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三百三十八 列傳第九十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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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恨。

    軾恐不見容,請外拜龍圖閣學士、知杭州。

    未行,諫官言前相蔡確知安州,作詩借郝處俊事以譏太皇太後。

    大臣議遷之嶺南。

    軾密疏:「朝廷若薄確之罪,則於皇帝孝治為不足;若深罪確,則於太皇太後仁政為小累。

    謂宜皇帝敕置獄逮治,太皇太後出手詔赦之,則於仁孝兩得矣。

    」宣仁後心善軾言而不能用。

    軾出郊,用前執政恩例,遣內侍賜龍茶、銀合,慰勞甚厚。

     既至杭,大旱,饑疫並作。

    軾請於朝,免本路上供米三之一,復得賜度僧牒,易米以救飢者。

    明年春,又減價糶常平米,多作饘粥藥劑,遣使挾醫分坊治病,活者甚衆。

    軾曰:「杭,水陸之會,疫死比他處常多。

    」乃裒羨緡得二千,復發槖中黃金五十兩,以作病坊,稍畜錢糧待之。

     杭本近海,地泉鹹苦,居民稀少。

    唐刺史李泌始引西湖水作六井,民足於水。

    白居易又浚西湖水入漕河,自河入田,所溉至千頃,民以殷富。

    湖水多葑,自唐及錢氏,歲輒浚治,宋興,廢之,葑積為田,水無幾矣。

    漕河失利,取給江潮,舟行市中,潮又多淤,三年一淘,為民大患,六井亦幾於廢。

    軾見茅山一河專受江潮,鹽橋一河專受湖水,遂浚二河以通漕。

    復造堰牐,以為湖水畜洩之限,江潮不復入市。

    以餘力復完六井,又取葑田積湖中,南北徑三十裡,為長堤以通行者。

    吳人種菱,春輒芟除,不遺寸草。

    且募人種菱湖中,葑不復生。

    收其利以備修湖,取救荒餘錢萬緡、糧萬石,及請得百僧度牒以募役者。

    堤成,植芙蓉、楊柳其上,望之如畫圖,杭人名為蘇公堤。

     杭僧淨源,舊居海濱,與舶客交通,舶至高麗,交譽之。

    元豐末,其王子義天來朝,因往拜焉。

    至是,淨源死,其徒竊持其像,附舶往告。

    義天亦使其徒來祭,因持其國母二金塔,雲祝兩宮壽。

    軾不納,奏之曰:「高麗久不入貢,失賜予厚利,意欲求朝,未測吾所以待之厚薄,故因祭亡僧而行祝壽之禮。

    若受而不答,將生怨心;受而厚賜之,正墮其計。

    今宜勿與知,從州郡自以理卻之。

    彼庸僧猾商,為國生事,漸不可長,宜痛加懲創。

    」朝廷皆從之。

    未幾,貢使果至,舊例使所至吳越七州,費二萬四千餘緡。

    軾乃令諸州量事裁損,民獲交易之利,無復侵撓之害矣。

     浙江潮自海門東來,勢如雷霆,而浮山峙於江中,與漁浦諸山犬牙相錯,洄洑激射,歲敗公私船不可勝計。

    軾議自浙江上流地名石門,並山而東,鑿為漕河,引浙江及谿谷諸水二十餘裡以達于江。

    又並山為岸,不能十裡以達龍山大慈浦,自浦北折抵小嶺,鑿嶺六十五丈以達嶺東古河,浚古河數裡達于龍山漕河,以避浮山之險,人以為便。

    奏聞,有惡軾者,力沮之,功以故不成。

     軾復言:「三吳之水,瀦為太湖,太湖之水,溢為松江以入海。

    海日兩潮,潮濁而江清,潮水常欲淤塞江路,而江水清駛,隨輒滌去,海口常通,則吳中少水患。

    昔蘇州以東,公私船皆以篙行,無陸挽者。

    自慶曆以來,松江大築挽路,建長橋以扼塞江路,故今三吳多水,欲鑿挽路、為千橋,以迅江勢。

    」亦不果用,人皆以為恨。

    軾二十年間再蒞杭,有德於民,家有畫像,飲食必祝。

    又作生祠以報。

     六年,召為吏部尚書,未至。

    以弟轍除右丞,改翰林承旨。

    轍辭右丞,欲與兄同備從官,不聽。

    軾在翰林數月,復以讒請外,乃以龍圖閣學士出知潁州。

    先是,開封諸縣多水患,吏不究本末,決其陂澤,注之惠民河,河不能勝,緻陳亦多水。

    又將鑿鄧艾溝與潁河並,且鑿黃堆欲注之於淮。

    軾始至潁,遣吏以水平準之,淮之漲水高於新溝幾一丈,若鑿黃堆,淮水顧流潁地為患。

    軾言於朝,從之。

     郡有宿賊尹遇等,數劫殺人,又殺捕盜吏兵。

    朝廷以名捕不獲,被殺家復懼其害,匿不敢言。

    軾召汝陰尉李直方曰:「君能禽此,當力言於朝,乞行優賞;不獲,亦以不職奏免君矣。

    」直方有母且老,與母訣而後行。

    乃緝知盜所,分捕其黨與,手戟刺遇,獲之。

    朝廷以小不應格,推賞不及。

    軾請以己之年勞,當改朝散郎階,為直方賞,不從。

    其後吏部為軾當遷,以符會其考,軾謂已許直方,又不報。

     七年,徙揚州。

    舊發運司主東南漕法,聽操舟者私載物貨,征商不得留難。

    故操舟者輒富厚,以官舟為家,補其弊漏,且周船夫之乏,故所載率皆速達無虞。

    近歲一切禁而不許,故舟弊人困,多盜所載以濟飢寒,公私皆病。

    軾請復舊,從之。

    未閱歲,以兵部尚書召兼侍讀。

     是歲,哲宗親祀南郊,軾為鹵簿使,導駕入太廟。

    有赭繖犢車并青蓋犢車十餘爭道,不避儀仗。

    軾使禦營巡檢使問之,乃皇後及大長公主。

    時禦史中丞李之純為儀仗使,軾曰:「中丞職當肅政,不可不以聞之。

    」純不敢言,軾於車中奏之。

    哲宗遣使齎疏馳白太皇太後,明日,詔整肅儀衞,自皇後而下皆毋得迎謁。

    尋遷禮部兼端明殿、翰林侍讀兩學士,為禮部尚書。

    高麗遣使請書,朝廷以故事盡許之。

    軾曰:「漢東平王請諸子及太史公書,猶不肯予。

    今高麗所請,有甚於此,其可予乎?」不聽。

     八年,宣仁後崩,哲宗親政。

    軾乞補外,以兩學士出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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