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三百九十 列傳第一百四十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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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人奏上,餘釋之。

    上諭輔臣曰:「莫濛非獨曉刑獄,可俾理金穀。

    」除戶部員外郎。

     朝廷遣濛措置浙西、江淮沙田蘆場,上語之曰:「得此可助經費,歸日以版曹處卿。

    」濛多方括責,得二百五十三萬七千餘畝。

    言者論其丈量失實,徵收及貧民,責監饒州景德鎮。

    起知光化軍。

    諜知金渝盟,郡乏舟,衆以為慮,濛力為辦集,及敵犯境,民賴以濟。

    時餉餽急,除淮南轉運判官,濛遷延不之任,右司諫梁仲敏劾其慢命,罷官勒停。

    宣諭使汪澈為言於上,復舊職,召見,上諭曰:「朕常記向措置沙田甚不易。

    」濛謝曰:「職爾,不敢避怨。

    」上曰:「使任責者人人如卿,天下何事不成。

    」 除湖北轉運判官。

    未幾,知鄂州,召除戶部左曹郎中,出知揚州。

    陛辭,上以城圮,命濛增築。

    濛至州,規度城闉,分授諸將各刻姓名甃堞間,縣重賞激勸,閱數月告成。

    除直寶文閣學士、大理少卿兼詳定司敕令官,兼權知臨安府。

    未幾,假工部尚書使金賀正旦。

    金庭錫宴,濛以本朝忌日不敢簪花聽樂,金遣人趣赴,濛堅執不從,竟不能奪。

    使還,除刑部侍郎,改工部侍郎兼臨安府少尹,以言者罷。

    起知鄂州。

    卒于官,年六十一,贈正奉大夫。

     周淙字彥廣,湖州長興人。

    父需,以進士起家,官至左中奉大夫。

    淙幼警敏,力學,宣和間以父任為郎,歷官至通判建康府。

    紹興三十年,金渝盟,邊事方興,帥守難其選,士夫亦憚行。

    首命淙守滁陽,未赴,移楚州,又徙濠梁。

    淮、楚舊有並山水置砦自衞者,淙為立約束,結保伍。

    金主亮傾國犯邊,民賴以全活者不可勝計。

    除直祕閣,再任。

    孝宗受禪,王師進取虹縣,中原之民翕然來歸,扶老攜幼相屬于道。

    淙計口給食,行者犒以牛酒,至者處以室廬,人人感悅。

    張浚視師,駐于都梁,見淙謀,輒稱歎,且曰:「有急,公當與我俱死。

    」淙亦感激,至謂「頭可斷,身不可去」。

    浚入朝,悉陳其狀,上嘉歎不已,進直徽猷閣,帥維揚。

     會錢端禮以尚書宣諭淮東,復以淙薦,進直顯謨閣。

    時兩淮經踐蹂,民多流亡,淙極力招輯,按堵如故。

    勸民植桑柘,開屯田,上亦專以屬淙,屢賜親劄。

    淙奉行益力,進直龍圖閣,除兩浙轉運副使。

    未幾,知臨安府,上言:「自古風化必自近始。

    陛下躬履節儉,以示四方,而貴近奢靡,殊不知革。

    」乃條上禁止十五事,上嘉納之,降詔奬諭,賜金帶。

    臨安駐蹕歲久,居民日增,河流湫隘,舟楫病之,淙請疏浚。

    工畢,除祕閣修撰,進右文殿修撰,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以歸。

    上念淙不忘,除敷文閣待制,起知寧國府,趣入奏,上慰撫愈渥。

    魏王出鎮,移守婺州。

    明年春,復奉祠,亟告老。

    十月卒,年六十,積階至右中奉大夫,封長興縣男。

     劉章字文孺,衢州龍遊人。

    少警異,日誦數千言,通小戴禮,四冠鄉舉。

    紹興十五年廷對,考官定其級在三,迨進禦,上擢為第一,授鎮江軍簽判。

    是冬,入省為正字。

    明年,遷祕書郎兼普安、恩平兩王府教授,遷著作佐郎。

    事王邸四歲,盡忠誠,專以經誼文學啟迪掖導,受知孝宗自此始。

    秦檜當國,嗛不附己,風言者媒糵其罪,出倅筠州。

    檜死,召為司封員外郎、檢詳樞密院文字兼玉牒檢討官。

    擢祕書少監、起居郎。

    使金還,除權工部侍郎,俄兼吏部、兼侍講。

    郊祀畢,侍從,上慶成詩。

     初,章在祕省,嘗議郊廟禮文,當置局討論,詔行其說。

    正遷吏部,禦史論章使胥長買絹,高宗愕然曰:「劉章必無是事。

    」禦史執不已,罷提舉崇道觀,舉朝嗟鬱。

    起居郎王佐訟其冤,亦坐絀。

    起知信州,未久,復請祠。

    孝宗受禪,念舊學,命知漳州,為諫議大夫王大寶所格。

    尋除祕閣修撰、敷文閣待制,召提舉佑神觀兼侍讀,遂拜禮部侍郎。

    奏禁遏淫祀,仍於三朝史中刪去道釋、符瑞志,大略以為非春秋法。

     朝廷議經略中原,調諸郡兵,民頗擾。

    少卿趙彥端指言非是。

    或譖彥端曰:「陛下究心大舉,凡所圖回,但資趙彥端一笑爾。

    」彥端懼不測。

    上因夜對問章曰:「聞卿監中有笑朕者。

    」章不知狀,從容對曰:「聖主所為,人焉敢笑,若議論不同或有之。

    」上意頗解。

    彥端獲免,人稱章長者。

    詔詢唐太宗所問魏徵德仁功利優劣,章上疏諄複,且言:「太宗問徵在貞觀十六年,陛下宅天命十載于茲,願益加意,將越商、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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