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四百二十四 列傳第一百八十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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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總領恚曰:「軍餉所關,而敢若此,獨不為身計乎?」子秀曰:「何敢為身計,寧罪去爾。
」力爭之,遂免。
調滁州教授,至官,改知金壇縣。
嚴保伍,釐經界,結義役,一切與民休息。
訟者使齎牒自詣裡正,并鄰證來然後行,不實者往往自匿其牒,惟豪黠者有犯,則痛繩不少貸。
淮民流入以萬計,振給撫恤,樹廬舍,括田使耕,拔其能者分治之。
崇學校,明教化,行鄉飲酒禮。
訪國初茅山書院故址,新之,以待遠方遊學之士。
通判慶元府,主管浙東鹽事。
先是,諸場鹽百袋附五袋,名「五釐鹽」,未幾,提舉官以為正數,民困甚,子秀奏蠲之。
辟幹辦行在諸司糧料院。
衢州寇作,水冒城郭,朝廷擇守,屬子秀行。
子秀謂捕賊之責,雖在有司,亦必習土俗之人,乃能翦其憑依,截其奔突。
乃立保伍,選用土豪,首旌常山縣令陳謙亨、寓士周還淳等捍禦之勞,且表於朝,乞加優賞,人心由是競勸。
未幾,盜復起江山、玉山間,甫七日,而衆禽四十八人以來。
終子秀之任,賊不復動。
水潦所及,則為治橋梁,修堰牐,補城壁,浚水原,助葺民廬,振以錢米,招通鄰糴。
奏蠲秋苗萬五千石有奇,盡代納其夏稅,并除公私一切之負;坍溪沙壅之田,請於朝,永蠲其稅,民用復蘇。
南渡後,孔子裔孫寓衢州,詔權以衢學奉祀,因循踰年,無專饗之廟。
子秀撤廢佛寺,奏立家廟如闕裡。
既成,行釋菜禮。
以政最遷太常丞,以言罷。
未幾,遷大宗正丞,遷金部郎官。
金部舊責州郡以必不可辨之泛數,吏顛倒為姦欺。
子秀日夜討論,給冊轉遞以均其輸,人人如債切身,不遣一字而輸足。
遷將作監、淮東總領,辭。
改知寧國府,辭。
為左司兼右司,再兼金部。
與丞相丁大全議不合,去國。
差知吉州,尋鐫罷。
時嬖倖朱熠凡三劾子秀。
開慶元年,為浙西提舉常平。
先是,大全以私人為之,盡奪亭民鹽本錢,充獻羨之數;不足,則估籍虛攤。
一路騷動,亭民多流亡。
子秀還前政鹽本錢五十餘萬貫,奏省華亭茶鹽分司官,定衡量之非法多取者,於是流徙復業。
徙浙西提點刑獄兼知常州。
淮兵數百人浮寓貢院,給餉不時,死者相繼,子秀請於朝,創名忠衞軍,置砦以居,截撥上供贍之。
盜劫吳大椿,前使者諱其事,誣大椿與兄子焴爭財,自劫其家,追毀大椿官,編置千裡外,徙黥其臧獲。
子秀廉得實,乃悉平反之。
尋以兼郡則行部非便,得請專臬事。
擊貪舉廉,風采凜然,犴獄為清。
進大理少卿,直華文閣、浙東提點刑獄兼知婺州。
婺多勢家,有田連阡陌而無賦稅者,子秀悉覈其田,書諸牘,勢家以為厲己,嗾言者罷之。
尋遷湖南轉運副使,以迎養非便辭,移浙西提點刑獄。
子秀冒暑周行八郡三十九縣,獄為之清。
安吉州有婦人愬人殺其夫與二僕,郡守損賞萬緡,逮繫考掠十餘人,終莫得其實。
子秀密訪之,乃婦人賂宗室子殺其夫,僕救之,併殺以滅口。
一問即伏誅,又釋偽會之連逮者,遠近稱為神明。
初,獄訟之滯,皆由期限之不應。
使者下車,或親書戒州縣勿違,而違如故,則怒之。
怒之,改匣,又違則又重怒之,至再三。
而專卒四出,巡尉等司繳限抱匣費不貲,則其勢必違。
子秀與州縣約,到限者徑詣庭下,吏不得要索,亦無違者。
