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四百一十九 列傳第一百七十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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州、淮東提點刑獄。
加直寶章閣,依舊提點刑獄兼知寶應州。
遷宗正寺丞、權工部郎中,改倉部員外郎。
入對,言:「臣所陳夏、周、漢、唐數君之事,如布德兆謀、任賢使能、信賞必罰、區處藩鎮、不事姑息,規摹莫大於此。
」又言:「人主所以禦天下者,賞罰而已。
」 紹定二年冬,盜起閩中,帥王居安屬韡提舉四隅保甲,韡有親喪,辭之。
轉運使陳汶、提舉常平史彌忠告急于朝,謂非韡莫可平。
明年,以寶章閣直學士起復,知南劍州,提舉汀州、邵武軍兵甲公事,福建路兵馬鈐轄,同共措置招捕盜賊兼福建路招捕使。
未幾,加提點刑獄。
韡籍土民丁壯為一軍。
沙縣紫雲臺告急。
沙縣破,賊由間道趨城,忠勇軍破之於高橋,賊乃趨邵武,勢益熾。
時有議當招不當捕者,韡言:「始者賊僅百計,招而不捕,養之至千,又養之至萬,今復養之,將至於無算。
求淮西兵五千人可圖萬全。
」詔韡兼福建路招捕使。
賊急攻汀州,淮西帥曾式中調精兵三千五百人由泉、漳間道入汀,擊賊于順昌勝之。
六月,兵大合,加福建提點刑獄。
七月,韡親提兵至沙縣、順昌、將樂、清流、寧化督捕,所至克捷。
九月,分兵進討。
十月,進攻五賊營砦,平之。
十一月,破潭瓦磜賊起之地,夷其巢穴。
十二月,誅汀州叛卒,諭降連城七十有二砦,汀境皆平。
四年正月,遣將破下瞿張原砦。
二月,躬往邵武督捕餘寇,賊首晏彪迎降,韡以其力屈乃降,卒誅之。
進右文殿修撰,依舊提點刑獄、招捕使兼知建寧府。
衢州寇汪徐、來二破常山、開化,勢張甚。
韡命淮將李大聲提兵七百,出賊不意,夜薄其砦,賊出迎戰,見算子旗,驚曰:「此陳招捕軍也!」皆大哭,急擊之,衢寇悉平。
六年,進寶章閣待制、知隆興府。
贛寇陳三槍據松梓山砦,出沒江西、廣東,所至屠殘。
韡遣官吏諭降,賊輒殺之。
乃謂盜賊起於貪吏,劾其尤者二人。
又謂:「寇盜稽誅,以臣下欺誕、事權渙散所緻,若決計蕩除,數月可畢。
」十一月,詔節制江西、廣東、福建三路捕寇軍馬。
韡奏遣將劉師直扼梅州、齊敏扼循州,自提淮西兵及親兵擣賊巢穴。
十二月,兼知贛州。
端平元年正月,進華文閣待制、江西安撫使。
二月至贛,斬將士張皇賊勢及掠子女貨財者。
齊敏、李大聲所至克捷。
三月,分兵守大石堡,截賊糧道,遂破松梓山。
三槍與餘黨縋厓而遁。
韡親督諸將,乘春瘴未生,薄松梓山。
賊悉精銳下山迎敵,旗幟服色甚盛。
韡軍步騎夾擊,又縱火焚之,士皆攀厓上,賊巢蕩為煙埃,賊首張魔王自焚。
斬千五百級,禽賊將十二,得所掠婦女、牛馬及僭偽服物各數百計。
三槍中箭,與敏軍遇,擊敗之,賊遁。
翼日,追及下黃,又敗之。
餘衆尚千餘,薙獮略盡。
三槍僅以數十人遁至興寧就禽,檻車載三槍等六人,斬隆興市。
初,賊跨三路數州六十砦,至是悉平。
詔曰:「韡忠勤體國,計慮精審,身任討捕之責,江、閩、東廣,訖底寧輯。
」乃進權工部侍郎,仍知隆興兼江西安撫使。
未幾,為工部侍郎,改江東安撫使、知建康府,兼行宮留守。
二年,入奏事,帝稱其平寇功,韡頓首言曰:「臣不佞,徒有孤忠,仗陛下威靈,苟逃曠敗耳,何功之有。
」遷權工部尚書,又權刑部尚書、沿江制置大使,依舊江東安撫使、知建康府。
往來巡視鄂州江面,措置捍禦。
三年,加寶謨閣學士。
十月,詔選猛將精兵,相視緩急,據地利,遏要衝,以伐姦謀。
嘉熙元年,進煥章閣學士。
四年,拜刑部尚書,辭免。
加徽猷閣學士、知潭州、荊湖南路安撫使。
