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二百八十六 列傳第四十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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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宗之李義甫,明皇之李林甫,德宗之盧杞,憲宗之皇甫鎛,帝王之鑑也。

    高宗、德宗之昏蒙,固無足論;明皇、憲宗之聰明,乃蔽於二人如此。

    以二人之庸,猶足以緻禍,況誦六藝、挾才智以文緻其姦說者哉!」意蓋指王安石也。

     判吏部流內銓。

    舊制,選人當改京官,滿十人乃引見。

    由是士多困滯,且遇舉者有故,輒不用。

    益柔請才二人即引見,衆論翕然稱之。

    直舍人院、知制誥兼直學士院。

    董氈遇明堂恩,中書熟狀加光祿大夫,而舊階已特進,益柔以聞。

    帝謂中書曰:「非翰林,幾何不為羌夷所笑。

    」宰相怒其不申堂,用他事罷其兼直。

    遷龍圖閣直學士、秘書監,知蔡揚亳州、江寧應天府。

    卒,年七十二。

     益柔少力學,通羣書,為文日數千言。

    尹洙見之曰:「贍而不流,制而不窘,語淳而厲,氣壯而長,未可量也。

    」時方以詩賦取士,益柔去不為。

    範仲淹薦試館職,以其不善詞賦,乞試以策論,特聽之。

    司馬光嘗語人曰:「自吾為資治通鑑,人多欲求觀讀,未終一紙,已欠伸思睡。

    能閱之終篇者,惟王勝之耳。

    」其好學類此。

     蔡齊字子思,其先洛陽人也。

    曾祖綰,為萊州膠水令,因家焉。

    齊少孤,依外家劉氏。

    舉進士第一。

    儀狀俊偉,舉止端重,真宗見之,顧宰相寇準曰:「得人矣。

    」詔金吾給七騶,傳呼以寵之。

    狀元給騶,自齊始也。

    除將作監丞、通判兗州,徙濰州。

    以秘書省著作郎直集賢院。

     仁宗初,為司諫、修起居注,改尚書禮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。

    錢惟演守河陽,請曲賜鎮兵錢,章獻太後將許之。

    齊曰:「上新即位,惟演外戚,請偏賞以示私恩,不可許。

    」遂劾奏惟演。

     以起居舍人知制誥,入為翰林學士,加侍讀學士。

    太後大出金帛修景德寺,遣內侍羅崇勳主之,命齊為文記之。

    崇勳陰使人誘齊曰:「趣為記,當得參知政事矣。

    」齊久之不上,崇勳讒之,罷為龍圖閣學士、知河南府。

    參知政事魯宗道固爭留之,不能得。

    以親老,改密州,徙應天府,召為右諫議大夫、禦史中丞。

     太後崩,遺誥以楊太妃為皇太後,同裁制軍國事。

    閤門趣百官賀,齊使臺吏毋追班,乃入白執政曰:「上春秋富,習知天下情偽,今始親政事,豈宜使女後相踵稱制乎!」遂罷預政。

    復為龍圖閣學士、權三司使。

    有飛語傳荊王元儼為天下兵馬都元帥者,捕得繫獄,連逮甚衆。

    帝怒,使齊按問之。

    齊曰:「此小人無知,不足治,且無以安荊王。

    」帝悟,遽釋之。

    拜樞密副使。

     交阯虐其部人,款宜州自歸者八百餘人,議者謂不可內。

    齊曰:「蠻人去暴而歸有德,卻之不祥,請給荊湖閑田使自營;若縱去,當不復還舊部,必聚而為盜賊矣。

    」不從。

    後數年,蠻果為亂。

     蜀大姓王齊雄坐殺人除名。

    齊雄,太後姻家,未更赦,復官。

    齊曰:「果如此,法撓矣!」明日,入奏事曰:「齊雄恃勢殺人,不死,又亟授以官,是以恩廢法也。

    」帝曰:「降一等與官可乎?」齊曰:「以恩廢法,如朝廷何!」帝勉從之,乃抵齊雄罪。

     錢惟演附丁謂,樞密題名,輒削去寇準姓氏,雲「逆準不書」。

    齊言於仁宗曰:「寇準忠義聞天下,社稷之臣也,豈可為姦黨所誣哉!」仁宗遽令磨去。

     郭皇後廢,將立富人陳氏女為後,齊極論之。

    拜禮部侍郎、參知政事。

    契丹祭天於幽州,以兵屯境上。

    輔臣欲調兵備邊,與齊疊議帝前,齊畫三策,料契丹必不叛盟。

    王曾與齊善,曾與夷簡不相能,曾罷相,齊亦以戶部侍郎歸班。

    尋出知潁州,卒,年五十二,贈兵部尚書,謚曰文忠。

    潁人見其故吏朱宷會喪,猶號泣思之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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