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二十八 本紀第二十八 高宗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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盜賊。
是春,廣西大饑,李實變為桃。
夏四月癸巳,築太廟于建康,以臨安府太廟為聖祖殿。
戊戌,修濬建康城池。
丁未,嶽飛乞解官持餘服,遂棄軍去,詔不許。
戊申,日中有黑子。
庚戌,以張浚累陳嶽飛積慮專在併兵,奏牘求去,意在要君,遂命兵部侍郎兼都督府參議軍事張宗元權湖北、京西宣撫判官,實監其軍。
壬子,張浚如太平州、淮西視師。
庚申,以信陽軍隸京西路。
罷淮南提點司,東西兩路各置轉運兼提點刑獄、提舉茶鹽常平事。
五月丁卯,詔李綱趣捕虔、吉諸盜。
壬申,命禮官舉文宣王、武成王、熒惑、壽星、嶽、鎮、海、瀆、農、蠶、風、雷、雨師之祀。
甲戌,以胡安國提舉萬壽觀兼侍讀,趣赴行在,未至而罷。
癸未,以酈瓊為行營左護軍副都統制。
甲申,初試樞密院都督府效士。
乙酉,命侍從官通舉材堪知縣者二十人。
丙戌,偽齊陷隨州。
己醜,禁四川增印錢引。
六月辛卯朔,改上惠恭皇後謚曰顯恭皇後。
嶽飛入見。
壬辰,命歲辰戌月祀大火,配以閼伯。
乙未,罷江、淮營田司,令諸路安撫、轉運司兼領其事。
丙申,以重修神宗實錄去取未當,命史館復加考訂。
丁酉,嶽飛引過自劾,詔放罪,慰諭之。
戊戌,命劉錡兼都督府咨議軍事,率兵戍廬州。
乙巳,沈與求薨。
召王德以所部兵赴行在。
遣呂祉如淮西撫諭諸軍。
丙辰,詔吳玠、李迨共議四川經費,贍軍恤民。
嶽飛復職。
秋七月戊辰,詔侍從各舉可任監司、郡守者一二人。
癸酉,以旱禱於天地、宗廟、社稷。
甲戌,嗣濮王仲湜薨。
癸未,以久旱命中外臣庶實封言事。
甲申,蠲諸路民積年逋租。
以建康疫盛,遣醫行視,貧民給錢,葬其死者。
命疏決滯獄。
乙酉,詔即建康權正社稷之位。
戊子,詔戶部長貳疊出巡按諸路,考究財賦利病,違者劾之。
己醜,詔諸路歸業民墾田,及八年始輸全稅。
八月乙未,以張俊為淮西宣撫使,駐盱眙;楊沂中為淮西制置使,主管侍衞馬軍司劉錡副之,並駐廬州。
命酈瓊率兵赴行在。
戊戌,瓊叛,殺中軍統制張景等,執呂祉及趙康直、趙不羣,以兵四萬人奔劉豫。
辛醜,手詔赦廬州屯駐行營左護軍。
壬寅,酈瓊引兵至淮,殺祉及康直,釋不羣使還。
劉錡、吳錫至廬州,以兵追之不及,命張宗元往招之。
張浚乞去位。
甲辰,以趙鼎為萬壽觀使兼侍讀。
甲寅,詔:命官犯贓,刑部不得擅黥配,聽朝廷裁斷。
乙卯,賜嶽飛軍錢十萬緡。
招歸正復業人耕湖北、京西閒田。
九月甲子,上太上皇帝謚曰聖文仁德顯孝皇帝,廟號徽宗,皇後曰顯肅皇後。
丁卯,韓世忠、張俊入見,乃命俊自盱眙移屯廬州。
壬申,張浚罷。
癸酉,命參知政事輪日當筆,權三省事,更不分治常程。
罷都督府。
甲戌,以臺諫累疏,落張浚觀文殿大學士,仍領宮祠。
