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一百五十一 志第一百0四 輿服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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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子之服 皇太子附後妃之服 命婦附 天子之服,一曰大裘冕,二曰袞冕,三曰通天冠,絳紗袍,四曰履袍,五曰衫袍,六曰窄袍,天子祀享、朝會、親耕及親事、燕居之服也,七曰禦閱服,天子之戎服也。

    中興之後則有之。

     大裘之制。

    神宗元豐四年,詳定郊廟奉祀禮文所言:「周禮司裘『掌為大裘,以供王祀天之服』;司服『王祀昊天上帝,則服大裘而冕,祀五帝亦如之。

    享先王則袞冕』。

    而禮記雲:『郊祭之日,王被袞以象天,戴冕璪十有二旒,則天數也。

    』王肅據家語,以為臨燔柴,脫袞冕,著大裘。

    則是禮記被袞,與周禮大裘,郊祀並用二服,事不相戾,但服之有先後耳。

    是以開寶通禮:皇帝服袞冕出赴行宮,祀日,服袞冕至大次;質明,改服大裘而冕出次。

    蓋袞冕盛服而文之備者,故於郊之前期被之,以至大次。

    既臨燔柴,則脫袞冕服裘,以明天道至質,故被裘以體之。

    今儀注,車駕赴青城,服通天冠、絳紗袍。

    祀之日,乃服靴袍至大次,服袞冕臨祭,非尚質之義。

    乞並依開寶通禮。

    」詔詳定所參議。

     又言:「臣等詳大裘之制,本以尚質,而後世反以尚文,故冕之飾大為不經。

    而禮書所載,上有垂旒加飾,又異『大裘不裼』之說。

    今參考諸說,大裘冕無旒,廣八寸,長一尺六寸,前圜後方,前低寸二分,玄表朱裡,以繒為之。

    玉笄以朱組為紘,玉瑱以玄紞垂之。

    為裘以黑羔皮,領袖以黑繒,纁裳朱紘而無章飾。

    佩白玉,玄組綬。

    革帶,博二寸,玉鉤,以佩紘屬之。

    素帶,朱裡,絳純其外,上朱下綠。

    白紗中單,皂領,青褾、襈、裾。

    朱襪,赤舄,黑絇、繶、純。

    乞下所屬製造。

    其當暑奉祠之服,乞降梁陸瑋議以黑繒為裘,及唐輿服志以黑羔皮為緣。

    」詔重詳定。

     光祿寺丞、集賢校理陸佃言:「臣詳冕服有六。

    周官弁師雲『掌王之五冕』,則大裘與袞同冕。

    故禮記雲『郊之日,王被袞以象天』。

    又曰『服之襲也,充,美也』;『禮不盛,服不充,故大裘不裼』。

    此明王服大裘,以袞衣襲之也。

    先儒或謂周祀天地皆服大裘,而大裘之冕無旒,非是。

    蓋古者裘不徒服,其上必皆有衣,故曰『緇衣羔裘』,『黃衣狐裘』,『素衣麑裘』。

    如郊祀徒服大裘,則是表裘以見天地。

    表裘不入公門,而乃欲以見天地,可乎?且先王之服,冬裘夏葛以適寒暑,未有能易之者也。

    郊祀天地,有裘無袞,則夏祀赤帝與至日祭地祇,亦將被裘乎?然則王者冬祀昊天上帝,中裘而表袞,明矣。

    至於夏祀天神地祇,則去裘服袞,以順時序。

    周官曰『凡四時之祭祀,以宜服之』,明夏不必衣裘也。

    或曰,祭天尚質,故徒服大裘,被袞則非尚質。

    臣以為尚質者,明有所尚而已,不皆用質也。

    今欲冬至禋祀昊天上帝,服裘被袞,其餘祀天及祀地祇,並請服袞去裘,各以其宜服之。

    」 於是詳定所言:「裘不可徒服。

    禮記曰『大裘不裼』,則襲可知,所謂大裘之襲者,袞也,與袞同冕。

    伏請冬祀昊天與黑帝,皆服大裘,被以袞。

    其餘非冬祀天及夏至祭地,則皆服袞。

    」 六年,尚書禮部言:「經有大裘而無其制,近世所為,惟梁、隋、唐為可考。

    請緣隋制,以黑羔皮為裘,黑繒為領袖及裡、緣,袂廣可運肘,長可蔽膝。

    按皇侃說,祭服之下有袍繭,袍繭之下有中衣。

    朝服,裼衣之下有裘,裘之下有中衣。

    然則今之親郊,中單當在大裘之下,其袂之廣狹,衣之長短,皆當如裘。

    伏乞改製。

    」於是神宗始服大裘,而加袞冕焉。

     哲宗元祐元年,禮部言:「元豐所造大裘,雖用黑羔皮,乃作短袍樣,襲於袞衣之下,仍與袞服同冕,未合典禮。

    」下禮部、太常寺共議。

    上官均、吳安詩、常安民、劉唐老、襲原、姚勉請依元豐新禮,丁騭請循祖宗故事,王悆請仿唐制,朱光庭、周秩請以玄衣襲裘。

    獨禮部員外郎何洵直在元豐中嘗預詳定,以陸佃所議有可疑者八: 按周禮節服氏「掌祭祀朝覲,袞冕六人,惟王之太常」;「郊祀,裘冕二人」。

    既雲袞冕,又雲裘冕,是袞與裘各有冕。

    乃雲裘與袞同冕,當以袞襲之。

    裘既無冕,又襲於袞,中裘而表袞,何以示裘袞之別哉?古人雖質,不應以裘為夏服,蓋冬用大裘,當暑則以同色繒為之。

    記曰:「郊祭之日,王被袞以象天。

    」若謂裘上被袞,以被為襲,則家語亦有「被裘象天」之文。

    諸儒或言「臨燔柴,脫袞冕,著大裘」,或雲「脫裘服袞」,蓋裘袞無同冕兼服之理。

    今乃以二服合為一,可乎? 且大裘,天子吉服之最上,若大圭、大路之比,是裘之在表者。

    記曰:「大裘不裼。

    」說者曰,無別衣以裼之,蓋他服之裘褻,故表裘不入公門。

    事天以報本復始,故露質見素,不為表襮,而冕亦無旒,何必假他衣以藩飾之乎?凡裘上有衣謂之裼,裼上有衣謂之襲,襲者,裘上重二衣也。

    大裘本不裼,鄭志乃雲:「裘上有玄衣,與裘同色。

    」蓋趙商之徒,附會為說,不與經合。

    襲之為義,本出於重遝,非一衣也。

     古者齋祭異冠,齋服降祭服一等。

    祀昊天上帝、五帝,以裘冕祭,則袞冕齋。

    故鄭氏雲:「王齋服袞冕。

    」是袞冕者,祀天之齋服也。

    唐開元及開寶禮始以袞冕為齋服,裘冕為祭服,兼與張融「臨燔柴脫袞服裘」之義合。

    請從唐制,兼改制大裘,以黑繒為之。

     佃復破其說曰: 夫大裘而冕,謂之裘冕,非大裘而冕,謂之袞冕。

    則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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