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二百九十三 列傳第五十二
關燈
小
中
大
憲宗嘗命裴垍銓品庶官,垍曰:「天子擇宰相,宰相擇諸司長官,長官自擇僚屬,則上下不疑,而政成矣。
」識者以垍為知言。
願陛下遠取帝堯,近鑒唐室,既得宰相,用而不疑。
使宰相擇諸司長官,長官自取僚屬,則垂拱而治矣。
古者刑人不在君側,語曰:「放鄭聲,遠佞人。
」是以周文王左右,無可結韈者,言皆賢也。
夫小人巧言令色,先意希旨,事必害正,心惟忌賢,非聖明不能深察。
舊制,南班三品,尚書方得升殿;比來三班奉職,或因遣使,亦許升殿,惑亂天聽,無甚於此。
願陛下振舉紀綱,尊嚴視聽,在此時矣。
臣愚又以為今之所急,在先議兵,使衆寡得其宜,措置得其道。
然後議吏,使清濁殊塗,品流不雜,然後艱選舉以塞其源,禁僧尼以去其耗,自然國用足而王道行矣。
疏奏,召還,復知制誥。
鹹平初,預修太祖實錄,直書其事。
時宰相張齊賢、李沆不協意,禹偁議論輕重其間。
出知黃州,嘗作三黜賦以見志。
其卒章雲:「屈于身而不屈于道兮,雖百謫而何虧!」三年,濮州盜夜入城,略知州王守信、監軍王昭度,禹偁聞而奏疏,略曰: 伏以體國經野,王者保邦之制也。
易曰「王公設險,以守其國」。
自五季亂離,各據城壘,豆分瓜剖,七十餘年。
太祖、太宗,削平僭偽,天下一家。
當時議者,乃令江淮諸郡毀城隍、收兵甲、徹武備者,二十餘年。
書生領州,大郡給二十人,小郡減五人,以充常從。
號曰長吏,實同旅人;名為郡城,蕩若平地。
雖則尊京師而抑郡縣,為強幹弱枝之術,亦匪得其中道也。
臣比在滁州,值發兵挽漕,關城無人守禦,止以白直代主開閉,城池頹圮,鎧仗不完。
及徙維揚,稱為重鎮,乃與滁州無異。
嘗出鎧甲三十副,與巡警使臣,彀弩張弓,十損四五,蓋不敢擅有修治,上下因循,遂至于此。
今黃州城雉器甲,復不及滁、揚。
萬一水旱為災,盜賊竊發,雖思禦備,何以枝梧。
蓋太祖削諸侯跋扈之勢,太宗杜僭偽覬望之心,不得不爾。
其如設法救世,久則弊生,救弊之道,在乎從宜。
疾若轉規,固不可膠柱而鼓瑟也。
今江、淮諸州,大患有三:城池墮圮,一也;兵仗不完,二也;軍不服習,三也。
濮賊之興,慢防可見。
望陛下特紆宸斷,許江、淮諸郡,酌民戶衆寡,城池大小,並置守捉。
軍士多不過五百人,閱習弓劍,然後漸葺城壁,繕完甲冑,則郡國有禦侮之備,長吏免剽略之虞矣。
疏奏,上嘉納之。
四年,州境二虎鬥,其一死,食之殆半。
羣雞夜鳴,經月不止。
冬雷暴作。
禹偁手疏引洪範傳陳戒,且自劾;上遣內侍乘馹勞問,醮禳之,詢日官,雲:「守土者當其咎。
」上惜禹偁才,是日,命徙蘄州。
禹偁上表謝,有「宣室鬼神之問,不望生還;茂陵封禪之書,止期身後」之語。
上異之,果至郡未踰月而卒,年四十八。
訃聞,甚悼之,厚賻其家。
賜一子出身。
禹偁詞學敏贍,遇事敢言,憙臧否人物,以直躬行道為己任。
嘗雲:「吾若生元和時,從事於李絳、崔羣間,斯無媿矣。
」其為文著書,多涉規諷,以是頗為流俗所不容,故屢見擯斥。
