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一百一十七 志第七十 禮二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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衞于宣政殿,或遇上坐紫宸,即喚仗入閤。

    如此,則當禦紫宸殿入閤,方合舊典。

    」翰林學士王珪等議:「按入閤者,乃唐隻日紫宸殿受常朝之儀也。

    唐紫宸與今同,宣政殿即今文德殿。

    唐制,天子坐朝,必立仗于正衙。

    若止禦紫宸即喚正衙仗自宣政殿東西閤門入,故為入閤。

    五代以來遂廢正衙立仗之制。

    今閤門所載入閤儀者,止是唐常朝之儀,非盛禮也。

    」自是入閤之禮遂罷。

     敏求又言:「本朝惟入閤乃禦文德殿視朝,今既不用入閤儀,即文德遂闕視朝之禮。

    請下兩制及太常禮院,約唐制禦宣政殿,裁定朔望禦文德殿儀,以備正衙視朝之制。

    」學士韓維等以入閤圖增損裁定上儀曰: 朔日不值假,前五日閤門移諸司排辦,前一日,有司供帳文德殿。

    其日,金吾將軍常服押本衞仗,判殿中省官押細仗,先入殿庭,東西對列;文武官東西序立;諸軍將校分入,北向立;朝堂引贊官引彈奏禦史二員入殿門踏道,當下殿北向立;次催文武班分入,並東西相向立;諸軍將校即於殿庭北向立班。

    皇帝服鞾袍禦垂拱殿,鳴鞭,內侍、閤門、管軍依朔望常例起居;次引樞密、宣徽、三司使副、樞密直學士、內客省使以下至醫官、待詔及修起居注官二員並大起居。

    諸司使以下,退排立。

    帝輦至文德殿後,閤門奏班齊,帝出,殿上索扇,升榻,鳴鞭;扇開,捲簾,儀鸞使焚香,喝文武官就位,四拜起居;鷄人唱時;舍人於彈奏禦史班前西向喝大起居。

    禦史由文武班後至對立位,次引左右金吾將軍合班於宣制石南大起居,班首出班躬奏軍國內外平安,歸位再拜,各歸東西押仗位。

    通喝舍人於宣制石南北向對立。

    舍人退於西階,次揖宰臣、親王以下,躬奏文武百僚、宰臣某姓名以下起居,分引宰臣以下橫行,諸軍將校仍舊立。

    閤門使喝大起居,舍人引宰臣至儀石北,俛伏跪緻詞祝月訖,其詞雲:「文武百僚、宰臣全銜臣某姓名等言:孟春之吉,伏惟皇帝陛下膺受時祉,與天無窮,臣等無任歡呼抃蹈之至。

    」歸位五拜。

    閤門使揖中書由東階升殿,樞密使帶平章事以上由西階升殿侍立;給事中一員歸左省位立;轉對官立於給事中之南;[如罷轉對官,每遇禦史臺前期牒請;文官二員並依轉對官例,先於閤門投進奏狀。

    
]吏部侍郎及刑法官立於轉對官南;兵部侍郎於右省班南,與吏部侍郎東西相向立,搢笏,各出班籍置笏上;[吏部、兵部侍郎以知審官東、西院官充,刑法官以知審刑、大理寺官充。

    
]親王、使相以下分班出;引轉對官於宣制石南,宣徽使殿上承旨宣答如儀;次吏部、兵部侍郎及刑法官對揖出;次彈奏禦史無彈奏對揖出;[如有彈奏,並如儀。

    
]引給事中至宣制石南揖,躬奏殿中無事;喝祗候,揖,西出;次引修起居注官,次引排立供奉官以下各合班於宣制石南躬;喝祗候,揖,分班出;喝天武官等門外祗候,出。

    索扇,垂簾,皇帝降坐,鳴鞭;舍人當殿承旨放仗,四色官〈廉攴〉鞾急趨至宣制石南,稱奉敕放仗。

    金吾將軍并判殿中省官對拜訖,隨仗出;親王、使相、節度使至刺史、學士、臺省官、諸軍將校等並序班朝堂,謝賜茶酒。

    帝復禦垂拱殿,中書、樞密及請對官奏事;不引見、謝、辭班。

    後殿坐,臨時取旨。

    其日遇有德音、制書、禦劄,仍候退禦垂拱殿坐,制箱出外。

    應正衙見、謝、辭文武臣僚,並依禦史臺儀制喚班,依序分入於文武班後,以北為首,分東西相向,重行異位,依見、辭、謝班序位。

    餘押班臣僚於班稍前押班,候刑法官對揖出,分引近前揖躬。

    舍人當殿宣班,引轉對班見、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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