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四百五十五 列傳第二百一十四 忠義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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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東 歐陽澈 馬伸 呂祖儉 呂祖泰 楊宏中華嶽 鄧若水 僧真寶 莫謙之 徐道明 陳東字少陽,鎮江丹陽人。

    早有雋聲,俶儻負氣,不戚戚於貧賤。

    蔡京、王黼方用事,人莫敢指言,獨東無所隱諱。

    所至宴集,坐客懼為己累,稍引去。

    以貢入太學。

    欽宗即位,率其徒伏闕上書,論:「今日之事,蔡京壞亂於前,梁師成陰謀於後,李彥結怨於西北,朱勉結怨於東南,王黼、童貫又結怨於遼、金,創開邊隙。

    宜誅六賊,傳首四方,以謝天下。

    」言極憤切。

    明年春,貫等挾徽宗東行,東獨上書請追貫還正典刑,別選忠信之人往侍左右。

    金人迫京師,又請誅六賊。

    時師成尚留禁中,東發其前後姦謀,乃謫死。

     李邦彥議與金和,李綱及種師道主戰,邦彥因小失利罷綱而割三鎮,東復率諸生伏宣德門下上書曰: 在廷之臣,奮勇不顧、以身任天下之重者,李綱是也,所謂社稷之臣也。

    其庸繆不才、忌疾賢能、動為身謀、不恤國計者,李邦彥、白時中、張邦昌、趙野、王孝迪、蔡懋、李梲之徒是也,所謂社稷之賊也。

     陛下拔綱列卿之中,不一二日為執政,中外相慶,知陛下之能任賢矣。

    斥時中而不用,知陛下之能去邪矣。

    然綱任而未專,時中斥而未去,復相邦彥,又相邦昌,自餘又皆擢用,何陛下任賢猶未能勿貳,去邪猶未能勿疑乎?今又聞罷綱職事,臣等驚疑,莫知所以。

     綱起自庶官,獨任大事。

    邦彥等疾如仇讎,恐其成功,因用兵小不利,遂得乘閒投隙,歸罪於綱。

    夫一勝一負,兵家常勢,豈可遽以此傾動任事之臣。

    竊聞邦彥、時中等盡勸陛下他幸,京城騷動,若非綱為陛下建言,則乘輿播遷,宗廟社稷已為丘墟,生靈已遭魚肉。

    賴聰明不惑,特從其請,宜邦彥等讒嫉無所不至。

    陛下若聽其言,斥綱不用,宗社存亡,未可知也。

    邦彥等執議割地,蓋河北實朝廷根本,無三關四鎮,是棄河北,朝廷能復都大梁乎?則不知割太原、中山、河間以北之後,邦彥等能使金人不復敗盟乎? 一進一退,在綱為甚輕,朝廷為甚重。