其後創循環總匣屬各州主管官,凡管內諸司報應皆併入匣,一日一遣,公移則又總實於匣以往。
於是事無小大,纖悉畢具,而風聞者反謂專卒淩州縣,劾罷之,子秀笑而已。
移江東提點刑獄。
度宗即位,進太常少卿兼右司,尋兼知臨安府,以言罷。
起知婺州,卒。
子秀少從上虞劉漢弼遊,磊落英發,抵掌極談,神采飛動。
與人交久而益親,死生患難,營救不遺力。
聞一善則手錄之。
李伯玉字純甫,饒州餘幹人。
端平二年,進士第二。
初名誠,以犯理宗潛諱更今名。
授觀察推官、太學正兼莊文府教授、太學博士。
召試館職,歷詆貴戚大臣,直聲暴起。
改校書郎,奏言:「臺評迎合上意,論罷尤焴、楊棟、盧鉞三人,忠衺不辨,乞同罷。
」帝不允。
監察禦史陳垓連劾罷之。
奉雲臺祠,差知南康軍,遷著作佐郎兼沂靖惠王府教授,兼考功郎官,兼尚書右司員外郎。
引故事彈臺臣蕭泰來,遷著作郎。
帝怒,降兩官罷敘。
復知邵武軍,改湖北提點刑獄,移福建,遷尚右郎官。
侍禦史何夢然論伯玉迺吳潛之死黨,奉祀,遷福建提舉常平、淮西轉運判官。
召赴經筵,遷考功郎兼太子侍讀,拜太府少卿、祕書少監、起居郎、工部侍郎。
度宗即位,兼侍講,權禮部侍郎,升兼同修國史、實錄院同修撰。
賈似道嘗集百官議事,忽厲聲曰:「諸君非似道拔擢,安得至此!」衆默然莫敢應者,伯玉答曰:「伯玉殿試第二名,平章不拔擢,伯玉地步亦可以至此。
」似道雖改容而有怒色。
既退。
即治歸。
以顯文閣待制知隆興府,右正言黃萬石論罷。
召入覲,擢權禮部尚書兼侍讀。
似道益專國柄,帝以伯玉舊學,進之臥內,相對泣下,欲用以參大政,似道益忌之,而伯玉尋病卒。
伯玉嘗請罷童子科,以為非所以成人材,厚風俗。
趙汝騰嘗薦八士,各有品目,於伯玉曰「銅山鐵壁」。
立朝風節,大較似之。
所著有斛峯集。
論曰:陸持之學足以承其家,而不幸蚤喪,徐鹿卿論議明達,克施有政,趙逢龍之清操,汝騰之不撓,孫夢觀之平直,洪天錫、黃師雍、徐元傑、李伯玉皆悉心直言,不避權勢,孫子秀政績著見,皆當時之傑出雲。
」力爭之,遂免。
調滁州教授,至官,改知金壇縣。
嚴保伍,釐經界,結義役,一切與民休息。
訟者使齎牒自詣裡正,并鄰證來然後行,不實者往往自匿其牒,惟豪黠者有犯,則痛繩不少貸。
淮民流入以萬計,振給撫恤,樹廬舍,括田使耕,拔其能者分治之。
崇學校,明教化,行鄉飲酒禮。
訪國初茅山書院故址,新之,以待遠方遊學之士。
通判慶元府,主管浙東鹽事。
先是,諸場鹽百袋附五袋,名「五釐鹽」,未幾,提舉官以為正數,民困甚,子秀奏蠲之。
辟幹辦行在諸司糧料院。
衢州寇作,水冒城郭,朝廷擇守,屬子秀行。
子秀謂捕賊之責,雖在有司,亦必習土俗之人,乃能翦其憑依,截其奔突。
乃立保伍,選用土豪,首旌常山縣令陳謙亨、寓士周還淳等捍禦之勞,且表於朝,乞加優賞,人心由是競勸。
未幾,盜復起江山、玉山間,甫七日,而衆禽四十八人以來。
終子秀之任,賊不復動。
水潦所及,則為治橋梁,修堰牐,補城壁,浚水原,助葺民廬,振以錢米,招通鄰糴。
奏蠲秋苗萬五千石有奇,盡代納其夏稅,并除公私一切之負;坍溪沙壅之田,請於朝,永蠲其稅,民用復蘇。
南渡後,孔子裔孫寓衢州,詔權以衢學奉祀,因循踰年,無專饗之廟。
子秀撤廢佛寺,奏立家廟如闕裡。
既成,行釋菜禮。
以政最遷太常丞,以言罷。
未幾,遷大宗正丞,遷金部郎官。
金部舊責州郡以必不可辨之泛數,吏顛倒為姦欺。
子秀日夜討論,給冊轉遞以均其輸,人人如債切身,不遣一字而輸足。
遷將作監、淮東總領,辭。
改知寧國府,辭。
為左司兼右司,再兼金部。
