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一百零九 志第六十二 禮十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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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禮十二 後廟 景靈宮 神禦殿 功臣配侑 羣臣家廟
後廟之制。
建隆三年,追冊會稽郡夫人賀氏曰孝惠皇後,止就陵所置祠殿奉安神主,薦常饌,不設牙盤祭器。
乾德元年,孝明皇後王氏崩,始議置廟及二後先後之次。
太常博士和峴請共殿別室,以孝明正位內朝,請居上室;孝惠緣改葬,不造虞主,與孝明同祔,宜居次室。
禮院又言:「後廟祀事,一準太廟,亦當立戟。
」及太祖祔廟,有司言:「合奉一後配食。
按唐睿宗追謚肅明、昭成二後,至睿宗崩,獨昭成以帝母之重升配,肅明止享於儀坤廟。
近周世宗正惠、宣懿二後並先崩,正惠無位號,宣懿居正位,遂以配食。
今請以孝明皇後配,忌日行香廢務,其孝惠皇後享於別廟。
」從之。
太平興國元年,追冊越國夫人符氏為懿德皇後,尹氏為淑德皇後,並祔後廟。
至道三年,孝章皇後宋氏祔享,有司言:「孝章正位中壼,宜居上室,懿德追崇後號,宜居其次。
」詔孝章殿室居懿德下。
六月,禮官議:「按太平興國中追冊定謚,皆以懿德居上。
淳化初,宗正少卿趙安易言,別廟祭享,懿德在淑德之上,未測升降之由。
其時敕旨依舊懿德在上。
按江都集禮,晉景帝即位,夏侯夫人應合追尊。
散騎常侍任茂、傅玄等議雲:『夏侯夫人初歸景帝,未有王基之道,不及景帝統百揆而亡,後妃之化未著遠邇,追尊無經義可據。
』今之所議,正與此同。
且淑德配合之初,潛躍之符未兆;懿德輔佐之始,藩邸之位已隆,然未嘗正位中宮,母臨天下。
豈可生無尊極之位,沒升配享之崇,於人情不安,於典籍無據。
唐順宗祔廟後十一年,始以莊憲皇後升配,憲宗祔廟後二十五年,始以懿安皇後升配。
今請虛位,允協舊儀。
」再詔尚書省集議及禮官同詳定。
上議曰:「淑德皇後生無位號,沒始追崇,況在初潛,早已薨謝,懿德皇後享封大國,作配先朝,雖不及臨禦之期,且夙彰賢懿之美,若以升祔,當歸懿德。
又詳周世宗正惠、宣懿配食故事,當時議以正惠追尊位號,請以宣懿為配。
是時以太後在位,疑宣懿祔廟之後,立忌非便。
議者引晉哀帝時何太後在上,尊所生周氏為太妃,封其子為琅邪王。
及太妃薨,帝奔喪琅邪第,七月而葬。
此則奔喪行服,尚不厭降,即忌日廢務,於理無嫌。
今禮官引唐順、憲二宗廟享虛位之文,夫既追冊二後,即虛室亦為非便,請奉懿德神主升配。
又按議者以周世宗神主祔廟,必若宣懿同祔,即正惠神主請加『太』字。
今升祔懿德,請即加淑德『太』字,仍舊別廟。
」詔:「以懿德配享,至於『太』者尊極之稱,加于母後,施之宗廟禮所未安。
」迺不加「太」字,仍別廟配享。
十二月,追尊賢妃李氏為元德皇太後。
有司言:「按周禮春官大司樂之職,『奏夷則,歌仲呂,以享先妣』,謂姜嫄也。
是帝嚳之妃,後稷之母,特立廟曰閟宮。
晉簡文宣後以不配食,築室於外,歲時享祭。
唐先天元年,始祔昭成、肅明二後于儀坤廟。
又玄宗元獻楊後立廟於太廟之西。
稽於前文,鹹有明據。
望令宗正寺於後廟內修奉廟室,為殿三間,設神門、齋房、神廚以備薦享。
」 鹹平元年,判太常禮院李宗訥等言:「元德皇太後別建廟室,淑德皇後亦在別廟,同是帝母而無『太』字。
按唐穆宗三後,除宣懿升祔,正獻、恭僖二後並立別廟,各有『太』字。
又開元初,太常議昭成皇太後,請不除『太』字,雲『入廟稱後,義繫於夫,在朝稱太後,義繫於子。
如謚冊入陵,神主入廟,則當去太字』。
按神主入廟之說,蓋為祔享太廟,以厭降故,不加『太』字,則本朝文懿諸後是也。
如別建廟室,不可但稱皇後,則唐正獻、恭僖二太後是也。
