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三百八十七 列傳第一百四十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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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大臣不悔前失,不謂秦檜復見今日!且金要我罷四郡屯兵以歸之,是不折一兵,而坐收四千裡要害之地,決不可許。
若歲幣,則俟得陵寢然後與,庶猶有名。
今議未決而之望遂行,恐其辱國不止於仲賢,願先馳一介往,俟議決,行未晚也。
」詔侍從、臺諫議,多是良翰,遂以胡昉、楊由義為審議官,與敵議四郡不合,困辱而歸。
思退尚執前論,正言尹穡附思退以撼督府。
良翰為左司諫,疏論:「思退姦邪誤國,宜早罷黜,張浚精忠老謀,不宜以小人言搖之。
」孝宗曰:「思退前議固失,然朕愛其警敏,冀可効,卿其置之。
若魏公則今日孰出其右,朕豈容有此意?縱有之,亦豈不謀卿等?此殆言者有異意,卿為朕諭之。
」良翰頓首謝曰:「陛下言及此,天下幸甚。
宰相縱無全才,寧取樸實,緩急猶可倚賴。
思退庸狡,小黠大癡,將誤國,且『警敏』二字,恐非明主蔔相之法。
」既退,以上語諭同列,穡勃然變色,明日亦請對,遂罷良翰言職。
兩淮既撤備,金大入,孝宗始深悔。
太學生數百人伏闕,乞召用良翰、胡銓、王十朋而斬思退等,思退由是始敗。
良翰在諫省,成恭皇後受冊,官內外親屬二十五人,良翰論其冗,詔減七人。
知建寧府、福建轉運副使,提點江東刑獄,移浙西,召為宗正少卿、兵部侍郎,除右諫議大夫。
良翰言:「以蜀漢之師下關陝,以荊、襄趍韓、魏,江、淮擣青、徐,此今日大計。
四川既命大臣,而荊、淮未有任責者,亦當擇重臣臨之。
」上稱善。
進給事中。
大將成閔冒請真奉,有司坐獲譴,閤門王抃矯詔遣妄人謝顯出境,顯既抵罪,置閔與抃不問,良翰皆駁議,請正典刑。
遂改禮部侍郎,不拜,以敷文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。
召為太子詹事,既見,上屬以調護之責。
一日,召對選德殿,出手書唐太宗與魏徵論仁德功利之說,俾極陳今日所未至者。
良翰退,上疏,略曰:「仁德治之本,功利治之效,務本而效自至。
今承天意,結民心,任賢能,退小人,擇將帥,收軍情,擇監司,吏久任,皆行之有未至,誠能革此八弊,則仁德無累,功利自緻矣。
」上為之嘉歎,詔兼侍講。
未幾,以疾告老,除敷文閣直學士、提舉太平宮。
卒,年六十五。
光宗立,特謚獻肅。
杜莘老字起莘,眉州青神人,唐工部甫十三世孫也。
幼歲時,方禁蘇氏文,獨喜誦習。
紹興間,第進士,以親老不赴廷對,賜同進士出身。
授梁山軍教授,從遊者衆。
秦檜死,魏良臣參大政,莘老疏天下利害以聞。
良臣薦之,主管禮、兵部架閣文字。
彗星見東方,高宗下詔求言,莘老上書,論:「彗,盭氣所生,多為兵兆。
國家為民息兵,而將驕卒惰,軍政不肅。
今因天戒以脩人事,思患預防,莫大於此。
」因陳時弊十事。
時應詔者衆,上命擇其議論切當推恩以勸之,後省以莘老為省,進一階,遷敕令刪定官、太常寺主簿,升博士。
輪對,論:「金將敗盟,宜飭邊備,勿恃其不來,恃吾有以待之。
」上稱善再三。
南渡後,典秩散失,多有司所記省,至兇禮又諱不錄。
顯仁皇後崩,議禮有疑,吏皆拱手,莘老以古義裁定。
大斂前一日,宰相傳旨問含玉之制,莘老曰:「禮院故實所不載,請以周禮典瑞鄭玄注製之,其可。
」因立具奏,上覽之曰:「真禮官也。
」及虞祭,或謂上哀勞,欲以宰相行事。
莘老曰:「古今無是。
」卒正之。
遷祕書丞,論江、淮守備,上曰:「卿言及此,憂國深矣。
」擢監察禦史。
遷殿中侍禦史,入對,上曰:「知卿不畏彊禦,故有此授,自是用卿矣。