淳祐四年,召為兵部尚書,遷禮部尚書兼侍讀,兼同修國史、實錄院同修撰。
拜端明殿學士、同簽書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。
尋拜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。
七年,知樞密院事、湖南安撫大使兼知潭州。
九年,以觀文殿學士、褔建安撫大使知褔州,五上章辭,以舊職提舉洞霄宮。
開慶元年,召赴闕,落緻仕,充醴泉觀使兼侍讀。
景定元年,授褔建安撫大使兼知褔州。
久之,提舉佑神觀,力請緻仕。
明年卒,年八十有三。
贈少師,謚忠肅。
崔褔者,故羣盜,嘗為官軍所捕,會夜大雪,方與嬰兒同榻,兒寒啼不止,褔不得寐,覺捕者至,因以故衣擁兒口,遂逸去。
因隸軍籍。
初從趙葵,收李全有功,名重江、淮,又累從韡捕賊,積功至刺史、大將軍。
後從韡留隆興。
既而韡移金陵,而褔猶在隆興。
屬通判與郡僚燕滕王閣,褔恚其不見招,道遇民愬冤者,褔攜其人直至飲所,責以郡官不理民事,麾諸卒盡碎飲具,官吏皆惴恐竄去,莫敢嬰其鋒。
韡知之,遂檄建康,署為鈐轄。
褔又奪統制官王明鞍馬,及迫逐總領所監酒官親屬。
韡戒諭之,不聽。
會淮兵有警,步帥王鑑出師,鑑請褔行,韡因厚遣之。
褔不樂為鑑用,遇敵不擊,託以葬女擅歸,亦不聞于制置司。
鑑怒,遂白其前後過惡,請必正其慢令之罪。
會韡亦厭忌之,遂坐以軍法,然後聲其罪于朝,且自劾專殺之罪。
下詔奬諭,免其罪。
褔勇悍善戰,頗著威聲;其死也,軍中惜之。
時論以為良將難得,而韡以私忿殺之。
然褔跋扈之迹已不可揜,殺身之禍,亦有以自取之也。
論曰:宋自嘉定以來,居相位者賢否不同,故執政者各以其氣類而用之,因其所就而後世得以考其人焉。
宣繪、薛極者,史彌遠之腹心也。
陳貴誼、曾從龍、鄭性之、李性傳、劉伯正,皆無所附麗。
李鳴復、金淵者,史嵩之之羽翼也。
鄒應龍無所考見,許應龍治郡見稱循良,林略所謂虛心從諫者,有益於人主矣。
徐榮叟父子兄弟皆為名臣,陳韡將帥才也,優於別之傑多矣。
加直寶章閣,依舊提點刑獄兼知寶應州。
遷宗正寺丞、權工部郎中,改倉部員外郎。
入對,言:「臣所陳夏、周、漢、唐數君之事,如布德兆謀、任賢使能、信賞必罰、區處藩鎮、不事姑息,規摹莫大於此。
」又言:「人主所以禦天下者,賞罰而已。
」 紹定二年冬,盜起閩中,帥王居安屬韡提舉四隅保甲,韡有親喪,辭之。
轉運使陳汶、提舉常平史彌忠告急于朝,謂非韡莫可平。
明年,以寶章閣直學士起復,知南劍州,提舉汀州、邵武軍兵甲公事,福建路兵馬鈐轄,同共措置招捕盜賊兼福建路招捕使。
未幾,加提點刑獄。
韡籍土民丁壯為一軍。
沙縣紫雲臺告急。
沙縣破,賊由間道趨城,忠勇軍破之於高橋,賊乃趨邵武,勢益熾。
時有議當招不當捕者,韡言:「始者賊僅百計,招而不捕,養之至千,又養之至萬,今復養之,將至於無算。
求淮西兵五千人可圖萬全。
」詔韡兼福建路招捕使。
賊急攻汀州,淮西帥曾式中調精兵三千五百人由泉、漳間道入汀,擊賊于順昌勝之。
六月,兵大合,加福建提點刑獄。
七月,韡親提兵至沙縣、順昌、將樂、清流、寧化督捕,所至克捷。
九月,分兵進討。
十月,進攻五賊營砦,平之。
十一月,破潭瓦磜賊起之地,夷其巢穴。
十二月,誅汀州叛卒,諭降連城七十有二砦,汀境皆平。
四年正月,遣將破下瞿張原砦。
二月,躬往邵武督捕餘寇,賊首晏彪迎降,韡以其力屈乃降,卒誅之。
進右文殿修撰,依舊提點刑獄、招捕使兼知建寧府。
衢州寇汪徐、來二破常山、開化,勢張甚。
韡命淮將李大聲提兵七百,出賊不意,夜薄其砦,賊出迎戰,見算子旗,驚曰:「此陳招捕軍也!」皆大哭,急擊之,衢寇悉平。
六年,進寶章閣待制、知隆興府。
贛寇陳三槍據松梓山砦,出沒江西、廣東,所至屠殘。
韡遣官吏諭降,賊輒殺之。
