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一百五十一 志第一百0四 輿服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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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子之服 皇太子附後妃之服 命婦附
天子之服,一曰大裘冕,二曰袞冕,三曰通天冠,絳紗袍,四曰履袍,五曰衫袍,六曰窄袍,天子祀享、朝會、親耕及親事、燕居之服也,七曰禦閱服,天子之戎服也。
中興之後則有之。
大裘之制。
神宗元豐四年,詳定郊廟奉祀禮文所言:「周禮司裘『掌為大裘,以供王祀天之服』;司服『王祀昊天上帝,則服大裘而冕,祀五帝亦如之。
享先王則袞冕』。
而禮記雲:『郊祭之日,王被袞以象天,戴冕璪十有二旒,則天數也。
』王肅據家語,以為臨燔柴,脫袞冕,著大裘。
則是禮記被袞,與周禮大裘,郊祀並用二服,事不相戾,但服之有先後耳。
是以開寶通禮:皇帝服袞冕出赴行宮,祀日,服袞冕至大次;質明,改服大裘而冕出次。
蓋袞冕盛服而文之備者,故於郊之前期被之,以至大次。
既臨燔柴,則脫袞冕服裘,以明天道至質,故被裘以體之。
今儀注,車駕赴青城,服通天冠、絳紗袍。
祀之日,乃服靴袍至大次,服袞冕臨祭,非尚質之義。
乞並依開寶通禮。
」詔詳定所參議。
又言:「臣等詳大裘之制,本以尚質,而後世反以尚文,故冕之飾大為不經。
而禮書所載,上有垂旒加飾,又異『大裘不裼』之說。
今參考諸說,大裘冕無旒,廣八寸,長一尺六寸,前圜後方,前低寸二分,玄表朱裡,以繒為之。
玉笄以朱組為紘,玉瑱以玄紞垂之。
為裘以黑羔皮,領袖以黑繒,纁裳朱紘而無章飾。
佩白玉,玄組綬。
革帶,博二寸,玉鉤,以佩紘屬之。
素帶,朱裡,絳純其外,上朱下綠。
白紗中單,皂領,青褾、襈、裾。
朱襪,赤舄,黑絇、繶、純。
乞下所屬製造。
其當暑奉祠之服,乞降梁陸瑋議以黑繒為裘,及唐輿服志以黑羔皮為緣。
」詔重詳定。
光祿寺丞、集賢校理陸佃言:「臣詳冕服有六。
周官弁師雲『掌王之五冕』,則大裘與袞同冕。
故禮記雲『郊之日,王被袞以象天』。
又曰『服之襲也,充,美也』;『禮不盛,服不充,故大裘不裼』。
此明王服大裘,以袞衣襲之也。
先儒或謂周祀天地皆服大裘,而大裘之冕無旒,非是。
蓋古者裘不徒服,其上必皆有衣,故曰『緇衣羔裘』,『黃衣狐裘』,『素衣麑裘』。
如郊祀徒服大裘,則是表裘以見天地。
表裘不入公門,而乃欲以見天地,可乎?且先王之服,冬裘夏葛以適寒暑,未有能易之者也。
郊祀天地,有裘無袞,則夏祀赤帝與至日祭地祇,亦將被裘乎?然則王者冬祀昊天上帝,中裘而表袞,明矣。
至於夏祀天神地祇,則去裘服袞,以順時序。
周官曰『凡四時之祭祀,以宜服之』,明夏不必衣裘也。
或曰,祭天尚質,故徒服大裘,被袞則非尚質。
臣以為尚質者,明有所尚而已,不皆用質也。
今欲冬至禋祀昊天上帝,服裘被袞,其餘祀天及祀地祇,並請服袞去裘,各以其宜服之。
」 於是詳定所言:「裘不可徒服。
禮記曰『大裘不裼』,則襲可知,所謂大裘之襲者,袞也,與袞同冕。
伏請冬祀昊天與黑帝,皆服大裘,被以袞。
其餘非冬祀天及夏至祭地,則皆服袞。
」 六年,尚書禮部言:「經有大裘而無其制,近世所為,惟梁、隋、唐為可考。
