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三百八十八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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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苟能改過,富貴可保,如其不悛,以義斷恩。
」 時左相丁外艱,詔起復,良祐言:「起復非正禮,今無疆埸之事,宜使之終喪。
」遂寢。
遷右諫議大夫兼侍講,同知貢舉,除給事中,兼直學士院,遷吏部侍郎。
尋除尚書。
時議遣泛使請地,良祐奏:「陛下恢復之志未嘗忘懷,然詞莫貴於僉同,不可不察;博訪歸於獨斷,不可不審。
固有以用衆而興,亦有以用衆而亡;固有以獨斷而成,亦有以獨斷而敗。
今遣使乃啟釁之端,萬一敵騎犯邊,則民力困於供輸,州郡疲於調發,兵拏禍結,未有息期。
將帥庸鄙,類乏遠謀,對君父則言効死,臨戰陣則各求生。
有如符離之役,不戰自潰,瓜洲之遇,望敵驚奔,孰可仗者?此臣所以未敢保其萬全。
且今之求地,欲得河南,曩歲嘗歸版圖,不旋踵而又失,如其不許,徒費往來,若其許我,必邀重幣。
經理未定,根本內虛,又將隨而取之矣。
向之四郡得之亦勤,尚不能有,今又無故而求侵地,陛下度可以虛聲下之乎?況止求陵寢,地在其中,曩亦議此,觀其答書,幾於相戲。
凡此二端,皆是求釁。
必須遣使,則祈請欽宗梓宮,猶為有辭。
內視不足,何暇事外?邇者未懷,豈能綏遠?」 奏入,忤旨,貶瑞州居住,尋移信州。
九年,許令自便。
淳熙四年,起知徽州,尋除敷文閣待制、知建寧府,卒。
李浩字德遠,其先居建昌,遷臨川。
浩早有文稱。
紹興十二年,擢進士第。
時秦熺挾宰相子以魁多士,同年皆見之,或拉浩行,毅然不往。
調饒州司戶參軍、襄陽府觀察推官,連丁內外艱,繼調金州教授,改太常寺主簿,尋兼光祿寺丞。
輪對,首陳無逸之戒,且言:「宿衞大將楊存中恩寵特異,待之過,非其福。
」上悟,旋令就第。
自秦檜用事,塞言路,及上總攬權綱,激厲忠讜,此習尚存,朝士多務慎默。
至是命百官轉對,浩與王十朋、馮方、查籥、胡憲始相繼言事,聞者興起。
浩不安於朝,請祠,主管台州崇道觀以歸。
孝宗即位,以太常丞召。
時張浚督師江、淮,宰相多抑之,浩引仁宗用韓琦、範仲淹詔章得象故事,乞戒諭令同心協濟。
兼權吏部郎官。
浩雅為湯思退所厚,禦史尹穡欲引之以共擠浚,因薦浩。
及對,乃明示不同之意,二人皆不樂。
踰年,始除員外郎兼皇子恭王府直講。
在王府多所裨益,且因事以及時政,書之於冊,幸上或見之,王亦素所愛重。
他日外補,累年以歸,王喜曰:「李直講來矣。
」未幾,宰相召為郎者四人,將進用之,尤屬意浩。
浩嘿然無一辭,同舍皆遷,浩獨如故。
踰年,浙河水災,詔郎官、館職以上條時政闕失,浩謂上憂勞如此,今何可不言,即奏疏指論近臣,併及宰執惟奉行,臺諫多迎合,百執事顧忌畏縮。
反覆數千言,傾倒罄竭,見者悚慄。
上不以為忤,執事者深忌之。
乞外,得台州。
州有揀中禁軍五百人,訓練官貪殘失衆心,不逞者因謀作亂,忽露刃於庭,浩謂之曰:「汝等欲為亂乎?請先殺我。
」衆駭曰:「不敢。
」乃徐推其為首者四人黥徙之,迄無事。
除直祕閣。
並海有宿寇,久不獲,浩募其徒,自縛贖罪,即得其魁。
裡豪民鄭憲以貲給事權貴人門,囊槖為姦,事覺,械繫之,死獄中,盡籍其家,徙其妻孥。
權貴人教其家訟冤,且誣浩以買妾事,言者用是擠之。
疏方上,權參政劉珙越次奏曰:「李浩為郡,獲罪豪民,為其所誣,臣考其本末甚白。
」上顧曰:「守臣不畏強禦,豈易得邪?」且門章安在,珙袖出之,遂留中不下。
大理觀望,猶欲還其所沒貲,上批其後曰:「台州所斷至甚允當,鄭憲家資,永不給還,流徙如故。
」浩始得安。
明年,除司農少卿。
時朝廷和糴米八萬,董其事者賤糴濕惡,隱尅官錢,戶部不敢詰。
