。

    幼學對策,其略曰:「陛下資雖聰明而所存未大,志雖高遠而所趨未正,治雖精勤而大原不立。

    即位之始,冀太平旦暮至。

    奈何今十年,風俗日壞,將難扶持;紀綱日亂,將難整齊;人心益搖,將難收拾;吏慢兵驕,財匱民困,將難正救。

    」又曰:「陛下恥名相之不正,更制近古,二相並進,以為美談。

    然或以虛譽惑聽,自許立功;或以緘默容身,不能持正。

    」蓋指虞允文,梁克家也。

    又曰:「漢武帝用兵以來,大司馬、大將軍之權重而丞相輕。

    公孫弘為相,衞青用事,弘苟合取容,相業無有。

    宣、元用許、史,成帝用王氏,哀帝用丁、傅,率為元始之禍。

    今陛下使姨子預兵柄,其人無一才可取。

    宰相忍與同列,曾不羞恥。

    按其罪名,宜在公孫弘上。

    」蓋指張說也。

    帝覽之不懌,虞允文尤惡之。

    遂得下第,教授廣德軍。

     丁父憂,再調潭州。

    執政薦于朝,帝許之,且問:「年幾何矣?何以名幼學?」參政施師點舉孟子「幼學壯行」之語以對。

    上佇思,慨然曰:「今壯矣,可行也。

    」遂除敕令所刪定官。

    首言:「大恥未雪,境土未復,陛下睿知神武,可以有為。

    而苟且之議,委靡之習,顧得以緩陛下欲為之心。

    」孝宗喜曰:「解卿意,欲令朕立規摹爾。

    」尋以母憂去。

     光宗立,以太學錄召,改武學博士。

    踰年,遷太學,擢祕書省正字兼實錄院檢討官,遷校書郎。

    時光宗以疾不朝重華宮,幼學上封事曰:「陛下自春以來,北宮之朝不講。

    比者壽皇愆豫,侍從、臺諫叩陛請對,陛下拂衣而起,相臣引裾,羣臣隨以號泣。

    陛下退朝,宮門盡閉,大臣累日不獲一對清光。

    望日之朝,都人延頸,遷延至午,禁衞飲恨。

    市廛軍伍,謗誹籍籍,旁郡列屯,傳聞疑怪,變起倉卒,陛下實受其禍。

    誠思身體髮膚壽皇所與,宗社人民壽皇所命,則疇昔慈愛有感乎心,可不獨出聖斷,復父子之歡,弭宗社之禍!」疏入不報。

     寧宗即位,詔求直言。

    幼學又奏:「陛下欲盡為君之道,其要有三:事親、任賢、寬民,而其本莫先於講學。

    比年小人謀傾君子,為安靖和平之說以排之。

    故大臣當興治而以生事自疑,近臣當效忠而以忤旨擯棄,其極至於九重深拱而羣臣盡廢,多士盈庭而一籌不吐。

    自非聖學日新,求賢如不及,何以作天下之才!自熙寧、元豐而始有免役錢,有常平積剩錢,有無額上供錢;自大觀、宣和而始有大禮進奉銀絹,有贍學糴本錢,有經制錢;自紹興而始有和買折帛錢,有總制錢,有月樁大軍錢;至於茶鹽酒榷、稅契、頭子之屬,積累增多,較之祖宗無慮數十倍,民困極矣。

