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三百八十一 列傳第一百四十

關燈
下易服拜受,又欲分廷抗禮,還可從乎?苟從其一二,則此後可以號令我,小有違異,即成釁端,社稷存亡,皆在其掌握矣。

    」時秦檜方力贊屈己之說,外議羣起,計雖定而未敢行。

    勾龍如淵說檜,宜擇人為臺官,使擊去異論,則事遂矣。

    於是如淵、施廷臣、莫將皆據要地,人皆駭愕。

    敦復同尚書張燾上疏言:「前日如淵以附會和議得中丞,今施廷臣又以此躋橫榻,衆論沸騰,方且切齒,莫將又以此擢右史。

    夫如淵、廷臣庸人,但知觀望,將則姦人也。

    陛下奈何與此輩斷國論乎?乞加斥逐,杜羣枉門,力為自治自彊之策。

    」既又與燾等同班入對,爭之。

    檜使所親諭敦復曰:「公能曲從,兩地旦夕可至。

    」敦復曰:「吾終不為身計誤國家,況吾薑桂之性,到老愈辣,請勿言。

    」檜卒不能屈。

     胡銓謫昭州,臨安遣人械送貶所。

    敦復往見守臣張澄曰:「銓論宰相,天下共知,祖宗時以言事被謫,為開封者必不如是。

    」澄媿謝,為追還。

    始檜拜相,制下,朝士相賀,敦復獨有憂色曰:「姦人相矣。

    」張緻遠、魏矼聞之,皆以其言為過。

    至是竄銓,敦復謂人曰:「頃言秦之姦,諸君不以為然,今方專國便敢爾,他日何所不至耶?」 權吏部尚書兼江、淮等路經制使。

    故事,侍從過宰相閤,既退,宰相必送數步。

    敦復見檜未嘗送,每曰:「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。

    」尋請外,以寶文閣直學士知衢州,提舉亳州明道宮。

    閑居數年卒,年七十一。

     敦復靜默如不能言,立朝論事無所避。

    帝嘗謂之曰:「卿鯁峭敢言,可謂無忝爾祖矣。

    」 黃龜年字德邵,福州永福人。

    登崇寧五年進士第,調洺州司理參軍,累官河北西路提舉學士。

    呂頤浩見而奇之,入為太常博士。

     靖康元年,除吏部員外郎,拜監察禦史,尋除尚書左司員外郎、中書門下檢正諸房公事,充修政局檢討官。

    乞令檢正官察通進司,帝從其請。

    時頤浩再相,植黨傾秦檜,引朱勝非奉京祠兼侍讀,恐中書舍人胡安國持錄黃不下,特命龜年書行,議者譏其侵官。

     遷殿中侍禦史。

    會邊報王倫來歸,龜年劾檜專主和議,沮止恢復,植黨專權,漸不可長。

    乃上書曰:「臣聞一言而盡事君之道曰忠,罪莫大於欺君;一言而盡輔政之道曰公,罪莫大於私己。

    臣人者背公而徇私,則刑賞僭濫。

    慮人主之照其姦,則合黨締交,相與比周,熒惑主聽。

    故附下罔上之黨盛,而威福之柄下移,禍有不可勝言者。

    伏見秦檜還自金國,陛下驟任,不一年而超至宰輔,乃不顧國家,盜威福在己,欲永塞言路。

    」書上,檜罷,併劾檜黨王、王昞、王守道,皆罷之。

    檜乃授觀文殿大學士、提舉江州太平觀,官如故。

    龜年又奏:「比論檜徇私欺君,合正典刑,投諸裔土,以禦魑魅。

    今乃任便居住,雖陛下曲全大臣之禮,秦檜姦狀暴露,復寵以儒學最上職名,俾優遊琳館,聽其自如。

    律斷羣盜,必分首從,為之從者皆已伏誅,獨置渠魁可乎?」又曰:「臣聞恩莫隆於父子,義莫重於君臣。

    不義則後其君,不仁則遺其親。

    君親既然,則何忌憚而不為。

    檜厚貌深情,矯言偽行,進迫君臣之勢,陽為面從;退恃朋比之姦,陰謀沮格。

    上不畏陛下,中不畏大臣,下不畏天下之議,無忌憚如此。

    欺君私己,有一即可黜,況檜之欺與私顯著者為多乎?」章凡三上,遂褫檜職。