丙子,復以趙鼎為尚書左僕射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。
戊寅,以廬州、壽春府民遭酈瓊虜掠,蠲租稅一年。
己卯,朝獻聖祖于常朝殿。
庚辰,朝饗太廟。
辛巳,合祭天地于明堂,大赦。
召劉光世赴行在。
戊子,禁諸路進羨餘。
以劉錡知廬州兼淮西制置副使。
冬十月庚寅朔,詔仍舊開經筵。
辛卯,命後省官看詳上書有可采者,條上行之。
丁酉夜,敕張浚安置嶺表。
戊戌,趙鼎累請浚母老,改永州居住。
偽齊犯泗州,守臣劉綱擊走之。
丙午,命戶部郎官薛弼、霍蠡同總領江西、湖、廣五路財賦。
壬子,統制呼延通、王權等襲擊金人于淮陽軍,敗之。
丁巳,詔:六參日,輪行在百官一員轉對。
閏月癸亥,贈趙康直徽猷閣待制。
乙醜,蠲江東路月樁錢萬緡。
發米二萬石振京西、湖北饑民。
丙寅,尹焞入見,命為祕書郎兼崇政殿說書。
甲戌,始作徽宗皇帝、顯肅皇後神主。
庚辰,韓世忠引兵渡淮,逆擊金人于劉冷莊,敗之。
辛巳,李綱罷。
癸未,復漢陽軍。
是月,張俊棄盱眙,引兵還建康。
十一月丙申,賜吳玠犒軍錢百五十萬緡。
丁酉,以知溫州李光為江西安撫制置大使。
丁未,金帥撻懶、兀朮入汴京執偽齊劉豫,廢為蜀王。
癸醜,詔來春復幸浙西。
是月,偽齊知臨汝軍崔虎詣嶽飛降。
十二月庚辰,復置都大提舉四川茶馬監牧官。
丁卯,祔徽宗皇帝、顯肅皇後神主于太廟。
庚午,以解潛權主管馬步軍司,命韓世忠留屯楚州,屏蔽江、淮。
己卯,詔內外大將及侍從官,舉武臣智略器局堪帥守謀議官者。
癸未,王倫等使還,入見,言金國許還梓宮及皇太後,又許還河南諸州。
甲申,城泗州。
丁亥,復遣王倫等奉迎梓宮。
是冬,吳玠遣裨將馬希仲攻熙州,鄭宗、李進攻鞏州,不克,宗死于城下,希仲遁還,玠斬以徇。
是春,廣西大饑,李實變為桃。
夏四月癸巳,築太廟于建康,以臨安府太廟為聖祖殿。
戊戌,修濬建康城池。
丁未,嶽飛乞解官持餘服,遂棄軍去,詔不許。
戊申,日中有黑子。
庚戌,以張浚累陳嶽飛積慮專在併兵,奏牘求去,意在要君,遂命兵部侍郎兼都督府參議軍事張宗元權湖北、京西宣撫判官,實監其軍。
壬子,張浚如太平州、淮西視師。
庚申,以信陽軍隸京西路。
罷淮南提點司,東西兩路各置轉運兼提點刑獄、提舉茶鹽常平事。
五月丁卯,詔李綱趣捕虔、吉諸盜。
壬申,命禮官舉文宣王、武成王、熒惑、壽星、嶽、鎮、海、瀆、農、蠶、風、雷、雨師之祀。
甲戌,以胡安國提舉萬壽觀兼侍讀,趣赴行在,未至而罷。
癸未,以酈瓊為行營左護軍副都統制。
甲申,初試樞密院都督府效士。
乙酉,命侍從官通舉材堪知縣者二十人。
丙戌,偽齊陷隨州。
己醜,禁四川增印錢引。
六月辛卯朔,改上惠恭皇後謚曰顯恭皇後。
嶽飛入見。
壬辰,命歲辰戌月祀大火,配以閼伯。
乙未,罷江、淮營田司,令諸路安撫、轉運司兼領其事。
丙申,以重修神宗實錄去取未當,命史館復加考訂。
丁酉,嶽飛引過自劾,詔放罪,慰諭之。
戊戌,命劉錡兼都督府咨議軍事,率兵戍廬州。
乙巳,沈與求薨。
召王德以所部兵赴行在。
遣呂祉如淮西撫諭諸軍。
丙辰,詔吳玠、李迨共議四川經費,贍軍恤民。
