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三百四十三 列傳第一百0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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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上不以為勞,當遂行之。

    」李清臣不以為然。

    佃曰:「元豐非合祭而是北郊,公之議也。

    今反以為不可,何耶?」清臣乃止。

     禦史中丞趙挺之以論事不當,罰金。

    佃曰:「中丞不可罰,罰則不可為中丞。

    」諫官陳瓘上書,曾布怒其尊私史而壓宗廟。

    佃曰:「瓘上書雖無取,不必深怒,若不能容,是成其名也。

    」佃執政與曾布比,而持論多近恕。

    每欲參用元祐人才,尤惡奔競。

    嘗曰:「天下多事,須不次用人;苟安寧時,人之才無大相遠,當以資歷序進。

    少緩之,則士知自重矣。

    」又曰:「今天下之勢,如人大病向愈,當以藥餌輔養之,須其安平;苟為輕事改作,是使之騎射也。

    」 轉左丞。

    禦史論呂希純、劉安世復職太驟,請加鐫抑,且欲更懲元祐餘黨。

    佃為徽宗言不宜窮治,乃下詔申諭,揭之朝堂。

    讒者用是詆佃,曰:「佃名在黨籍,不欲窮治,正恐自及耳。

    」遂罷為中大夫、知亳州,數月卒,年六十一。

    追復資政殿學士。

     佃著書二百四十二卷,於禮家、名數之說尤精,如埤雅、禮象、春秋後傳皆傳於世。

     吳居厚字敦老,洪州人。

    第嘉祐進士,熙寧初,為武安節度推官。

    奉行新法,盡力核閒田,以均給梅山徭,計勞,得大理丞,轉補司農屬。

    元豐間,提舉河北常平,增損役法五十一條,賜銀緋,為京東轉運判官,升副使。

     天子方興鹽、鐵,居厚精心計,籠絡鈎稽,收羨息錢數百萬。

    即萊蕪、利國二冶官自鑄錢,歲得十萬緡。

    詔褒揭其能。

    擢天章閣待制、都轉運使。

    前使者皆以不任職蒙譴,居厚與河北蹇周輔、李南公會境上,議鹽法,搜剔無遺。

    居厚起州縣凡流,無閥閱勳庸,徒以言利得幸,不數歲,至侍從,嗜進之士從風羨美。

    又請以鹽息買絹,資河東馬直;發大鐵錢二十萬貫,佐陝西軍興;且募民養保馬。

    當時商功利之臣,所在成聚,居厚最為掊克。

     劇盜王沖因民不忍,聚衆數千,欲乘其行部至徐,篡取投諸冶。

    居厚聞知,間道遁去。

    元祐治其罪,責成州團練副使,安置黃州。

    章惇用事,起為江、淮發運使。

    疏支家河通漕,楚、海之間賴其利。

    召拜戶部侍郎、尚書,以龍圖閣學士知開封府,為永泰陵橋道頓遞使。

    坐積雨留滯,罷知和州。

     崇寧初,復尹開封,拜尚書右丞,進中書門下侍郎。

    以老避位,為資政殿學士、東太一宮使,恩許仍服方團金毬文帶。

    自是,前執政在京師者視此。

    出為亳州、洪州,徙太原,道都門,留使佑神觀,復還政府,遷知樞密院。

    政和三年,以武康軍節度使知洪州,卒,年七十九。

    贈開府儀同三司。

     居厚在政地久,以周謹自媚,無赫顯惡,唯一時聚斂,推為稱首。

     溫益字禹弼,泉州人。

    第進士,歷大宗正丞、利州路湖南轉運判官、工部員外郎。

    紹聖中,由諸王府記室出知福州,徙潭州。

    鄒浩南遷過潭,暮投宿村寺,益即遣州都監將數卒夜出城,逼使登舟,竟淩風絕江而去。

    他逐臣在其境內,若範純仁、劉奉世、韓川、呂希純、呂陶,率為所侵困,用事者悅之。

    未及用,而徽宗以藩邸恩,召為太常少卿,遷給事中兼侍讀。

    陳瓘指言其過,謂不宜列侍從、處經帷,不報。

    改龍圖閣待制、知開封府,猶兼侍讀。

    時執政倡言,帝當為哲宗服兄弟之服。

    曾肇在邇英讀史記舜紀,因言:「昔堯、舜同出黃帝,世數已遠,然舜為堯喪三年者,以嘗臣堯故也。

    」益意附執政,進曰:「史記世次不足信,堯、舜非同出。

    」遷吏部尚書。

     建中靖國元年,拜尚書右丞。

    鄧洵武獻愛莫助之圖,帝初付曾布,布辭。

    改付益,益得藉手以為宜相蔡京,天下之善士,一切指為異論,時人惡之。

    布與京爭事帝前,辭頗厲,益叱曰:「曾布安得無禮!」帝不樂,布由是得罪,而京遂為相。

    進益中書侍郎。

     益仕宦從微至著,無片善可紀,至其狡譎傅合,蓋天稟然。

    及是,乃時有立異。

    京一日除監司、郡守十人,益稍不謂然。

    京知中書舍人鄭居中與益厚,使居中自從其所問之,居中以告。

    益曰:「君在西掖,每見所論事,舍人得舉職,侍郎顧不許耶?今丞相所擬錢龢而下十人,皆其姻黨耳,欲不逆其意得乎?」京聞而頗憚焉。

    踰年,卒,年六十六。

     子萬石至尚書。

     論曰:王安石為政,一時士大夫之素知名者,變其所守而從之,比比皆然;元絳所涖,鹹有異政,亦諂事之,陋矣。

    許將嘗力止發司馬光墓,此為可稱;而言者謂其仕於元祐、紹聖以至建中,左右視利,幡然改圖,初無定論。

    鄧潤甫初掌牋記,盛有文名,而首贊紹述之謀,又表章蔡確定策之功,雖有他長,無足觀矣。

    林希草制,務醜詆正人,自知隳壞名節,擲筆而悔,又何晚也;弟旦反其所為,糾劾巨姦,善惡豈相掩哉!蔣之奇始慫慂濮議,晚摭飛語,擊舉主以自文,小人之魁傑者也。

    吳居厚奉行新法,剝下媚上,溫益阿附二蔡,物議不容。

    陸佃雖受經安石,而不主新法,元祐黨人之罪,請一施薄罰而已,猶差賢於衆人焉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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