    復上章曰:「檜行詭而言譎,外縮而中邪,以巧詐取相位,姦回竊國柄,收召險佞,蟠結黨與。

    陛下以智臨而辨之早,以剛決而去之速,故端人正士,舉手相慶,蓋以公天下之同惡耳。

    臣願陛下發明詔,以檜潛慝隱惡暴白於天下,使知陛下數易相位真不得已也;又所以破為臣姦膽,庶朋比之風不復作矣。

    」除太常少卿,累遷起居舍人、中書舍人兼給事中。

     侍禦史常同言龜年陰結大臣,緻身要地,又交結諸將,趣操不正,罷歸。

    司諫詹大方希檜意劾龜年附麗匪人,搢紳不齒,落職,本貫居住。

    卒,六十三。

     龜年微時,永福簿李朝旌奇之,許妻以女。

    龜年既登第,而朝旌已死,家貧甚。

    或勸龜年別娶,龜年正色曰:「吾許以諾,死而負之,何以自立。

    」遂娶之。

    任子恩,先奏其弟之子,人皆義之。

    子衡,仕至湖南提舉。

     程瑀字伯{宀禹},饒州浮梁人。

    其姑臧氏婦,養瑀為子,姑沒,始復本姓。

    少有聲太學,試為第一,累官至校書郎。

    為臧氏父母服,服闋,除兵部員外郎。

    適高麗使回,充送伴使。

    先是,使者往返江、浙間,調挽舟夫甚擾,有詔禁止。

    提舉人舡王珣畫別敕,遇風逆水澁許調夫。

    瑀渡淮,見民丁挽舟如故,遂劾珣,珣反奏瑀違禦筆。

    詔命淮南提舉潘良貴核實,良貴奏珣言非是。

     金人入侵,求可使者,瑀請往。

    未行,會欽宗即位,議割三鎮,命瑀往河東,秦檜往河中。

    瑀奏:「臣願奉使,不願割地。

    」不報。

    至中山,諸將已得密諭,城守不下。

    瑀與金使王汭俱至燕山。

    還,除左正言,即言股肱大臣莫肯以身任天下事,且論:「欲慕祖宗而遹追無術,欲斥奄宦而寵任益堅,欲鋤姦惡而薄示典刑,欲汰濫繆而苟容僥倖,兼聽而不能行其言,委任而不能責其效,苟且之習復成,黨與之私寖廣,最時病之大者。

    」帝曰:「朕非不知此,慮有未盡,決意行之有失耳。

    」瑀曰:「事固當熟慮,然優柔不斷,實隳事功。

    」帝問:「李綱宣撫兩路,外議謂何?」瑀曰:「僉論固以為宜。

    然綱前與大臣議論不合,須賴聖明照察其心,任之無疑可也。

    」 金酋斡禼不、粘罕爭功,故斡禼不欲和,粘罕欲戰,朝廷遣人齎蠟書約餘覩,皆為粘罕所得。

    瑀因言:「金兵圍我重鎮,數月不能解,豈能出塞共謀人之國。

    莫若遣使議和,然謹飭邊備,徐觀其變。

    」使未行。

    瑀復言:「徐處仁庸俗,吳敏昏懦,唐恪傾險,政事所以不振。

    請盡黜免,別選英賢,共圖大計。

    」帝嘉納之。

     時禦史李光言星變,帝疑以問瑀,對言:「陛下毋問有無,第正事修德,則變異可消。

    」瑀嘗論蔡京罪,帝因言吳敏庇京,又疑光黨京,謂瑀曰:「須卿作文字來。

    」瑀辭。

    改屯田郎官,謫添監漳州鹽稅。

     高宗即位,召為司封員外郎,遷光祿少卿、國子司業。

    請祠,主管亳州明道宮。

    尋召赴行在,疏十事以獻。

    除直秘閣、提點江東刑獄,召為太常少卿,遷給事中兼侍講。

     建修政局,其目曰省費裕國、彊兵息民。

    瑀條上十四事,皆切時務。

    時三衙單弱,五軍多出於盜,瑀言:「李捧、崔增輩各將其徒,張俊、王〈王燮〉本無兵機,今呂頤浩出征,即捧、增輩便可使隸戎行。

    」帝因言:「頤浩熟於軍事,在外總諸將,檜在朝廷,庶幾內外相應,然檜誠實,但太執耳。

    」瑀曰:「如求機警能順旨者,極不難得,
0.105403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