淑德皇後亦請加『太』字,既加之後,望遷就元德新廟,居第一室,以元德次之,仍遷莊懷又次之。
」詔下中書集議。
兵部尚書張齊賢等奏:「宗廟神靈,務乎安靜。
況懿德作合之始,逮事舅姑,躬執婦道,祔享之禮,宜從後先,伏請仍舊。
又漢因秦制,帝母稱皇太後。
檢詳去歲議狀,請加淑德『太』字,而詔不加之者,緣當時元德皇太後未行追冊。
今冊命已畢,望依禮官所言。
」三年四月乙卯,祔葬元德皇太後于永熙陵。
有司言:「元德神主祔廟,準禮當行祔謁,載稽前典,有未安者。
伏以追薦尊稱,奉加『太』字,崇建別廟,以備蒸嘗。
況當禘祫之時,不預合食之列,廟享之制與諸後不同。
俟神主還京,即祔廟室,薦獻安神,更不行祔謁之禮,每歲五享、禘祫如太廟儀。
」 景德四年,奉莊穆皇後郭氏神主謁太廟,祔享于昭憲皇後。
享畢,祔別廟,殿室在莊懷之上。
帝祀汾陰,謁廟畢,親詣元德皇太後廟躬謝,自門降輦步入,酌獻如太廟,設登歌,兩省、禦史、宗室防禦使以上班廟內,餘班廟外,遣官分告孝惠諸後廟。
詔:「太廟、元德皇後廟享用犢,諸後廟親享用犢,攝事用羊豕。
」 五年,龍圖閣直學士陳彭年言:「禘祫日,孝惠、淑德二後神主自別廟赴太廟,祔簡穆皇後神主之下、太祖神主之上,此蓋用曲臺禮別廟皇後禘祫祔享太廟之說。
竊慮明靈合享,神禮未安,望詔禮官再加詳定。
」有司言:「按曲臺禮載禘祫之儀,則如皇後先祔別廟,遇禘祫祔享於太廟,如是昭後,即坐於祖姑之下,南向;如是穆後,即坐於祖姑之下,北向。
又按博士殷盈孫議雲:『別廟皇後禘祫於太廟,祔於祖姑之下者,此乃皇後先沒,已造神主。
如昭成、肅明之沒也,睿宗在位;元獻之沒也,玄宗在位;昭德之沒也,德宗在位。
四後於太廟未有本室,故創別廟,當為太廟合食之主,故禘祫乃奉以入享,此明其後太廟有本室,即當遷祔。
帝方在位,故皇後蹔立別廟,禮本合食,故禘祫乃升太廟,以未有位,故祔祖姑之下。
據開寶通禮與曲臺禮同。
今有司不達禮意,遇禘祫歲,尚以孝惠、孝章、淑德三後神主祔享祖姑之下,乃在太祖、太宗之上。
按禮稱『婦祔姐姑』,謂既卒哭之明日,此正禮也;稱『祖姑有三人,則祔於親者』,注,玄謂『舅之母死,而又有繼室二人,親者謂舅所生』。
然則
建隆三年,追冊會稽郡夫人賀氏曰孝惠皇後,止就陵所置祠殿奉安神主,薦常饌,不設牙盤祭器。
乾德元年,孝明皇後王氏崩,始議置廟及二後先後之次。
太常博士和峴請共殿別室,以孝明正位內朝,請居上室;孝惠緣改葬,不造虞主,與孝明同祔,宜居次室。
禮院又言:「後廟祀事,一準太廟,亦當立戟。
」及太祖祔廟,有司言:「合奉一後配食。
按唐睿宗追謚肅明、昭成二後,至睿宗崩,獨昭成以帝母之重升配,肅明止享於儀坤廟。
近周世宗正惠、宣懿二後並先崩,正惠無位號,宣懿居正位,遂以配食。
今請以孝明皇後配,忌日行香廢務,其孝惠皇後享於別廟。
」從之。
太平興國元年,追冊越國夫人符氏為懿德皇後,尹氏為淑德皇後,並祔後廟。
至道三年,孝章皇後宋氏祔享,有司言:「孝章正位中壼,宜居上室,懿德追崇後號,宜居其次。
」詔孝章殿室居懿德下。
六月,禮官議:「按太平興國中追冊定謚,皆以懿德居上。
淳化初,宗正少卿趙安易言,別廟祭享,懿德在淑德之上,未測升降之由。
其時敕旨依舊懿德在上。
按江都集禮,晉景帝即位,夏侯夫人應合追尊。
散騎常侍任茂、傅玄等議雲:『夏侯夫人初歸景帝,未有王基之道,不及景帝統百揆而亡,後妃之化未著遠邇,追尊無經義可據。
』今之所議,正與此同。
且淑德配合之初,潛躍之符未兆;懿德輔佐之始,藩邸之位已隆,然未嘗正位中宮,母臨天下。
豈可生無尊極之位,沒升配享之崇,於人情不安,於典籍無據。
唐順宗祔廟後十一年,始以莊憲皇後升配,憲宗祔廟後二十五年,始以懿安皇後升配。
今請虛位,允協舊儀。
」再詔尚書省集議及禮官同詳定。
上議曰:「淑德皇後生無位號,沒始追崇,況在初潛,早已薨謝,懿德皇後享封大國,作配先朝,雖不及臨禦之期,且夙彰賢懿之美,若以升祔,當歸懿德。
