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三百0四 列傳第六十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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議,小事不足為,所為終何事邪?」及為龐籍訟,人謂大臣陰諷籍焉。
諷類曠達,然捭闔圖進,不守名檢,所與遊者輒慕其所為,時號「東州逸黨」。
山東人顏太初作逸黨詩刺之,而姜潛者又嘗貽書以疏其過雲。
子寬之,終尚書刑部郎中、知濠州。
劉師道字損之,一字宗聖,開封東明人。
父澤,右補闕。
師道,雍熙二年舉進士,初命和州防禦推官,歷保寧、鎮海二鎮從事,凡十年。
王化基、呂祐之、樂史薦于朝,擢著作佐郎,纔一月,會考課,又遷殿中丞,出知彭州,就加監察禦史。
轉運使劉錫、馬襄上其治跡,召歸。
會浦洛之敗,奉詔劾白守榮輩,獄成,太宗奬其勤,面賜緋魚。
川峽豪民多旁戶,以小民役屬者為佃客,使之如奴隸,家或數十戶,凡租調庸斂,悉佃客承之。
時有言李順之亂,皆旁戶鳩集,請擇旁戶為三耆長疊主之,疇歲勞則授以官,詔師道使兩川議其事。
師道以為疊使主領則爭忿滋多,署以名級又重增擾害,廷奏非便,卒罷之。
改祠部員外郎,出為京東轉運使。
真宗嗣位,進秩度支。
鹹平初,範正辭薦其材堪長民,徙知潤州。
三年,改淮南轉運副使兼淮南、江、浙、荊湖發運使。
四年,以漕事入奏,特遷司封,俄為正使,改工部郎中,代查道為三司度支副使。
七月,擢樞密直學士,掌三班。
俄擢權三司使,從幸澶淵,判隨駕三司,充都轉運使。
師道弟幾道,舉進士禮部奏名,將廷試,近制悉糊名較等,陳堯咨當為考官,教幾道於卷中密為識號。
幾道既擢弟,事洩,詔落其籍,永不預舉。
師道固求辨理,詔曹利用、邊肅、閻承翰詣禦史府推治之。
坐論奏誣罔,責為忠武軍行軍司馬,堯咨免所居官,為鄆州團練副使。
二年,以郊祀恩,起為工部郎中、知復州,換秀州。
大中祥符二年,以兵部郎中知潭州,遷太常少卿。
師道敏於吏事,所至有聲,吏民畏愛。
長沙當湖、嶺都會,剖煩析滯,案無留事。
歲滿,復加樞密直學士,換左司郎中,留一任。
七年,李應機代還。
應機未至郡,六月,師道暴病卒,年五十四,錄幾道為試祕書省校書郎。
師道性慷慨尚氣,善談世務,與人交敦篤。
工為詩,多與楊億輩酬唱,當時稱之。
王濟字巨川。
其先真定人,祖卿,有詞辨,趙王鎔召置幕府。
鎔政衰,卿懼禍,避地深州饒陽,遂為縣人。
父恕,後唐時童子及第,開寶中,知秀州。
會盜起,城陷,為盜所殺,將并害濟。
濟伏柩號慟,謂賊曰:「吾父已死,吾安用生為,但恨力不能殺汝,以報父讎爾!」賊義之,捨去。
濟攜父骨匿山谷間。
既而官軍大集,濟脫身謁其帥朱乙,陳討賊之計。
乙嘉之,遺以束帛,奏假驛置遣歸。
先是,濟母終於嶽陽,權窆佛舍。
至是,乃併護二喪還饒陽。
