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哲宗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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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阿裡骨襲河西軍節度使、邈川首領。
庚辰,夏人入貢。
辛巳,刑部侍郎蹇周輔坐變鹽法落職。
閏月庚寅,蔡確罷。
以司馬光為尚書左僕射、門下侍郎。
詔韓維、呂大防、孫永、範純仁詳定役法。
壬辰,以呂公著為門下侍郎。
丙午,守尚書右丞李清臣為尚書左丞,試吏部尚書呂大防為尚書右丞。
白虹貫日。
丁未,羣臣上太皇太後宮名曰崇慶,殿曰崇慶壽康;皇太後宮曰隆祐,殿曰隆祐慈徽。
庚戌,賜于闐國王服帶、器幣。
辛亥,章惇罷。
甲寅,詔侍從、禦史、國子司業各舉經明行修可為學官者二人。
乙卯,以吏部尚書範純仁同知樞密院事。
丙辰,掩京城暴骸。
罷諸州常平管勾官。
三月辛未,詔毋以堂差衝在選已注官。
置訴理所,許熙寧以來得罪者自言。
命太學公試,司業、博士主之,如春秋補試法。
癸酉,置開封府界提點刑獄一員。
乙亥,罷熙河蘭會路經制財用司。
己卯,復廣濟河輦運。
辛巳,詔民間疾苦當議寬恤者監司具聞。
以程頤為崇政殿說書。
己酉,許職事官帶職。
夏四月己醜,韓縝罷。
辛卯,詔諸路旱傷蠲其租。
壬辰,以旱慮囚。
癸巳,王安石薨。
辛醜,詔執政大臣各舉可充館閣者三人。
壬寅,以呂公著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,文彥博平章軍國重事。
乙巳,詔戶部裁冗費,著為令。
李憲等以用兵失利為劉摯所劾,貶秩奉祠。
辛亥,揚王顥、荊王頵並特授太尉。
詔:遇科舉,令升朝官各舉經明行修之士一人,俟登第日與升甲。
罷謁禁之制。
知誠州周士隆撫納溪洞民一千三百餘戶,賜士隆銀帛。
癸醜,定六曹郎官員數。
五月丁巳朔,以資政殿大學士韓維為門下侍郎。
罷諸路重祿,復熙寧前舊制。
庚申,夏人來賀即位。
壬戌,詔侍從、臺官、監司各舉縣令一人。
戊辰,命程頤同修立國子監條制。
己巳,幸揚王、荊王第,官其子九人。
癸酉,復左右天廄坊。
壬午,詔文彥博班宰相之上。
六月甲辰,置春秋博士。
呂惠卿落職,分司南京,蘇州居住。
戊申,以富弼配享神宗廟庭。
庚戌,太白晝見。
甲寅,詔正風俗,修紀綱,勿理隱疵細故。
復置通利軍。
程頤上疏論輔養君德。
秋七月丁巳,置檢法官。
辛酉,設十科舉士法。
劉恕同修資治通鑑,未沾恩而卒,詔官其子。
乙醜,夏國主秉常卒。
庚午,夏國遣使賀坤成節。
八月辛卯,詔常平依舊法,罷青苗錢。
壬辰,封弟偲為祁國公。
甲午,占城國遣使入貢。
壬子,日傍有五色雲。
磁州穀異壟同穗。
九月丙辰朔,司馬光薨。
己未,朝獻景靈宮。
辛酉,大享明堂,以神宗配,赦天下。
丁卯,試中書舍人蘇軾為翰林學士、知制誥。
己卯,張璪罷。
冬十月丙戌,改衍聖公為奉聖公。
庚寅,太白晝見。
壬辰,夏人來告哀。
庚子,遣使吊祭。
十一月戊午,以尚書左丞呂大防為中書侍郎,禦史中丞劉摯為尚書右丞。
乙亥,于闐國遣使入貢。
庚辰,蠲鹽井官溪錢。
十二月庚寅,詔:將來服除,依元豐三年故事,羣臣勿上尊號。
