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三百八十二 列傳第一百四十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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羣小相與媒糵,中罷去。
尹穡希意詆中為張浚黨。
乾道改元,中年適七十,即告老,以集英殿修撰緻仕,進敷文閣待制。
居六年,上禦講筵,顧侍臣曰:「黃中老儒,今居何許?年幾許?筋力或未衰耶?」召引對內殿,問勞甚渥,以為兵部尚書兼侍讀。
中前在禮部,嘗諫止作樂事,中去,卒用之。
至是又將錫宴,遂奏申前說。
詔遣範成大使金以山陵為請。
中言:「陛下聖孝及此,天下幸甚,然欽廟梓宮置不問,有所未盡。
」上善其言,不能用。
未滿歲,有歸志,乃陳十要道:以為用人而不自用;以公議進退人才;察邪正;廣言路;核事實;節用度;擇監司;懲貪吏;陳方略;考兵籍。
上亟稱善。
中力求去,除顯謨閣、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,賜犀帶、香茗。
除龍圖閣學士,緻仕。
凡邑裡後生上謁,必訓以孝弟忠信。
朱熹裁書以見,有曰:「今日之來,將再拜堂下,惟公坐而受之,俾進於門弟子之列,則某之志也。
」其為人敬慕如此。
其後,上手書遣使訪朝政闕失,進職端明殿學士。
屬疾,手草遺表,猶以山陵、欽宗梓宮為言,深以人主之職不可假之左右為戒。
淳熙七年八月庚寅卒,年八十有五。
九月,詔贈正議大夫。
中有奏議十卷。
謚簡肅。
孫道夫字太沖,眉州丹稜人。
年十八貢辟雍。
時禁元祐學,坐收蘇氏文除籍。
再貢,入優等。
張浚薦于高宗,召對,道夫奏:「願修德以回天意,定都以繫人心,任賢材、圖興復以雪國恥。
」 上在越,浚遣道夫奏事,賜出身,改左承奉郎。
再詔對,言:「漢中前瞰三秦,後蔽巴蜀,孔明、蔣琬出圖關輔,未有不屯漢中者。
今欲進兵陝右,當先經營漢中。
荊南東連吳會,北通漢沔,號用武之國,晉、宋以來,嘗倚為重鎮。
武帝亦以荊南居上流,故以諸子居之。
今守江當先措置荊南,時至則蜀漢師出秦關,荊楚師出宛洛,陛下親禦六軍,由淮甸與諸將會鹹陽,孰能禦之?」上嘉納,召試館職。
上諭宰相:「自渡江以來,文氣未有如道夫者,涵養一二年,當命為詞臣。
」 除祕書正字、權禮部郎官。
徽宗兇問禮儀,多所草定。
尋權左司員外郎。
上問蜀中水運陸運孰便?道夫奏:「水運遲而省費,陸運速而勞民。
宣撫司初由水運,率石費錢十千,後以為緩,從陸起丁夫十數萬,率右費五十餘千。
」上曰:「水運便,行之。
」 遷校書郎。
出知懷安軍,乞罷都運司以寬民力,罷戍兵以弭亂階,罷泛使以省浮費。
知資州,宣撫鄭剛中薦其治行第一。
移知蜀州,盜不敢入境。
州產綾,先是,守以軍匠置機買絲虧直,民病之,道夫斷其機。
遇事明了,人目為「水晶燈籠」。
九年不遷,蓋非秦檜所樂也。
以吏部郎中入對,言蜀民二稅鹽酒茶額之弊,上納其言。
除太常少卿,假禮部侍郎充賀金正旦使。
金將敗盟,詰秦檜存亡,及關、陝買馬非約,道夫隨事折之。
