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三百九十四 列傳第一百五十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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」右司諫鄧馹論近習,左遷,深甫請還馹,謂:「不可以近習故變易諫官,為清朝累。
」 二年,知臨安府。
三年,除工部侍郎。
入謝,光宗面諭曰:「京尹寬則廢法,猛則厲民,獨卿為政得寬猛之中。
」進兼吏部侍郎,兼詳定敕令官。
四年,兼給事中。
陳源久以罪斥,忽予內祠,深甫固執不可。
姜特立復詔用,深甫力爭,特立竟不得入。
張子仁除節度使,深甫疏十一上,命遂寢。
每禁庭燕私,左右有希恩澤者,上必曰:「恐謝給事有不可耳。
」 寧宗即位,除煥章閣待制、知建康府,改禦史中丞兼侍讀。
上言:「比年以來,紀綱不立。
臺諫有所論擊,不與被論同罷,則反除以外任;給、舍有所繳駮,不命次官書行,則反遷以他官;監司有所按察,不兩置之勿問,則被按者反得美除。
以奔競得志者,不復知有廉恥;以請屬獲利者,不復知有彜憲。
貪墨縱橫,莫敢誰何;罪惡暴露,無所忌憚。
隳壞紀綱,莫此為甚。
請風厲在位,革心易慮,以肅朝著。
」禮官議祧僖祖,侍講朱熹以為不可,深甫言:「宗廟重事,未宜遽革。
朱熹攷訂有據,宜從熹議。
」 慶元元年,除端明殿學士、簽書樞密院事,遷參知政事,再遷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。
內侍王德謙建節,深甫三疏力陳不可蹈大觀覆轍,德謙竟斥。
進金紫光祿大夫,拜右丞相,封申國公,進岐國公。
光宗山陵,為總謢使。
還,拜少保,力辭,改封魯國公。
嘉泰元年,累疏乞避位,寧宗曰:「卿能為朕守法度,惜名器,不可以言去。
」召坐賜茶,禦筆書說命中篇及金幣以賜之。
有餘嚞者,上書乞斬朱熹,絕偽學,且指蔡元定為偽黨。
深甫擲其書,語同列曰:「朱元晦、蔡季通不過自相與講明其學耳,果有何罪乎?餘嚞蟣虱臣,乃敢狂妄如此,當相與奏知行遣,以厲其餘。
」 金使入見不如式,寧宗起入禁中,深甫端立不動,命金使俟于殿隅,帝再禦殿,乃引使者進書,迄如舊儀。
拜少保。
乞骸骨,授醴泉觀使。
明年,拜少傅,緻仕。
有星隕于居第,遂薨。
後孫女為理宗後,追封信王,易封衞、魯,謚惠正。
許及之字深甫,溫州永嘉人。
隆興元年第進士,知袁州分宜縣。
以部使者薦,除諸軍審計,遷宗正簿。
乾道元年,林栗請增置諫員,乃傚唐制置拾遺、補闕,以及之為拾遺,班序在監察禦史之上。
高宗崩,及之言:「皇帝既躬三年之喪,羣臣難從純吉,當常服黑帶。
」王淮當國久,及之奏:「陛下即位二十七年,而羣臣未能如聖意者,以苟且為安榮,以姑息為仁恕,以不肯任事為簡重,以不敢任怨為老成。
敢言者指為輕儇,鮮恥者謂之樸實。
陛下得若人而相之,何補於治哉!」淮竟罷職予祠。
光宗受禪,除軍器監,遷太常少卿,以言者罷。
紹熙元年,除淮南運判兼淮東提刑,以鐵錢濫惡不職,貶秩,知廬州。
召除大理少卿。
寧宗即位,除吏部尚書兼給事中。
及之早與薛叔似同擢遺、補,皆為當時所予。
黨事既起,善類一空,叔似累斥逐,而及之諂事侂冑,無所不至。
嘗值侂冑生日,朝行上壽畢集,及之後至,閹人掩關拒之,及之俯僂以入。
為尚書,二年不遷,見侂冑流涕,序其知遇之意及衰遲之狀,不覺膝屈。
侂冑惻然憐之曰:「尚書才望,簡在上心,行且進拜矣。
」居亡何,同知樞密院事。
當時有「由竇尚書、屈膝執政」之語,傳以為笑。