戊戌,華州鄭縣小敷谷山崩。
戊申,詔以冬溫無雪,決繫囚。
是歲,河北、楚海諸州水。
二年春正月乙醜,封秉常子乾順為夏國主。
戊辰,詔:舉人程試,主司毋得於老、莊、列子書命題。
辛巳,詔蘇轍、劉攽編次神宗禦製。
白虹貫日。
二月丁亥,遣左司諫朱光庭使河北,振民被災者。
詔施、黔、戎、瀘等州保甲監司免歲閱。
丁酉,加賜于闐國金帶、錦袍、器幣。
己亥,命吏部選人改官歲以百人為額。
辛醜,詔陝西、河東行策應牽制法。
是月,代州地震。
三月壬戌,太皇太後手詔,止就崇政殿受冊。
戊辰,詔中外侍從歲舉郡守各一人。
令禦史臺察民俗奢僭者。
夏人遣使入謝。
癸酉,奉安神宗神禦于景靈宮宣光殿。
庚辰,詔內侍省供奉官以下百人為額。
夏四月丙戌,交阯入貢。
丁亥,鬼章子結咓齪寇洮東。
戊子,慮囚。
己醜,詔太師文彥博十日一議事都堂。
辛卯,詔:冬夏旱暵,海內被災者廣,避殿減膳,責躬思過,以圖消復。
丁酉,以四方牒訴上尚書者,或冤抑不得直,令禦史分察之。
己亥,太皇太後以旱權罷受冊禮。
癸卯,雨。
乙醜,以徐州布衣陳師道為亳州司戶參軍。
丁未,復制科。
戊申,禦殿復膳。
李清臣罷。
五月癸醜,夏人圍南川砦。
丁卯,以劉摯為尚書左丞,兵部尚書王存為尚書右丞。
壬申,于闐入貢。
丁醜,詔:禦史官闕,禦史中丞、翰林學士、兩省諫議大夫以上雜舉。
六月辛醜,以安燾知樞密院事。
壬寅,有星如瓜出文昌。
丙午,邈川首領結藥來降,授三班奉職。
秋七月辛亥,詔戶部修會計錄。
韓絳以司空緻仕。
夏人寇鎮戎軍。
詔府界、三路教閱保甲。
復課利場務虧額科罰。
丙辰,罷諸州數外歲貢。
戊午,以遼蕭德崇等賀坤成節,曲宴垂拱殿,始用樂。
庚申,進封李乾德為南平王。
辛酉,改誠州為渠陽軍。
辛未,韓維罷。
八月辛巳,程頤罷經筵,權同管勾西京國子監。
癸未,以西蕃寇洮、河,民被害者給錢粟,死者賜帛其家。
詔復進納人改官舊法。
乙
庚辰,夏人入貢。
辛巳,刑部侍郎蹇周輔坐變鹽法落職。
閏月庚寅,蔡確罷。
以司馬光為尚書左僕射、門下侍郎。
詔韓維、呂大防、孫永、範純仁詳定役法。
壬辰,以呂公著為門下侍郎。
丙午,守尚書右丞李清臣為尚書左丞,試吏部尚書呂大防為尚書右丞。
白虹貫日。
丁未,羣臣上太皇太後宮名曰崇慶,殿曰崇慶壽康;皇太後宮曰隆祐,殿曰隆祐慈徽。
庚戌,賜于闐國王服帶、器幣。
辛亥,章惇罷。
甲寅,詔侍從、禦史、國子司業各舉經明行修可為學官者二人。
乙卯,以吏部尚書範純仁同知樞密院事。
丙辰,掩京城暴骸。
罷諸州常平管勾官。
三月辛未,詔毋以堂差衝在選已注官。
置訴理所,許熙寧以來得罪者自言。
命太學公試,司業、博士主之,如春秋補試法。
癸酉,置開封府界提點刑獄一員。
乙亥,罷熙河蘭會路經制財用司。
己卯,復廣濟河輦運。
辛巳,詔民間疾苦當議寬恤者監司具聞。
以程頤為崇政殿說書。
己酉,許職事官帶職。
夏四月己醜,韓縝罷。
辛卯,詔諸路旱傷蠲其租。
壬辰,以旱慮囚。
癸巳,王安石薨。
辛醜,詔執政大臣各舉可充館閣者三人。
壬寅,以呂公著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,文彥博平章軍國重事。
乙巳,詔戶部裁冗費,著為令。
李憲等以用兵失利為劉摯所劾,貶秩奉祠。
辛亥,揚王顥、荊王頵並特授太尉。
詔:遇科舉,令升朝官各舉經明行修之士一人,俟登第日與升甲。
罷謁禁之制。
