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三百三十三 列傳第九十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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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自占遺表,呼其子光庭操筆書之。
其略雲:「切聞河北水災、地震,陛下當減膳避殿,齋居加省,召二府大臣朝夕咨訪闕失,思所以弭咎。
」凡數百言,無一語求恩。
卒,年七十一。
詔加賻贈,錄其子以官。
光庭字公掞,十歲能屬文。
辭父蔭擢第,調萬年主簿。
數攝邑,人以「明鏡」稱。
歷四縣令。
曾孝寬以才薦,神宗召見,問欲再舉安南之師。
光庭對曰:「願陛下勿以人類畜之。
蓋得其地不可居,得其民不可使,何益於廣土闢地也。
」又問治何經,對曰:「少從孫復學春秋。
」又問:「今中外有所聞乎?」對曰:「陛下更張法度,臣下奉行或非聖意,故有便有不便。
誠能去其不便,則天下受福矣。
」帝以其言為疏闊,不用。
簽書河陽判官,從呂大防於長安幕府。
五路出師討西夏,雍為都會,事倚以辦,調發期會甚急,光庭每執不從。
使者怒,將加以乏興罪,光庭求免去,大防為之解。
哲宗即位,司馬光薦為左正言,首乞罷提舉常平官、保甲青苗等法。
論蔡確為山陵使,而乃先靈駕而行,為臣不恭。
又言章惇欺罔肆辯,韓縝挾邪冒寵,言甚切。
宣仁後嘉其守正,諭令盡言,毋有所畏避。
遷左司諫,又論「蘇軾試館職發策雲:『今欲師仁祖之忠厚,而患百官有司不舉其職,或至於媮;欲法神考之厲精,而恐監司、守令不識其意,流入於刻。
』臣謂仁宗難名之盛德,神考有為之善志,而不當以『媮』、『刻』為議論,望正其罪,以戒人臣之不忠者。
」未幾,中丞傅堯俞、侍禦史王巖叟相繼論列。
宣仁後曰:「詳覽文意,是指今日百官有司、監司守令言之,非所以諷祖宗也。
」遂止。
河北饑,遣持節行視,即發廩振民;而議者以耗先帝積年兵食之蓄,改左司員外郎。
遷太常少卿,拜侍禦史。
論蔡確怨謗之罪,確貶新州。
拜右諫議大夫、給事中。
乞補外,除集賢殿修撰、知亳州。
數月召還,復為給事中。
坐封還劉摯免相制,復落職守亳。
歲餘,徙潞州,加集賢院學士。
鄰境旱饑,流民入境者踵接,光庭日為食以食之,常至暮,自不暇食,遂感疾,猶自力視事。
出禱雨,拜不能興,再宿而卒,年五十八。
紹聖中,追貶柳州別駕。
元符初,又停錮其諸子。
光庭始學於胡瑗,瑗告以為學之本在於忠信,故終身行之。
徽宗立,復其官。
李琮字獻甫,江寧人。
登進士第,調寧國軍推官。
州庾積穀腐敗,轉運使移州散於民,俾至秋償新者。
守將行之,琮曰:「穀不可食,強與民責而償之,將何以堪。
」持不下,守愧謝而止。
呂公著尹開封,薦知陽武縣。
役法初行,琮處畫盡理,旁近民相率撾登聞鼓,願視以為則。
徽宗召對,擢利州路、江東轉運判官。
行部至宣城,按民田詭稱逃絕者九千戶,他縣皆然。
言於朝,命以戶部判官使江、浙,選彊明吏立賞剔抉。
吏幸賞,以多為功,琮亦因是希進,民患苦之,得緡錢百餘萬。
進度支判官,頒職式於諸道。
淮南賦入甲它部,以為轉運副使,徙梓州路。
元祐初,言者論其括隱稅之害,黜知吉州。
禦史呂陶又言巴蜀科折已重,琮復強民輸稅,且無得以奇數併合,人尤咨怨。
於是凡以括田受賞者悉奪之。
歷相、洪、潞三州。
潞有謀亂者,為書期日揭道上,部使者聞之,懼,檄索姦甚亟。
琮置不問,以是日置酒高會,訖無他。
入為太府卿,遷戶部侍郎,以寶文閣待制知杭州、永興軍、河南、瀛州。
卒,年七十五。
琮長於吏治,而所至主於掊克,為士論嗤鄙。
子回,紹興初參知政事。