    」 幼學既論列時政,其極歸之聖學。

    帝稱善,將進用之。

    時韓侂胃方用事,指正人為「偽學」,異論者立黜。

    幼學遂力求外補,特除提舉福建常平。

    陛辭,言:「今除授命令徑從中出,而大臣之責始輕;諫省、經筵無故罷黜,而多士心始惑。

    或者有以誤陛下至此耶!」侂冑聞之不悅。

    既至官,日講荒政。

    時朱熹居建陽,幼學每事咨訪,遂為禦史劉德秀劾罷,奉祠者凡八年。

     起知黃州,改提點福建路刑獄,未行。

    有勸侂冑以收召海內名士者,乃召幼學為吏部員外郎。

    入見,言:「高宗建炎間減婺州和買絹折羅事,因諭輔臣曰:『一日行得如此一事,一年不過三百六十事而已。

    』陛下除兩浙丁錢,視高宗無間,然而兵事既開,諸路罹鋒鏑轉餉之艱,江、湖以南有調募科需之擾,惟陛下以愛惜邦本為念。

    」遷國子司業、宗正少卿,皆兼權中書舍人。

     侂冑既誅,餘黨尚塞正路,幼學次第彈繳,竄黜尤衆,號稱職。

    遷中書舍人兼侍講。

    故事,閤門、宣贊而下,供職十年,始得路都監若鈐轄。

    侂冑壞成法,率五六年七八年即越等除授,有已授外職猶通籍禁闥者,幼學一切釐正。

     嘉定初,同樓鑰知貢舉。

    時正學久錮,士專於聲律度數,其學支離。

    幼學始取義理之文,士習漸復於正。

    兼直學士院,內外制皆溫醇雅厚得體,人多稱之。

    除刑部侍郎,改吏部,仍兼職。

    趙師{睪卄}除知臨安府,{睪卄}辭。

    故事,當有不允詔。

    幼學言:「師{睪卄}以媚權臣進官,三尹京兆,狼籍無善狀,詔必出褒語,臣何辭以草?」命遂寢。

    改兼侍讀,師{睪卄}命乃下。

     除龍圖閣待制、知泉州,徙建康府、福州,進福建路安撫使。

    政主寬大,惟恐傷民。

    福建下州,例抑民買鹽,以戶產高下均賣者曰產鹽,以交易契紙錢科敷者曰浮鹽,皆出常賦外,久之遂為定賦。

    幼學力請蠲之,不報。

    提舉司令民以田高下藏新會子,不如令者籍其貲。

    幼學曰:「罔民而可,吾忍之乎!惟有去而已。

    」因言錢幣未均,秤提無術,力求罷去。

    遂升寶謨閣直學士、提舉萬壽宮。

    召權兵部尚書兼修玉牒官,尋兼太子詹事。

     先是,朝廷既遣歲幣入金境,適值其有難,不果納,則遽以兵叩邊索之。

    中外洶洶,皆言當亟與。

    幼學請對,言:「玉帛之使未還,而侵軼之師奄至,且肆其侮慢,形之文辭。

    天怒人憤,可不伸大義以破其謀乎!」於是朝論奮然,始詔與金絕。

    幼學因請「固本根以弭外虞,示意向以定衆志,公汲引以合材謀,審懷附以一南北」。

    帝稱善。

    一夕感異夢,星隕于屋西南隅,遂卒。

    年六十四。

     幼學早以文鳴于時,而中年述作,益窮根本,非關教化之大、由情性之正者不道也。

    器質凝重,莫窺其際,終日危坐,一語不妄發。

    及辨論義理,縱橫闔闢,沛然如決江河,雖辯士不及也。

    嘗續司馬光公卿百官表,年曆、大事記、備忘、辨疑、編年政要、列傳舉要,凡百餘篇,傳于世。

     楊泰之字叔正,眉州青神人。

    少刻志于學,臥不設榻幾十歲。

    慶元元年類試,調瀘川尉,易什邡,再調綿州學教授、羅江丞,制置司檄置幕府。

    吳獵諭蜀,泰之貽書曰:「使吳曦為亂,而士大夫不從,必有不敢為;既亂,而士大夫能抗,曦猶有所憚。

    夫亂,曦之為也;亂所以成,士大夫之為也。

    」 改知嚴道縣,攝通判嘉定。

    白厓砦將王壎引蠻寇利店,刑獄使者置壎于法,又罥絓餘人當坐死。

    泰之訪知夷都實邇利店,夷都蠻稱亂,不需引導,固請釋之,不聽,乃去官。

    宣撫使安丙薦之曰:「蜀中名儒楊虞仲之子,當逆臣之變,勉有位者毋動;言不用,拂衣而去。

    使得尺寸之柄,必能見危緻命。

    」召泰之赴都堂審察,以親老辭。

    差知廣安軍,未上,丁父憂。

    免喪,知富順監。

    去官,以祿稟數千緡予鄰裡,以千緡為義莊。

    知普州,以安居、安嶽二縣受禍尤慘,泰之力白丙盡蠲其賦。

    丙復薦于朝,召赴行在,固辭。

    知果州。

    踦零錢病民,泰之以一年經費儲其贏為諸邑對減,上尚書省,按為定式。

    民歌之曰:「前張後楊,惠我無疆。

    」張謂張義,實自發其端,而泰之踵行之。

     理宗即位,趣入對,言:「法天行健,奮發英斷,總攬威權,無牽於私意,無奪於邪說,以救蠱敝,以新治功。

    本朝德澤,邇來斵喪無餘,民無恆心,何以為國?陛下以直言求人,而以直言罪之,使天下以言為戒。

    臣恐言路既梗,士氣益消,循循默默,浸成衰世之風,為國者何便於此?」上奇其對,以為工部郎中。

    其後言事者相繼,無所避忌,自泰之發之。

    遷軍器少監、大理少卿。

     紹定元年入對,謂:「風雨為暴,水潦潰溢,此陰盛陽微之證。

    而臺臣諉曰霅川水患之慘,桀之餘烈也。

    」後又言:「巴陵追降之命,重於違羣臣,輕於絕友愛。

    陛下居天位之至逸,則當思天倫之大痛。

    秦邸歿於房陵,既行封謚,又錄用其子。

    今乃曰『不當為之後,以貽它日憂』,何示人之不廣乎?」又曰:「今日不言,後必有言之者。

    與其追恤於後,固不若舉行於今也。

    」是日,詔直寶謨閣、知重慶府。

    為書以別丞相曰:「宰相職事,無大於用人有道,去自私之心,恢容人之度,審取舍之擇而已。

    」至官,俗用大變。

    主管千秋鴻禧觀,卒。

     所者克齋文集、論語解、老子解、春秋列國事目、公羊穀梁類、詩類、詩名物編、論孟類、東漢三國志南北史唐五代史類、歷代通鑑本朝長編類、東漢名物編、詩事類、大易要言、雜者,凡二百九十七卷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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