知誠州周士隆撫納溪洞民一千三百餘戶,賜士隆銀帛。
癸醜,定六曹郎官員數。
五月丁巳朔,以資政殿大學士韓維為門下侍郎。
罷諸路重祿,復熙寧前舊制。
庚申,夏人來賀即位。
壬戌,詔侍從、臺官、監司各舉縣令一人。
戊辰,命程頤同修立國子監條制。
己巳,幸揚王、荊王第,官其子九人。
癸酉,復左右天廄坊。
壬午,詔文彥博班宰相之上。
六月甲辰,置春秋博士。
呂惠卿落職,分司南京,蘇州居住。
戊申,以富弼配享神宗廟庭。
庚戌,太白晝見。
甲寅,詔正風俗,修紀綱,勿理隱疵細故。
復置通利軍。
程頤上疏論輔養君德。
秋七月丁巳,置檢法官。
辛酉,設十科舉士法。
劉恕同修資治通鑑,未沾恩而卒,詔官其子。
乙醜,夏國主秉常卒。
庚午,夏國遣使賀坤成節。
八月辛卯,詔常平依舊法,罷青苗錢。
壬辰,封弟偲為祁國公。
甲午,占城國遣使入貢。
壬子,日傍有五色雲。
磁州穀異壟同穗。
九月丙辰朔,司馬光薨。
己未,朝獻景靈宮。
辛酉,大享明堂,以神宗配,赦天下。
丁卯,試中書舍人蘇軾為翰林學士、知制誥。
己卯,張璪罷。
冬十月丙戌,改衍聖公為奉聖公。
庚寅,太白晝見。
壬辰,夏人來告哀。
庚子,遣使吊祭。
十一月戊午,以尚書左丞呂大防為中書侍郎,禦史中丞劉摯為尚書右丞。
乙亥,于闐國遣使入貢。
庚辰,蠲鹽井官溪錢。
十二月庚寅,詔:將來服除,依元豐三年故事,羣臣勿上尊號。
戊戌,華州鄭縣小敷谷山崩。
戊申,詔以冬溫無雪,決繫囚。
是歲,河北、楚海諸州水。
二年春正月乙醜,封秉常子乾順為夏國主。
戊辰,詔:舉人程試,主司毋得於老、莊、列子書命題。
辛巳,詔蘇轍、劉攽編次神宗禦製。
白虹貫日。
二月丁亥,遣左司諫朱光庭使河北,振民被災者。
詔施、黔、戎、瀘等州保甲監司免歲閱。
丁酉,加賜于闐國金帶、錦袍、器幣。
己亥,命吏部選人改官歲以百人為額。
辛醜,詔陝西、河東行策應牽制法。
是月,代州地震。
三月壬戌,太皇太後手詔,止就崇政殿受冊。
戊辰,詔中外侍從歲舉郡守各一人。
令禦史臺察民俗奢僭者。
夏人遣使入謝。
癸酉,奉安神宗神禦于景靈宮宣光殿。
庚辰,詔內侍省供奉官以下百人為額。
夏四月丙戌,交阯入貢。
丁亥,鬼章子結咓齪寇洮東。
戊子,慮囚。
己醜,詔太師文彥博十日一議事都堂。
辛卯,詔:冬夏旱暵,海內被災者廣,避殿減膳,責躬思過,以圖消復。
丁酉,以四方牒訴上尚書者,或冤抑不得直,令禦史分察之。
己亥,太皇太後以旱權罷受冊禮。
癸卯,雨。
乙醜,以徐州布衣陳師道為亳州司戶參軍。
丁未,復制科。
戊申,禦殿復膳。
李清臣罷。
五月癸醜,夏人圍南川砦。
丁卯,以劉摯為尚書左丞,兵部尚書王存為尚書右丞。
壬申,于闐入貢。
丁醜,詔:禦史官闕,禦史中丞、翰林學士、兩省諫議大夫以上雜舉。
六月辛醜,以安燾知樞密院事。
壬寅,有星如瓜出文昌。
丙午,邈川首領結藥來降,授三班奉職。
秋七月辛亥,詔戶部修會計錄。
韓絳以司空緻仕。
夏人寇鎮戎軍。
詔府界、三路教閱保甲。
復課利場務虧額科罰。
丙辰,罷諸州數外歲貢。
戊午,以遼蕭德崇等賀坤成節,曲宴垂拱殿,始用樂。
庚申,進封李乾德為南平王。
辛酉,改誠州為渠陽軍。
辛未,韓維罷。
八月辛巳,程頤罷經筵,權同管勾西京國子監。
癸未,以西蕃寇洮、河,民被害者給錢粟,死者賜帛其家。
詔復進納人改官舊法。
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