    幸陛下即反前命,復綱舊職,以安中外之心,付種師道以閫外之事。

    陛下不信臣言,請遍問諸國人,必皆曰綱可用,邦彥等可斥也。

    用舍之際,可不審諸! 軍民從者數萬。

    書聞,傳旨慰諭者旁午,衆莫肯去,方舁登聞鼓撾壞之,喧呼震地。

    有中人出,衆臠而磔之。

    於是亟詔綱入,復領行營,遣撫諭,乃稍引去。

     金人既解去,學官觀望,時宰議屏伏闕之士,先自東始。

    京尹王時雍欲盡緻諸生於獄,人人惴恐。

    朝廷用楊時為祭酒,復東職,遣聶山詣學撫諭,然後定。

    吳敏欲弭謗,議奏補東官,賜第,除太學錄。

    東又請誅蔡氏,且力辭官以歸,前後書五上。

    既歸,復預鄉薦。

     高宗即位五日,相李綱,又五日召東至。

    未得對,會綱去,乃上書乞留綱而罷黃潛善、汪伯彥。

    不報。

    請親征以還二聖,治諸將不進兵之罪,以作士氣;車駕歸京師,勿幸金陵。

    又不報。

    潛善輩方揭示綱幸金陵舊奏,東言綱在中途,不知事體,宜以後說為正,必速罷潛善輩。

     會布衣歐陽澈亦上書言事,潛善遽以語激怒高宗,言不亟誅,將復鼓衆伏闕。

    書獨下潛善所。

    府尹孟庾召東議事,東請食而行,手書區處家事,字畫如平時,已乃授其從者曰:「我死,爾歸緻此於吾親。

    」食已如廁,吏有難色,東笑曰:「我陳東也,畏死即不敢言,已言肯逃死乎?」吏曰:「吾亦知公,安敢相迫。

    」頃之,東具冠帶出,別同邸,乃與澈同斬於市。

    四明李猷贖其屍瘞之。

    東初未識綱,特以國故,至為之死,識與不識皆為流涕。

    時年四十有二。

     潛善既殺二人,明日府尹白事,獨詰其何以不先關白,微示慍色,以明非己意。

    越三年,高宗感悟,追贈東、澈承事郎。

    東無子,官有服親一人,澈一子,令州縣撫其家。

    及駕過鎮江,遣守臣祭東墓,賜緡錢五百。

    紹興四年,並加朝奉郎、祕閣修撰,官其後二人,賜田十頃。

     歐陽澈字德明,撫州崇仁人。

    年少美須眉,善談世事,尚氣大言,慷慨不少屈,而憂國閔時,出於天性。

    靖康初,應制條敝政,陳安邊禦敵十策,州未許發。

    退而復采朝廷之闕失,政令之乖違,可以為保邦禦俗之方、去蠹國殘民之賊者十事,復為書,並上聞。

    已而復論列十事,言:「臣所進三書實為切要,然而觸權臣者有之,迕天聽者有之,或結怨富貴之門,或遺怒臺諫之官,臣非不知,而敢抗言者,願以身而安天下也。

    」所上書為三巨軸,廄置卒辭不能舉,州將為選力士荷之以行。

     會金人大入,要盟城下而去,澈聞,輒語人曰:「我能口伐金人,強於百萬之師,願殺身以安社稷。

    有如上不見信,請質子女於朝,身使穹廬,禦親王以歸。

    」鄉人每笑其狂,止之不可,乃徒步走行在。

    高宗即位南京,伏闕上封事,極詆用事大臣,遂見殺,見陳東傳。

    死時年三十七。

     許翰在政府,罷朝,問潛善處分何人,曰:「斬陳東、歐陽澈耳。

    」翰驚失色,因究其書何以不下政府,曰:「獨下潛善,故不得以相視。

    」遂力求罷。

    為東、澈著哀詞。

    澈所著飄然集六卷,會稽胡衍既刻之,豐城範應鈐為立祠學中。

     馬伸字時中,東平人。

    紹聖四年進士。

    不樂馳騖,每調官,未嘗擇便利。

    為成都郫縣丞,守委受成都租。

    前受輸者率以食色玩好蠱訹而敗,伸請絕宿弊。

    民爭先輸,至沿途假寐以達旦,常平使者孫俟早行,怪問之,皆應曰:「今年馬縣丞受納,不病我也。

    」俟薦於朝。

     崇寧初,範緻虛攻程頤為邪說,下河南府盡逐學徒。

    伸注西京法曹,欲依頤門以學,因張繹求見,十反愈恭,頤固辭之。

    伸欲休官而來,頤曰:「時論方異,恐貽子累,子能棄官,則官不必棄也。

    」曰:「使伸得聞道,死何憾,況未必死乎?」頤歎其有志,進之。

    自是公暇雖風雨必日一造,忌娼者飛語中傷之,弗顧,卒受中庸以歸。

     靖康初,孫傅以卓行薦召,禦史中丞秦檜迎辟之,擢監察禦史。

    及汴京陷,金人立張邦昌,集百官,環以兵脅之,俾推戴。

    衆唯唯,伸獨奮曰:「吾職諫爭,忍坐視乎!」乃與禦史吳給約秦檜共為議狀,乞存趙氏,復嗣君位。

    會統制官吳革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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