州將以聞,太祖召見,以其尚少,且俾就學。
雍熙中,上書自陳死事之孤,得試學士院,補龍溪主簿。
時調福建輸鶴翎為箭羽。
鶴非常有物,有司督責急,一羽至直數百錢,民甚苦之。
濟諭民取鵝翎代輸,仍驛奏其事,因詔旁郡悉如濟所陳。
縣有陂塘數百頃,為鄉豪斡其利,會歲旱,濟悉導之,分溉民田。
汀州以銀冶搆訟,十年不決,逮繫數百人,轉運使使濟鞫之,纔七日情得,止坐數人。
再調胙城尉,徙臨河主簿。
轉運使王嗣宗被詔舉法官,以濟名聞。
遷光祿寺丞、權大理丞,改刑部詳覆官、通判鎮州。
牧守多勳舊武臣,倨貴陵下,濟未嘗撓屈。
戍卒頗恣暴不法,夜或焚民舍為盜。
一夕,報有火,濟部壯士數十潛往偵伺,果得數輩并所盜物,即斬之。
馳奏其事,太宗大悅。
都校孫進使酒無賴,毆折人齒,濟不俟奏,杖脊送闕下,繇是軍城畏肅。
就遷太子中舍,詔書奬勞。
召判登聞鼓院,拜監察禦史。
上疏陳統天下之術、節民物之道,大者有十:擇左右,別賢愚,正名器,去冗食,加奉祿,謹政教,選良將,分兵戍,修民事,開仕進。
其言切於時,詞多不載。
鹹平初,濟以刑網尚繁,建議請刪定制敕,乃命張齊賢領其事,濟預焉。
刑統舊條:持仗行劫,不以贓有無,悉抵死。
齊賢議貸不得財者,濟曰:「刑,期於無刑。
以死懼之,尚不畏,況緩其死乎?」因與齊賢廷爭數四。
濟詞氣甚厲,目齊賢為腐儒。
然卒從齊賢議,人以濟為刻。
改鹽鐵判官。
車駕巡師大名,調丁夫十五萬修黃、汴河,濟以為勞民,詔濟馳往經度,還奏省十六七。
齊賢時為相,以河決為憂。
因對,并召濟見,齊賢請令濟署狀保河不決,濟曰:「河決亦陰陽災沴,宰相苟能和陰陽,弭災沴,為國家緻太平,河之不決,臣亦可保。
」齊賢曰:「若是,則今非太平邪?」濟曰:「北有契丹,西有繼遷,兩河、關右歲被侵擾。
以陛下神武英略,苟用得其人,可以馴緻,今則未也。
」上動容,獨留濟問邊事。
濟曰:「陛下承二聖之基,擁百萬之衆,蠢茲醜虜,敢爾憑陵,蓋謀謨當國之人未有如昔之比。
臣謂國家所恃,獨一洪河耳!此誠急賢之秋;不然,臣懼敵人將飲馬於河渚矣。
」又著備邊策十五條以獻。
三年,選官判大理寺,上曰:「法寺宜擇當官不回者,苟非其人,或有冤濫,即感傷和氣。
王濟近數言事,似有操持,可試之。
」遂令濟權判大理寺事。
福津尉劉瑩集僧舍,屠狗羣飲,杖一伶官緻死,濟論以大辟,遇赦從流。
時王欽若知審刑,與濟素不相得,又以濟嘗忤齊賢,乃奏瑩當以德音原釋。
齊賢、王欽若議濟坐故入,停官。
逾年,復為監察禦史、通判河南府。
景德初,徙知河中府。
契丹南侵,上幸澶淵,詔緣河斷橋梁,毀船舫,稽緩者論以軍法。
濟曰:「陝西有關防隔閡,舳艫遠屬,軍儲數萬,一旦沉之,可惜;又動搖民心。
」因密奏寢其事,上深嘉歎,遣使褒諭。
未幾,召拜工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。
三年,判司農寺。
時周伯星見,濟乘間言曰:「昔唐太宗以豐年為上瑞。
