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四百四十一 列傳第二百 文苑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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載飢。

    駿馬餒死,行人嗟咨。

    委天骨於衢路,反星精於雲霧。

    報主恩之無及,齊戎力而何誤。

    生芻緻祭,弊帷成禮。

    瘞于崇岡,全爾具體。

    馬如有神,知帝之仁。

    嗚呼! 又以西兵未弭,入判大理寺,改太常丞,知河中府,徙知鄧州。

    代還,判吏部南曹三司催欠憑由司。

    景德中使福建巡撫,俄判鼓司登聞院。

    會修兩朝國史,以振為編修官。

    大中祥符初,使契丹,撰乘軺錄以獻。

    改太常博士、左司諫,擢知制誥。

     振文詞溫麗,屢奏賦頌,為名輩所稱,尤長詩詠,多警句。

    及居文翰之職,深愜物議,自是彌加精厲。

    從祀譙、亳,時同職分局掌事,振獨直行在,專典綸翰,牋奏填委,應用無滯,時推其敏贍。

    七年,同修起居注,張復、崔遵度以書事誤失降秩,擇振與夏竦代之。

    嗜酒得疾,其冬卒,年五十八。

    錄其子綸為太常寺奉禮郎。

     振純厚無城府,恂恂如也,時人惜其登用之晚。

    有集二十卷。

    又嘗采五代末九國君臣行事作世家、列傳,書未成而卒。

     崔遵度字堅白,本江陵人,後徙淄州之淄川。

    純介好學,始七歲,授經於叔父憲,嘗以春秋編年、史漢紀傳之例問於憲,憲曰:「此兒他日成令名矣。

    」太平興國八年,舉進士,解褐和川主簿,換臨汾。

    饋芻糧,三抵綏州,涉無定河。

    河沙與水混流無定跡,陷溺相繼,遵度憫之,著銘以紀焉。

    端拱初,轉運副使夏侯濤上其勤狀,召歸,對便坐,因獻文自薦。

    時新建祕閣,命中書試作頌一首,擢著作佐郎。

     淳化中,吏部侍郎李至薦之,遷殿中丞,出知忠州。

    李順之亂,賊遣其黨張餘來攻,遵度領甲士百餘背城而戰,賊踰堞以入,遵度投江中,賴州兵援之,得免。

    坐失城池,貶崇陽令,移鹿邑。

    鹹平初,復為太子中允。

    景德初,內出遵度名,引對崇政殿,詔索所著文,召試舍人院,改太常丞、直史館。

    會修兩朝國史,與路振並為編修官。

    大中祥符元年,命同修起居注。

    東封,進博士;祀汾陰,是歲,真宗以兩省官絕少,故因覃慶選補之,命為左司諫。

     遵度與物無競,口不言是非,淳澹清素,於勢利泊如也。

    掌右史十餘歲,立殿墀上,常退匿楹間,慮上之見。

    善鼓琴,得其深趣。

    所僦舍甚湫隘,有小閣,手植竹數本,朝退,默坐其上,彈琴獨酌,翛然自適。

    嘗著琴箋雲: 世之言琴者,必曰長三尺六寸象期之日,十三徽象期之月,居中者象閏,前世未有辨者。

    至唐協律郎劉貺以樂器配諸節候,而謂琴為夏至之音。

    至於泛聲,卒無述者,愚嘗病之。

    因張弓附案,泛其弦而十三徽聲具焉,況琴瑟之弦乎!是知非所謂象者,蓋天地自然之節耳,又豈止夏至之音而已。

     夫易有太極,是生兩儀。

    兩儀者,太極之節也;四時者,兩儀之節也;律呂者,四時之節也;晝夜者,律呂之節也;刻漏者,晝夜之節也。

    節節相受,自細至大而歲成焉。

    既不可使之節,亦不可使之不節,氣之自然者也。

    氣既節矣,聲同則應,既不可使之應,亦不可使之不應,數之自然者也。

    既節且應,則天地之文成矣。

    文之義也,或任形而著,或假物而彰。

    日星文乎上,山川理乎下,動物植物,花者節者,五色具矣。

    斯任形者也。

    至於人常有五性而不著,以事觀之然後著;日常有五色而不見,以水觀之然後見;氣常有五音而不聞,以弦攷之然後聞。

    斯假物者也。

     是故聖人不能作易而能知自然之數,不能作琴而能知自然之節。

    何則?數本於一而成於三,因而重之,故易六畫而成卦。