朱壽隆字仲山,密州諸城人。
以蔭知九隴縣。
吏告民一家七人以火死,壽隆曰:「寧有盡室就焚無一脫者,殆必有姦。
」逾月獲盜,果殺其人而縱火也。
知宿州,宿多劇盜,至白晝被甲剽攻,郡縣不能制。
壽隆設方略耳目,捕斬千餘人。
擢提點廣西刑獄。
嶺外新經儂寇,修營城障,貴州虐用其人,不能聊生。
壽隆馳詣州,械守送獄,奏黜之。
老稚婦女遭亂,流轉不能自還者,檄所在資送其還。
舊制,溪蠻侵暴羈縻州,雖殺人無得讎報,壽隆請聽相償,蠻始畏戢。
歷鹽鐵度支判官、夔路轉運使。
巴峽地隘,民困於役,免其不應法者千五百人。
復為鹽鐵判官、京東轉運使,賜三品服。
歲惡民移,壽隆諭大姓富室畜為田僕,舉貸立息,官為置籍索之,貧富交利。
以少府監知揚州,卒,年六十八。
壽隆為人和厚,接談怡怡,必當於理,而不屈於權貴。
狄青討賊,欲殺裨將不用命者數人,壽隆極論罪不當死。
孫沔在坐,曰:「儂賊害民萬計,此何足惜。
」壽隆曰:「王師之來以除民害,顧可效賊為暴邪?」青感其言而止。
盧士宏字子高,新鄭人。
以父任屢更州縣,所至著清名。
知信陽軍。
官捕為妖術者,餘黨懼及,羣聚山谷間,士宏請減其罪招之,即相帥歸命。
徙知漢州,校實民產,使力役不濫,人德之。
又知洋州。
先是,圭田多虛籍。
士宏考校,令隨實以輸,自部使者而下,皆十損七八。
文彥博、包拯以廉能薦,由三司開拆司擢夔州路轉運使,遂知廣州。
或傳安南舟數百泊海中,將為寇,嶺徼驚搖。
士宏灼其非,是日,從賓客宴遊為樂,民賴以安。
受代還,引疾丐便郡,知鄭州。
未幾,以光祿卿緻仕。
卒,年七十三。
凡衣衾棺槨之制,皆有遺命,戒諸子勿為銘誌。
單煦字孟陽,平原人。
舉進士,知洛陽縣。
民以妖幻傳相教授,煦迹捕戮三十餘人,當得上賞,不肯言。
轉知昌州,時詔城蜀治,煦以蜀地負山帶江,一旦毀籬垣而興闆築,其費巨萬,非民力所堪,請但築子城。
轉運使即移諸郡如其議。
徙清平軍使。
有二盜殺人,捕治不承,煦縱使之食,甲食之既,乙不下咽,執而訊之,果殺人者。
為禦史臺推直官,江南人誣轉運使呂昌齡以賄,中丞張昪訊而論之。
鞫未就,敕煦往治,煦不肯阿其長,
其略雲:「切聞河北水災、地震,陛下當減膳避殿,齋居加省,召二府大臣朝夕咨訪闕失,思所以弭咎。
」凡數百言,無一語求恩。
卒,年七十一。
詔加賻贈,錄其子以官。
光庭字公掞,十歲能屬文。
辭父蔭擢第,調萬年主簿。
數攝邑,人以「明鏡」稱。
歷四縣令。
曾孝寬以才薦,神宗召見,問欲再舉安南之師。
光庭對曰:「願陛下勿以人類畜之。
蓋得其地不可居,得其民不可使,何益於廣土闢地也。
」又問治何經,對曰:「少從孫復學春秋。
」又問:「今中外有所聞乎?」對曰:「陛下更張法度,臣下奉行或非聖意,故有便有不便。
誠能去其不便,則天下受福矣。
」帝以其言為疏闊,不用。
簽書河陽判官,從呂大防於長安幕府。
五路出師討西夏,雍為都會,事倚以辦,調發期會甚急,光庭每執不從。
使者怒,將加以乏興罪,光庭求免去,大防為之解。
哲宗即位,司馬光薦為左正言,首乞罷提舉常平官、保甲青苗等法。
論蔡確為山陵使,而乃先靈駕而行,為臣不恭。
又言章惇欺罔肆辯,韓縝挾邪冒寵,言甚切。
宣仁後嘉其守正,諭令盡言,毋有所畏避。
遷左司諫,又論「蘇軾試館職發策雲:『今欲師仁祖之忠厚,而患百官有司不舉其職,或至於媮;欲法神考之厲精,而恐監司、守令不識其意,流入於刻。
』臣謂仁宗難名之盛德,神考有為之善志,而不當以『媮』、『刻』為議論,望正其罪,以戒人臣之不忠者。
」未幾,中丞傅堯俞、侍禦史王巖叟相繼論列。
宣仁後曰:「詳覽文意,是指今日百官有司、監司守令言之,非所以諷祖宗也。
」遂止。
河北饑,遣持節行視,即發廩振民;而議者以耗先帝積年兵食之蓄,改左司員外郎。
遷太常少卿,拜侍禦史。
論蔡確怨謗之罪,確貶新州。
拜右諫議大夫、給事中。
