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三百九十一 列傳第一百五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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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病倦,欲傳位太子,須卿且留。
」必大言:「聖體康寧,止因孝思稍過,何遽至倦勤。
」上曰:「禮莫大於事宗廟,而孟饗多以病分詣;孝莫重於執喪,而不得自至德壽宮。
欲不退休,得乎?朕方以此委卿。
」必大泣而退。
十二月壬申,密賜紹興傳位親劄。
辛卯,命留身議定。
二月壬戌,又命預草詔,專以奉幾筵、侍東朝為意。
拜左丞相、許國公。
參政留正拜右丞相。
壬子,上始以內禪意諭二府。
二月辛酉朔,降傳位詔。
翼日,上吉服禦紫宸殿。
必大奏:「陛下巽位與子,盛典再見,度越千古。
顧自今不得日侍天顏。
」因哽噎不能言,上亦泫然曰:「正賴卿等協贊新君。
」 光宗問當世急務,奏用人、求言二事。
三月,拜少保、益國公。
李巘草二相制,抑揚不同,上召巘令帖麻改定,既而斥巘予郡。
必大求去。
何澹為司業,久不遷,留正奏選之。
澹憾必大而德正,至是為諫長,遂首劾必大。
詔以觀文殿大學士判潭州。
澹論不已,遂以少保充醴泉觀使。
判隆興府,不赴,復除觀文殿學士、判潭州,復大觀文。
坐所舉官以賄敗,降滎陽郡公。
復益國公,改判隆興,辭,除醴泉觀使。
寧宗即位,求直言,奏四事:曰聖孝,曰敬天,曰崇儉,曰久任。
慶元元年,三上表引年,遂以少傅緻仕。
先是,布衣呂祖泰上書請誅韓侂冑,逐陳自強,以必大代之。
嘉泰元年,禦史施康年劾必大首唱偽徒,私植黨與,詔降為少保。
自慶元以後,侂冑之黨立偽學之名,以禁錮君子,而必大與趙汝愚、留正實指為罪首。
二年,復少傅。
四年,薨,年七十有九。
贈太師,謚文忠。
寧宗題篆其墓碑曰「忠文耆德之碑」。
自號平園老叟,著書八十一種,有平園集二百卷。
嘗建三忠堂於鄉,謂歐陽文忠修、楊忠襄邦乂、胡忠簡銓皆廬陵人,必大平生所敬慕,為文記之,蓋絕筆也。
一子,綸。
留正字仲至,泉州永春人。
六世祖從效,事太祖,為清遠軍節度使,封鄂國公。
紹興十三年,第進士,授南恩州陽江尉、清海軍節度判官。
龔茂良守番禺,正言:「在法:劫盜贓滿五貫死,海盜加等。
小民餌利,率身陷重辟。
請鏤梓海上,使戶知之。
」民始知避。
用茂良薦,赴都堂審察。
宰相虞允文奇之,薦于上。
得對,正言:「國家右文而略武備,祖宗以天下全力用於西夏,承平日久,邊不為備,至敵人長驅而不能支。
今當改轍,使文武並用。
」孝宗嘉歎,書劄中要語下三省施行。
知循州,陛辭,言:「士大夫名節不立,國家緩急無所倚仗。
靖康金人犯闕,死義者少,因亂謀利者多。
今欲恢復,當崇尚名節。
」上益喜,明日諭輔臣:「留正奏事,議論耿耿,可與職事官。
」除軍器監簿,歷官考功郎官。
太常謚葉義問「恭簡」,正覆謚,言:「義問將兵出疆,不知敵人情偽,及金犯邊,督視寡謀,幾至敗事。
」下太常更議,時論韙之。
擢起居舍人,尋權中書舍人。
光宗自東宮朝,顧見正,謂左右曰:「修整如此,其人可知,」乃請于上,兼太子左諭德。
正言:「記注進禦,非設官本意。
乞自今免奏禦。
」詔從之。
為中書舍人兼侍講,兼權兵部侍郎,除給事中。
張說子薦往視鎮江戰艦,挾勢遊觀,沉舟溺卒,除知閤門事、樞密副承旨,正封還詞頭。
洪邦直除禦史,正言:「邦直為邑人所訟,不宜任風憲。
」 兼權吏部尚書,言:「用人莫先論相。
陛下志在恢復,而相位不能任輔贊。
望精選人才,與圖大計。
」時相益不樂,以顯謨閣直學士出知紹興府。