嘉泰二年,拜參知政事,進知樞密院事兼參政。
兵端開,侂冑欲令及之守金陵,及之辭。
侂冑誅,中丞雷孝友奏及之實贊侂冑開邊,及守金陵,始詭計免行。
降兩官,泉州居住。
嘉定二年,卒。
梁汝嘉字仲謨,處州麗水人。
以外祖太宰何執中任入官,調中山府司議曹事。
建炎初,知常州武進縣。
守薦其治狀,擢通判州事,加直祕閣,歷官至轉運副使。
臨安闕守,火盜屢作,命汝嘉攝事。
汝嘉修火政,嚴巡徼,盜發輒得,火災亦息。
遂命為真,加直龍圖閣。
以稱職,擢徽猷閣待制,試戶部侍郎兼知臨安府。
累遷戶部侍郎,進權尚書兼江、淮、荊、廣經制使。
汝嘉素善秦檜,殿中侍禦史周葵將按之。
汝嘉聞,紿中書舍人林待聘曰:「副端將論君。
」待聘亟告檜,徙葵起居郎。
葵入後省,出疏示待聘曰:「梁仲謨何其幸也。
」待聘始知為汝嘉所賣,士大夫以是薄汝嘉。
汝嘉求去,以寶文閣直學士提舉太平觀。
未幾,升學士、知明州,兼浙西沿海制置使,更溫、宣、鼎三郡,復奉祠以歸。
紹興二十三年,卒。
汝嘉長於吏治,在臨安風績尤著。
論曰:君子之論人,亦先觀其大者而已矣。
忠孝,人之大節也,胡紘導其君以短喪,不得謂之忠;何澹疑所生繼母之服,士論紛紜而後去,不可以為孝。
彼於其大者且忍為之,則其協比權姦,誣搆善類,亦何憚而不為乎?謝深甫出處,舊史泯其迹,若無可議為者。
然慶元之初,韓侂冑設偽學之禁,網羅善類而一空之,深甫秉政,適與之同時,諉曰不知,不可也。
況於一劾陳傅良,再劾趙汝愚,形於深甫之章,有不可揜者乎?陳自強、鄭丙、許及之輩,狐媚苟合,以竊貴寵,斯亦不足論已。
若林栗之有治才,善論事,高文虎之自負該洽,京鏜之仗義秉禮,志信於敵國,抑豈無足稱者。
然栗以私忿詆名儒,不為清議所與,而文虎草偽學之詔,以是為非,以正為邪,變亂白黑,以欺當世,其人可知也。
鏜暮年得政,朋姦取容,既愧其初服矣,況偽學之目,識者以為鏜實發之乎?士君子立身行事,一失其正,流而不知返,遂為千古之罪人,可不懼哉!可不懼哉!
」 二年,知臨安府。
三年,除工部侍郎。
入謝,光宗面諭曰:「京尹寬則廢法,猛則厲民,獨卿為政得寬猛之中。
」進兼吏部侍郎,兼詳定敕令官。
四年,兼給事中。
陳源久以罪斥,忽予內祠,深甫固執不可。
姜特立復詔用,深甫力爭,特立竟不得入。
張子仁除節度使,深甫疏十一上,命遂寢。
每禁庭燕私,左右有希恩澤者,上必曰:「恐謝給事有不可耳。
」 寧宗即位,除煥章閣待制、知建康府,改禦史中丞兼侍讀。
上言:「比年以來,紀綱不立。
臺諫有所論擊,不與被論同罷,則反除以外任;給、舍有所繳駮,不命次官書行,則反遷以他官;監司有所按察,不兩置之勿問,則被按者反得美除。
以奔競得志者,不復知有廉恥;以請屬獲利者,不復知有彜憲。
貪墨縱橫,莫敢誰何;罪惡暴露,無所忌憚。
隳壞紀綱,莫此為甚。
請風厲在位,革心易慮,以肅朝著。
」禮官議祧僖祖,侍講朱熹以為不可,深甫言:「宗廟重事,未宜遽革。
朱熹攷訂有據,宜從熹議。
」 慶元元年,除端明殿學士、簽書樞密院事,遷參知政事,再遷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。
內侍王德謙建節,深甫三疏力陳不可蹈大觀覆轍,德謙竟斥。
進金紫光祿大夫,拜右丞相,封申國公,進岐國公。
光宗山陵,為總謢使。
還,拜少保,力辭,改封魯國公。
嘉泰元年,累疏乞避位,寧宗曰:「卿能為朕守法度,惜名器,不可以言去。
」召坐賜茶,禦筆書說命中篇及金幣以賜之。
有餘嚞者,上書乞斬朱熹,絕偽學,且指蔡元定為偽黨。