使還,擢權禮部侍郎。
上曰:「卿自小官已為朕知,第趙鼎與張浚相失後,蜀士仕于朝者,皆為沮抑。
繼自今有所見,可數求對。
」 兼侍講,奏敵有窺江、淮意。
上曰:「朝廷待之甚厚,彼以何名為兵端?」道夫曰:「彼金人身弒其父兄而奪其位,興兵豈問有名,臣願預為之圖。
」宰相沈該不以為慮,道夫每進對,輒言武事,該疑其引用張浚,忌之。
道夫不自安,請出,除知綿州,緻仕,卒,年六十六。
道夫居官,一意為民,不可幹以私。
仕宦三十年,奉給多置書籍。
然性剛直,喜面折,不容人之短,或以此少之雲。
曾幾字吉甫,其先贛州人,徙河南府。
幼有識度,事親孝,母死,蔬食十五年。
入太學有聲。
兄弼,提舉京西南路學事,按部溺死,無後,特命幾將仕郎。
試吏部,考官異其文,置優等,賜上舍出身,擢國子正兼欽慈皇後宅教授。
遷辟雍博士,除校書郎。
林靈素得幸,作符書號神霄錄,朝士爭趨之,幾與李綱、傅崧卿皆稱疾不往視。
久之,為應天少尹,庭無留訟。
閹人得旨取金而無文書,府尹徐處仁與之,幾力爭不得。
靖康初,提舉淮東茶鹽。
高宗即位,改提舉湖北,徙廣西運判、江西提刑,又改浙西。
會兄開為禮部侍郎,與秦檜力爭和議,檜怒,開去,幾亦罷。
逾月,除廣西轉運副使,徙荊南路。
盜駱科起郴之宜章,郴、桂皆澒洞,宣撫司調兵未至,謾以捷聞。
幾疏其實,朝廷遣他將平之。
請間,得崇道觀。
復為廣西運判,固辭,僑居上饒七年。
檜死,起為浙西提刑、知台州,治尚清淨,民安之。
黃巖令受賄為兩吏所持,令械吏寘獄,一夕皆死,幾詰其罪。
或曰:「令,丞相沈該客也。
」治之益急。
賀允中薦,召對,以疾辭,除直祕閣,歸故治。
未幾,復召對,幾言:「士氣久不振,陛下欲起之於一朝,矯枉者必過直,雖有折檻斷鞅、牽裾還笏、若賣直幹譽者,願加優容。
」時帝懲檜擅權之弊,方開言路,應詔者衆,幾懼有獲戾者,先事陳之。
帝大悅,授祕書少監。
幾承平時已為館職,去三十八年而復至,須鬢皓白,衣冠偉然。
每會同舍,多談前輩言行、臺閣典章,薦紳推重焉。
詔修神宗寶訓,書成,奏薦,帝稱善。
權禮部侍郎。
兄楙、開皆嘗貳春官,幾復為之,人以為榮。
吳、越大水、地震,幾舉唐貞元故事反覆論奏,帝韙其言。
他日謂幾曰:「前所進陸贄事甚切,已遣漕臣振濟矣。
」引年請謝,上曰:「卿氣貌不類老人,姑為朕留。
」謝曰:「臣無補萬一,惟進退有禮,尚不負陛下拔擢。
」上閔勞以事,提舉玉隆觀,紹興二十七年也。
除集英殿修撰,又三年,升敷文閣待制。
金犯塞,中外大震,帝召楊存中偕宰執對便殿,諭以將散百官,浮海避之。
左僕射陳康伯持不可。
存中言:「敵空國遠來,已闖淮甸,此正賢智馳騖不足之時。
臣願率先將士,北首死敵。
」帝喜,遂定議親征,下詔進討。
有欲遣使詣敵求緩師者,幾疏言:「增幣請和,無小益,有大害,為朝廷計,正當嘗膽枕戈,專務節儉,經武外一切置之,如是雖北取中原可也。
且前日詔諸將傳檄數金君臣,如叱奴隸,何辭可與之和耶?」帝壯之。
孝宗受禪,幾又上疏數千言。
將召,屢請老,乃遷通奉大夫,緻仕,擢其子逮為浙西提刑以便養。
乾道二年卒,年八十二,謚文清。
幾三仕嶺表,家無南物,人稱其廉。
早從舅氏孔文仲、武仲講學。