請緣隋制,以黑羔皮為裘,黑繒為領袖及裡、緣,袂廣可運肘,長可蔽膝。
按皇侃說,祭服之下有袍繭,袍繭之下有中衣。
朝服,裼衣之下有裘,裘之下有中衣。
然則今之親郊,中單當在大裘之下,其袂之廣狹,衣之長短,皆當如裘。
伏乞改製。
」於是神宗始服大裘,而加袞冕焉。
哲宗元祐元年,禮部言:「元豐所造大裘,雖用黑羔皮,乃作短袍樣,襲於袞衣之下,仍與袞服同冕,未合典禮。
」下禮部、太常寺共議。
上官均、吳安詩、常安民、劉唐老、襲原、姚勉請依元豐新禮,丁騭請循祖宗故事,王悆請仿唐制,朱光庭、周秩請以玄衣襲裘。
獨禮部員外郎何洵直在元豐中嘗預詳定,以陸佃所議有可疑者八: 按周禮節服氏「掌祭祀朝覲,袞冕六人,惟王之太常」;「郊祀,裘冕二人」。
既雲袞冕,又雲裘冕,是袞與裘各有冕。
乃雲裘與袞同冕,當以袞襲之。
裘既無冕,又襲於袞,中裘而表袞,何以示裘袞之別哉?古人雖質,不應以裘為夏服,蓋冬用大裘,當暑則以同色繒為之。
記曰:「郊祭之日,王被袞以象天。
」若謂裘上被袞,以被為襲,則家語亦有「被裘象天」之文。
諸儒或言「臨燔柴,脫袞冕,著大裘」,或雲「脫裘服袞」,蓋裘袞無同冕兼服之理。
今乃以二服合為一,可乎? 且大裘,天子吉服之最上,若大圭、大路之比,是裘之在表者。
記曰:「大裘不裼。
」說者曰,無別衣以裼之,蓋他服之裘褻,故表裘不入公門。
事天以報本復始,故露質見素,不為表襮,而冕亦無旒,何必假他衣以藩飾之乎?凡裘上有衣謂之裼,裼上有衣謂之襲,襲者,裘上重二衣也。
大裘本不裼,鄭志乃雲:「裘上有玄衣,與裘同色。
」蓋趙商之徒,附會為說,不與經合。
襲之為義,本出於重遝,非一衣也。
古者齋祭異冠,齋服降祭服一等。
祀昊天上帝、五帝,以裘冕祭,則袞冕齋。
故鄭氏雲:「王齋服袞冕。
」是袞冕者,祀天之齋服也。
唐開元及開寶禮始以袞冕為齋服,裘冕為祭服,兼與張融「臨燔柴脫袞服裘」之義合。
請從唐制,兼改制大裘,以黑繒為之。
佃復破其說曰: 夫大裘而冕,謂之裘冕,非大裘而冕,謂之袞冕。
則裘
中興之後則有之。
大裘之制。
神宗元豐四年,詳定郊廟奉祀禮文所言:「周禮司裘『掌為大裘,以供王祀天之服』;司服『王祀昊天上帝,則服大裘而冕,祀五帝亦如之。
享先王則袞冕』。
而禮記雲:『郊祭之日,王被袞以象天,戴冕璪十有二旒,則天數也。
』王肅據家語,以為臨燔柴,脫袞冕,著大裘。
則是禮記被袞,與周禮大裘,郊祀並用二服,事不相戾,但服之有先後耳。
是以開寶通禮:皇帝服袞冕出赴行宮,祀日,服袞冕至大次;質明,改服大裘而冕出次。
蓋袞冕盛服而文之備者,故於郊之前期被之,以至大次。
既臨燔柴,則脫袞冕服裘,以明天道至質,故被裘以體之。
今儀注,車駕赴青城,服通天冠、絳紗袍。
祀之日,乃服靴袍至大次,服袞冕臨祭,非尚質之義。
乞並依開寶通禮。
」詔詳定所參議。
又言:「臣等詳大裘之制,本以尚質,而後世反以尚文,故冕之飾大為不經。
而禮書所載,上有垂旒加飾,又異『大裘不裼』之說。
今參考諸說,大裘冕無旒,廣八寸,長一尺六寸,前圜後方,前低寸二分,玄表朱裡,以繒為之。
玉笄以朱組為紘,玉瑱以玄紞垂之。
為裘以黑羔皮,領袖以黑繒,纁裳朱紘而無章飾。
佩白玉,玄組綬。
革帶,博二寸,玉鉤,以佩紘屬之。
素帶,朱裡,絳純其外,上朱下綠。
白紗中單,皂領,青褾、襈、裾。
朱襪,赤舄,黑絇、繶、純。
乞下所屬製造。
其當暑奉祠之服,乞降梁陸瑋議以黑繒為裘,及唐輿服志以黑羔皮為緣。