深甫擲其書,語同列曰:「朱元晦、蔡季通不過自相與講明其學耳,果有何罪乎?餘嚞蟣虱臣,乃敢狂妄如此,當相與奏知行遣,以厲其餘。
」 金使入見不如式,寧宗起入禁中,深甫端立不動,命金使俟于殿隅,帝再禦殿,乃引使者進書,迄如舊儀。
拜少保。
乞骸骨,授醴泉觀使。
明年,拜少傅,緻仕。
有星隕于居第,遂薨。
後孫女為理宗後,追封信王,易封衞、魯,謚惠正。
許及之字深甫,溫州永嘉人。
隆興元年第進士,知袁州分宜縣。
以部使者薦,除諸軍審計,遷宗正簿。
乾道元年,林栗請增置諫員,乃傚唐制置拾遺、補闕,以及之為拾遺,班序在監察禦史之上。
高宗崩,及之言:「皇帝既躬三年之喪,羣臣難從純吉,當常服黑帶。
」王淮當國久,及之奏:「陛下即位二十七年,而羣臣未能如聖意者,以苟且為安榮,以姑息為仁恕,以不肯任事為簡重,以不敢任怨為老成。
敢言者指為輕儇,鮮恥者謂之樸實。
陛下得若人而相之,何補於治哉!」淮竟罷職予祠。
光宗受禪,除軍器監,遷太常少卿,以言者罷。
紹熙元年,除淮南運判兼淮東提刑,以鐵錢濫惡不職,貶秩,知廬州。
召除大理少卿。
寧宗即位,除吏部尚書兼給事中。
及之早與薛叔似同擢遺、補,皆為當時所予。
黨事既起,善類一空,叔似累斥逐,而及之諂事侂冑,無所不至。
嘗值侂冑生日,朝行上壽畢集,及之後至,閹人掩關拒之,及之俯僂以入。
為尚書,二年不遷,見侂冑流涕,序其知遇之意及衰遲之狀,不覺膝屈。
侂冑惻然憐之曰:「尚書才望,簡在上心,行且進拜矣。
」居亡何,同知樞密院事。
當時有「由竇尚書、屈膝執政」之語,傳以為笑。
嘉泰二年,拜參知政事,進知樞密院事兼參政。
兵端開,侂冑欲令及之守金陵,及之辭。
侂冑誅,中丞雷孝友奏及之實贊侂冑開邊,及守金陵,始詭計免行。
降兩官,泉州居住。
嘉定二年,卒。
梁汝嘉字仲謨,處州麗水人。
以外祖太宰何執中任入官,調中山府司議曹事。
建炎初,知常州武進縣。
守薦其治狀,擢通判州事,加直祕閣,歷官至轉運副使。
臨安闕守,火盜屢作,命汝嘉攝事。
汝嘉修火政,嚴巡徼,盜發輒得,火災亦息。
遂命為真,加直龍圖閣。
以稱職,擢徽猷閣待制,試戶部侍郎兼知臨安府。
累遷戶部侍郎,進權尚書兼江、淮、荊、廣經制使。
汝嘉素善秦檜,殿中侍禦史周葵將按之。
汝嘉聞,紿中書舍人林待聘曰:「副端將論君。
」待聘亟告檜,徙葵起居郎。
葵入後省,出疏示待聘曰:「梁仲謨何其幸也。
」待聘始知為汝嘉所賣,士大夫以是薄汝嘉。
汝嘉求去,以寶文閣直學士提舉太平觀。
未幾,升學士、知明州,兼浙西沿海制置使,更溫、宣、鼎三郡,復奉祠以歸。
紹興二十三年,卒。
汝嘉長於吏治,在臨安風績尤著。
論曰:君子之論人,亦先觀其大者而已矣。
忠孝,人之大節也,胡紘導其君以短喪,不得謂之忠;何澹疑所生繼母之服,士論紛紜而後去,不可以為孝。
彼於其大者且忍為之,則其協比權姦,誣搆善類,亦何憚而不為乎?謝深甫出處,舊史泯其迹,若無可議為者。
然慶元之初,韓侂冑設偽學之禁,網羅善類而一空之,深甫秉政,適與之同時,諉曰不知,不可也。
況於一劾陳傅良,再劾趙汝愚,形於深甫之章,有不可揜者乎?陳自強、鄭丙、許及之輩,狐媚苟合,以竊貴寵,斯亦不足論已。
若林栗之有治才,善論事,高文虎之自負該洽,京鏜之仗義秉禮,志信於敵國,抑豈無足稱者。
然栗以私忿詆名儒,不為清議所與,而文虎草偽學之詔,以是為非,以正為邪,變亂白黑,以欺當世,其人可知也。
鏜暮年得政,朋姦取容,既愧其初服矣,況偽學之目,識者以為鏜實發之乎?士君子立身行事,一失其正,流而不知返,遂為千古之罪人,可不懼哉!可不懼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