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四百七十九 列傳第二百三十八 世家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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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月十九日,已領親男諸弟,納降禮於軍門,至於老母諸孫,延餘喘於私第。

     陛下至仁廣覆,大德好生,顧臣假息於數年,所望全軀於此日。

    今蒙元戎慰恤,監護撫安,若非天地之垂慈,豈見軍民之受賜!臣亦自量過咎,尚切憂疑,謹遣親弟詣闕奉表,待罪以聞。

     太祖詔曰: 朕以受命上穹,臨制中土,姑務保民而崇德,豈思右武以佳兵?至於臨戎,蓋非獲已。

    矧惟益部,僻處一隅,靡思僭竊之愆,輒肆窺覦之志,潛結并寇,自啟釁端。

    爰命偏師,往申吊伐,靈旗所指,逆壘自平。

    朕嘗中宵憮然,兆民何罪!屢馳馹騎,嚴戒兵鋒,務宣拯溺之懷,以盡招攜之禮。

    而卿果能率官屬而請命,拜表疏以祈恩,託以慈親,保其宗祀,悉封庫府,以待王師。

    追咎改圖,將自求於多福;匿瑕含垢,當盡滌於前非。

    朕不食言,爾無他慮。

     昶乃舉族與官屬由峽江而下,至江陵,上遣皇城使竇思儼迎勞之。

    四月初,昶與母至襄漢,復遣使齎詔賜茶藥。

    所賜詔不名,仍呼昶母為國母。

    昶將至,命太宗勞於近郊。

    昶率子弟素服待罪闕下,太祖禦崇元殿,備禮見之,賜昶襲衣、玉帶、黃金鞍勒馬、金器千兩、銀器萬兩、錦綺千段、絹萬匹;又賜昶母金器三百兩、銀器三千兩、錦綺千匹、絹千匹;子弟及其官屬等襲衣、金玉帶、鞍勒馬、車乘、器幣有差;又遣使分詣江陵、鳳翔賜其家屬錢帛,疾病者給以醫藥。

    即日宴於大明殿。

    先是,詔有司於右掖門外,臨汴水起大第五百間以待昶,供帳悉備,至是賜之,又為其官屬各營居第。

     翌日,詔曰: 伯禹導川,黑水本梁州之域;河圖括象,岷山直井絡之墟。

    是曰坤維,素為王土。

    屬中原多故,四海羣飛,遂剖裂於山河,競僭竊於位號。

    朕削平宇縣,載整皇綱,復周、漢之舊疆,寵綏羣後;采唐、虞之大訓,協和萬邦。

    六年于茲,百揆時敘。

    禮樂征伐之柄,盡出朝廷;蠻夷山海之君,鹹修職貢。

    一昨順長庚而授律,法時雨以興師,先申誕告之文,以慰徯來之衆。

     咨爾偽蜀主孟昶,克承餘緒,保據一隅,擅正朔以自尊,歷歲時而滋久。

    屬王師緻討,察天道之惡盈,體此綏懷,思於效順,盡率羣吏,降于軍門。

    抗手疏以陳誠,伏天閽而請命。

    是用昭示大信,盡滌疪瑕,度越彜章,升於崇秩。

    冠紫微之近署,以奉內朝;剪鶉首之奧區,為之封邑。

    率從異數,式洽殊私。

    爾宜欽承,往踐厥位。

    可開府儀同三司、檢校太師兼中書令、秦國公,給上鎮節度使奉祿。

    餘官除拜有差。

     昶數日卒,年四十七。

    太祖廢朝五日,素服發哀於大明殿。

    賜尚書令,追封楚王,謚恭孝,賻布帛千匹,葬事官給。

    後數日,其母李氏亦卒。

     初,李氏隨昶至京師,太祖數命肩輿入宮,謂之曰:「母善自愛,無戚戚懷鄉土,異日當送母歸。

    」李氏曰:「使妾安往?」太祖曰:「歸蜀爾。

    」李氏曰:「妾家本太原,倘得歸老并土,妾之願也。

    」時晉陽未平,太祖聞其言大喜,曰:「俟平劉鈞,即如母所願。

    」因厚加賜賚。

    及昶卒,不哭,以酒酹地曰:「汝不能死社稷,貪生以至今日。

    吾所以忍死者,以汝在爾。

    今汝既死,吾何生焉!」因不食,數日卒。

    太祖聞而傷之,賻贈加等。

    令鴻臚卿範禹偁護喪事,與昶俱葬洛陽,詔發奉義甲士千人護送。

     七月,正衙備禮冊命昶,其文曰: 維乾德三年,歲次乙醜,七月己巳朔,二十四日戊子,皇帝若曰:咨爾故檢校太師兼中書令、秦國公孟昶,冊贈之典,所以彰世祚而紀勳伐,繼絕之義,所以旌異域而表來庭。

    苟匪全功,寧兼二者。

     國家乘乾撫運,括地開圖。

    稽至德於勛、華,體深仁於湯、禹。

    既定壺關之亂,復剪淮夷之兇,暨荊及衡,洗蕩逋穢。

    以為君人之道,先德而後刑;王者之師,有征而無戰。

    兵威震疊,寰宇來同。

    以至薄伐兩川,徂征三峽。

     惟爾昶襲乃堂構,據有巴庸,而能祗畏皇靈,保全宗緒,知機識變,委順圖全。

    馳子牟魏闕之心,奉伯禹塗山之會。

    朕自聞獻款,良切虛懷。

    舟車欣至止之初,邸第錫非常之制。

    封崇異數,祈保永年。

    景命不融,奄然殂謝。

     於戲!爾有及親之孝,特異常倫;爾有達上之情,所期終養。

    何高穹之不祐,與幽壤之同歸!斯朕所以當甯興悲,徹縣永歎。

    詢于史氏,申命禮官,今遣使起復雲麾將軍、檢校太傅,右神武統軍、兼禦史大夫、上柱國、平昌縣開國伯食邑七百戶孟仁贄持節,冊贈爾為尚書令,仍追封楚王。

    於戲!式備哀榮,載光簡牒。

    南宮峻秩,全楚大邦,併示追崇,敻超彜制。

    始終之分,朕無愧焉。

     仍贈昶墳莊一區,給守墳人米千石,錢五萬。

     初,昶在蜀專務奢靡,為七寶溺器,他物稱是。

    每歲除,命學士為詞,題桃符,置寢門左右。

    末年,學士幸寅遜撰詞,昶以其非工,自命筆題雲:「新年納餘慶,嘉節號長春。

    」以其年正月十一日降,太祖命呂餘慶知成都府,而「長春」乃聖節名也。

    又昶襲位後,民質錢取息者,將徙居,必署其門曰:「召主收贖。

    」周世宗平淮甸,克關南,即議討蜀而未果,至太祖乃平之。

     昶三子:玄喆、玄珏、玄寶。

    玄寶先卒,僭贈遂王。

    昶弟:仁贄、仁裕、仁操。

     昶既降,寧江軍節度、同平章事伊審徵,檢校太尉兼侍中韓保正,山南西道節度、同平章事王昭遠,工部侍郎幸寅遜,武信軍節度、保寧軍都巡檢使李廷珪來闕下。

    審徵授靜難軍節度,昭遠授左領軍衞大將軍,寅遜授右庶子,廷珪授右千牛衞上將軍,韓保正未授官卒。

    保正、昭遠、廷珪,川中各有田宅,詔各賜錢三百萬。

    又成都人王處瓊,少孤,有司籍其金寶,昶降,輦送闕下。

    太祖聞之,令計其直還焉。

     玄喆字遵聖,幼聰悟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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