    及其應也,一必於四,二必於五,三必於六焉。

    氣氣相召,其應也必矣。

    卦既畫矣,故畫琴焉。

    始以一絃泛桐,當其節則清然而號,不當其節則泯然無聲,豈人力也哉!且徽有十三,而居中者為一。

    自中而左泛有三焉,又右泛有三焉,其聲殺而已,絃盡則聲減。

    及其應也,一必於四,二必於五,三必於六焉,節節相召,其應也必矣。

     易之書也,偶三為六,三才之配具焉,萬物由之而出。

    雖曰六畫,及其數也,止三而已矣。

    琴之畫也,偶六而根於一,一鍾者,道之所生也。

    在數為一,在律為黃,在音為宮,在木為根,在四體為心,衆徽由之而生。

    雖曰十三,及其節也,止三而已矣。

    卦之德方,經也;蓍之德圓,緯也;故萬物不能逃其象。

    徽三其節,經也;絃五其音,緯也;故衆音不能勝其文。

    先儒謂八音以絲為君,絲以琴為君。

    愚謂琴以中徽為君,盡矣。

    夫徽十三者,蓋盡昭昭可聞者也。

    苟盡絃而考之,乃總有二十三徽焉,是一氣也。

    丈絃具之,尺絃亦具之,豈有長短大小之限哉! 是則萬物本於天地,天地本於太極,太極之外以至於無物;聖人本於道,道本於自然,自然之外以至於無為;樂本於琴,琴本於中徽,中徽之外以至於無聲。

    是知作易者,考天地之象也;作琴者,考天地之聲也。

    往者藏音而未談,來者專聲而忘理。

    琴箋之作也,庶乎近之。

    苟其闕也,請俟君子。

     世稱其知言。

     七年,東郊,建壇恭謝。

    壇上設正坐奉天地,配坐奉二聖。

    遵度時與張復同典記注,書昊天為天皇,又增聖祖配位,坐謬誤,降為右正言,復亦責為工部郎中。

    踰歲,並復其秩。

     九年,仁宗以壽春郡王開府,詔宰相擇耆德方正有學術之士,鹹曰遵度力學,有士行,時稱長者,遂命與張士遜並為王友。

    改戶部員外郎,賜服金紫,又賚襲衣、犀帶、緡錢。

    上作七言詩寵之,因謂左右曰:「翊善、記室,皆府屬也,故王皆受拜,今賓友之禮,當令答拜。

    」府中文翰皆遵度所作。

    王讀孝經徹章,復以禦詩賜之。

    國史成,拜吏部員外郎,昇邸進封,改禮部郎中,充諮議參軍。

    儲宮建,又加吏部兼左諭德。

    未幾,命使契丹,判司農寺。

     遵度性寡合,喜讀易,嘗雲:「意有疑,則彈琴辨其數,筮易觀其象,無不究也。

    」 天禧四年八月,卒,年六十七。

    其子拜官者二人。

    仁宗即位,特詔贈工部侍郎,又授其二孫官,有集二十卷。

     陳越字損之,開封尉氏人。

    祖守危,興道令。

    父夏,虞部員外郎。

    越少好學,尤精歷代史。

    善屬文,辭氣俊拔。

    鹹平中,詔舉賢良,刑部侍郎郭贄薦之,策入第四等,解褐將作監丞,通判舒州,徙知端州,又徙袁州。

    未幾召還,遷著作佐郎、直史館,掌鼓司登聞院。

    預修冊府元龜,與陳從易,劉筠尤為勤職。

    真宗以其奉薄,並命月增錢五千。

    車駕朝陵,掌留司名表,時稱為工。

    自是兩府牋奏多命草之,勳貴家以銘誌為請者甚衆。

    遷太常丞、羣牧判官,祀汾陰,擢為左正言。

     越耿概任氣,喜箴切朋友,放曠盃酒間,家徒壁立,不以屑意。

    然嗜酒過差,每食必先引數升,罕有醒日,亦用是遘疾。

    大中祥符五年,卒,年四十。

    無子,母老,人皆傷之。

     越兄鹹,嘗舉進士,未第。

    楊億、杜鎬、陳彭年列奏為言,真宗憫之。

    及冊府元龜奏禦,特賜鹹同三傳出身。

     故事,中書章表皆舍人為之,東封後,朝廷多慶禮,舍人或以他務所嬰,乃擇館閣官,得盛度、路振、劉筠、夏竦、宋綬洎越分撰表奏,宰相嘗以名聞,其後皆相次掌外制,唯越不及登擢,時論惜之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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