初佐應天時,諫官劉安世亡恙,黨禁方厲,無敢窺其門者,幾獨從之,談經論事,與之合。
避地衡嶽,又從胡安國遊,其學益粹。
為文純正雅健,詩尤工。
有經說二十卷、文集三十卷。
尹穡希意詆中為張浚黨。
乾道改元,中年適七十,即告老,以集英殿修撰緻仕,進敷文閣待制。
居六年,上禦講筵,顧侍臣曰:「黃中老儒,今居何許?年幾許?筋力或未衰耶?」召引對內殿,問勞甚渥,以為兵部尚書兼侍讀。
中前在禮部,嘗諫止作樂事,中去,卒用之。
至是又將錫宴,遂奏申前說。
詔遣範成大使金以山陵為請。
中言:「陛下聖孝及此,天下幸甚,然欽廟梓宮置不問,有所未盡。
」上善其言,不能用。
未滿歲,有歸志,乃陳十要道:以為用人而不自用;以公議進退人才;察邪正;廣言路;核事實;節用度;擇監司;懲貪吏;陳方略;考兵籍。
上亟稱善。
中力求去,除顯謨閣、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,賜犀帶、香茗。
除龍圖閣學士,緻仕。
凡邑裡後生上謁,必訓以孝弟忠信。
朱熹裁書以見,有曰:「今日之來,將再拜堂下,惟公坐而受之,俾進於門弟子之列,則某之志也。
」其為人敬慕如此。
其後,上手書遣使訪朝政闕失,進職端明殿學士。
屬疾,手草遺表,猶以山陵、欽宗梓宮為言,深以人主之職不可假之左右為戒。
淳熙七年八月庚寅卒,年八十有五。
九月,詔贈正議大夫。
中有奏議十卷。
謚簡肅。
孫道夫字太沖,眉州丹稜人。
年十八貢辟雍。
時禁元祐學,坐收蘇氏文除籍。
再貢,入優等。
張浚薦于高宗,召對,道夫奏:「願修德以回天意,定都以繫人心,任賢材、圖興復以雪國恥。
」 上在越,浚遣道夫奏事,賜出身,改左承奉郎。
再詔對,言:「漢中前瞰三秦,後蔽巴蜀,孔明、蔣琬出圖關輔,未有不屯漢中者。
今欲進兵陝右,當先經營漢中。
荊南東連吳會,北通漢沔,號用武之國,晉、宋以來,嘗倚為重鎮。
武帝亦以荊南居上流,故以諸子居之。
今守江當先措置荊南,時至則蜀漢師出秦關,荊楚師出宛洛,陛下親禦六軍,由淮甸與諸將會鹹陽,孰能禦之?」上嘉納,召試館職。
上諭宰相:「自渡江以來,文氣未有如道夫者,涵養一二年,當命為詞臣。
」 除祕書正字、權禮部郎官。
徽宗兇問禮儀,多所草定。
尋權左司員外郎。
上問蜀中水運陸運孰便?道夫奏:「水運遲而省費,陸運速而勞民。
宣撫司初由水運,率石費錢十千,後以為緩,從陸起丁夫十數萬,率右費五十餘千。
」上曰:「水運便,行之。
」 遷校書郎。
出知懷安軍,乞罷都運司以寬民力,罷戍兵以弭亂階,罷泛使以省浮費。
知資州,宣撫鄭剛中薦其治行第一。
移知蜀州,盜不敢入境。
州產綾,先是,守以軍匠置機買絲虧直,民病之,道夫斷其機。
遇事明了,人目為「水晶燈籠」。
九年不遷,蓋非秦檜所樂也。
以吏部郎中入對,言蜀民二稅鹽酒茶額之弊,上納其言。
除太常少卿,假禮部侍郎充賀金正旦使。
金將敗盟,詰秦檜存亡,及關、陝買馬非約,道夫隨事折之。
使還,擢權禮部侍郎。
上曰:「卿自小官已為朕知,第趙鼎與張浚相失後,蜀士仕于朝者,皆為沮抑。
繼自今有所見,可數求對。
」 兼侍講,奏敵有窺江、淮意。
上曰:「朝廷待之甚厚,彼以何名為兵端?」道夫曰:「彼金人身弒其父兄而奪其位,興兵豈問有名,臣願預為之圖。