」詔重詳定。
光祿寺丞、集賢校理陸佃言:「臣詳冕服有六。
周官弁師雲『掌王之五冕』,則大裘與袞同冕。
故禮記雲『郊之日,王被袞以象天』。
又曰『服之襲也,充,美也』;『禮不盛,服不充,故大裘不裼』。
此明王服大裘,以袞衣襲之也。
先儒或謂周祀天地皆服大裘,而大裘之冕無旒,非是。
蓋古者裘不徒服,其上必皆有衣,故曰『緇衣羔裘』,『黃衣狐裘』,『素衣麑裘』。
如郊祀徒服大裘,則是表裘以見天地。
表裘不入公門,而乃欲以見天地,可乎?且先王之服,冬裘夏葛以適寒暑,未有能易之者也。
郊祀天地,有裘無袞,則夏祀赤帝與至日祭地祇,亦將被裘乎?然則王者冬祀昊天上帝,中裘而表袞,明矣。
至於夏祀天神地祇,則去裘服袞,以順時序。
周官曰『凡四時之祭祀,以宜服之』,明夏不必衣裘也。
或曰,祭天尚質,故徒服大裘,被袞則非尚質。
臣以為尚質者,明有所尚而已,不皆用質也。
今欲冬至禋祀昊天上帝,服裘被袞,其餘祀天及祀地祇,並請服袞去裘,各以其宜服之。
」 於是詳定所言:「裘不可徒服。
禮記曰『大裘不裼』,則襲可知,所謂大裘之襲者,袞也,與袞同冕。
伏請冬祀昊天與黑帝,皆服大裘,被以袞。
其餘非冬祀天及夏至祭地,則皆服袞。
」 六年,尚書禮部言:「經有大裘而無其制,近世所為,惟梁、隋、唐為可考。
請緣隋制,以黑羔皮為裘,黑繒為領袖及裡、緣,袂廣可運肘,長可蔽膝。
按皇侃說,祭服之下有袍繭,袍繭之下有中衣。
朝服,裼衣之下有裘,裘之下有中衣。
然則今之親郊,中單當在大裘之下,其袂之廣狹,衣之長短,皆當如裘。
伏乞改製。
」於是神宗始服大裘,而加袞冕焉。
哲宗元祐元年,禮部言:「元豐所造大裘,雖用黑羔皮,乃作短袍樣,襲於袞衣之下,仍與袞服同冕,未合典禮。
」下禮部、太常寺共議。
上官均、吳安詩、常安民、劉唐老、襲原、姚勉請依元豐新禮,丁騭請循祖宗故事,王悆請仿唐制,朱光庭、周秩請以玄衣襲裘。
獨禮部員外郎何洵直在元豐中嘗預詳定,以陸佃所議有可疑者八: 按周禮節服氏「掌祭祀朝覲,袞冕六人,惟王之太常」;「郊祀,裘冕二人」。
既雲袞冕,又雲裘冕,是袞與裘各有冕。
乃雲裘與袞同冕,當以袞襲之。
裘既無冕,又襲於袞,中裘而表袞,何以示裘袞之別哉?古人雖質,不應以裘為夏服,蓋冬用大裘,當暑則以同色繒為之。
記曰:「郊祭之日,王被袞以象天。
」若謂裘上被袞,以被為襲,則家語亦有「被裘象天」之文。
諸儒或言「臨燔柴,脫袞冕,著大裘」,或雲「脫裘服袞」,蓋裘袞無同冕兼服之理。
今乃以二服合為一,可乎? 且大裘,天子吉服之最上,若大圭、大路之比,是裘之在表者。
記曰:「大裘不裼。
」說者曰,無別衣以裼之,蓋他服之裘褻,故表裘不入公門。
事天以報本復始,故露質見素,不為表襮,而冕亦無旒,何必假他衣以藩飾之乎?凡裘上有衣謂之裼,裼上有衣謂之襲,襲者,裘上重二衣也。
大裘本不裼,鄭志乃雲:「裘上有玄衣,與裘同色。
」蓋趙商之徒,附會為說,不與經合。
襲之為義,本出於重遝,非一衣也。
古者齋祭異冠,齋服降祭服一等。
祀昊天上帝、五帝,以裘冕祭,則袞冕齋。
故鄭氏雲:「王齋服袞冕。
」是袞冕者,祀天之齋服也。
唐開元及開寶禮始以袞冕為齋服,裘冕為祭服,兼與張融「臨燔柴脫袞服裘」之義合。
請從唐制,兼改制大裘,以黑繒為之。
佃復破其說曰: 夫大裘而冕,謂之裘冕,非大裘而冕,謂之袞冕。
則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