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三百三十六 列傳第九十五

關燈
於地,遂得腹疾,至是不能朝謁。

    賜優告。

    疾且殆,猶具疏所當言者以待,曰:「得一見天子極言而死無恨。

    」使召醫李積于兗。

    積老矣,鄉民聞之,往告曰:「百姓受司馬公恩深,今其子病,願速往也。

    」來者日夜不絕,積遂行;至,則不可為矣。

    年四十一而卒。

    公卿嗟痛於朝,士大夫相弔於家,市井之人,無不哀之。

    詔贈右諫議大夫。

     康為人廉潔,口不言財。

    初,光立神道碑,帝遣使賜白金二千兩,康以費皆官給,辭不受。

    不聽。

    遣家吏如京師納之,乃止。

     論曰:熙寧新法病民,海內騷動,忠言讜論,沮抑不行;正人端士,擯棄不用。

    聚斂之臣日進,民被其虐者將二十年。

    方是時,光退居於洛,若將終身焉。

    而世之賢人君子,以及庸夫愚婦,日夕引領望其為相,至或號呼道路,願其毋去朝廷,是豈以區區材智所能得此於人人哉?德之盛而誠之著也。

    一旦起而為政,毅然以天下自任,開言路,進賢才。

    凡新法之為民害者,次第取而更張之,不數月之間,剗革略盡。

    海內之民,如寒極而春,旱極而雨,如解倒懸,如脫桎梏,如出之水火之中也。

    相與咨嗟歎息,驩欣鼓舞,甚若更生,一變而為嘉祐、治平之治。

    君子稱其有旋乾轉坤之功,而光於是亦老且病矣。

    天若祚宋,憗遺一老,則姦邪之勢未遽張,紹述之說未遽行,元祐之臣固無恙也。

    人衆能勝天,靖康之變,或者其可少緩乎?借曰有之,當不至如是其酷也。

    詩曰:「哲人雲亡,邦國殄瘁。

    」嗚呼悲夫!康濟美象賢,不幸短命而死,世尤惜之。

    然康不死,亦將不免於紹聖之禍矣。

     呂公著字晦叔,幼嗜學,至忘寢食。

    父夷簡器異之,曰:「他日必為公輔。

    」恩補奉禮郎,登進士第,召試館職,不就。

    通判潁州,郡守歐陽脩與為講學之友。

    後脩使契丹,契丹主問中國學行之士,首以公著對。

    判吏部南曹,仁宗奬其恬退,賜五品服。

    除崇文院檢討、同判太常寺。

    壽星觀營真宗神禦殿,公著言:「先帝已有三神禦,而建立不已,殆非祀無豐昵之義。

    」進知制誥,三辭不拜。

    改天章閣待制兼侍讀。

     英宗親政,加龍圖閣直學士。

    方議追崇濮王,或欲稱皇伯考,公著曰:「此真宗所以稱太祖,豈可施於王。

    」及下詔稱親,且班諱,又言:「稱親則有二父之嫌,王諱但可避於上前,不應與七廟同諱。

    」呂誨等坐論濮王去,公著言:「陛下即位以來,納諫之風未彰,而屢絀言者,何以風示天下?」不聽。

    遂乞補外,帝曰:「學士朕所重,其可以去朝廷?」請不已,出知蔡州。

     神宗立,召為翰林學士、知通進銀臺司。

    司馬光以論事罷中丞,還經幄。

    公著封還其命曰:「光以舉職賜罷,是為有言責者不得盡其言也。

    」詔以告直付閤門。

    公著又言:「制命不由門下,則封駁之職,因臣而廢。

    願理臣之罪,以正紀綱。

    」帝諭之曰:「所以徙光者,賴其勸學耳,非以言事故也。

    」公著請不已,竟解銀臺司。

     熙寧初,知開封府。

    時夏秋淫雨,京師地震。

    公著上疏曰:「自昔人君遇災者,或恐懼以緻福,或簡誣以緻禍。

    上以至誠待下,則下思盡誠以應之,上下至誠而變異不消者,未之有也。

    惟君人者去偏聽獨任之弊,而不主先入之語,則不為邪說所亂。

    顏淵問為邦,孔子以遠佞人為戒。