所與遊必儒雅,後進有詞藝者,極意稱揚之。
如孫何、丁謂輩,多遊其門。
有小畜集二十卷、承明集十卷、集議十卷、詩三卷。
子嘉祐、嘉言俱知名。
嘉祐為館職,寇準曰:「吾尹京,外議雲何?」對曰:「人言丈人且入相。
」準曰:「於吾子意何如?」嘉祐曰:「以愚觀之,不若不為相之善也,相則譽望損矣。
自古賢相,所以能建功業、澤生民者,其君臣相得,如魚之有水,故言聽計從,而臣主俱榮。
今丈人負天下重望,中外有太平之責焉,丈人於明主,能若魚之有水乎?」準大喜,執其手曰:「元之雖文章冠天下,至於深識遠慮,或不逮吾子也。
」嘉祐官不顯。
嘉言以進士第為江都簿,真宗嘗觀禹偁奏章,嗟美切直,因訪其後,宰相以嘉言聞。
即召對,擢大理評事,至殿中侍禦史。
曾孫汾舉進士甲科,仕至工部侍郎,入元祐黨籍。
張詠字復之,濮州鄄城人。
少任氣,不拘小節,雖貧賤客遊,未嘗下人。
太平興國五年,郡舉進士,議以詠首薦。
有夙儒張覃者未第,詠與寇準緻書郡將,薦覃為首,衆許其能讓。
是歲,詠登進士乙科,大理評事、知鄂州崇陽縣。
再遷著作佐郎。
以蘇易簡薦,入為太子中允,遷祕書丞、通判麟相二州,乞掌濮州市征以便養。
俄召還,賜緋魚,知浚儀縣。
會李沆、宋湜、寇準連薦其才,以為荊湖北路轉運使,奏罷歸、峽二州水遞夫,就轉太常博士。
太宗聞其強幹,召還,超拜虞部郎中,賜金紫。
旬日,與向敏中並擢為樞密直學士、同知銀臺通進封駮司兼掌三班院。
張永德為并代部署,有小校犯法,笞之至死,詔案其罪。
詠封還詔書,且言:「陛下方委永德邊任,若以一部校故,推辱主帥,臣恐下有輕上之心。
」太宗不
」識者以垍為知言。
願陛下遠取帝堯,近鑒唐室,既得宰相,用而不疑。
使宰相擇諸司長官,長官自取僚屬,則垂拱而治矣。
古者刑人不在君側,語曰:「放鄭聲,遠佞人。
」是以周文王左右,無可結韈者,言皆賢也。
夫小人巧言令色,先意希旨,事必害正,心惟忌賢,非聖明不能深察。
舊制,南班三品,尚書方得升殿;比來三班奉職,或因遣使,亦許升殿,惑亂天聽,無甚於此。
願陛下振舉紀綱,尊嚴視聽,在此時矣。
臣愚又以為今之所急,在先議兵,使衆寡得其宜,措置得其道。
然後議吏,使清濁殊塗,品流不雜,然後艱選舉以塞其源,禁僧尼以去其耗,自然國用足而王道行矣。
疏奏,召還,復知制誥。
鹹平初,預修太祖實錄,直書其事。
時宰相張齊賢、李沆不協意,禹偁議論輕重其間。
出知黃州,嘗作三黜賦以見志。
其卒章雲:「屈于身而不屈于道兮,雖百謫而何虧!」三年,濮州盜夜入城,略知州王守信、監軍王昭度,禹偁聞而奏疏,略曰: 伏以體國經野,王者保邦之制也。
易曰「王公設險,以守其國」。
自五季亂離,各據城壘,豆分瓜剖,七十餘年。
太祖、太宗,削平僭偽,天下一家。
當時議者,乃令江淮諸郡毀城隍、收兵甲、徹武備者,二十餘年。
書生領州,大郡給二十人,小郡減五人,以充常從。
號曰長吏,實同旅人;名為郡城,蕩若平地。
雖則尊京師而抑郡縣,為強幹弱枝之術,亦匪得其中道也。
臣比在滁州,值發兵挽漕,關城無人守禦,止以白直代主開閉,城池頹圮,鎧仗不完。