浩白發其姦,下有司窮竟。
戶部欲就支稽見數,大理附會之,浩爭曰:「非但惠姦,且虧軍食。
」上是其言。
會大理奏結他獄,上顧輔臣曰:「棘寺官得剛正如李浩者為之。
」已而卿缺,又曰:「無以易浩。
」遂除大理卿。
時上英明,有大有為之志,廷臣不能奉行,誕慢苟且,依違避事。
浩前在司農,嘗因面對,陳經理兩淮之策,至是為金使接伴還,奏曰:「臣親見兩淮可耕之田,盡為廢地,心嘗痛之。
條畫營屯,以為恢復根本。
」又言:「比日措置邊事甚張皇,願戒將吏嚴備禦,無規微利近功。
日與大臣修治具,結人心,持重安靜,以俟敵釁。
」上悉嘉納。
宰相議遣泛使,浩與辨其不可,至以官職訹之,浩怒,以語觸之,且力求外。
以直寶文閣知靜江府兼廣西安撫。
有尚書郎入對,論及擇帥事,上曰:「如廣西,朕已得李浩矣。
」又諭大臣曰:「李浩營田議甚可行。
」大臣莫有應者。
浩至郡,舊有靈渠通漕運及灌溉,歲久不治,命疏而通之,民賴其利。
邕管隸安平州,其酋恃險,謀聚兵為邊患,浩遣單使諭以禍福,且許其引赦自新,即日叩頭謝過,焚徹水柵,聽太府約束。
治廣二年,召還,入對,論俗不美者八,其言曰:「陛下所求者規諫,而臣下專務迎合;所貴者執守,而臣下專務順從;所惜者名器,而僥倖之路未塞;所重者廉恥,而趣附之門尚開;儒術可行,而有險詖之徒;下情當盡,而有壅蔽之患;期以氣節,而偷惰者得以苟容;責以實效,而誕慢者得以自售。
」上問誕慢謂誰,浩具以實對。
翌日,謂宰相曰:「李浩直諒。
」遂除權吏部侍郎。
時政府有怙寵竊權者,黨與非一,自浩之入,已相側目,且欲以甘言誘之,浩中立不倚,拒弗納。
於是相與謀嗾諫議大夫姚憲論浩以強狠之資,挾奸諛之志,置之近列,變亂黑白。
未及正謝而罷。
乾道九年,提舉太平興國宮。
明年夏,夔路闕帥,命浩以祕閣修撰寵其行。
夔有羈縻州曰思州,世襲為守則田氏,與其猶子不協,將起兵相攻,浩草檄遣官為勸解,二人感悟,歃血盟,盡釋前憾,邊得以寧。
踰年,以疾請祠,提舉玉隆萬壽宮,命未至,以淳熙三年九月卒,年六十一。
諸司奏浩盡瘁其職以死,詔特贈集英殿修撰。
浩天資質直,涵養渾厚,不以利害動其心。
少力學為文辭,及壯益沈潛理義。
立朝慨然以時事
」 時左相丁外艱,詔起復,良祐言:「起復非正禮,今無疆埸之事,宜使之終喪。
」遂寢。
遷右諫議大夫兼侍講,同知貢舉,除給事中,兼直學士院,遷吏部侍郎。
尋除尚書。
時議遣泛使請地,良祐奏:「陛下恢復之志未嘗忘懷,然詞莫貴於僉同,不可不察;博訪歸於獨斷,不可不審。
固有以用衆而興,亦有以用衆而亡;固有以獨斷而成,亦有以獨斷而敗。
今遣使乃啟釁之端,萬一敵騎犯邊,則民力困於供輸,州郡疲於調發,兵拏禍結,未有息期。
將帥庸鄙,類乏遠謀,對君父則言効死,臨戰陣則各求生。
有如符離之役,不戰自潰,瓜洲之遇,望敵驚奔,孰可仗者?此臣所以未敢保其萬全。
且今之求地,欲得河南,曩歲嘗歸版圖,不旋踵而又失,如其不許,徒費往來,若其許我,必邀重幣。
經理未定,根本內虛,又將隨而取之矣。
向之四郡得之亦勤,尚不能有,今又無故而求侵地,陛下度可以虛聲下之乎?況止求陵寢,地在其中,曩亦議此,觀其答書,幾於相戲。
凡此二端,皆是求釁。
必須遣使,則祈請欽宗梓宮,猶為有辭。
內視不足,何暇事外?邇者未懷,豈能綏遠?」 奏入,忤旨,貶瑞州居住,尋移信州。
九年,許令自便。
淳熙四年,起知徽州,尋除敷文閣待制、知建寧府,卒。
李浩字德遠,其先居建昌,遷臨川。
浩早有文稱。
紹興十二年,擢進士第。
時秦熺挾宰相子以魁多士,同年皆見之,或拉浩行,毅然不往。
調饒州司戶參軍、襄陽府觀察推官,連丁內外艱,繼調金州教授,改太常寺主簿,尋兼光祿寺丞。
輪對,首陳無逸之戒,且言:「宿衞大將楊存中恩寵特異,待之過,非其福。
」上悟,旋令就第。
自秦檜用事,塞言路,及上總攬權綱,激厲忠讜,此習尚存,朝士多務慎默。
至是命百官轉對,浩與王十朋、馮方、查籥、胡憲始相繼言事,聞者興起。