與丞相丁大全議不合,去國。
差知吉州,尋鐫罷。
時嬖倖朱熠凡三劾子秀。
開慶元年,為浙西提舉常平。
先是,大全以私人為之,盡奪亭民鹽本錢,充獻羨之數;不足,則估籍虛攤。
一路騷動,亭民多流亡。
子秀還前政鹽本錢五十餘萬貫,奏省華亭茶鹽分司官,定衡量之非法多取者,於是流徙復業。
徙浙西提點刑獄兼知常州。
淮兵數百人浮寓貢院,給餉不時,死者相繼,子秀請於朝,創名忠衞軍,置砦以居,截撥上供贍之。
盜劫吳大椿,前使者諱其事,誣大椿與兄子焴爭財,自劫其家,追毀大椿官,編置千裡外,徙黥其臧獲。
子秀廉得實,乃悉平反之。
尋以兼郡則行部非便,得請專臬事。
擊貪舉廉,風采凜然,犴獄為清。
進大理少卿,直華文閣、浙東提點刑獄兼知婺州。
婺多勢家,有田連阡陌而無賦稅者,子秀悉覈其田,書諸牘,勢家以為厲己,嗾言者罷之。
尋遷湖南轉運副使,以迎養非便辭,移浙西提點刑獄。
子秀冒暑周行八郡三十九縣,獄為之清。
安吉州有婦人愬人殺其夫與二僕,郡守損賞萬緡,逮繫考掠十餘人,終莫得其實。
子秀密訪之,乃婦人賂宗室子殺其夫,僕救之,併殺以滅口。
一問即伏誅,又釋偽會之連逮者,遠近稱為神明。
初,獄訟之滯,皆由期限之不應。
使者下車,或親書戒州縣勿違,而違如故,則怒之。
怒之,改匣,又違則又重怒之,至再三。
而專卒四出,巡尉等司繳限抱匣費不貲,則其勢必違。
子秀與州縣約,到限者徑詣庭下,吏不得要索,亦無違者。
其後創循環總匣屬各州主管官,凡管內諸司報應皆併入匣,一日一遣,公移則又總實於匣以往。
於是事無小大,纖悉畢具,而風聞者反謂專卒淩州縣,劾罷之,子秀笑而已。
移江東提點刑獄。
度宗即位,進太常少卿兼右司,尋兼知臨安府,以言罷。
起知婺州,卒。
子秀少從上虞劉漢弼遊,磊落英發,抵掌極談,神采飛動。
與人交久而益親,死生患難,營救不遺力。
聞一善則手錄之。
李伯玉字純甫,饒州餘幹人。
端平二年,進士第二。
初名誠,以犯理宗潛諱更今名。
授觀察推官、太學正兼莊文府教授、太學博士。
召試館職,歷詆貴戚大臣,直聲暴起。
改校書郎,奏言:「臺評迎合上意,論罷尤焴、楊棟、盧鉞三人,忠衺不辨,乞同罷。
」帝不允。
監察禦史陳垓連劾罷之。
奉雲臺祠,差知南康軍,遷著作佐郎兼沂靖惠王府教授,兼考功郎官,兼尚書右司員外郎。
引故事彈臺臣蕭泰來,遷著作郎。
帝怒,降兩官罷敘。
復知邵武軍,改湖北提點刑獄,移福建,遷尚右郎官。
侍禦史何夢然論伯玉迺吳潛之死黨,奉祀,遷福建提舉常平、淮西轉運判官。
召赴經筵,遷考功郎兼太子侍讀,拜太府少卿、祕書少監、起居郎、工部侍郎。
度宗即位,兼侍講,權禮部侍郎,升兼同修國史、實錄院同修撰。
賈似道嘗集百官議事,忽厲聲曰:「諸君非似道拔擢,安得至此!」衆默然莫敢應者,伯玉答曰:「伯玉殿試第二名,平章不拔擢,伯玉地步亦可以至此。
」似道雖改容而有怒色。
既退。
即治歸。
以顯文閣待制知隆興府,右正言黃萬石論罷。
召入覲,擢權禮部尚書兼侍讀。
似道益專國柄,帝以伯玉舊學,進之臥內,相對泣下,欲用以參大政,似道益忌之,而伯玉尋病卒。
伯玉嘗請罷童子科,以為非所以成人材,厚風俗。
趙汝騰嘗薦八士,各有品目,於伯玉曰「銅山鐵壁」。
立朝風節,大較似之。
所著有斛峯集。
論曰:陸持之學足以承其家,而不幸蚤喪,徐鹿卿論議明達,克施有政,趙逢龍之清操,汝騰之不撓,孫夢觀之平直,洪天錫、黃師雍、徐元傑、李伯玉皆悉心直言,不避權勢,孫子秀政績著見,皆當時之傑出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