」宰相沈該不以為慮,道夫每進對,輒言武事,該疑其引用張浚,忌之。
道夫不自安,請出,除知綿州,緻仕,卒,年六十六。
道夫居官,一意為民,不可幹以私。
仕宦三十年,奉給多置書籍。
然性剛直,喜面折,不容人之短,或以此少之雲。
曾幾字吉甫,其先贛州人,徙河南府。
幼有識度,事親孝,母死,蔬食十五年。
入太學有聲。
兄弼,提舉京西南路學事,按部溺死,無後,特命幾將仕郎。
試吏部,考官異其文,置優等,賜上舍出身,擢國子正兼欽慈皇後宅教授。
遷辟雍博士,除校書郎。
林靈素得幸,作符書號神霄錄,朝士爭趨之,幾與李綱、傅崧卿皆稱疾不往視。
久之,為應天少尹,庭無留訟。
閹人得旨取金而無文書,府尹徐處仁與之,幾力爭不得。
靖康初,提舉淮東茶鹽。
高宗即位,改提舉湖北,徙廣西運判、江西提刑,又改浙西。
會兄開為禮部侍郎,與秦檜力爭和議,檜怒,開去,幾亦罷。
逾月,除廣西轉運副使,徙荊南路。
盜駱科起郴之宜章,郴、桂皆澒洞,宣撫司調兵未至,謾以捷聞。
幾疏其實,朝廷遣他將平之。
請間,得崇道觀。
復為廣西運判,固辭,僑居上饒七年。
檜死,起為浙西提刑、知台州,治尚清淨,民安之。
黃巖令受賄為兩吏所持,令械吏寘獄,一夕皆死,幾詰其罪。
或曰:「令,丞相沈該客也。
」治之益急。
賀允中薦,召對,以疾辭,除直祕閣,歸故治。
未幾,復召對,幾言:「士氣久不振,陛下欲起之於一朝,矯枉者必過直,雖有折檻斷鞅、牽裾還笏、若賣直幹譽者,願加優容。
」時帝懲檜擅權之弊,方開言路,應詔者衆,幾懼有獲戾者,先事陳之。
帝大悅,授祕書少監。
幾承平時已為館職,去三十八年而復至,須鬢皓白,衣冠偉然。
每會同舍,多談前輩言行、臺閣典章,薦紳推重焉。
詔修神宗寶訓,書成,奏薦,帝稱善。
權禮部侍郎。
兄楙、開皆嘗貳春官,幾復為之,人以為榮。
吳、越大水、地震,幾舉唐貞元故事反覆論奏,帝韙其言。
他日謂幾曰:「前所進陸贄事甚切,已遣漕臣振濟矣。
」引年請謝,上曰:「卿氣貌不類老人,姑為朕留。
」謝曰:「臣無補萬一,惟進退有禮,尚不負陛下拔擢。
」上閔勞以事,提舉玉隆觀,紹興二十七年也。
除集英殿修撰,又三年,升敷文閣待制。
金犯塞,中外大震,帝召楊存中偕宰執對便殿,諭以將散百官,浮海避之。
左僕射陳康伯持不可。
存中言:「敵空國遠來,已闖淮甸,此正賢智馳騖不足之時。
臣願率先將士,北首死敵。
」帝喜,遂定議親征,下詔進討。
有欲遣使詣敵求緩師者,幾疏言:「增幣請和,無小益,有大害,為朝廷計,正當嘗膽枕戈,專務節儉,經武外一切置之,如是雖北取中原可也。
且前日詔諸將傳檄數金君臣,如叱奴隸,何辭可與之和耶?」帝壯之。
孝宗受禪,幾又上疏數千言。
將召,屢請老,乃遷通奉大夫,緻仕,擢其子逮為浙西提刑以便養。
乾道二年卒,年八十二,謚文清。
幾三仕嶺表,家無南物,人稱其廉。
早從舅氏孔文仲、武仲講學。
初佐應天時,諫官劉安世亡恙,黨禁方厲,無敢窺其門者,幾獨從之,談經論事,與之合。
避地衡嶽,又從胡安國遊,其學益粹。
為文純正雅健,詩尤工。
有經說二十卷、文集三十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