又詳周世宗正惠、宣懿配食故事,當時議以正惠追尊位號,請以宣懿為配。
是時以太後在位,疑宣懿祔廟之後,立忌非便。
議者引晉哀帝時何太後在上,尊所生周氏為太妃,封其子為琅邪王。
及太妃薨,帝奔喪琅邪第,七月而葬。
此則奔喪行服,尚不厭降,即忌日廢務,於理無嫌。
今禮官引唐順、憲二宗廟享虛位之文,夫既追冊二後,即虛室亦為非便,請奉懿德神主升配。
又按議者以周世宗神主祔廟,必若宣懿同祔,即正惠神主請加『太』字。
今升祔懿德,請即加淑德『太』字,仍舊別廟。
」詔:「以懿德配享,至於『太』者尊極之稱,加于母後,施之宗廟禮所未安。
」迺不加「太」字,仍別廟配享。
十二月,追尊賢妃李氏為元德皇太後。
有司言:「按周禮春官大司樂之職,『奏夷則,歌仲呂,以享先妣』,謂姜嫄也。
是帝嚳之妃,後稷之母,特立廟曰閟宮。
晉簡文宣後以不配食,築室於外,歲時享祭。
唐先天元年,始祔昭成、肅明二後于儀坤廟。
又玄宗元獻楊後立廟於太廟之西。
稽於前文,鹹有明據。
望令宗正寺於後廟內修奉廟室,為殿三間,設神門、齋房、神廚以備薦享。
」 鹹平元年,判太常禮院李宗訥等言:「元德皇太後別建廟室,淑德皇後亦在別廟,同是帝母而無『太』字。
按唐穆宗三後,除宣懿升祔,正獻、恭僖二後並立別廟,各有『太』字。
又開元初,太常議昭成皇太後,請不除『太』字,雲『入廟稱後,義繫於夫,在朝稱太後,義繫於子。
如謚冊入陵,神主入廟,則當去太字』。
按神主入廟之說,蓋為祔享太廟,以厭降故,不加『太』字,則本朝文懿諸後是也。
如別建廟室,不可但稱皇後,則唐正獻、恭僖二太後是也。
淑德皇後亦請加『太』字,既加之後,望遷就元德新廟,居第一室,以元德次之,仍遷莊懷又次之。
」詔下中書集議。
兵部尚書張齊賢等奏:「宗廟神靈,務乎安靜。
況懿德作合之始,逮事舅姑,躬執婦道,祔享之禮,宜從後先,伏請仍舊。
又漢因秦制,帝母稱皇太後。
檢詳去歲議狀,請加淑德『太』字,而詔不加之者,緣當時元德皇太後未行追冊。
今冊命已畢,望依禮官所言。
」三年四月乙卯,祔葬元德皇太後于永熙陵。
有司言:「元德神主祔廟,準禮當行祔謁,載稽前典,有未安者。
伏以追薦尊稱,奉加『太』字,崇建別廟,以備蒸嘗。
況當禘祫之時,不預合食之列,廟享之制與諸後不同。
俟神主還京,即祔廟室,薦獻安神,更不行祔謁之禮,每歲五享、禘祫如太廟儀。
」 景德四年,奉莊穆皇後郭氏神主謁太廟,祔享于昭憲皇後。
享畢,祔別廟,殿室在莊懷之上。
帝祀汾陰,謁廟畢,親詣元德皇太後廟躬謝,自門降輦步入,酌獻如太廟,設登歌,兩省、禦史、宗室防禦使以上班廟內,餘班廟外,遣官分告孝惠諸後廟。
詔:「太廟、元德皇後廟享用犢,諸後廟親享用犢,攝事用羊豕。
」 五年,龍圖閣直學士陳彭年言:「禘祫日,孝惠、淑德二後神主自別廟赴太廟,祔簡穆皇後神主之下、太祖神主之上,此蓋用曲臺禮別廟皇後禘祫祔享太廟之說。
竊慮明靈合享,神禮未安,望詔禮官再加詳定。
」有司言:「按曲臺禮載禘祫之儀,則如皇後先祔別廟,遇禘祫祔享於太廟,如是昭後,即坐於祖姑之下,南向;如是穆後,即坐於祖姑之下,北向。
又按博士殷盈孫議雲:『別廟皇後禘祫於太廟,祔於祖姑之下者,此乃皇後先沒,已造神主。
如昭成、肅明之沒也,睿宗在位;元獻之沒也,玄宗在位;昭德之沒也,德宗在位。
四後於太廟未有本室,故創別廟,當為太廟合食之主,故禘祫乃奉以入享,此明其後太廟有本室,即當遷祔。
帝方在位,故皇後蹔立別廟,禮本合食,故禘祫乃升太廟,以未有位,故祔祖姑之下。
據開寶通禮與曲臺禮同。
今有司不達禮意,遇禘祫歲,尚以孝惠、孝章、淑德三後神主祔享祖姑之下,乃在太祖、太宗之上。
按禮稱『婦祔姐姑』,謂既卒哭之明日,此正禮也;稱『祖姑有三人,則祔於親者』,注,玄謂『舅之母死,而又有繼室二人,親者謂舅所生』。
然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