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一百三十 志第八十三 樂五

關燈
金鉦二十八,金錞二十九,單鐸三十,雙鐸三十一,鐃鐸三十二,奏坐三十三,麾幡三十四。

    此國樂之用尤大者,故具載于篇。

     初,紹興崇建皇儲,詔有司備禮冊命,然在欽宗恤制,未及製樂。

    乾道初元,詔立皇太子,命禮部、太常寺討論舊禮以聞。

    受冊日,陳黃麾仗于大慶殿,設宮架樂于殿庭,皇帝升禦坐,作乾安之樂,升,用黃鍾宮,降,用蕤賓宮。

    皇太子入殿門,作明安之樂,受冊出殿門亦如之,皆用應鍾宮。

    至七年,易應鍾而奏以姑洗。

    古者,太子生則太師吹管以度其聲,觀所協之律。

    有虞典樂教冑子,自天子之元子皆以樂為教,所以養其性情之正,蕩滌邪穢,消融查滓而和順於道德,則陳金石雅奏,以重元良。

    冊拜宜倣古誼,式昭盛禮。

    繇唐季世,儲貳罕定,國家益多故而禮廢樂闕。

    至于建隆定樂,雖詔皇太子出入奏良安,至道始冊皇太子,有司言:「太子受冊,宜奏正安之樂。

    」百年曠典,至是舉行,中外胥悅。

    至天禧冊命,禮儀院復奏改正安之樂。

    乾道之用明安,實祖述天禧,而以姑洗為宮,則唐東宮軒垂奏樂舊貫雲。

     孝宗素恭儉,每賀正使赴宴作樂,多遇上辛齋禁,有司條治平用樂典故以進。

    及生辰使上壽,適親郊散齋,樞密副使陳俊卿請以禮諭北使,毋用樂。

    不得已,則上壽之日設樂,而宣旨罷之,及宴使人,然後用之,庶存事天之誠。

    上可其奏。

    且曰:「宴殿雖進禦酒,亦勿用。

    」宰相葉顒、魏杞方主用樂之議,以為樂奏於紫宸,乃使客之禮。

    俊卿獨奏曰:「適奉詔旨,仰見聖學高明,過古帝王遠甚。

    彼初未嘗必欲用樂,而我乃望風希意,自為失禮以徇之,他日輕侮,何所不至?」尋詔:「垂拱上壽止樂,正殿猶為北使權用。

    」後三年,賀使當朝辭,復值散齋,上乃諭館伴以決意去樂及議所以處之者,如使人必以作樂為言,則移茶酒就驛管領,遂有更不用樂之詔。

    其後因雨澤愆期,分禱天地、宗廟,精修雩祀。

    按禮,大雩,帝用盛樂,而唐開元祈雨雩壇,謂之特祀,乃不以樂薦。

    於是太常朱時敏言:「通典載雩禮用舞僮歌雲漢,晉蔡謨議謂:『雲漢之詩,興於宣王,歌之者取其脩德禳災,以和陰陽之義。

    』乞用舞僮六十四人,衣玄衣,歌雲漢之詩。

    」詔亟從之。

     淳熙二年,詔以上皇加上尊號,立春日行慶壽禮。

    有司尋言:「乾道加尊號,用宮架三十六,樂工共一百一十三人。

    今來加號慶壽,事體尤重,合依大禮例,用四十八架,樂正、樂工用一百八十八人,庶得禮樂明備。

    」仍令分就太常寺、貢院前五日教習。

    前期,太常設宮架之樂于大慶殿,協律郎位於宮架西北,東向;押樂太常卿位於宮架之北,北向;皇太子及文武百僚,並位於宮架之北,東西相向,又設宮架于德壽殿門外,協律郎、太常卿位如之。

    及發冊寶日,儀仗、鼓吹列于大慶殿門,樂正、師二人以次入。

    贊者引押樂太常卿、協律郎入,就位,奏中嚴外辦訖,禮儀使奏請皇帝恭行發冊寶之禮,太常卿導冊寶,正安之樂作。

    中書令奉寶、侍中奉冊進行,禮安之樂作。

    發寶冊畢,鼓吹振作,儀衞等以次從行。

    皇帝自祥曦殿輦至德壽宮行禮,冊寶入殿門,作正安之樂。

    上皇出宮,作乾安之樂;升禦坐,奉上冊寶,作聖安之樂;降禦坐,作乾安之樂。

    太後冊寶進行,用正安;出閤升坐,用坤安;降坐入閤,復作坤安之樂。

    禮部尚書趙雄等言:「國朝舊制,車駕出,奏樂。

    今慶典之行,亘古未有,自非禮儀詳備,無以副中外歡愉之心。

    請慶壽行禮日,聖駕往還並用樂及簪花。

    」詔從之。

    既而太常又言:「郊禋禮成,宜進胙慈闈,行上壽飲酒禮。

    所有上壽合辦仙樓仍用樂,其樂人照天申節禮例。

    」凡上詣德壽宮,或恭請上皇遊幸,或至南內,或上皇命同宴遊,或時序賞適、過宮侍宴,或聖節張樂、珥花、奉玉巵為上皇壽,率從容竟日,隆養至樂,備極情文。

     及高宗之喪,孝宗力行三年之制,有司雖未嘗別設樂禁,而過期不忍聞樂。

    金使以會慶節來賀,稽之舊典,引對使人或許上壽,惟輟樂不舉。

    孝宗斷以禮典,卻其書幣,就館遣行。

    次年再至,始用紹興故事,移宴于館而不作樂。

    高宗升祔,太常言:「祔饗行禮,當設登歌、宮架、樂舞,晨祼饋食,其用樂如朝饗之制。

    」於是,高宗廟昉奏大德之樂舞。

    禮部言:「今虞祔之行,純用古禮,導引神主,自有衞仗及太常鼓吹,而雜用道、釋,於禮非經,乞行蠲免。

    」詔從其請。

     既而大享明堂,起居舍人鄭僑奏:「祭祀於事為大,禮樂於用為急,然先王處此,有常變之不同,各務當其禮而已。

    昔舜居堯喪,三載遏密,後世既用漢文以日易月之文,又用漢儒越紼行事之制,循習既久,不特用禮而又用樂,去古愈遠。

    聖主躬服通喪,有司請舉大禮,屈意從之。

    且大饗之禮,祭天地也,聖主身親行之,行禮作樂,似不可廢。

    其他官分獻與夫先期奏告例用樂者,權宜蠲寢,不亦可乎?今若因明堂損益而裁定之,亦足為將來法。

    」乃命太常討論,始詔除降神、奠玉幣、奉俎、酌獻、換舞、徹豆、送神依典禮作樂外,所有皇帝及獻官盥洗、登降等樂皆備而不作雲。

    
0.094861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