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四百四十七 列傳第二百0六 忠義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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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,譙堞雄固,備械甚整。

    命諸將畫隅分守,敵至則自緻死力,以勁兵往來為遊援。

     金進攻數敗,不得志,圍之益急。

    晉寧俗不井飲,寄汲于河。

    金人載茭石湮壅支流,城中水乏絕,儲偫寖罄,鎧仗空敝,人人惴憂,知殞亡無日。

    徽言能得衆心,奮枵餓傷夷之餘,裒折槊斷刃,以死固守。

    既自度不支,取砲機、篦格,凡守具悉火之,曰:「無以遺敵。

    」遣人間道馳書其兄昌言曰:「徽言孤國恩死矣,兄其勉事君。

    」一夕,裨校李位、石贇繫帛書飛笴上,陰約婁宿啟外郭納金兵。

    徽言與太原路兵馬都監孫昂決戰門中,所格殺甚衆,退嬰牙城以守。

    金人攻之不已,徽言置妻子室中,積薪自焚。

    仗劍坐堂上,慷慨語將士:「我天子守土臣,義不見衊敵手。

    」因拔佩刀自擬,左右號救持之急,金兵猥至,挾徽言以去,然猶憚其威名。

     婁宿得徽言所親說徽言:「盍具冠韍見金帥。

    」徽言斥曰:「朝章,覲君父禮,以入穹廬可乎?汝汙偽官,不即愧死,顧以為榮,且為敵人搖吻作說客邪?不急去,吾力猶能搏殺汝。

    」婁宿就見徽言,語曰:「二帝北去,爾其為誰守此?」徽言曰:「吾為建炎天子守。

    」婁宿曰:「我兵已南矣,中原事未可知,何自苦為?」徽言怒曰:「吾恨不屍汝輩歸見天子,將以死報太祖、太宗地下,庸知其他!」婁宿又出金制曰:「能小屈,當使汝世帥延安,舉陝地并有之。

    」徽言益怒,罵曰:「吾荷國厚恩,死正吾所,此膝詎為汝輩屈耶?汝當親刃我,不可使餘人見加。

    」婁宿舉戟向之,覬其懼伏。

    徽言披袵迎刃,意象自若。

    飲以酒,持杯擲婁宿曰:「我尚飲汝酒乎?」慢罵不已。

    金人知不可屈,遂射殺之。

    粘罕聞其死,怒婁宿曰:「爾麤狠,可專殺義人以逞爾私?」治其罪甚慘。

     初,徽言與劉光世束髮雅故。

    光世被命援太原,次吳堡津,輒頓不進。

    徽言移書趣行,未聽;又諭以太原危不守,旦暮望救,總管承詔赴急,不宜稽固取方命罪,光世猶前卻。

    徽言即露章劾其逗撓,封副與之,光世惶遽引道。

     宣撫使張浚與諸使者相繼以死節事聞,高宗撫幾震悼,顧謂宰相曰:「徐徽言報國死封疆,臨難不屈,忠貫日月,過於顏真卿、段秀實遠矣。

    不有以寵之,何以勸忠,昭示來世。

    」乃贈晉州觀察使,謚忠壯。

    再贈彰化軍節度。

     孫昂亦引刀欲自刺,金人擁至軍前,不屈而死,至是贈成忠郎、團練使。

    徽言子岡既同死事,而從孫適亦以守安豐死。

    昂父翊,宣和末知朔寧府,救太原,死于陣。

    各世著忠義雲。

     向子韶字和卿,開封人,神宗後再從姪也。

    年十五入太學,登元符三年進士第。

    特恩改承事郎,授荊南府節度判官,累官至京東轉運副使。

    屬郡郭奉世進萬緡羨餘,戶部聶昌請賞之以勸天下。

    子韶劾奉世,且言近臣首開聚斂之端,寖不可長,士論韙之。

    以父憂免,起復,知淮寧府。

     建炎二年,金人犯淮寧,子韶率諸弟城守,諭士民曰:「汝等墳墓之國,去此何之,吾與汝當死守。

    」時有東兵四千人,第三將嶽景綬欲棄城率軍民走行在,子韶不從,景綬引兵迎敵而死。

    金人晝夜攻城,子韶親擐甲冑,冒矢石,遣其弟子率赴宗澤乞援兵,未至,城陷。

    子韶率軍民巷戰,力屈為所執。

    金人坐城上,欲降之,酌酒於前,左右抑令屈膝,子韶直立不動,戟手責罵,金人殺之。

    其弟新知唐州子襃、朝請郎子家等與闔門皆遇害,惟一子鴻六歲得存。

    事聞,再贈通議大夫,官其家六人,後謚忠毅。

    初,金人至淮寧府,楊時聞之曰:「子韶必死矣。

    」蓋知其素守者雲。

     楊邦乂字晞稷,吉州吉水人。

    博通古今,以舍選登進士第,遭時多艱,每以節義自許。

    曆婺源尉、蘄廬建康三郡教授,改秩知溧陽縣。

    會叛卒周德據府城,殺官吏。

    邦乂立縣獄囚趙明於庭,欲誅之,因諭之曰:「爾悉裡中豪傑,誠能集爾徒為邑人誅賊,不惟宥爾罪,當上功畀爵。

    」明即請行,邦乂飲之巵酒,使自去。

    越翼日,討平之。

     建炎三年,金人至江上,高宗如浙西,留右僕射杜充為禦營使,駐劄建康,命劉光世、韓世忠、王〈王燮〉諸將悉聽充節制。

    充性酷而無謀,士心不附。

    渡碙沙,充遣陳淬、嶽飛等及金人戰于馬家渡。

    自辰至未,戰數合,勝負未決。

    〈王燮〉擁兵弗救,淬被擒,〈王燮〉兵遁,充率麾下數千人降。

    金人濟江,鼓行逼城。

    時李梲以戶部尚書董軍餉,陳邦光以顯謨閣直學士守建康,皆具降狀,逆之十裡亭。

    金帥完顏宗弼既入城,梲、邦光率官屬迎拜,惟邦乂不屈膝,以血大書衣裾曰:「寧作趙氏鬼,不為他邦臣。

    」宗弼不能屈。

     翼日,遣人說邦乂,許以舊官。

    邦乂以首觸柱礎流血,曰:「世豈有不畏死而可以利動者?速殺我。

    」翼日,宗弼等與稅、邦光宴堂上,立邦乂于庭,邦乂叱梲、邦光曰:「天子以若扞城,敵至不能抗,更與共宴樂,尚有面目見我乎?」有劉團練者,以幅紙書「死活」二字示邦乂曰:「若無多雲,欲死趣書『死』字。

    」邦乂奮筆書「死」字,金人相顧動色,然未敢害也。

    已而宗弼再引邦乂,邦乂不勝憤,遙望大罵曰:「若女真圖中原,天寧久假汝,行磔汝萬段,安得汙我!」宗弼大怒,殺之,剖取其心,年四十四。

    事聞,贈直祕閣,賜田三頃,官為斂葬,即其地賜廟褒忠,謚忠襄,官其四子。

     邦乂少處郡學,目不視非禮,同舍欲隳其守,拉之出,託言故舊家,實倡館也。

    邦乂初不疑,酒數行,娼女出,邦乂愕然,疾趨還舍,解其衣冠焚之,流涕自責。

    紹興七年,樞密院言邦乂忠節顯著,上曰:「顏真卿異代忠臣,朕昨已官其子孫,邦乂為朕死節,不可不厚褒錄,以為忠義之勸。

    」加贈徽猷閣待制,增賜田三頃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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