」陳俊卿既解言職,力求去,莘老因奏事,從容曰:「多事之際,令俊卿輩在論思之地,必有補益。
」上以為然,俊卿乃復留。
金遣使緻嫚書,傳欽宗兇問,請淮、漢地,指索大臣。
上決策親征,莘老疏奏贊上,且謂:「敵欺天背盟,當待以不懼,勿以小利鈍為異議所搖,諛言所惰,則人心有恃而士氣振矣。
宜不限早暮,延見大臣、侍從,謀議國事;申敕侍從、臺諫、監司、守臣,亟舉可用之才。
」又言:「親征有期,而禁衞纔五千餘,羸老居半,至不能介冑者,願亟留聖慮。
」事皆施行。
帶禦器械劉炎筦禁中市易,通北賈,大為姦利。
一日,見莘老,輒及朝政,語狂悖,莘老以聞,斥監嘉州稅。
知樞密院事周麟之初請使金,及嫚書至,聞金將盛兵犯邊,乃大恐,建言不必遣使。
莘老劾麟之:「挾姦罔上,避事辭難,恐懼至於掩泣,衆有『哭殺富鄭公』之誚。
」尋與宮觀。
疏再上,乃責瑞州。
幸醫承宣使王繼先怙寵幹法,富浮公室,子弟直延閣,居第僭擬,別業、外帑徧畿甸,數十年無敢搖之者,聞邊警,亟輦重寶歸吳興為避敵計。
莘老疏其十罪,上曰:「初以太後餌其藥,稍假恩寵,不謂小人驕橫乃爾。
」莘老曰:「繼先罪擢髮不足數,臣所奏,其大概耳。
」上作而曰:「有恩無威,有賞無罰,雖堯舜不能治天下。
」詔繼先福州居住,子孫皆勒停。
籍其貲以千萬計,詔鬻錢入禦前激賞庫,專以賞將士,天下稱快。
內侍張去為取禦馬院西兵二百髠其頂,都人異之,口語籍籍。
莘老彈治,上疑其未審,不樂。
莘老執奏不已,竟罷去為禦馬院,緻仕,而莘老亦以直顯謨閣知遂寧府。
給事中金安節、中書舍人劉珙封還制書,改司農少卿,尋請外,仍與遂寧。
始莘老自蜀造朝,不以家行。
高宗聞其清脩獨處,甚重之,一日因對,褒諭曰:「聞卿出蜀,即蒲團、紙帳如僧然,難及也。
」未幾,遂擢用。
莘老官中都久,知公論所予奪,姦蠧者皆得其根本脈絡,嘗歎曰:「臺諫當論天下第一事,若有所畏,姑言其次,是欺其心不敬其君者也。
」及任言責,極言無隱,取衆所指目者悉擊去,聲振一時,都人稱骨鯁敢言者必曰杜殿院雲。
治郡,課績為諸州最。
孝宗受禪,莘老進三議,曰定國是、脩內政、養根本。
尋卒,年五十八。
論曰:黃洽渾厚有守,應辰學術精醇,尤稱骨鯁。
十朋、吳芾、良翰、莘老相繼在臺府,歷詆姦倖,直言無隱,皆事上忠而自信篤,足以當大任者,惜不盡其用焉。
若歲幣,則俟得陵寢然後與,庶猶有名。
今議未決而之望遂行,恐其辱國不止於仲賢,願先馳一介往,俟議決,行未晚也。
」詔侍從、臺諫議,多是良翰,遂以胡昉、楊由義為審議官,與敵議四郡不合,困辱而歸。
思退尚執前論,正言尹穡附思退以撼督府。
良翰為左司諫,疏論:「思退姦邪誤國,宜早罷黜,張浚精忠老謀,不宜以小人言搖之。
」孝宗曰:「思退前議固失,然朕愛其警敏,冀可効,卿其置之。
若魏公則今日孰出其右,朕豈容有此意?縱有之,亦豈不謀卿等?此殆言者有異意,卿為朕諭之。
」良翰頓首謝曰:「陛下言及此,天下幸甚。
宰相縱無全才,寧取樸實,緩急猶可倚賴。
思退庸狡,小黠大癡,將誤國,且『警敏』二字,恐非明主蔔相之法。
」既退,以上語諭同列,穡勃然變色,明日亦請對,遂罷良翰言職。
兩淮既撤備,金大入,孝宗始深悔。
太學生數百人伏闕,乞召用良翰、胡銓、王十朋而斬思退等,思退由是始敗。
良翰在諫省,成恭皇後受冊,官內外親屬二十五人,良翰論其冗,詔減七人。
知建寧府、福建轉運副使,提點江東刑獄,移浙西,召為宗正少卿、兵部侍郎,除右諫議大夫。
良翰言:「以蜀漢之師下關陝,以荊、襄趍韓、魏,江、淮擣青、徐,此今日大計。
四川既命大臣,而荊、淮未有任責者,亦當擇重臣臨之。
」上稱善。
進給事中。
大將成閔冒請真奉,有司坐獲譴,閤門王抃矯詔遣妄人謝顯出境,顯既抵罪,置閔與抃不問,良翰皆駁議,請正典刑。
遂改禮部侍郎,不拜,以敷文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。
召為太子詹事,既見,上屬以調護之責。
一日,召對選德殿,出手書唐太宗與魏徵論仁德功利之說,俾極陳今日所未至者。