浩不安於朝,請祠,主管台州崇道觀以歸。
孝宗即位,以太常丞召。
時張浚督師江、淮,宰相多抑之,浩引仁宗用韓琦、範仲淹詔章得象故事,乞戒諭令同心協濟。
兼權吏部郎官。
浩雅為湯思退所厚,禦史尹穡欲引之以共擠浚,因薦浩。
及對,乃明示不同之意,二人皆不樂。
踰年,始除員外郎兼皇子恭王府直講。
在王府多所裨益,且因事以及時政,書之於冊,幸上或見之,王亦素所愛重。
他日外補,累年以歸,王喜曰:「李直講來矣。
」未幾,宰相召為郎者四人,將進用之,尤屬意浩。
浩嘿然無一辭,同舍皆遷,浩獨如故。
踰年,浙河水災,詔郎官、館職以上條時政闕失,浩謂上憂勞如此,今何可不言,即奏疏指論近臣,併及宰執惟奉行,臺諫多迎合,百執事顧忌畏縮。
反覆數千言,傾倒罄竭,見者悚慄。
上不以為忤,執事者深忌之。
乞外,得台州。
州有揀中禁軍五百人,訓練官貪殘失衆心,不逞者因謀作亂,忽露刃於庭,浩謂之曰:「汝等欲為亂乎?請先殺我。
」衆駭曰:「不敢。
」乃徐推其為首者四人黥徙之,迄無事。
除直祕閣。
並海有宿寇,久不獲,浩募其徒,自縛贖罪,即得其魁。
裡豪民鄭憲以貲給事權貴人門,囊槖為姦,事覺,械繫之,死獄中,盡籍其家,徙其妻孥。
權貴人教其家訟冤,且誣浩以買妾事,言者用是擠之。
疏方上,權參政劉珙越次奏曰:「李浩為郡,獲罪豪民,為其所誣,臣考其本末甚白。
」上顧曰:「守臣不畏強禦,豈易得邪?」且門章安在,珙袖出之,遂留中不下。
大理觀望,猶欲還其所沒貲,上批其後曰:「台州所斷至甚允當,鄭憲家資,永不給還,流徙如故。
」浩始得安。
明年,除司農少卿。
時朝廷和糴米八萬,董其事者賤糴濕惡,隱尅官錢,戶部不敢詰。
浩白發其姦,下有司窮竟。
戶部欲就支稽見數,大理附會之,浩爭曰:「非但惠姦,且虧軍食。
」上是其言。
會大理奏結他獄,上顧輔臣曰:「棘寺官得剛正如李浩者為之。
」已而卿缺,又曰:「無以易浩。
」遂除大理卿。
時上英明,有大有為之志,廷臣不能奉行,誕慢苟且,依違避事。
浩前在司農,嘗因面對,陳經理兩淮之策,至是為金使接伴還,奏曰:「臣親見兩淮可耕之田,盡為廢地,心嘗痛之。
條畫營屯,以為恢復根本。
」又言:「比日措置邊事甚張皇,願戒將吏嚴備禦,無規微利近功。
日與大臣修治具,結人心,持重安靜,以俟敵釁。
」上悉嘉納。
宰相議遣泛使,浩與辨其不可,至以官職訹之,浩怒,以語觸之,且力求外。
以直寶文閣知靜江府兼廣西安撫。
有尚書郎入對,論及擇帥事,上曰:「如廣西,朕已得李浩矣。
」又諭大臣曰:「李浩營田議甚可行。
」大臣莫有應者。
浩至郡,舊有靈渠通漕運及灌溉,歲久不治,命疏而通之,民賴其利。
邕管隸安平州,其酋恃險,謀聚兵為邊患,浩遣單使諭以禍福,且許其引赦自新,即日叩頭謝過,焚徹水柵,聽太府約束。
治廣二年,召還,入對,論俗不美者八,其言曰:「陛下所求者規諫,而臣下專務迎合;所貴者執守,而臣下專務順從;所惜者名器,而僥倖之路未塞;所重者廉恥,而趣附之門尚開;儒術可行,而有險詖之徒;下情當盡,而有壅蔽之患;期以氣節,而偷惰者得以苟容;責以實效,而誕慢者得以自售。
」上問誕慢謂誰,浩具以實對。
翌日,謂宰相曰:「李浩直諒。
」遂除權吏部侍郎。
時政府有怙寵竊權者,黨與非一,自浩之入,已相側目,且欲以甘言誘之,浩中立不倚,拒弗納。
於是相與謀嗾諫議大夫姚憲論浩以強狠之資,挾奸諛之志,置之近列,變亂黑白。
未及正謝而罷。
乾道九年,提舉太平興國宮。
明年夏,夔路闕帥,命浩以祕閣修撰寵其行。
夔有羈縻州曰思州,世襲為守則田氏,與其猶子不協,將起兵相攻,浩草檄遣官為勸解,二人感悟,歃血盟,盡釋前憾,邊得以寧。
踰年,以疾請祠,提舉玉隆萬壽宮,命未至,以淳熙三年九月卒,年六十一。
諸司奏浩盡瘁其職以死,詔特贈集英殿修撰。
浩天資質直,涵養渾厚,不以利害動其心。
少力學為文辭,及壯益沈潛理義。
立朝慨然以時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