臣願陛下日慎一日,居安慮危,則天下幸甚。
」受詔與劉綜改定茶法,頗易舊制,由是忤丁謂、林特、劉承規輩,因與欽若疊詆訾之。
四年,拜本曹郎中,出知杭州。
上面加慰諭,仍戒
諷類曠達,然捭闔圖進,不守名檢,所與遊者輒慕其所為,時號「東州逸黨」。
山東人顏太初作逸黨詩刺之,而姜潛者又嘗貽書以疏其過雲。
子寬之,終尚書刑部郎中、知濠州。
劉師道字損之,一字宗聖,開封東明人。
父澤,右補闕。
師道,雍熙二年舉進士,初命和州防禦推官,歷保寧、鎮海二鎮從事,凡十年。
王化基、呂祐之、樂史薦于朝,擢著作佐郎,纔一月,會考課,又遷殿中丞,出知彭州,就加監察禦史。
轉運使劉錫、馬襄上其治跡,召歸。
會浦洛之敗,奉詔劾白守榮輩,獄成,太宗奬其勤,面賜緋魚。
川峽豪民多旁戶,以小民役屬者為佃客,使之如奴隸,家或數十戶,凡租調庸斂,悉佃客承之。
時有言李順之亂,皆旁戶鳩集,請擇旁戶為三耆長疊主之,疇歲勞則授以官,詔師道使兩川議其事。
師道以為疊使主領則爭忿滋多,署以名級又重增擾害,廷奏非便,卒罷之。
改祠部員外郎,出為京東轉運使。
真宗嗣位,進秩度支。
鹹平初,範正辭薦其材堪長民,徙知潤州。
三年,改淮南轉運副使兼淮南、江、浙、荊湖發運使。
四年,以漕事入奏,特遷司封,俄為正使,改工部郎中,代查道為三司度支副使。
七月,擢樞密直學士,掌三班。
俄擢權三司使,從幸澶淵,判隨駕三司,充都轉運使。
師道弟幾道,舉進士禮部奏名,將廷試,近制悉糊名較等,陳堯咨當為考官,教幾道於卷中密為識號。
幾道既擢弟,事洩,詔落其籍,永不預舉。
師道固求辨理,詔曹利用、邊肅、閻承翰詣禦史府推治之。
坐論奏誣罔,責為忠武軍行軍司馬,堯咨免所居官,為鄆州團練副使。
二年,以郊祀恩,起為工部郎中、知復州,換秀州。
大中祥符二年,以兵部郎中知潭州,遷太常少卿。
師道敏於吏事,所至有聲,吏民畏愛。
長沙當湖、嶺都會,剖煩析滯,案無留事。
歲滿,復加樞密直學士,換左司郎中,留一任。
七年,李應機代還。
應機未至郡,六月,師道暴病卒,年五十四,錄幾道為試祕書省校書郎。
師道性慷慨尚氣,善談世務,與人交敦篤。
工為詩,多與楊億輩酬唱,當時稱之。
王濟字巨川。
其先真定人,祖卿,有詞辨,趙王鎔召置幕府。
鎔政衰,卿懼禍,避地深州饒陽,遂為縣人。
父恕,後唐時童子及第,開寶中,知秀州。
會盜起,城陷,為盜所殺,將并害濟。
濟伏柩號慟,謂賊曰:「吾父已死,吾安用生為,但恨力不能殺汝,以報父讎爾!」賊義之,捨去。
濟攜父骨匿山谷間。
既而官軍大集,濟脫身謁其帥朱乙,陳討賊之計。
乙嘉之,遺以束帛,奏假驛置遣歸。
先是,濟母終於嶽陽,權窆佛舍。
至是,乃併護二喪還饒陽。
州將以聞,太祖召見,以其尚少,且俾就學。
雍熙中,上書自陳死事之孤,得試學士院,補龍溪主簿。
時調福建輸鶴翎為箭羽。
鶴非常有物,有司督責急,一羽至直數百錢,民甚苦之。
濟諭民取鵝翎代輸,仍驛奏其事,因詔旁郡悉如濟所陳。
縣有陂塘數百頃,為鄉豪斡其利,會歲旱,濟悉導之,分溉民田。