良翰退,上疏,略曰:「仁德治之本,功利治之效,務本而效自至。
今承天意,結民心,任賢能,退小人,擇將帥,收軍情,擇監司,吏久任,皆行之有未至,誠能革此八弊,則仁德無累,功利自緻矣。
」上為之嘉歎,詔兼侍講。
未幾,以疾告老,除敷文閣直學士、提舉太平宮。
卒,年六十五。
光宗立,特謚獻肅。
杜莘老字起莘,眉州青神人,唐工部甫十三世孫也。
幼歲時,方禁蘇氏文,獨喜誦習。
紹興間,第進士,以親老不赴廷對,賜同進士出身。
授梁山軍教授,從遊者衆。
秦檜死,魏良臣參大政,莘老疏天下利害以聞。
良臣薦之,主管禮、兵部架閣文字。
彗星見東方,高宗下詔求言,莘老上書,論:「彗,盭氣所生,多為兵兆。
國家為民息兵,而將驕卒惰,軍政不肅。
今因天戒以脩人事,思患預防,莫大於此。
」因陳時弊十事。
時應詔者衆,上命擇其議論切當推恩以勸之,後省以莘老為省,進一階,遷敕令刪定官、太常寺主簿,升博士。
輪對,論:「金將敗盟,宜飭邊備,勿恃其不來,恃吾有以待之。
」上稱善再三。
南渡後,典秩散失,多有司所記省,至兇禮又諱不錄。
顯仁皇後崩,議禮有疑,吏皆拱手,莘老以古義裁定。
大斂前一日,宰相傳旨問含玉之制,莘老曰:「禮院故實所不載,請以周禮典瑞鄭玄注製之,其可。
」因立具奏,上覽之曰:「真禮官也。
」及虞祭,或謂上哀勞,欲以宰相行事。
莘老曰:「古今無是。
」卒正之。
遷祕書丞,論江、淮守備,上曰:「卿言及此,憂國深矣。
」擢監察禦史。
遷殿中侍禦史,入對,上曰:「知卿不畏彊禦,故有此授,自是用卿矣。
」陳俊卿既解言職,力求去,莘老因奏事,從容曰:「多事之際,令俊卿輩在論思之地,必有補益。
」上以為然,俊卿乃復留。
金遣使緻嫚書,傳欽宗兇問,請淮、漢地,指索大臣。
上決策親征,莘老疏奏贊上,且謂:「敵欺天背盟,當待以不懼,勿以小利鈍為異議所搖,諛言所惰,則人心有恃而士氣振矣。
宜不限早暮,延見大臣、侍從,謀議國事;申敕侍從、臺諫、監司、守臣,亟舉可用之才。
」又言:「親征有期,而禁衞纔五千餘,羸老居半,至不能介冑者,願亟留聖慮。
」事皆施行。
帶禦器械劉炎筦禁中市易,通北賈,大為姦利。
一日,見莘老,輒及朝政,語狂悖,莘老以聞,斥監嘉州稅。
知樞密院事周麟之初請使金,及嫚書至,聞金將盛兵犯邊,乃大恐,建言不必遣使。
莘老劾麟之:「挾姦罔上,避事辭難,恐懼至於掩泣,衆有『哭殺富鄭公』之誚。
」尋與宮觀。
疏再上,乃責瑞州。
幸醫承宣使王繼先怙寵幹法,富浮公室,子弟直延閣,居第僭擬,別業、外帑徧畿甸,數十年無敢搖之者,聞邊警,亟輦重寶歸吳興為避敵計。
莘老疏其十罪,上曰:「初以太後餌其藥,稍假恩寵,不謂小人驕橫乃爾。
」莘老曰:「繼先罪擢髮不足數,臣所奏,其大概耳。
」上作而曰:「有恩無威,有賞無罰,雖堯舜不能治天下。
」詔繼先福州居住,子孫皆勒停。
籍其貲以千萬計,詔鬻錢入禦前激賞庫,專以賞將士,天下稱快。
內侍張去為取禦馬院西兵二百髠其頂,都人異之,口語籍籍。
莘老彈治,上疑其未審,不樂。
莘老執奏不已,竟罷去為禦馬院,緻仕,而莘老亦以直顯謨閣知遂寧府。
給事中金安節、中書舍人劉珙封還制書,改司農少卿,尋請外,仍與遂寧。
始莘老自蜀造朝,不以家行。
高宗聞其清脩獨處,甚重之,一日因對,褒諭曰:「聞卿出蜀,即蒲團、紙帳如僧然,難及也。
」未幾,遂擢用。
莘老官中都久,知公論所予奪,姦蠧者皆得其根本脈絡,嘗歎曰:「臺諫當論天下第一事,若有所畏,姑言其次,是欺其心不敬其君者也。
」及任言責,極言無隱,取衆所指目者悉擊去,聲振一時,都人稱骨鯁敢言者必曰杜殿院雲。
治郡,課績為諸州最。
孝宗受禪,莘老進三議,曰定國是、脩內政、養根本。
尋卒,年五十八。
論曰:黃洽渾厚有守,應辰學術精醇,尤稱骨鯁。
十朋、吳芾、良翰、莘老相繼在臺府,歷詆姦倖,直言無隱,皆事上忠而自信篤,足以當大任者,惜不盡其用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