乞補外,除集賢殿修撰、知亳州。
數月召還,復為給事中。
坐封還劉摯免相制,復落職守亳。
歲餘,徙潞州,加集賢院學士。
鄰境旱饑,流民入境者踵接,光庭日為食以食之,常至暮,自不暇食,遂感疾,猶自力視事。
出禱雨,拜不能興,再宿而卒,年五十八。
紹聖中,追貶柳州別駕。
元符初,又停錮其諸子。
光庭始學於胡瑗,瑗告以為學之本在於忠信,故終身行之。
徽宗立,復其官。
李琮字獻甫,江寧人。
登進士第,調寧國軍推官。
州庾積穀腐敗,轉運使移州散於民,俾至秋償新者。
守將行之,琮曰:「穀不可食,強與民責而償之,將何以堪。
」持不下,守愧謝而止。
呂公著尹開封,薦知陽武縣。
役法初行,琮處畫盡理,旁近民相率撾登聞鼓,願視以為則。
徽宗召對,擢利州路、江東轉運判官。
行部至宣城,按民田詭稱逃絕者九千戶,他縣皆然。
言於朝,命以戶部判官使江、浙,選彊明吏立賞剔抉。
吏幸賞,以多為功,琮亦因是希進,民患苦之,得緡錢百餘萬。
進度支判官,頒職式於諸道。
淮南賦入甲它部,以為轉運副使,徙梓州路。
元祐初,言者論其括隱稅之害,黜知吉州。
禦史呂陶又言巴蜀科折已重,琮復強民輸稅,且無得以奇數併合,人尤咨怨。
於是凡以括田受賞者悉奪之。
歷相、洪、潞三州。
潞有謀亂者,為書期日揭道上,部使者聞之,懼,檄索姦甚亟。
琮置不問,以是日置酒高會,訖無他。
入為太府卿,遷戶部侍郎,以寶文閣待制知杭州、永興軍、河南、瀛州。
卒,年七十五。
琮長於吏治,而所至主於掊克,為士論嗤鄙。
子回,紹興初參知政事。
朱壽隆字仲山,密州諸城人。
以蔭知九隴縣。
吏告民一家七人以火死,壽隆曰:「寧有盡室就焚無一脫者,殆必有姦。
」逾月獲盜,果殺其人而縱火也。
知宿州,宿多劇盜,至白晝被甲剽攻,郡縣不能制。
壽隆設方略耳目,捕斬千餘人。
擢提點廣西刑獄。
嶺外新經儂寇,修營城障,貴州虐用其人,不能聊生。
壽隆馳詣州,械守送獄,奏黜之。
老稚婦女遭亂,流轉不能自還者,檄所在資送其還。
舊制,溪蠻侵暴羈縻州,雖殺人無得讎報,壽隆請聽相償,蠻始畏戢。
歷鹽鐵度支判官、夔路轉運使。
巴峽地隘,民困於役,免其不應法者千五百人。
復為鹽鐵判官、京東轉運使,賜三品服。
歲惡民移,壽隆諭大姓富室畜為田僕,舉貸立息,官為置籍索之,貧富交利。
以少府監知揚州,卒,年六十八。
壽隆為人和厚,接談怡怡,必當於理,而不屈於權貴。
狄青討賊,欲殺裨將不用命者數人,壽隆極論罪不當死。
孫沔在坐,曰:「儂賊害民萬計,此何足惜。
」壽隆曰:「王師之來以除民害,顧可效賊為暴邪?」青感其言而止。
盧士宏字子高,新鄭人。
以父任屢更州縣,所至著清名。
知信陽軍。
官捕為妖術者,餘黨懼及,羣聚山谷間,士宏請減其罪招之,即相帥歸命。
徙知漢州,校實民產,使力役不濫,人德之。
又知洋州。
先是,圭田多虛籍。
士宏考校,令隨實以輸,自部使者而下,皆十損七八。
文彥博、包拯以廉能薦,由三司開拆司擢夔州路轉運使,遂知廣州。
或傳安南舟數百泊海中,將為寇,嶺徼驚搖。
士宏灼其非,是日,從賓客宴遊為樂,民賴以安。
受代還,引疾丐便郡,知鄭州。
未幾,以光祿卿緻仕。
卒,年七十三。
凡衣衾棺槨之制,皆有遺命,戒諸子勿為銘誌。
單煦字孟陽,平原人。
舉進士,知洛陽縣。
民以妖幻傳相教授,煦迹捕戮三十餘人,當得上賞,不肯言。
轉知昌州,時詔城蜀治,煦以蜀地負山帶江,一旦毀籬垣而興闆築,其費巨萬,非民力所堪,請但築子城。
轉運使即移諸郡如其議。
徙清平軍使。
有二盜殺人,捕治不承,煦縱使之食,甲食之既,乙不下咽,執而訊之,果殺人者。
為禦史臺推直官,江南人誣轉運使呂昌齡以賄,中丞張昪訊而論之。
鞫未就,敕煦往治,煦不肯阿其長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