汀州以銀冶搆訟,十年不決,逮繫數百人,轉運使使濟鞫之,纔七日情得,止坐數人。
再調胙城尉,徙臨河主簿。
轉運使王嗣宗被詔舉法官,以濟名聞。
遷光祿寺丞、權大理丞,改刑部詳覆官、通判鎮州。
牧守多勳舊武臣,倨貴陵下,濟未嘗撓屈。
戍卒頗恣暴不法,夜或焚民舍為盜。
一夕,報有火,濟部壯士數十潛往偵伺,果得數輩并所盜物,即斬之。
馳奏其事,太宗大悅。
都校孫進使酒無賴,毆折人齒,濟不俟奏,杖脊送闕下,繇是軍城畏肅。
就遷太子中舍,詔書奬勞。
召判登聞鼓院,拜監察禦史。
上疏陳統天下之術、節民物之道,大者有十:擇左右,別賢愚,正名器,去冗食,加奉祿,謹政教,選良將,分兵戍,修民事,開仕進。
其言切於時,詞多不載。
鹹平初,濟以刑網尚繁,建議請刪定制敕,乃命張齊賢領其事,濟預焉。
刑統舊條:持仗行劫,不以贓有無,悉抵死。
齊賢議貸不得財者,濟曰:「刑,期於無刑。
以死懼之,尚不畏,況緩其死乎?」因與齊賢廷爭數四。
濟詞氣甚厲,目齊賢為腐儒。
然卒從齊賢議,人以濟為刻。
改鹽鐵判官。
車駕巡師大名,調丁夫十五萬修黃、汴河,濟以為勞民,詔濟馳往經度,還奏省十六七。
齊賢時為相,以河決為憂。
因對,并召濟見,齊賢請令濟署狀保河不決,濟曰:「河決亦陰陽災沴,宰相苟能和陰陽,弭災沴,為國家緻太平,河之不決,臣亦可保。
」齊賢曰:「若是,則今非太平邪?」濟曰:「北有契丹,西有繼遷,兩河、關右歲被侵擾。
以陛下神武英略,苟用得其人,可以馴緻,今則未也。
」上動容,獨留濟問邊事。
濟曰:「陛下承二聖之基,擁百萬之衆,蠢茲醜虜,敢爾憑陵,蓋謀謨當國之人未有如昔之比。
臣謂國家所恃,獨一洪河耳!此誠急賢之秋;不然,臣懼敵人將飲馬於河渚矣。
」又著備邊策十五條以獻。
三年,選官判大理寺,上曰:「法寺宜擇當官不回者,苟非其人,或有冤濫,即感傷和氣。
王濟近數言事,似有操持,可試之。
」遂令濟權判大理寺事。
福津尉劉瑩集僧舍,屠狗羣飲,杖一伶官緻死,濟論以大辟,遇赦從流。
時王欽若知審刑,與濟素不相得,又以濟嘗忤齊賢,乃奏瑩當以德音原釋。
齊賢、王欽若議濟坐故入,停官。
逾年,復為監察禦史、通判河南府。
景德初,徙知河中府。
契丹南侵,上幸澶淵,詔緣河斷橋梁,毀船舫,稽緩者論以軍法。
濟曰:「陝西有關防隔閡,舳艫遠屬,軍儲數萬,一旦沉之,可惜;又動搖民心。
」因密奏寢其事,上深嘉歎,遣使褒諭。
未幾,召拜工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。
三年,判司農寺。
時周伯星見,濟乘間言曰:「昔唐太宗以豐年為上瑞。
臣願陛下日慎一日,居安慮危,則天下幸甚。
」受詔與劉綜改定茶法,頗易舊制,由是忤丁謂、林特、劉承規輩,因與欽若疊詆訾之。
四年,拜本曹郎中,出知杭州。
上面加慰諭,仍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