侍禦史範仲劾前帥贓六十萬,有詔覈責。
正明其非辜,禦史怒,并劾正,降顯謨閣待制、提舉玉隆萬壽宮。
尋復職。
知贛州,奏減上供米,不報。
及為相,蠲一萬八千石。
知隆興府。
」必大言:「聖體康寧,止因孝思稍過,何遽至倦勤。
」上曰:「禮莫大於事宗廟,而孟饗多以病分詣;孝莫重於執喪,而不得自至德壽宮。
欲不退休,得乎?朕方以此委卿。
」必大泣而退。
十二月壬申,密賜紹興傳位親劄。
辛卯,命留身議定。
二月壬戌,又命預草詔,專以奉幾筵、侍東朝為意。
拜左丞相、許國公。
參政留正拜右丞相。
壬子,上始以內禪意諭二府。
二月辛酉朔,降傳位詔。
翼日,上吉服禦紫宸殿。
必大奏:「陛下巽位與子,盛典再見,度越千古。
顧自今不得日侍天顏。
」因哽噎不能言,上亦泫然曰:「正賴卿等協贊新君。
」 光宗問當世急務,奏用人、求言二事。
三月,拜少保、益國公。
李巘草二相制,抑揚不同,上召巘令帖麻改定,既而斥巘予郡。
必大求去。
何澹為司業,久不遷,留正奏選之。
澹憾必大而德正,至是為諫長,遂首劾必大。
詔以觀文殿大學士判潭州。
澹論不已,遂以少保充醴泉觀使。
判隆興府,不赴,復除觀文殿學士、判潭州,復大觀文。
坐所舉官以賄敗,降滎陽郡公。
復益國公,改判隆興,辭,除醴泉觀使。
寧宗即位,求直言,奏四事:曰聖孝,曰敬天,曰崇儉,曰久任。
慶元元年,三上表引年,遂以少傅緻仕。
先是,布衣呂祖泰上書請誅韓侂冑,逐陳自強,以必大代之。
嘉泰元年,禦史施康年劾必大首唱偽徒,私植黨與,詔降為少保。
自慶元以後,侂冑之黨立偽學之名,以禁錮君子,而必大與趙汝愚、留正實指為罪首。
二年,復少傅。
四年,薨,年七十有九。
贈太師,謚文忠。
寧宗題篆其墓碑曰「忠文耆德之碑」。
自號平園老叟,著書八十一種,有平園集二百卷。
嘗建三忠堂於鄉,謂歐陽文忠修、楊忠襄邦乂、胡忠簡銓皆廬陵人,必大平生所敬慕,為文記之,蓋絕筆也。
一子,綸。
留正字仲至,泉州永春人。
六世祖從效,事太祖,為清遠軍節度使,封鄂國公。
紹興十三年,第進士,授南恩州陽江尉、清海軍節度判官。
龔茂良守番禺,正言:「在法:劫盜贓滿五貫死,海盜加等。
小民餌利,率身陷重辟。
請鏤梓海上,使戶知之。
」民始知避。
用茂良薦,赴都堂審察。
宰相虞允文奇之,薦于上。
得對,正言:「國家右文而略武備,祖宗以天下全力用於西夏,承平日久,邊不為備,至敵人長驅而不能支。
今當改轍,使文武並用。
」孝宗嘉歎,書劄中要語下三省施行。
知循州,陛辭,言:「士大夫名節不立,國家緩急無所倚仗。
靖康金人犯闕,死義者少,因亂謀利者多。
今欲恢復,當崇尚名節。
」上益喜,明日諭輔臣:「留正奏事,議論耿耿,可與職事官。
」除軍器監簿,歷官考功郎官。
太常謚葉義問「恭簡」,正覆謚,言:「義問將兵出疆,不知敵人情偽,及金犯邊,督視寡謀,幾至敗事。
」下太常更議,時論韙之。
擢起居舍人,尋權中書舍人。
光宗自東宮朝,顧見正,謂左右曰:「修整如此,其人可知,」乃請于上,兼太子左諭德。
正言:「記注進禦,非設官本意。
乞自今免奏禦。
」詔從之。
為中書舍人兼侍講,兼權兵部侍郎,除給事中。
張說子薦往視鎮江戰艦,挾勢遊觀,沉舟溺卒,除知閤門事、樞密副承旨,正封還詞頭。
洪邦直除禦史,正言:「邦直為邑人所訟,不宜任風憲。
」 兼權吏部尚書,言:「用人莫先論相。
陛下志在恢復,而相位不能任輔贊。
望精選人才,與圖大計。
」時相益不樂,以顯謨閣直學士出知紹興府。
侍禦史範仲劾前帥贓六十萬,有詔覈責。
正明其非辜,禦史怒,并劾正,降顯謨閣待制、提舉玉隆萬壽宮。
尋復職。
知贛州,奏減上供米,不報。
及為相,蠲一萬八千石。
知隆興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