乃謂盜賊起於貪吏,劾其尤者二人。
又謂:「寇盜稽誅,以臣下欺誕、事權渙散所緻,若決計蕩除,數月可畢。
」十一月,詔節制江西、廣東、福建三路捕寇軍馬。
韡奏遣將劉師直扼梅州、齊敏扼循州,自提淮西兵及親兵擣賊巢穴。
十二月,兼知贛州。
端平元年正月,進華文閣待制、江西安撫使。
二月至贛,斬將士張皇賊勢及掠子女貨財者。
齊敏、李大聲所至克捷。
三月,分兵守大石堡,截賊糧道,遂破松梓山。
三槍與餘黨縋厓而遁。
韡親督諸將,乘春瘴未生,薄松梓山。
賊悉精銳下山迎敵,旗幟服色甚盛。
韡軍步騎夾擊,又縱火焚之,士皆攀厓上,賊巢蕩為煙埃,賊首張魔王自焚。
斬千五百級,禽賊將十二,得所掠婦女、牛馬及僭偽服物各數百計。
三槍中箭,與敏軍遇,擊敗之,賊遁。
翼日,追及下黃,又敗之。
餘衆尚千餘,薙獮略盡。
三槍僅以數十人遁至興寧就禽,檻車載三槍等六人,斬隆興市。
初,賊跨三路數州六十砦,至是悉平。
詔曰:「韡忠勤體國,計慮精審,身任討捕之責,江、閩、東廣,訖底寧輯。
」乃進權工部侍郎,仍知隆興兼江西安撫使。
未幾,為工部侍郎,改江東安撫使、知建康府,兼行宮留守。
二年,入奏事,帝稱其平寇功,韡頓首言曰:「臣不佞,徒有孤忠,仗陛下威靈,苟逃曠敗耳,何功之有。
」遷權工部尚書,又權刑部尚書、沿江制置大使,依舊江東安撫使、知建康府。
往來巡視鄂州江面,措置捍禦。
三年,加寶謨閣學士。
十月,詔選猛將精兵,相視緩急,據地利,遏要衝,以伐姦謀。
嘉熙元年,進煥章閣學士。
四年,拜刑部尚書,辭免。
加徽猷閣學士、知潭州、荊湖南路安撫使。
淳祐四年,召為兵部尚書,遷禮部尚書兼侍讀,兼同修國史、實錄院同修撰。
拜端明殿學士、同簽書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。
尋拜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。
七年,知樞密院事、湖南安撫大使兼知潭州。
九年,以觀文殿學士、褔建安撫大使知褔州,五上章辭,以舊職提舉洞霄宮。
開慶元年,召赴闕,落緻仕,充醴泉觀使兼侍讀。
景定元年,授褔建安撫大使兼知褔州。
久之,提舉佑神觀,力請緻仕。
明年卒,年八十有三。
贈少師,謚忠肅。
崔褔者,故羣盜,嘗為官軍所捕,會夜大雪,方與嬰兒同榻,兒寒啼不止,褔不得寐,覺捕者至,因以故衣擁兒口,遂逸去。
因隸軍籍。
初從趙葵,收李全有功,名重江、淮,又累從韡捕賊,積功至刺史、大將軍。
後從韡留隆興。
既而韡移金陵,而褔猶在隆興。
屬通判與郡僚燕滕王閣,褔恚其不見招,道遇民愬冤者,褔攜其人直至飲所,責以郡官不理民事,麾諸卒盡碎飲具,官吏皆惴恐竄去,莫敢嬰其鋒。
韡知之,遂檄建康,署為鈐轄。
褔又奪統制官王明鞍馬,及迫逐總領所監酒官親屬。
韡戒諭之,不聽。
會淮兵有警,步帥王鑑出師,鑑請褔行,韡因厚遣之。
褔不樂為鑑用,遇敵不擊,託以葬女擅歸,亦不聞于制置司。
鑑怒,遂白其前後過惡,請必正其慢令之罪。
會韡亦厭忌之,遂坐以軍法,然後聲其罪于朝,且自劾專殺之罪。
下詔奬諭,免其罪。
褔勇悍善戰,頗著威聲;其死也,軍中惜之。
時論以為良將難得,而韡以私忿殺之。
然褔跋扈之迹已不可揜,殺身之禍,亦有以自取之也。
論曰:宋自嘉定以來,居相位者賢否不同,故執政者各以其氣類而用之,因其所就而後世得以考其人焉。
宣繪、薛極者,史彌遠之腹心也。
陳貴誼、曾從龍、鄭性之、李性傳、劉伯正,皆無所附麗。
李鳴復、金淵者,史嵩之之羽翼也。
鄒應龍無所考見,許應龍治郡見稱循良,林略所謂虛心從諫者,有益於人主矣。
徐榮叟父子兄弟皆為名臣,陳韡將帥才也,優於別之傑多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