及徙維揚,稱為重鎮,乃與滁州無異。
嘗出鎧甲三十副,與巡警使臣,彀弩張弓,十損四五,蓋不敢擅有修治,上下因循,遂至于此。
今黃州城雉器甲,復不及滁、揚。
萬一水旱為災,盜賊竊發,雖思禦備,何以枝梧。
蓋太祖削諸侯跋扈之勢,太宗杜僭偽覬望之心,不得不爾。
其如設法救世,久則弊生,救弊之道,在乎從宜。
疾若轉規,固不可膠柱而鼓瑟也。
今江、淮諸州,大患有三:城池墮圮,一也;兵仗不完,二也;軍不服習,三也。
濮賊之興,慢防可見。
望陛下特紆宸斷,許江、淮諸郡,酌民戶衆寡,城池大小,並置守捉。
軍士多不過五百人,閱習弓劍,然後漸葺城壁,繕完甲冑,則郡國有禦侮之備,長吏免剽略之虞矣。
疏奏,上嘉納之。
四年,州境二虎鬥,其一死,食之殆半。
羣雞夜鳴,經月不止。
冬雷暴作。
禹偁手疏引洪範傳陳戒,且自劾;上遣內侍乘馹勞問,醮禳之,詢日官,雲:「守土者當其咎。
」上惜禹偁才,是日,命徙蘄州。
禹偁上表謝,有「宣室鬼神之問,不望生還;茂陵封禪之書,止期身後」之語。
上異之,果至郡未踰月而卒,年四十八。
訃聞,甚悼之,厚賻其家。
賜一子出身。
禹偁詞學敏贍,遇事敢言,憙臧否人物,以直躬行道為己任。
嘗雲:「吾若生元和時,從事於李絳、崔羣間,斯無媿矣。
」其為文著書,多涉規諷,以是頗為流俗所不容,故屢見擯斥。
所與遊必儒雅,後進有詞藝者,極意稱揚之。
如孫何、丁謂輩,多遊其門。
有小畜集二十卷、承明集十卷、集議十卷、詩三卷。
子嘉祐、嘉言俱知名。
嘉祐為館職,寇準曰:「吾尹京,外議雲何?」對曰:「人言丈人且入相。
」準曰:「於吾子意何如?」嘉祐曰:「以愚觀之,不若不為相之善也,相則譽望損矣。
自古賢相,所以能建功業、澤生民者,其君臣相得,如魚之有水,故言聽計從,而臣主俱榮。
今丈人負天下重望,中外有太平之責焉,丈人於明主,能若魚之有水乎?」準大喜,執其手曰:「元之雖文章冠天下,至於深識遠慮,或不逮吾子也。
」嘉祐官不顯。
嘉言以進士第為江都簿,真宗嘗觀禹偁奏章,嗟美切直,因訪其後,宰相以嘉言聞。
即召對,擢大理評事,至殿中侍禦史。
曾孫汾舉進士甲科,仕至工部侍郎,入元祐黨籍。
張詠字復之,濮州鄄城人。
少任氣,不拘小節,雖貧賤客遊,未嘗下人。
太平興國五年,郡舉進士,議以詠首薦。
有夙儒張覃者未第,詠與寇準緻書郡將,薦覃為首,衆許其能讓。
是歲,詠登進士乙科,大理評事、知鄂州崇陽縣。
再遷著作佐郎。
以蘇易簡薦,入為太子中允,遷祕書丞、通判麟相二州,乞掌濮州市征以便養。
俄召還,賜緋魚,知浚儀縣。
會李沆、宋湜、寇準連薦其才,以為荊湖北路轉運使,奏罷歸、峽二州水遞夫,就轉太常博士。
太宗聞其強幹,召還,超拜虞部郎中,賜金紫。
旬日,與向敏中並擢為樞密直學士、同知銀臺通進封駮司兼掌三班院。
張永德為并代部署,有小校犯法,笞之至死,詔案其罪。
詠封還詔書,且言:「陛下方委永德邊任,若以一部校故,推辱主帥,臣恐下有輕上之心。
」太宗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