嶽飛復職。
秋七月戊辰,詔侍從各舉可任監司、郡守者一二人。
癸酉,以旱禱於天地、宗廟、社稷。
甲戌,嗣濮王仲湜薨。
癸未,以久旱命中外臣庶實封言事。
甲申,蠲諸路民積年逋租。
以建康疫盛,遣醫行視,貧民給錢,葬其死者。
命疏決滯獄。
乙酉,詔即建康權正社稷之位。
戊子,詔戶部長貳疊出巡按諸路,考究財賦利病,違者劾之。
己醜,詔諸路歸業民墾田,及八年始輸全稅。
八月乙未,以張俊為淮西宣撫使,駐盱眙;楊沂中為淮西制置使,主管侍衞馬軍司劉錡副之,並駐廬州。
命酈瓊率兵赴行在。
戊戌,瓊叛,殺中軍統制張景等,執呂祉及趙康直、趙不羣,以兵四萬人奔劉豫。
辛醜,手詔赦廬州屯駐行營左護軍。
壬寅,酈瓊引兵至淮,殺祉及康直,釋不羣使還。
劉錡、吳錫至廬州,以兵追之不及,命張宗元往招之。
張浚乞去位。
甲辰,以趙鼎為萬壽觀使兼侍讀。
甲寅,詔:命官犯贓,刑部不得擅黥配,聽朝廷裁斷。
乙卯,賜嶽飛軍錢十萬緡。
招歸正復業人耕湖北、京西閒田。
九月甲子,上太上皇帝謚曰聖文仁德顯孝皇帝,廟號徽宗,皇後曰顯肅皇後。
丁卯,韓世忠、張俊入見,乃命俊自盱眙移屯廬州。
壬申,張浚罷。
癸酉,命參知政事輪日當筆,權三省事,更不分治常程。
罷都督府。
甲戌,以臺諫累疏,落張浚觀文殿大學士,仍領宮祠。
丙子,復以趙鼎為尚書左僕射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。
戊寅,以廬州、壽春府民遭酈瓊虜掠,蠲租稅一年。
己卯,朝獻聖祖于常朝殿。
庚辰,朝饗太廟。
辛巳,合祭天地于明堂,大赦。
召劉光世赴行在。
戊子,禁諸路進羨餘。
以劉錡知廬州兼淮西制置副使。
冬十月庚寅朔,詔仍舊開經筵。
辛卯,命後省官看詳上書有可采者,條上行之。
丁酉夜,敕張浚安置嶺表。
戊戌,趙鼎累請浚母老,改永州居住。
偽齊犯泗州,守臣劉綱擊走之。
丙午,命戶部郎官薛弼、霍蠡同總領江西、湖、廣五路財賦。
壬子,統制呼延通、王權等襲擊金人于淮陽軍,敗之。
丁巳,詔:六參日,輪行在百官一員轉對。
閏月癸亥,贈趙康直徽猷閣待制。
乙醜,蠲江東路月樁錢萬緡。
發米二萬石振京西、湖北饑民。
丙寅,尹焞入見,命為祕書郎兼崇政殿說書。
甲戌,始作徽宗皇帝、顯肅皇後神主。
庚辰,韓世忠引兵渡淮,逆擊金人于劉冷莊,敗之。
辛巳,李綱罷。
癸未,復漢陽軍。
是月,張俊棄盱眙,引兵還建康。
十一月丙申,賜吳玠犒軍錢百五十萬緡。
丁酉,以知溫州李光為江西安撫制置大使。
丁未,金帥撻懶、兀朮入汴京執偽齊劉豫,廢為蜀王。
癸醜,詔來春復幸浙西。
是月,偽齊知臨汝軍崔虎詣嶽飛降。
十二月庚辰,復置都大提舉四川茶馬監牧官。
丁卯,祔徽宗皇帝、顯肅皇後神主于太廟。
庚午,以解潛權主管馬步軍司,命韓世忠留屯楚州,屏蔽江、淮。
己卯,詔內外大將及侍從官,舉武臣智略器局堪帥守謀議官者。
癸未,王倫等使還,入見,言金國許還梓宮及皇太後,又許還河南諸州。
甲申,城泗州。
丁亥,復遣王倫等奉迎梓宮。
是冬,吳玠遣裨將馬希仲攻熙州,鄭宗、李進攻鞏州,不克,宗死于城下,希仲遁還,玠斬以徇。