    蓋佞人惟恐不合於君,則其勢易親;正人惟恐不合於義,則其勢易疏。

    惟先格王正厥事,未有事正而世不治者也。

    」禮官用唐故事,請以五月禦大慶殿受朝,因上尊號。

    公著曰:「陛下方度越漢、唐,追復三代,何必於陰長之日,為非禮之會,受無益之名?」從之。

     二年,為禦史中丞。

    時王安石方行青苗法,公著極言曰:「自古有為之君,未有失人心而能圖治,亦未有能脅之以威、勝之以辯而能得人心者也。

    昔日之所謂賢者,今皆以此舉為非,而生議者一切詆為流俗浮論,豈昔皆賢而今皆不肖乎?」安石怒其深切。

    帝使舉呂惠卿為禦史,公著曰:「惠卿固有才,然姦邪不可用。

    」帝以語安石,安石益怒,誣以惡語,出知潁州。

     八年,彗星見,詔求直言。

    公著上疏曰:「陛下臨朝願治,為日已久,而左右前後,莫敢正言。

    使陛下有欲治之心,而無緻治之實,此任事之臣負陛下也。

    夫士之邪正、賢不肖,既素定矣。

    今則不然,前日所舉,以為天下之至賢;而後日逐之,以為天下至不肖。

    其於人材既反覆不常,則於政事亦乖戾不審矣。

    古之為政,初不信於民者有之,若子產治鄭,一年而人怨之,三年而人歌之。

    陛下垂拱仰成,七年于此,然輿人之誦,亦未有異於前日,陛下獨不察乎?」 起知河陽,召還,提舉中太一宮,遷翰林學士承旨,改端明殿學士、知審官院。

    帝從容與論治道,遂及釋、老,公著問曰:「堯、舜知此道乎?」帝曰:「堯、舜豈不知?」公著曰:「堯、舜雖知此,而惟以知人安民為難,所以為堯、舜也。

    」帝又言唐太宗能以權智禦臣下。

    對曰:「太宗之德,以能屈己從諫爾。

    」帝善其言。

     未幾,同知樞密院事。

    有欲復肉刑者,議取死囚試劓、刖,公著曰:「試之不死,則肉刑遂行矣。

    」乃止。

    夏人幽其主,將大舉討之。

    公著曰:「問罪之師,當先擇帥,苟未得人,不如勿舉。

    」及兵興,秦、晉民力大困,大臣不敢言,公著數白其害。

     元豐五年,以疾丐去位,除資政殿學士、定州安撫使。

    俄永樂城陷,帝臨朝嘆曰:「邊民疲弊如此,獨呂公著為朕言之耳。

    」徒揚州,加大學士。

    將立太子,帝謂輔臣,當以呂公著、司馬光為師傅。

     哲宗即位,以侍讀還朝。

    太皇太後遣使迎,問所欲言,公著曰:「先帝本意,以寬省民力為先。

    而建議者以變法侵民為務,與己異者一切斥去,故日久而弊愈深,法行而民愈困。

    誠得中正之士,講求天下利病,協力而為之,宜不難矣。

    」至則上言曰:「人君初即位,當正始以示天下,修德以安百姓。

    修德之要,莫先於學。

    學有緝熙於光明,則日新以底至治者,學之力也。

    謹昧死陳十事,曰畏天、愛民、修身、講學、任賢、納諫、薄斂、省刑、去奢、無逸。

    」又乞備置諫員,以開言路。

    拜尚書左丞、門下侍郎。

     元祐元年,拜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。

    三省並建,中書獨為取旨之地。

    乃請事于三省者,與執政同進呈,取旨而各行之。

    又執政官率數日一聚政事堂,事多決於其長,同列莫得預。

    至是,始命日集,遂為定制。

    與司馬光同心輔政,推本先帝之志,凡欲革而未暇與革而未定者,一一舉行之。

    民讙呼鼓舞,鹹以為便。

    光薨,獨當國,除吏皆一時之選。

    時科舉罷詞賦,專用王安石經義,且雜以釋
0.098648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